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21世紀經濟報導】
上一回我們談到企業存在本身完全就是個工具。
這個工具下基本上有三方人士各自為了自身的利潤前來。例如股東為了預期之股利而投資資本甚至參與經營;員工為了工資和其他因素前來提供勞力、智慧;客戶為了前來透過與企業的交易滿足自身的消費需求。
簡而言之,企業是三種人自利行為的結果,非目的。也就是說「企業」這個組織形式存在的本身,彷若Adam Sith《The Wealth of Nations》一書筆下所謂「隱形的手」所自然創建的工具。
Coase的「廠商理論」,某種程度也是在進一步延伸Adam Smith的概念,套用到企業本質之上加以解釋。
但為何普遍多數人均易誤解為「企業是為追求利潤而設」呢?
筆者以為,這是因為我們在談論企業時,往往脫離不了利潤的概念。諸如企業競爭力、股東利益極大化、行銷、管理、會計…等議題,總是會圍繞在企業的利潤上面打轉。不過只要各位回到最基本的原始出發點,以邏輯觀之,不難發現純以利潤來看企業的觀點是多麼狹隘。有如醫生在人體身上研究各種病症後,就斷然推論人人都有病是一樣的以偏概全。
那我們就可以說利潤之於企業不重要嗎?
錯!這樣武斷地反推也是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事實上利潤之於企業的重要性,甚至蓋過許多泛泛無內涵的商業理論。
但要討論利潤之前,我們得先記住筆者先前已強調過的觀念:「利潤非企業的起因,它是企業營運之結果!」。唯有緊扣此概念,才不會在利潤迷霧中迷失方向,這也是為何我花如此多篇幅反覆講述此概念。
利潤之於企業具有下述三大功能,前二者係彼得.杜拉克提出,第三則為筆者之見:
一.利潤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
此功能將與下述二功能互為因果。利潤之於企業猶如食物之於人類,這個譬喻我們在上一篇已經談過。
企業的存在勢必可以轉換、創造與傳遞價值,猶如一條價值鏈(Value Chain)一般。例如上游的石油開採業者,透過自身的知識與技術將石油從地表之下挖出來後,交由如台塑、Exxon或Shell等石化業者提煉出汽油、聚烯、塑膠、化學品…等原物料,再經過中游業者的加工轉換,和下游業者的多項應用,最後成為你手中的滑鼠外殼、鍵盤、電腦主機板基板、原子筆、水杯、工具箱、水管、光碟片…族繁不及備載。
但對終端消費者來說,你給他一桶石油根本就毫無價值用處,一如20世紀化學提煉技術發達之前,多數已發現石油的民族(包含中國)僅拿來當燃料或潤滑劑之用。
因此,原物料的價值不在物之本身,而在其可應用的可能範圍有多大。回到本題,企業之可貴在於它能轉換、創造並傳遞物品之價值,將沒有太大用值的石油一步步轉變成人人不可或缺的各式商品。
但企業要如何持續提供這樣的價值轉換工作?關鍵就在於必要的利潤!
一來,企業本身雖非為利潤,但投資企業的股東是!因此一家長期無法創造利潤的企業,或根本沒有獲利可能性的企業,是不可能吸引到足夠的優秀股東願意投入資金的!
另一方面,企業本身的營運過程,無論是產、銷、人、發、財哪個面向,在在都需要資金來運轉。缺少了資金,企業就得被迫停擺,上述的價值轉換傳遞程序也就不可能持續。而一家企業最穩固的資金來源,莫過於自身所能創造的利潤!
