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三論美國牛肉–淺文章背後的深理論

有位翻譯名人顯然看不懂我的文章,直言我談開放美國牛肉進口一文過於「淺薄」、「論理差到把進口美國牛肉說成是人民選擇自由的論點」

該篇文章,的確寫得很淺顯與口語。

但整篇文章卻也環扣著三個湛深且精采的理論,以及一個哲學理念,我在此簡述一下,免得讀者真以為淺薄而不願深入思考,那就可惜了。

一. 產權制度與自由

所有念過法學院的人都知道,在私有產權制度下,所有權有三大內涵:使用權、收益權與處分權。

現今政府禁止人民進口美國牛肉的某些部位,無論是憲法上或經濟學上的觀點,人民的財產自由權都受到了限制與干涉。

因為人民無法自由的將自身的財產透過交易的方式換取他想要的某些部位的美國牛肉。

你不開放進口,這個自由就是被限制了(在不同群體上,三種權利內涵都部分或全部被限制了)。

但是你開放進口,人民要不要行使這個自由權利,是保留在人民身上。

這,才是自由權的基本概念。

把這種自由權跟言論自由混為一談,程度之差由此可見。況且,言論自由是對抗政府的,不是對抗其他人民的,這種基本常識是法律系一年級的層次了。我在這邊也解釋過數次,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用言論自由當關鍵字搜尋一下。

如果把上面的解說轉成白話,即:

政府不開放牛肉進口,人民根本連選擇的自由都沒有。
政府開放了,人民才有選擇吃或不吃的自由。

產權在台灣的法學院叫「物權法」,是門上下學期共6學分的課。
很淺顯嗎?去問問那些念得哀哀叫的台政大法律系高材生,念謝在全大法官所著之三大本教科書的感想吧!

二. Coase Theorem (高斯定律)

這個高斯定律並非物理學上的那個,而是經濟學上,由諾貝爾獎得主Ronald Coase所提出的一個石破天驚的理論!

論證內容我不詳談,有興趣的朋友自行查閱Coase的論文即可。

該定律內容最簡單的層次是:「產權制度的存在是市場的先決條件。」第二層次是:「明確了產權界定,在市場交易下資產的使用會導致最高的資產價值。」第三層次是:「不變定律–產權明確下,假設交易費用不存在,市場會以交易的方法使得侵權者的增值與被侵權者的損害在邊際上相同。」

從高斯定律的啟發,就是如果考量所有的交易費用之後,Pareto 最優情況永遠會達到。

先前有人留言談到prion有外部性成本,我說沒有。

原因在於一個人選擇吃牛肉,那個風險完全是自負。就算有人效法那個台大博士生,把吃了美國牛肉的人拉出來的屎也拿來吃,這個風險也是自負的。

當然你可以爭執,人拉出來的屎進入食物鏈之後會有一天讓沒有打算吃牛肉的人也吃到這種prion。可惜目前我沒看到有論文支持這種說法。

既然外部性不存在,則產權的利益與風險劃定是明確的。接著我們要引進第三個經濟學理論,也是本站最常運用的:

三.價格理論(Price Theory)

這理論無法三言兩語道盡。我就不解說了。我主要是從Armen A. Alchian與Milton Friedman 的書裡學,有興趣的人自行找他們的書來看。

綜合上述三種理論,我們可以劃分兩種狀況、三種族群:

1.台灣有半數以上的人想吃美國牛肉,只有未過半的人在「哭夭」拒絕進口。

在這樣的情形下,為什麼只因為少數人的品味問題,就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

這是我提到的法哲學問題。

這也是文章裡處處展現、自詡為自由進步的「名翻譯作家」,一遇上不合自己品味狀況時就退化為崇尚「警察國家、行政權管制」的大左派所無法自圓其說的錯誤。
順道一提,越左派的是越支持政府管制;越右派的是越支持無政府主義。有人左右派分別搞不清楚,我簡單說明一下。

而不想吃的少數人,他有自由選擇不吃。在私有產權制度下,也沒有人能逼他吃。換言之,他根本沒有什麼經濟利益受損,頂多就是「奇摩子」的問題。

2.台灣有半數以上的人拒絕美國牛肉,只有未過半的人想吃。

這種情形下或許你可以透過公投,立法禁止美國牛肉的進口。
但是即便如此,你還是沒有解決「有人的財產權自由被剝奪」的現實。

所謂的三個族群,分別是:
1)絕對不吃任何牛肉的:他們拒絕承擔任何風險;但也享受不到吃牛肉的利益。

2)拒絕吃美國牛,但吃其他國家牛肉的:他們或許承擔部分風險,就是有商家魚目混珠。但在美國牛肉價高,國際市場上更為搶手的侷限條件下,這種假貨問題要發生機率很低。同時,他們也還是能享受到吃非美國牛肉的利益。

