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科技相關 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盜版行為當然是侵權行為(二)(ZDNet版)

前言:

這篇文章早在7月就寫好,但ZDnet編輯放到8月刊出,並拆成三篇為:
再談軟體與智慧財產權
讓商業軟體回歸自由市場機制
讓商業軟體回歸自由市場機制(下)

這樣拆文章,在文氣與邏輯連貫性上都會有影響,殊為可惜。不過ZDNet有其自身考量,實應尊重。
這裡全文完整刊出。

二.智慧財產權制度是保護租值不消散的制度

許多認定智慧權制度會侵害創作發明的人,其論述本身多半顯示該論者對「智慧權在產權制度上的本質為何」的無知;更多人不假思所就先假設「智慧權為公有」這個前提。

而我在上一篇已經提到,如果知識智慧在毫無代價之下,就被迫轉為公有,則會引發租值消散。

我舉個例子,從最極端的情形一個一個條件加上去,幫助大家理解:
A工廠和B工廠用一樣的機器來生產塑膠製品,但A工廠的工人特別認真,不但自行研究出更有效率的維修SOP,還在塑膠成分比例上的搭配、色母的應用均有特殊know-how,使該工廠不但交期快又準,且可提供之產品多樣化,廣受市場喜愛。因此A可以比B接到更多訂單,亦或享有更高的利益。

這在經濟學上,就是一種「租值(rent)」。

先從極端情形開始,假如我們今天強迫A有任何新的know-how、維修的心得、技術開發甚至新產品構想,都必須無條件地讓B知道的話,則A的努力將失去可得之報酬。A與B將同時失去進步的動力,在該塑膠生產上的競爭將淪到落最低層次的工資之流的競爭。
這就是一種「租值消散」,等於是參與競爭的人的特別努力卻無所回報,無人將願意再繼續參與競爭,擴大來想,整體社會的租值將「檣櫓間,灰飛湮滅」,淪為過去蘇聯民生消費品產業那樣的窘境。

洪教授要求微軟將不再販售的舊版軟體免費提供出來,其實就跟強迫他放棄潛在可得之報酬一樣。如果公權力真的如此介入,那麼軟體廠商為什麼還要開發新軟體?他們只能繼續賣舊軟體,永不推出新軟體,才可獲利的話,社會怎麼進步?

假設二:若我們雖不強迫A要公開其心血,但也不承認A的這些智慧結晶是個財產權利(property)的話,對整體社會也未有其利,反見其害。

一來,A心血有其租值,將引來B或其他競爭廠商之覬覦,產生用各種合法或不法手段竊取之誘因,則A被迫投入大量成本在「保密」這件事情上,雙方就得在這件事情上大玩「間諜戰」,付出不必要的費用,對整體經濟是一種「淨損」。

二來,一個被保密到家的知識,將難以流通(例如可口可樂的配方),更不可能達到自由軟體運動人士所嚮往的「知識共有」的境地。也阻斷了在現存技術上可以出現的創新,並逼使許多人得投入成本去發明已經存在的東西。這對社會來說,也是一種淨損。
三來,這個被保密到家的知識,只要不被破解,只要市場對其有需求,則該知識的「租值」將永遠存在,直至永久。貧富差距也將越來越大,洪教授所同情的經濟弱勢族群,下場將更慘。

如此我們可以解釋為何現今的智慧財產權制度保障了租值不消散。

假設三:若我們承認A的知識是有產權的,可自由地運用「使用、收益、處分」(任何產權制度的本質,不脫「使用、收益、處分」三大基本權利概念,對此有疑惑者均可打開中華民國民法物權編研究一番,即可得知),則A可以省下前面敘述的那些「保密」費用,直接投入更多的創新開發。

由上述的簡單推論可得知,與洪老師觀念相反的是:一個推崇私有智慧產權的制度,不但不會讓租值消散,反而會促進競爭與進步!反過來,假如所有的軟體著作權都被迫要以自由軟體形式發表,那麼軟體租值很可能會消散大半,使得這個行業從此蕭條難以進步。

