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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沙烏地阿拉伯的女人

在她的老公對她第一次與第二次開槍射擊她後,這個30歲左右的女人拒絕了建議,選擇放棄向政府單位提出申訴。

為什麼?

因為根據沙烏地阿拉伯的規範,女人要提出申訴,得有法定義務監護人同意,否則這樣的申訴是無效的。

巧的是,這女人的監護人正好依法就是她老公!

此外,她這樣提出申訴,只怕全是男性的沙烏地阿拉伯警方要另外控告她【與異性接觸罪】,一條在沙烏地國家法律裡特有的罪刑。

很難解的困境,是吧?

第三次,這女人的老公又對她開槍,她死了。

困境就這樣解決了…

以上是《Economist》在四月底,「Our women must to be protected」報導中開頭第一段描述的真實故事。小弟擅自用自己的話轉成中文,不是那麼精確。

驚訝嗎?

這似乎的確就是沙烏地阿拉伯(Saudi Arabia)這國家裏,女人普遍的處境。

還有嗎?

還有!這國家的女人可以擁有汽車,但是不准開!
讀書、工作、旅行、婚姻、上法庭作證、訂定契約、甚至接受醫院治療…等行為,只要沒有和其最親近的男性同意,就無權享有這一切。這個男人可能是她的父親、丈夫、祖父乃至於兒子。

女人得承擔法律上一切的義務,卻無福享受同等的權利。

甚至從字面去解釋法律,還對沙烏地的女人太過寬厚。法律規範沙烏地的女人年滿45歲後就可以自由旅行;但現實是沒有男性監護人的允許,女人滿幾歲都一樣不能在該國的飛機場過關。

這一切都是根據穆斯林的律法,這個千年來不曾變動的古老經書,Sharia —- 之所以這樣做,完全都是為了保護女人的名譽

這種狗屁藉口,讓我想起了南美洲印加帝國的國王與西班牙遠征軍領袖皮薩羅相遇時,後者的一些說法:

1532年,皮薩羅一行人想方設法要與印加帝國國王會面。後來真的見到的時候,一名西班牙教士上前,奉上一本聖經。
國王看不懂,隨手翻翻就扔到地上,修士大喝:「出來吧!兄弟們,對抗這群拒絕上帝的狐群狗黨…..」

接著一陣互鬥後,西班牙人成功地綁架了國王,足足監禁了8個月之久。

甫到手時,皮薩羅還對國王「感化教育」:

我和我的手下,一群基督徒,雖然寥寥可數,但卻能征服你們。因為我們本著對上帝的信仰,這一切都是天意。你們該棄絕野蠻、邪惡的生活,接受上帝的洗禮。

若你能體會過去種種的錯誤,就能了解我們今日之所以征服你,全是為了你們的福祉
上帝就是打算這樣挫你們的銳氣,讓你們學會如何尊敬基督徒!

隨後西班牙人要求印加王國得用黃金裝滿一個長六公尺、寬五公尺、高兩公尺半的房間作為贖金,才肯放人。
只是贖金真拿到手,皮薩羅照樣處決了這個國王。

好一個,「為了你們的福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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