3)想吃美國牛肉的:這種人「自己造業自己擔」,承擔了所有吃美國牛肉的風險。而如前面所述,這種人吃美國牛不存在外部性成本的問題。他們享受了大啖美國牛肉的利益。

這三族群承擔的風險與利益狀況,在上述兩種情形下都可以存在。

請問,這麼看,政府開放美國牛肉政策,存在哪門子的「更大成本」?成本在哪?公務員的文書作業嗎?

在私有產權制度下,成本是買家、賣家自己承擔,何來其他成本有勞「名翻譯作家」費心?這種三腳貓的經濟術語賣弄,大家看看,笑笑,就算了。

再來,我在第一篇文章的ps.裡面談到的,與後來留言中談到的,均是上述三種理論的綜合應用,重複在放在下面作為結論:

……市場反感的東西,廠家哪一個不是趕緊跳出來畫清界線?當初毒牛奶粉事件,到現在還許多廠商在產品包裝上註明「本產品不使用中國大陸奶粉」。
甚至連膨脹劑都一概撇清,我前兩天在加州灣區大華超市買來的義美小泡芙,包裝上就大喇喇地寫著「No Leavening Agent Added」與「Product of Taiwan」。

美國牛肉一開放,假若真的台灣市場真的那麼懼怕痛恨,很多餐廳商家一定大肆宣傳他們絕不使用美國牛肉(事實上新聞上已經許多商家如此宣傳了)。更多產品甚至會宣稱「本產品絕無牛肉成分」。

那些真的逢「美國牛」必反的人,大可以連牛肉都不要吃,連含有「牛」成分的東西都不用。……
……順便補充一點,在私有產權制度下,台灣的牛肉進口商如果明知美國牛肉在台灣沒搞頭,還會故意進口到台灣來賠錢嗎?
網路上有些人說牛肉進口商進口美國牛肉賣不掉之後,就轉而將牛肉做成飼料荼毒台灣牛。
這是一點商業常識都沒有的說法。

如果你是進口商,假若美國牛肉在台灣究竟會熱銷還是滯銷都還搞不清楚的情況下,你會大肆進貨來承擔倉儲成本跟賠錢風險?還是先少量進貨試試市場風向球?
假若只是少量進貨?賣不掉你是直接焚化掩埋處理掉比較簡單?還是還得接洽不熟悉的飼料工廠販售?

假若情形相反,那麼手上有美國牛肉進口配額的廠商先期的試水溫動作成功,後期再來大量進口也都還來得及。

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哪來廠商會蠢到市場風向還沒抓到就亂進貨?……

…….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想要用廉價品混充高價品。
但是美國牛肉進口價與市面售價,均比紐奧牛肉來得貴。
你幾時聽說有商家會用較貴的商品,混充廉價品?
我前面說過,要是你知道有這種店家,請你務必馬上告訴我,我立即飛回台灣去進貨!……

其實不管是檯面上的政客、該「名翻譯作家」或許多無聊的網路爭吵,這些人表達的,都只是純粹自身的「喜好(preference)」而已,內容全都是空洞的!
你喜不喜歡承擔某種風險?你喜不喜歡別人自願去承擔某種風險?這都是喜好問題、品味問題,都是空洞的問題。

有科學性的內容,應該是能存一套有架構的理論提出一種可能被事實推翻解釋來驗證,或是做出預測。

經濟學是解釋人的行為的科學,也是可以預測人類行為的科學。前提是侷限條件的掌握必須充足。

「如果今天人民幣與美元脫鉤,美國債券可能大跌,利率大漲,引發嚴重的通貨膨脹問題」跟「開不開放牛肉市場有怎樣的反應來處理吃不吃美國牛問題」背後的理論是一致的,都是同一套經濟理論。

能用同一套理論掌握住侷限條件後解釋或預測不同現象,這是科學的本質了。

另外,有心學習「自由主義」的朋友,建議可以看看Milton Friedman的「Capitalism and Freedom」或是F.A. Hayek的「The Road to Serfdom」,這兩本都是不錯的入門書。
至於再進階,我比較熟的是憲法、法哲學的東西;純粹哲學的,我知道的不夠多,就不誤導大家了

10 replies on “三論美國牛肉–淺文章背後的深理論”

請問文中提到 Prion 可由想要承擔的人承擔即可,但如想要施打毒品的人也依此類推,該做何解?