租值(rent value)觀念是經濟學上相當難卻重要的一個觀念,本文不適合深入解釋此觀念,請各位讀者自行多加研究。

既然要承認智慧財產權,就得尊重所有權人的自由。一個水蜜桃農可以將他認為賣相不佳的桃子絞作肥料,而不廉價賣與貧困孩童。這是他的選擇,我們得尊重。

因為很可能特地將這些劣品賣出有損他的招牌;可能要賣這些劣品有很高的額外成本;可能這些劣品市場太小沒有利潤….。無論原因為何,我們能知道的是,如果賣劣品有賺頭,那農夫自己會去賣,不用我們操心。

如果賣舊版軟體更好賺,那軟體公司自然很樂意「一套軟體走江湖」地繼續賣下去。

這裡順便補充一點網友留言,法律上觀念錯誤的更正。

首先回答某位網友問的,軟體的著作權是否跟專利權一樣有期限?
我國的著作權法第30條與第33條規定,自然人著作存續期間是著作人死後50年;法人著作是公開發表後的50年。

而有某位網友認為:「明明你是著作權人,法律卻強行奪走,為何?因為我們要讓世界更好。」
這是錯誤的觀念。
智慧財產權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5世紀的義大利地區。而智慧財產權並不是一個天賦人權的自然權利;它是一個特權(privilege)制度,而且還是一個排外(exclusive privilege)的、壟斷的(monopoly)權利。是由皇室、或執政者所特權賦予的,在相當期間內的壟斷特權。

換句話說,這個權利自始至終就是一個有「存續期間」(這是一個法律用語)的權利。
為何這個制度發展會是這樣起來?背後也有其法律經濟分析上可以解釋的原因。但並不是「為了讓世界更好」這麼簡單。

三.自由市場的競爭

在一個有私有產權的競爭環境裡,每個人都會將自身之租值發揮到極致,則對社會之貢獻也將到最大。所以只要確定該環境沒有因政府介入而產生之限制(如價格管制)則競爭本身就會激發出各種可能,利於大眾。

洪教授認為「…重點是不想改用 OO.o 也不想升級Office 2007 的人,明明願意付錢給微軟,卻要被迫成為盜版者,政府眼見這些人有著合情合理,但卻無法合法化的需求,非但不處理,還助紂為虐判他們為盜版者,這樣對嗎?王部長?…

首先,他問錯人了。著作權法是由立法院立法,不是由法務部長決定的。

再者,這句話本身充滿矛盾。如果一個人願意付錢給微軟,那他就會買Office 2007;如果他不願意付錢,他就不會買。
即便這些人手頭已經有合法的其他微軟Office版本,也只證明這些人「曾經」付錢給微軟,不代表以後會願意再付。

這就像我們去一家收費昂貴的餐廳吃了頓難吃至極的晚餐。我們以後將不再光顧、不再付錢給這家餐廳,但過去的已經吃下肚、拉到太平洋的消費卻不代表什麼。

洪教授以為因為買不到舊版軟體而盜版的人值得同情。顯然在邏輯上是很有問題的。

事實上如果對於微軟舊版軟體的市場真的夠大,那麼自然會有誘因誘使微軟繼續販賣舊產品。

經營過企業的都知道,假如舊產品依然大賣,那麼我何苦費盡心血與金錢去開發新產品?

正是因為微軟的舊版Office已經失去的獲利貢獻能力,所以微軟才得要繼續投入資金研發來販賣新版的軟體。

我們查閱一下微軟的財報,在MS Office 2007上市前兩年,2006與2005微軟Office軟體的營收成長率僅6%、5%,但推出Office 2007馬上成長13%以上,而且獲利也是同樣13%幅度的成長。用戶真的不需要新版軟體?這論點相當值得商榷!

況且,你認為微軟的新軟體爛透了(sucks)、貴死了,大不了就不買、不用。而不是要求人家將舊產品免費送給你,世界上沒有這種道理的!

要是真如此,那麼對軟體產業來說又會是一場浩劫,產業租值消散也是可預見的,這我在文章前半部也說明了。
在自由市場競爭之下,如果對於微軟舊產品的需求真的如此旺盛,事實上也會促使其他文書軟體廠商開發類似的產品供消費者選用。

事實上Google就推出了其線上版本的文書處理軟體,就基本需求來說已經與微軟的舊版Office幾無二致。Apple的iWork在Mac OSX平台上也有極為優異的表現,不輸微軟Office 2008 for mac。