甚至,站在筆者的立場,我認為企業的利潤應該要嚴謹地定義為「企業所能創造的自由現金流」,也就是我們必須撇除不具實質經濟意義的帳面盈餘,回過頭看真正能維持企業營運的自由現金流。任何一個有經驗的商務人士都了解,當一家企業的短期現金一時短缺,即便有帳面盈餘或龐大資產,也可能得面臨破產的下場。
所以對一家企業來說,利潤的第一大功用就是維持自身的存在,而要從實質經濟面來檢視,就要嚴格定義該利潤必須具有真實經濟上幫助維持營運的效用。
更進一步討論,因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並非可預測,為渡過各種不可避免之風險,企業還需要額外利潤來應付。
故一家好的企業,其首要任務並非創造利潤極大化,而是避免虧損。台灣話說「還不會爬別想學跑」,其智慧的在此也適用。
二.利潤是目前所知最適合量度企業績效的工具:
現今的會計系統堪稱人類偉大發明之一!雖然還有許多不足值得改善之處,但是相較於複式會計發明之前,此系統可以將多數企業活動均數字化記載之,使得誠實的經理人、股東均能夠透過財務報表對企業在某一段時間內從事了哪些活動有個清楚的輪廓。
但無論你是從哪個角度來看會計數字,最後總不免要以利潤角度,來衡量該企業在某段時間裡的經營績效。例如投資時常用的ROE、ROA、ROIC等數字,均係透過利潤來檢視該企業的獲利能力。
我們也可假設某人帶著美國名校MBA顯赫學歷來應徵我們所新設立的公司,該金童所有台面上的自吹自擂最終都逃不了年終時經營績效的檢驗。而利潤就是最快又方便的檢驗工具。一個產業裡,假如眾人皆賺,就我們投資的公司獨賠,我想我們實在很難繼續相信這經理人的經營能力。
甚至在採用「利潤中心制」的企業裡,多數活動均能跟利潤有所連結,無論是行銷、創新、生產力都可以有個統一評測的平台來檢視各活動的成果。熟知科學方法論的人應該都清楚,要評測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為它找一個檢驗標準。將企業活動回歸到一定的具有意義的財務數字上觀測,不但是唯一客觀、可行的方法,對經理人本身來說也是唯一可以獲得足夠客觀資訊的來源,好方便他決定下一步的活動。
孫子兵法謀攻篇亦載:「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此外從經濟學家I.Fisher對財富的觀點:一項財富的價值即將未來所有的收入折現總和。同理,要驗證一家企業的價值,自然也是得將該企業未來可能之利潤折現加總。
所以,不管我們是要從外部股東角度檢視經營團隊之績效、從經營者角度檢驗企業活動之成果,甚至任何人要評斷一家企業全部之價值,除了透過利潤來審視,我們找不到更客觀、更可靠的替代方案。
筆者的長期讀者應該清楚,我總是從財務獲利數字來當作評斷一家企業的根據,原因並非在於我認為企業的目的為追求利潤,而是利潤才是評斷一企業績效的最佳依據!邏輯觀念上務必請各位了解這一點。之前筆者數篇批判Web2.0企業的文章,即因為他們多數根本通不過利潤這關的檢驗,甭提什麼遠大夢想。
故我們不難理解,為何巴菲特會說:「我們打死都不相信,那些終其一生不賺錢,甚至是虧錢的企業能夠創造出什麼價值,他們根本是摧毀價值,不管既存時間裡他們的市值曾經飆到多高都一樣。」
三.利潤是吸引三方人士的重要關鍵:
我們端看任一個企業組織,均可看到有三種為各自利益的人組成:
- 1.資金提供者 — 股東或債權人。
- 2.現金流創造者 — 客戶,可分為直接與間接。
- 3.協助創造現金流者 — 員工、上游廠商、協力廠商、政府…等。
資金提供者著重在自身利益實現可能性的預期。一家能穩定獲利的企業相較於獲利品質、能力均不佳的企業,更能吸引到優秀的股東或債權人願意提供資金供企業使用。
反過來,我們看美國債券市場存在許多「垃圾債券」,就是因為許多公司的獲利能力並不佳,如果他們想要從資金市場上募款,就得付出更高的利息來取得,也就是他們取得資金的成本將比其他企業昂貴。
而有趣的是,債權人並非著重企業某一年能獲得怎麼樣的暴利,相反地,債權人著重的一是企業最好不會倒;二則是穩定的獲利能力好確保付得利息。這就回到了前述的:企業第一任務不是極大化利潤,而是避免虧損。
同樣地,一個優秀的投資者也不會期待企業口頭上虛幻的美麗遠景或短期暴利或成長,而是聚焦在具可預測性的穩定獲利模式。或許讀者會問許多機構投資人、散戶不是時時專注企業某一季、某個月的獲利預測和結果?我認為這些人多半是差勁的投資人,一個好的企業根本不屑要這種人的資金。
鴻海富士康的郭台銘即曾表示:「他不歡迎因為一點耳語或消息就買賣股票的股東。」
另一方面,為企業創造現金流的客戶可分為直接和間接,我們先整體合起來看。一家企業如果獲利不穩定搖搖欲墜,相信他的客戶也會憂懼不已,甚至不敢與其有生意往來。
你能不能準時交貨?令人擔心;你會不會捲款潛逃?令人擔心;你所說的保固是否能實現?令人擔心;東西出問題還找不找得到你?令人擔心;萬一要你賠償,你賠得起嗎?令人擔心!
