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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為何政府不能經營好企業?

這是Wall Street Journal上一篇相當簡單又不錯的文章:「Why Government Can’t Run a Business?」,而副標題下得更好,直接了當地把答案說白了:

「Politicians need headlines. Executives need profits.」
政客要的是頭條;商人要的是金條!

裡頭舉了一些歷史,其實也等於回答了前一篇文章留言裡,我不斷質疑某位網友的:

「……政府援助的錢要用什麼形式給窮人?直接發錢?那麼窮人很可能拿去賭博、喝酒、吃檳榔,而繼續買劣質奶粉。
直接發奶粉?那是要用哪一家廠商的奶粉?會不會有圖利的問題?會不會引誘廠商去行賄?
國營牧場與奶粉廠,又會不會出現與民爭利的問題?國營的產品品質,又如何保證?
當你試圖引進政府干預時,你是否想到你引發的問題,遠遠大過政府不干預?
最後還是要回到原點再問一次,你怎麼知道你干預的方式,可以達到你想要的目的?……」

該文舉出:1913年,美國政府認為美國的民間鋼鐵公司賣給政府用來製作戰艦的鋼鐵材料過貴,因此美國聯邦政府決定自己蓋煉鋼廠。政府自己評估認為這樣可以節省3成的採購費用。
結果,三年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時,這個煉鋼廠不但建廠費用遠超出一開始預算數百萬美元,且每單位生產成本還是民間公司的售價的2倍!
更糗的是,戰爭打完了,工廠也被關閉了。前後也不過就生產過那麼一批。

民間公司會做出這麼浪費的蠢事嗎?

該文也舉出,美國官營的UnitedHealthcare,不但與民間的醫療保險業者爭利,本身更充滿無數的浪費、貪污醜聞。這樣的機構,將復健醫療鞋補助給節肢病患,也就不足為奇了。

作者舉了幾個原因,說明為何政府無法做好自由市場裡,民間業者原本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業。我借用該文的大綱如下,抒發我自身意見。原文請上WSJ閱讀。

1.政府是政客在運作,而非商人

政客的誘因是什麼?是為了下次競選能連任。
這使得檯面上的政客只注重能立即在報紙上亮相說嘴的短期效果,根本不會在乎長期政策。

台灣才經歷過兩次政黨輪替,想必各位都冷暖自知。

政客的愛民如子、憂國憂民,其實都只是自身利益的追求手段罷了。而且不只是檯面上的政客,許多社會運動團體,即便有再怎麼偉大的初衷,其實都脫不了如此令人不堪的軌跡。

別以為人能長時間抱持理想,即便是黑人民運鬥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也曾在死前一個月說道:「我實在受夠了這些遊行、受夠了不斷地進出牢獄….(I’m frankly tired of marching. I’m tired of going to jail,….)」

2.政客要的是頭條

市場永遠能自行解決過剩(surplus)或短缺(shortage)之類的問題。但這恰恰違反了政客的需求–曝光。
如果政客讓市場機制自己運作,則會顯得無能或無情。
政客一定要展現一下「大有為政府」的風範,啥事都要管一下,以顯官威。特別新官上任三把火之際。

發放無效消費券的馬英九,大力干預市場的美國總統Obama,其實都是同一副嘴臉。

3.政府用的是別人的錢

商人用自己的錢,他們對自己、顧客、股東、員工的利益負責。
這部份請見我以前寫過的「論企業(二)利潤之於企業的意義?」第三點。

而政府單位卻沒有這樣的利益衝突與合作關係。

經濟學上,也可以說政府官員根本沒有誘因去妥善利用手頭的資源。如果有參與過政府、學術機構編制和執行預算的人,想必都清楚政府單位怎樣「揮霍無度」!

該文亦指出:紐約市立的高中系統,行政人員比學生比率竟然是天主教私立高中系統的10倍!顯見公務人員有多麼….

4.政府無法忍受競爭

我們可以看到政府的公營企業,在面對競爭時的醜陋嘴臉。
例如過去台塑希望可以興建「三輕」,解決中油的一輕、二輕產能與品質低落的困境。但在中油與經濟部阻撓之下,政府一直到六輕才允許私人涉入輕油裂解產業。前後相隔已延宕14年之久。

5.公營事業多半是壟斷事業,且不願面對競爭

這點其實跟上一點一樣。不過該文又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足以讓「主張政府干預」的人士好好想一想自己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說啥。

1917年,為了因應戰爭,希望通訊上能用更低廉的成本來方便訊息傳遞,美國聯邦政府將AT&T等電信公司收歸國有,交由郵政總局管理。當時還發明一個英文字,叫這個收編程序為postalization。

但沒想到收編程序一結束,美國郵政總局馬上宣布「調漲電話費」!