因此既然市場競爭是存在的,進步就會持續。

許多高舉自由軟體旗幟的人,認為微軟或Apple的軟體充滿華而不實的功能,針對這些功能付出那麼多金錢沒有意義。但事實上市場的眾多消費者是買帳的。

Vista與Mac OSX裡頭許多虛華的特效,雖在這些人眼中對操作效率無所貢獻,但對多數消費者來說卻是購買的重要考量!
這是市場的現實,是市場需要這些,軟體公司才會不斷推出。不是軟體推出這些沒用的功能之後,才強迫消費者買單。

我個人本身使用Open Office與Apple的iWork,老實說前者在易用程度與成品效果上,實在差後者太遠。若要做出同樣的效果,後者可以用不到前者1/5的時間完成。

我會願意付費購買iWork,但如果Open Office也要收費的話,那我就會考慮轉買微軟Office。

這點一定要想清楚。
微軟並未拿著槍指著消費者的頭,要他們非買不可。消費者是在自由意願(free will)之下,掏錢購買微軟的產品。
而許多人批判微軟賺取暴利,也是一個極為錯誤的觀念。經濟學上根本不存在「暴利」這個名詞,甚至連「利潤」(profit)也只有在特殊情況才存在。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的價格理論,已經清楚明白的解釋產品的價格是如何決定 — 由需求決定。

多數人錯誤地以為產品價格是「產品的成本+合理的利潤」來決定價格。錯了。因為這樣的論點,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麼有的企業明明一直賠錢,還是要艱苦經營下去。
例如PHS的大眾電信,去年虧損7.9億元,累計虧損達15億元,還是繼續艱困營運。
上述以成本為出發點的價格觀念,也無法解釋為何股市裡的股票價格可以天天都有上漲或下跌。
原因無他,價格一律是由「需求」決定。搞不清楚這問題的,請先讀過「價格不是由成本決定的,笨蛋政客跟法匠們搞清楚吧!

賣方永遠是想盡辦法要在能獲得最大總體利益的前提下,努力拉高售價;買方則是想取得最大總體利益的前提下,努力要壓低買價。買賣雙方就是這在樣的拉鋸之中,形成價格。

賣方漫天喊價,沒人要買,無法成交,這樣的價格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此,只有當買方願意付出某個價錢來成交,那才有意義。這也是為什麼價格是由買方決定。

既然如此,微軟的產品售價多少,其實是由買方決定。
為什麼9成以上的桌面系統使用者,購買微軟的Windows系統,而不是我本身在使用的Mac OSX或Linux?

自由軟體推廣者或Apple的愛好者都必須面對一個現實,那就是電腦對一般人來說只是個完成工作的工具或溝通、玩樂的器具。多數的人對於電腦本身一點興趣的沒有。因此,使用Windows的確是最便宜的方案,無論是跟Mac或Linux比。
而這種成本效益比較,經濟學上稱之為「功用(utility)」,是個很主觀的東西。我們最常犯的錯,就是強加自以為是的偏好到別人身上。

對我來說,使用Mac系統與硬體,整體來說會比使用Windows或Linux更節省時間、金錢。但這樣的狀況並不適用在多數人身上。

對多數人來說,去賣場買台預裝Windows的電腦拿回家上網、抓東西,出了問題還有朋友可以問,那是最快的。

經濟學還有另外一句名言:「做什麼比說什麼重要。
很多人都說他們討厭微軟,但是卻很少有人真的有氣魄下定決心再也不用微軟的任何一樣東西。這在我自己過去推廣Linux或Mac OSX上都遇過。這代表一個現實,那就是這些人嘴裡說不要,但行動上卻還是認為微軟的Windows與Office產品成本效益最漂亮。也因此才造就微軟產品的暢銷。

假如微軟真如大家所想,具有「絕對的、可為所欲為地壟斷地位」,那為什麼他不將一套Vista賣到台幣100萬以上?或者不用多,就像某位網友提的,跟一片7萬元的顯示卡一樣價格,7萬元?

因為真這樣賣,很多消費者將拒絕購買微軟的Vista,轉而使用我最喜歡的Mac OSX或Linux系統。而不同的買方針對微軟的不同產品,各自願意出不同價格。買方是心甘情願地掏出鈔票購買,價格理論告訴我們,當你拿出付出某些代價買下某個東西,肯定是因為你認為那樣東西的價值比價格高。換句話說,你並非平白無故損失你的鈔票,事實上你用鈔票換來了微軟的資訊軟體服務。既然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且雙方都心甘情願,則微軟何來暴利之有?

