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個無聊的新聞:「立院衝突!邱議瑩怒甩李慶華一巴掌」
這是個沒什麼意思的新聞,所以本篇文章重點不在於誰有家教與否?
只是看到畫面讓我發起思古之幽情,想到一段有趣的歷史,提出來分享一下。
Charles Sumner(1811~1874;見右圖一),1833年時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從1852年開始代表麻州,進入美國參議會直到1874年,長達22年的議會生涯。
這位老先生一生致力於監獄重整、世界和平、平等人權、解放奴隸等政治議題。
1856年時,參議院為了Kansas-Nebraska法案吵得不可開交之際,Sumner發表了一個題目為「Crime against Kansas」的公開演說,直指這個法案在任何角度看來都充滿詐欺!並且還點名痛罵法案的起草人Andrew P. Butler 與 Stephen A. Douglas 二位參議員是「奴隸制度下的走狗(myrmidons of slavery)」。
如此發言當然惹惱了敵對陣營,怎麼看都超過了「沒家教」之類的語句。前任第一千金想必也會說:「太超過了!」
因此在1856年5月22日的下午,南卡羅萊納州的參議員,Preston Brooks(見右圖二),同時也是被罵的Butler先生的侄子,在另外兩名議員同事的壯膽陪伴之下,趁參議院人不多之時,走到Sumner的寫字桌前,一陣怒罵之後拿起頂端鑲金的手杖,狠狠地往Sumner頭上猛砸!
就像電影「無間道」梁朝偉拿煙灰缸爆人家頭一樣,砸了還想再砸。
Sumner受攻擊摔倒在地後,Brooks殺紅了眼,繼續用手杖「爆Sumner的頭」!也不管被打的已經昏迷倒臥在血泊中,Brooks不停手,直到手杖打斷了為止!
讀者可能覺得奇怪,怎麼不像「無間道」裡面一樣,跑出旁人(警察之類的)來阻止?當然有其他在場的少數議員跑來,不過都被Sumner帶去壯膽的兩位參議員給攔了下來。我想場面大概跟民進黨立法委員攔住立法院長去開會的景況差不多。
後來Charles Sumner足足療傷養息了3年,才重新選舉回到議會。當然,這樣的重創,也讓他後半生在嚴重的頭痛、夢靨、以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陰影下度過。
有趣的是,Sumner「因公重傷」的下場,是3年後重新競選時,被對手以「沒有勇氣完成議會任期,有違選民之付託(cowardice for not resuming his duties in the Senate)」攻擊。
但,Sumner至少在美國北方取得了英雄一般的地位;一如打爆人家頭的Brooks,也在南方廣受愛戴。
我不知道李慶華會不會從此得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也不知道邱議瑩是否能當上「呆灣人的英雌」。
不過就議題格局來看,當年美國議會裡所爭執的東西,導致後來美國全面性內戰的爆發:一個美利堅合眾國差點「熊熊」變成「一邊一國」。
「有沒有家教」這樣的爭執?顯然差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