連同Milton Friedman、George A. Akerlof、Vernon L. Smith三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在內的500多位經濟學家,連署共同要求美國政府開放大麻吸食。

你認為這又何解?

難道這些經濟學腦袋都秀逗了?

根據我不入流的英文,該文章似乎純以經濟學的好處來說明對大麻開放並課稅的好處。並沒有說到使用大麻在醫學上的不良作用,而且文中也提到禁用本身並非壞事(The fact that marijuana prohibition has these budgetary impacts does not by itself mean prohibition is bad policy.) 且大麻在我國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倘若是一級毒品恐危害人體更劇! 故以米國有500多位學者連署共同要求美國政府開放大麻吸食之例子,來引援有開放 具狂牛病風險之牛肉進口 似乎不夠說服力。

又即使是 連同Milton Friedman、George A. Akerlof、Vernon L. Smith三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在內的500多位經濟學家 都贊成的事,也不一定是對的!(所以美國才沒有開放吸食大麻?) 這點在元毓兄之前的文章反駁前人之處,累牘成篇。

又問: 難道這些經濟學腦袋都秀逗了?
不無可能 其人久食美國牛肉矣…..(說笑罷了….)

那不知道何時會開始連署開放古柯鹼跟海洛因呢?先不論大麻算是軟性毒品,荷蘭大麻亦有諸多限制,例如濃度和販售地點,似不足駁斥 Lian Su 之言。且 Lian Su 所說毒品,應是偏於古柯鹼跟海洛因之流。

只選大麻講, 顯示是柿子挑軟的吃,
能不能請您開示海洛因、槍枝、賣淫、亂倫、含戴奧辛食品等選擇自由
法律為何要限制人民? 有無違背憲法?

您的選擇自由, 是奠基於所有人都具有足夠的資訊可以選擇
但是真實的社會並沒有這樣的前提存在
我選擇了不想吃美國牛肉,甚至是不吃牛肉
但是卻在其他食品中吃到了黑心商人的美國牛肉添加物
請問我的選擇自由在何處? 不吃東西?
美國牛肉很貴的, 不會有商人這樣添加?

讀文章要會抓重點。

文章強調的是選擇的自由在政府法規之下受限制的現實。
今天就算換成一級毒品,政府禁止人民持有、吸食海洛因,就是一種對人民自由權的限制。

你一直把焦點放在「醫學上不良的作用」,只顯示你沒抓到重點。

文末我也說清楚,喜不喜歡自己去承擔風險,或別人去承擔風險,這是主觀喜好問題。
但如果只是因為自己不喜歡,就限制他人自由,這是違反自由主義的。

你還是在這個「我認為有風險,所以我就能限制別人」的框框裡打轉。

網路上多數在論述美國牛肉問題時,只在個人喜惡上打轉,言論根本沒內容。

風險存在,會怎樣分擔?會怎樣移轉?成本又該怎麼看,這都是經濟學的命題。但多數人卻拒絕經濟學理論的推演,只堅信自己的迷信或盲目。

另外引用諾貝爾獎得主與其他經濟學家的連署,重點也不在於開放大麻對不對、好不好。

這些人難道都是毒蟲?為了自己想吸食才連署?當然不是。

重點在於,這些人都曉得,傳統的自由主義是怎麼回事。

政府限制「海洛因、槍枝、賣淫、亂倫、含戴奧辛食品」這些,本質上都是限制了人民的自由。

法律為何要限制人民?有無違背憲法? 請到法學院上個四年課,你就會有概念。

重點依然在於:「部分人討厭的事物,就可以限制他人從事、接觸該類事務的自由嗎?」這是個思維開端,但並沒有答案。可是願意這樣去想的,才是真的在經濟學上或法學上有點啟蒙。

另外我文章裡面寫過了:
「許多廠商會主動跳出來強調自己的產品連牛肉成分都沒有」

麻煩看清楚了再問問題。

還有,你不懂價格理論,最好先讀懂了再問最後兩個問題。

蘋果日報新聞:
大標題:「永康街拒美牛 業績漲兩成」

副標題:「牛肉麵街店家率先貼標章 民眾「吃得安心」」

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ydsjd82

說過了,商家本身比消費者更擔心他們「不用美國牛肉」這資訊沒傳遞出去。

反之,高級餐廳,販賣頂級美國牛肉的,也大肆宣揚中。

本來市場就是迎合各種消費者口味,你愛或不愛美國牛,都會有商家願意滿足你。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