微軟賺很多,那是因為他的租值很高,租值也是來自於消費者對他的產品需求很高的因故。
道理跟周杰倫一年可以靠含滷蛋的歌聲海撈幾億元是一樣的。因為他有這種才華我們沒有,而這才華值不值錢?值多少錢?是由消費者決定!這就是租值!

許多人一再批評微軟的成就來自於濫用壟斷地位,但經濟學上的研究不斷揭露壟斷是個不存在的概念,只活在象牙塔學者的幻想之中。微軟的稱霸不過是市場競爭的結果,而非原因。經濟學上許多諾貝爾獎得主,均公認透過自然壟斷地位來提高價格或逼迫消費者購買,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未來的文章有機會我會一一解釋。

近年Mac OSX與FireFox的崛起,正證明微軟並非沒有競爭。消費者並非沒有選項。

論者還可能以為因為微軟產品有「網路效應」,使得大家被迫使用。這也是錯誤的推論。是反過來因為網路效應可以降低消費者的成本,使得消費者選用具有網路效應的產品成本相較於其他產品大幅降低,因此需求量才更大。

也就是說,網路效應讓消費者付出之代價降低,完全符合經濟學的「供需定律」 — 價低則需求量增。如此而已。

今天微軟不斷推出新的檔案格式,如果彼此相容性越來越差,另一方面,Open Office的標準檔案格式相容性遠勝微軟,且廣為人知之下,則消費者的品味可能就會轉向,新的網路效應可能就此誕生。這也是供需定律。

延伸閱讀:
消基會,你錯得離譜了!(一)
消基會,你錯得離譜了(二)搭售行為,天經地義!

8 replies on “盜版行為當然是侵權行為(二)(ZDNet版)”

冒昧請教元毓先生一個問題

如果市場還有個別消費者認為MS office 2007或Vista不合用,有購買舊版的意願,那微軟為何不以加價的方式提供?發行成本的問題可以轉嫁給消費者,廠商也沒有延長維護及更新舊版程式碼的義務。若再以網路發行的方式最小化發行成本,販售舊版軟體對微軟並非沒有賺錢的可能,為何微軟不提供此選項?

換另一種方式說,也有部分能接受’微軟公告軟體維護年限’及’合理加價的舊版軟體’的消費者,例如考量軟體的成熟度、使用習慣、相容性、系統需求、…等因素,決定用新電腦配舊軟體的消費者,透過前述方式,微軟可用加價舊版軟體滿足這塊市場的需求,總體利潤也可能較單售新版高(大部分用戶買新版,少部分用戶以高於新版並附上發行成本的價格購買舊版),對微軟及上述少部分消費者可謂’雙贏’,那為何不見微軟積極開拓此市場?

註:微軟提供向DELL等電腦廠商選配電腦,並採用Vistai商業版的個別消費者,加價(800~1700NTD)換取XP降級權的選項。就在下所知,確實有部分消費者採用此方案,所以加價(Vista商業版的價)降級XP,或稱’加價買XP授權’的市場的確存在。

註2:文章中的個別消費者,第一次是作部分的意思用,第二次做個體的意思用,意在強調購買Vista商業版不一定是大量授權才有XP降級權的選項。

1.MS Office 我不清楚,但是如果你是購買Vista想要合法降級為XP
微軟的確提供加價降級的服務
我印象中你得先買最貴的那款Vista授權,然後跟微軟提出降級申請,如同您的註所說。

但有人這樣做嗎?有,不過不多

這證明一件事,多數說他們有多熱愛XP的人,其熱愛並未超過XP與最昂貴Vista之間的價差
這樣的熱愛,其實是很廉價的。
特別是那些手中XP不一定是正版的人,喊出其熱愛時,更為諷刺。

少數真正熱愛的,願意付出那筆錢,就經濟學來說,這是將消費者剩餘轉由微軟賺走,並無"無效率"可言。我覺得很好,這代表微軟的XP真的是非常成功的產品,雖然我很不喜歡。

2.「販售舊版軟體對微軟並非沒有賺錢的可能,為何微軟不提供此選項?」這是個好問題
但這個問題你同時也要問所有的軟體公司,例如Adobe、例如Opera、例如SUN、例如EA….
為什麼有賺頭的舊版軟體,他們幾乎都不提供?