該文作者還貼切地點出一個現象:公務人員不可能去搞什麼「撙節成本」。他們有這方面壓力時,反而是去壓縮最會影響民眾利益的部份,讓大為不便的民眾在政治上施壓,好停止公務員節約政策。

6.成功的企業多半採取開明專制

這點郭台銘早說過:「獨裁為公!」從經濟學角度分析,也是亦然。

因此彼得.杜拉克晚年在搞的「企業民主化」理論,根本就是胡扯瞎搞。

但偏偏民主政治不是如此。事實上民主政治的本質就是為了追求政府的「低效率」,所以才有權力各自分立且相互牽制的設計。
我想懂政治學或憲法的人,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7.管政府的是政府

這句話換言之,就是最常出現「權力未受節制現象」的,就是政府本身。

像是政府禁止人民賭博,卻自己開了最大的賭盤(樂透彩)。人民之間違背相互所託,有刑法「背信罪」伺候;某前總統違背人民所託,也沒有遭「最嚴厲之處置」,反而號稱「攏是為了台灣」。

10 replies on “為何政府不能經營好企業?”

政府用別人的錢這點我特別有感觸。
之前學校老師有在說,政府為了"擴大內需",編列一堆預算給學校,連學校都要開會討論要怎樣消化這筆錢…

我在政大法律時,系上也曾經為了消化預算,把買來不到三年的液晶螢幕全部淘汰換新。
當然,我知道更誇張的例子還有很多

說到獨裁,我想起某天公民課老師有提到希臘三哲人提到的六種政體。
忘了是哪個人分的,總是由優到劣是:君主制,貴族制,共和制、平民制、寡頭制、潛主制(有些忘了確切的詞了)。
想來跟你所說的還挺吻合的,就無聊提出來。

但是看起來無論哪種政府,都會給人麻煩就是,除非每個人都願意去思考事情。
我看現在很多人被政客唬住,多半是懶得找資料,思考其中的利弊;而資料就在眼前時,也不願去仔細關注。
只隨著感情亂走,而不肯停下用理性思考,可以算是有自由嗎?
我個人不相信天賦人權,尤其生在台灣更是如此,你知道的,某人能搞群眾運動正也是這個原因。

記得你說過自由市場不代表無政府,那政府一邊要管理市場(不曉得這詞是不是正確的),另一邊又不能干預市場,我想這方面的拿捏應該是極為細微的。
到底那些事情是必須禁止的呢?
暴力跟背信大概是多數人極為討厭的一件事,然而,這兩個只是概括的詞而已。個人是想到頭疼了,如果你有興趣的話,能否做些說明?

我針對你最後的問題提一下,不過這是個大問題,我相信不是一兩篇文章就能談好,更甭提點點的留言回應。

自由市場建立有一些基本條件,而這些基本條件諸如人身自由、私有產權制度….等,均不是能透過另外一個市場買賣而來(或者也可說費用過高)。
因此這部份我贊成政府的存在,因為目前看來,政府還是處理自由市場建立的必要條件的較廉宜的方案。

當然,我也讀過極端的自由市場主義經濟學家的文章,他們引用1千年前冰島的法律體系來說明不需要政府,也能出現自由市場基本條件。

只是我認為要放到現今架構,難度會很高。

而政府對市場干預則又是另外一回事,諸如:價格管制、證照制度、市場進出自由、市場競爭行為….等。
這些一者為政府跑出來,削減自由市場的自由度;一者則是政府跑出來,意圖逼迫市場活動往某個方向走。

這些都跟前述的,政府存在是為了維護自由市場基本條件,剛好相違背。

當然實際運作起來會有模糊空間。

另一方面,暴力行為本身部分是市場可以解決,但部分卻是不存在市場。這點我也提過很多次。
看到不存在市場的問題,然後跳出來責怪市場失靈,本身是荒謬的。

背信問題則屬於我前面在談的,那個模糊空間。
政府可以幫忙,不過就算沒有政府,市場也會自己解決。
例如「保證制度、保人制度」均屬之。

今天看報紙,湊巧(?),查出一堆假醫生…唉…

我個人對於國外的資訊吸收較少,冰島就不太清楚了,不過我到是想到"小國寡民"。
以我的認知來說,最初政府剛形成的時候也類似企業,就是一群人為了利益而結合。而顯然的,當組織過大時,各種政府弊病才陸續出現。
最常讓我想到的政府弊病或許是裙帶關係吧?畢竟那個人不對親人愛護有加?不過顯然企業也是會發生裙帶關係,也許是上頭金主的壓力能減低裙帶關係的危害(像是很多二代都會接受嚴格的訓練)。