大到能源石油企業,小到路邊的水果攤,客戶要不要和該企業從事交易,都會跟該企業是否能夠持續營利相關。因為客戶心中擔心的問題很一致:「你會不會倒啊?」
或許習慣於消費者端的經營者容易傾向認為消費者只看產品跟價格;但今天我們談得是一個比較大的企業概念。依我的經驗看來,在大多數產業裡,下游客戶對某企業的財務能力,多半也會有相當程度的關心。
因為任何一個契約(無論是買賣、承攬或無名契約),背後明示或暗示可能允諾的種種債務,得否履行,均端視在債務人還存不存在這個基礎點之上!而一般人憑直覺就了解,一家企業如果長期虧損,是不可能存續太久的。
這個對企業利潤的要求,會隨著契約內容的複雜度提高;換句話說,你家巷口賣臭豆腐的1年來都在那邊賣,你大概就肯認他不會倒,吃壞肚子可以找他算帳;但要是他想發行餐卷要你買,可能得先等他變30年老店再說。
而一條高速鐵路或發電廠的興建承包團隊,我們就會在契約審定過程中,詳細檢視他們的財務狀況,甚至要對方提出財力證明,我們才敢跟他們買鐵路、買電廠。這就是為什麼能穩定創造利潤的企業才能吸引更多客戶、做更大的生意。
最後,我們來看幫助企業營運的一方。以員工來說,到一家公司上班的沈沒成本其實相當高,因為你不但付出勞力知識,還得付出重新認識朋友同事以及適應新環境的居住成本。如果你工作的那家企業無法穩定獲取利潤,你能不擔心你的工資甚至你的前途嗎?更別提台灣舊的勞工退休金制度下,退休金得由企業來負擔。此時你關心的就不會僅止於公司是否能撐過明年,還包括公司是否能在25年後有一大筆錢付你退休金了。
所以一家無法穩定獲利的企業,相較於其他企業,就更難吸引優秀的員工加入。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上市公司的上市目的之一,就是希望能透過上市取信員工相信其獲利能力,進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
同樣地,與企業合作的上游廠商、協力廠商,也會在同樣的邏輯之下評價某公司的獲利能力進而影響往來之意願,固不待言。
越優異且穩定的獲利模式,就越能吸引到更優秀的三方人士!
吸引優秀的員工或許容易理解,可企業為何同時也要優秀的資金提供者和優秀的客戶?
下一回我們將討論三方人士品質之重要性,在此我們先回頭檢視某些無知言論。
有人認為【企業的任務就是要為股東利益創造極大化】,從上面建立的知識觀我們現在就不難發現其大錯特錯之處。
一來股東利益極大化是股東的目的,但不是企業的。
二來企業該做的任務是先取得可長可久的獲利模式,使其營運產生之利潤,足以維持其生存以及進行下一回價值轉換的工作。假如一個企業只求股東利益極大化,則該企業大可剝削員工勞力、漠視消費者權益,大賺黑心錢。但試問,這是否是長久之計?
沒錯,許多讀者會回答:反正老闆賺飽就跑,管你那麼多?
但我們說過,要整體描述企業,就不能只看股東到企業這段關係,而是要等觀消費者、員工、股東與企業之三方關係。一個只為股東,漠視另外二方的企業,即便老闆賺了就跑,但同時這個企業也歸於消滅。
換句話說,這並不是一個能創百年事業的企業組織,它不過淪為滿足老闆一方私利的詐騙工具;另外兩方的利益並未獲得滿足。這樣的企業,是失敗的!
回到本文之初,企業價值在於能為社會轉換、創造、傳遞價值。因此,一個能顧及三方關係,創造利潤以持續價值鏈上之任務的企業,才是社會的財富。
One reply on “論企業(二)利潤之於企業的意義?”
大大,還有下一回嗎!?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