顯然這個賺頭,是我們外面猜測的。就我所知,多數遊戲軟體公司或許可以透過包裹的方式,來將舊版的經典遊戲重新包裝上市。但通常這是因為有新遊戲平台之類的原因。而對公司財務上的貢獻似乎也不夠讓人振奮。

這裡另一個問題在於,遊戲軟體的老酒新賣,在應用程式軟體公司上似乎行不通。

您的第二段許多推論都基於「臆測」
也就是說我們沒有微軟內部的實際管理、會計與其他資訊,我們很難這樣去推斷您提出的作法總體利潤就真的會增加。
反之,說不定會在管理上增加很多無形的成本,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
比方說,透過微軟內部文件以及我取得的消息,有時候微軟產品或標準的成立與否,也或多或少跟內部不同團隊間的政治鬥爭有關。
這可不是Richard Stallman這些理想主義者的論述所涵蓋的。但卻往往成為決定商業軟體推出與否的關鍵因素。

真正外部可以觀測到的事實是,軟體這行業消費者喜新厭舊的程度相當驚人。
Mac OSX 10.2、10.3其實都是相當成熟的版本。可是市面上根本難以找到有消費者要購買了。
這兩個版本不好嗎?其實也很好啊。
10.4的spotlight功能、10.5的preview功能有那麼誘人嗎?其實也還好。

但Mac 電腦普遍運行10.3以下的比率已經很少了。

這裡存在很多成本考量,包含系統上的軟體開發商是否願意繼續支持舊版系統的開發?
這會影響到消費者。

假如XP很好,但是過了10年,早就沒有軟體商開發新軟體,你想還有多少人會堅持要用XP?
這部份就不是系統本身好不好的問題,而是網路效應下對消費者節省多少成本的問題。

不多說,重點在於我認為軟體商對商機的汲汲營營,肯定是超乎想像。各種可能有賺頭的點子他們應該會想過。不做,應該是有他們的考量。
當然他們的考量可能是錯的。
消費者可以透過購買的力量讓他們知道,這是價格理論了。

但是洪教授的主張卻是拋棄市場,要將軟體公司的舊版軟體免費贈送出來,這就破壞了「產權制度」,經濟學已經證明這會引發災難的。

本系列文章重點在此。

我對Vista毫無感覺(我根本一秒都沒用過),XP倒是沒啥好感,不過也很久沒用了。
我以為我是有資格客觀看待這件事的人。

感謝元毓先生完整的回覆

在下寫一些和回覆相關的電腦使用經驗
1.關於作業軟體’年限’,在下認為一直至軟(應用軟體)硬體停止支援前都還有使用價值,因為作業系統似乎是愈改愈穩定,而適合的操作習慣也會降低作業系統當機(GPF)的機率,但一直換就不容易養成這種習慣。

2.對在下而言,只有好用的應用軟體,或作業系統附好用的應用軟體這兩種認定方式,而XP可用的免費應用軟體很多,例如仿出MAC OSX的好用桌面工具列…等等,所以用XP構築的系統方便使用。在下沒用過MAC OS ,無法比較。套裝linux,如Ubuntu目前已相當完善,以預設設定安裝、操作均像XP簡單,但個人化較花時間。

3.目前用XP的原因,一是linux還不夠熟練(指令操作、裝罕見硬體驅動、…),二是還不能接受Apple綑綁的硬體(價格偏貴又沒有像Dell的’完美保固’供選購)。

註1:個人試用時覺得Vista的有用功能是對應繪圖板,有模擬滑鼠右鍵、手寫辨識和筆跡筆記本(支援較高階數壓力感應)的功能。

註2:其實Windows Me也堪用,只是新應用軟體和硬體到後期真的太少,被迫換XP.
註3:在下覺得9X系列和XP用起來沒差多少。

在下想繼續請教一些問題

1.在下之前未曾接觸經濟學,包括Cost(代價?成本?)和租值(rent value)的概念,想請問:
(1).若某種商品沒有成交,則其價格是否無定義?
(2)買賣方決定產品價格這句話中,買方是指全體嗎?
(3).Cost由選擇決定,那我選擇不使用微軟產品,選其他選項,該選項的Cost為何等於微軟公司的定價?
(4).假如我選擇套裝開源碼軟體,再假定在我的使用方式及範圍,該軟體和微軟的產品無窮相近,所以去除取得使用授權的費用這項差異後,兩種修改過的選擇,其差異無窮逼近於不存在。在此條件下,若取得該開源碼軟體要花費50NTD,微軟產品則要10,000NTD,則我的選擇,Cost為10,000元,為什麼此時取得開源碼軟體的花費不等於其Cost?也就是我即使不用微軟產品,仍得付出相同的代價?中間的差額是哪些原因造成的?