另外分享一起著作權事件: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5/28/must
說真的,簽契約真的要很小心…這是我的看法。雖然很多人對這檔事很激動啦…
還好,解約的成本似乎不高,不然該名歌手這輩子恐怕都不能創作了。

如果公部門在面對成本方面不能樽節開支,
效能上又不如自由市場可以滿足需求;
那麼台灣的軍公教人員為什麼有 18% 的退休優利存款?
為什麼相對的一般在私部門工作的勞工所得替代率卻偏低?

在台灣整體人力資源的運用上, 這是合理或者有效率的分配嗎?

台灣公部門人員薪資福利過高,其實直接、間接地拉高整體台灣社會的失業率。

這部份的經濟學推導稍微複雜一點,有機會再談。

不過從多數角度來看,公務員享有高於市場平均水準的收益,對整體社會經濟發展都是不利的。

“公營事業多半是壟斷事業"

但元兄你在其他篇文章不就一直強調,所謂的壟斷並無法達到正確的定義,壟斷無法獲利,請為該怎麼解釋公營事業的壟斷呢?

我本人也很討厭國營事業那筆爛帳要全民買單,只是單純提出這點疑問,我們集團的油品在之前油電雙漲政策下,被帶頭砲轟,究竟是否有聯合行為? 那如果集團(塑化)先偷跑,是否真能打垮中油?

帶元兄有空再回覆,謝謝

不,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

我過去一直強調的是:壟斷在經濟學上有可取的定義,但這個定義在法律上無法操作。

我說過,經濟學上的壟斷,是指一個供應者面對一條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因此他可以在上面「覓價」,讓自己的租值最大化。可是這條需求不見得是正的,也可能是負的。漫畫裡技安(胖虎)的歌聲就是一例,聽眾寧可付錢請他別唱。

放大來看,世界上所有人或企業都或多或少享有一點點覓價的能力(可能來自於天生才能、來自於交易費用、產權劃分或其他各式各樣的原因)。但這個定議會有大問題:一個輕易就能滿足構成要件的法律,就失去其本身之意義,同時也只是增加無謂的交易費用。

舉例來說,假如國會通過:「身上有痣的人就是犯了有痣罪,得罰款100萬元。」這樣的法條要如何執行?甚至連執法者本身都不願意執行。(當然這個例子太極端,是當然違憲的法律,我的重點不在法律操作上的意義,而是在法學上的意義 — 人人均構成的法條是不可行的)

回過頭談壟斷:經濟學論證認為,除了政府提供的公權力壟斷以外,其他種壟斷都是有益於人類社會的部份大於不利的部份。這樣的利益來自於專業分工與交易,二者讓人類的多數壟斷產生實質的利益。唯有公權力壟斷弊大於利,其原因在於非受壟斷保護者會「尋租」,透過賄賂或加入統治集團的方式來取得公權力保護;反之,既得利益者也會用各種手段來維護其利益。蔣氏政權或毛澤東政權都是極端且可供參考的例子。

而公營事業的壟斷,就是透過公權力保護而存在的壟斷,對台灣整體社會肯定是弊大於利。

舉例來說:如果你經營過工廠,甚至建過廠,你一定知道台電的人員會怎樣跟你收賄,甚至有行情價可供參考–不同馬力需求有不同行情。這些層層賄賂的體系,不只彰顯「台灣電價過低」這個事實,還會層層影響台電乃至於政府官員的種種決定。經濟學家論證過,國營事業傾向擴大不必要的資本投資,以降低表面獲利率;我還認為國營事業員工也傾向於將收入黑箱化,來維持自身「勤樸公務員」的形象以及其繼續公權力壟斷的保護。

最後,我並不曉得你的集團是什麼集團。所以不予評論。

我就職於台塑集團,但是不是在台塑石化公司上班。除了台塑石化,台塑在台灣各地的廠區都設有自己的發電廠,還跟台電電網相連。

以目前的台灣油電市場,台塑公司每公升石油都比中油便宜的一塊錢,每度電都比台電便宜20%,這樣肯定會把國營事業打趴的。我相信台塑集團的成本管理制度(真正是甚麼都計較!!),即使這樣的價格依然可以穩定獲利。

那為什麼台塑公司不偷跑呢? 難道這是真的聯合壟斷? 或是我們公司認為跟著國營企業走,可以有最高的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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