2.若想要正確的了解租值的核心概念,用甚麼方法最有效率?

我在上則發言漏了一個提問:
1.
(3)每個買方能接受的商品售價不同,那廠商如何決定不二價,以提高獲利?
 

感謝元毓先生完整的回覆,在下想繼續請教一些問題

1.在下之前未曾接觸經濟學,包括Cost(代價?成本?)和租值(rent value)的概念,想請問:
(1).若某種商品沒有成交,則其價格是否無定義?
(2)買賣方決定產品價格這句話中,買方是指全體嗎?
(3)每個買方能接受的商品售價不同,那廠商如何決定不二價,以提高獲利?
(4).Cost由選擇決定,那我選擇不使用微軟產品,選其他選項,該選項的Cost為何等於微軟公司的定價?
(5).假如我選擇套裝開源碼軟體,再假定在我的使用方式及範圍,該軟體和微軟的產品無窮相近,所以去除取得使用授權的費用這項差異後,兩種修改過的選擇,其差異無窮逼近於不存在。在此條件下,若取得該開源碼軟體要花費50NTD,微軟產品則要10,000NTD,則我的選擇,Cost為10,000 元,為什麼此時取得開源碼軟體的花費不等於其Cost?也就是我即使不用微軟產品,仍得付出相同的代價?中間的差額是哪些原因造成的?

2.若想要正確的了解租值的核心概念,用甚麼方法最有效率?

另外,關於開源碼軟體,在下有些淺見,請元毓先生指教
3.
(1)現今開源碼活動的蓬勃發展(和先前相較)可能和IBM、Sun等大公司為了自身利益考量的大力扶持有關。例如越戰中,蘇聯和中共沒有無條件提供大量尖端軍備和戰爭物資的話,越共早被美國人打垮。

(2).不過在下好奇Sun、IBM這樣打擊微軟的成效有多大?要打垮微軟在桌面端市場的霸業需要長時間吧?而他們到底從支持開源碼得到哪些好處?得到廉價資訊人力開發及維護對他們有用的程式碼?

(3).在下也好奇,開源碼運動可以和哪些商業模式並存?並透過這些更進一步推動社群發展?像”社群開發->商業公司修改後販售,並以服務作為差異化->公司回饋社群->…”的往復模式可能持續、長久發展嗎,可能的最大問題為何?

(4).目前Sun、IBM和open source開發社群的合作的模式,會在將來(20~50年內)的軟體市場(1)持續發展並占一席之地(2)被邊緣化,於是逐漸消失(3)成為主流,請問元毓先生的預測是?

(5).請問就這兩種情形(1)開源碼軟體蓬勃發展,和版權軟體在市場上競爭(2)版權軟體獨大,您認為哪一種更能刺激競爭?在下以為將許多程式碼的智財權轉為公有的最大意義為,方便其他人以此為基礎進行再開發,不必重新創造相同功能的程式碼,就像學術界(此比喻不知恰當否)?

(6).基於人類社會專業分工的型態,我猜想參與開源碼社群的人口比例不可能大幅增加。與此相對,有一些人認為愈多學生接觸開源碼軟體,因其智財權公有的特性,使用者只要有看懂程式碼的能力,即可以組合等方式修改程式,對coding能力的要求較低,所以會吸引更多人加入程式的開發及維護。而我認為即便有這種效應,影響也沒這麼大,無法扭轉使用者和開發人員的比例。

(7).就在下的感覺,版權軟體和開源碼軟體像兩種互斥的意識形態,雙方都爭取成為主流。提問3&4討論目前社群和部分廠商互利共生的發展模式,不知在開源碼的發展上,有無更有競爭力的運作模式?

to haoyuanshih

sorry我最近忙翻了,連自己的blog都沒時間管理
請原諒我暫時沒有時間回答您的問題

不過您提的問題很有趣,有些也是我當初在規劃ZDNet專欄文章時,給編輯的大綱裡有包含到的內容

所以我就不在留言裡回覆,未來直接用文章涵蓋您的問題。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