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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友達三位高階主管在美受限制出境

6月時有位網友寫信問我對於台灣面板廠商在美國反托拉斯法案件的看法。

這兩三個月很忙,很難寫得詳細,因此我做了很簡略的回覆。

後來徵得該網友同意,我另外將我回覆的內容,以留言形式於8月貼出:

6月時曾有讀者來信詢問我有關友達在美國反托拉斯法案的看法,我簡略回應如下:

我想你應該清楚我對反托拉斯法還算熟悉,我的態度一向是反對反托拉斯法的。不只微軟內建IE案,在面板聯合操控價格案也是一樣。
這邊我想你也了解,美國面板事業跟當年的DRAM事業一樣,早就不敵日本,乃至於台灣、韓國的低製造成本。
換言之,台灣韓國等廠商的努力讓消費者享受遠比10年前便宜且更優質的面板,但是換來的是這樣的法律對待。這種詭異的法律風險,不只現在台灣廠商遭殃,事實上15年前的微軟也是一樣。

當然微軟賺錢能力遠比台灣面板廠商好得多。只不過法律的運作不能夠因為當事人的財富而有所偏頗。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媒體或網路鄉民基本上都是這樣–仇富。

說回來,台灣這些廠商其實被美國政府盯很久了,DOJ也早有動作。只是台灣媒體在這方面知識不足是一部分、廣告收益也是一部分,所以報導得相當被動。
畢竟這些廠商如友達、奇美,都算台灣媒體上會買廣告的業主,自然媒體報導也會有所偏。

首先該注意的,是台灣廠商多半選擇走認罪協商制度,而非實質進入法院審判,這點差異很重要。因為認罪協商的刑期跟罰金都是可以商量的,當然這又牽涉到檢察官跟台灣廠商請來的律師兩邊的談判能力、掌握證據的能力….等等。這也是為什麼好律師收費可以很高的原因,一分錢一分貨。如果今天彩晶請來的是很爛的律師,那可能認罪協商結果賠的遠遠不止於此;反之,請到好律師,那也可能賠的遠低於此。這點我們局外人就無從得知了。

目前只有友達一間打算這樣進法院真槍實彈跟美國政府打官司,不過我不是很看好。原因在於美國政府會起訴的案件多半是檢察官胸有成竹、證據充分的案件。除非友達肯砸大錢請好律師,不過就台灣廠商習性,這種錢通常都捨不得出。

而依照Sherman Act,廠商如果打輸了,最高可以被罰1千萬美金罰款,同時相關企業主管可能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做生意的風險來看,一點都不輕。因此我不是很能理解友達的人在想什麼。

當然,抓去關的應該是業務相關主管,不會是李先生,或許這是友達高層講話很大聲的原因之一。

更詳細的法律與經濟學分析,得等到我8月忙完之後再說。

以上的東西希望對你有參考性。謝謝

今日看到蘋果日報報導:「友達3巨頭 突遭美扣留」–

…..台灣面板龍頭友達因遭美國司法部控告操縱面板報價,上月底副董事長陳炫彬、總經理陳來助與關係企業佳世達總經理熊暉,赴美參與審前開庭準備,不料三人突遭美國法院裁定在案件審理前須留在當地,並交出護照限制離境。…..

對照我先前略顯悲觀的回覆,有種不勝唏噓之感。

我認為,我覺得友達請來的律師可能錯估了情勢,以為讓主管來美國出庭之後還能全身而退。

就我對台灣企業的了解,其實台灣企業主對於法律風險往往不重視,甚至到毫無概念的境界。友達李先生或公司說法到最近的訪談,都還是很官腔地「據理力爭」之類的說詞。

殊不知在美國的法律戰是充滿機巧陷阱、勾心鬥角,打起來需要耗費大量資源。絕對不是「我有理就能走遍天下」這種天真想法的….當然也不是台商在大陸(或台灣)養成的那套「官商勾結,疏通疏通」就能解決問題的。

友達在李先生接手之後,先是對德國的工會、破產法輕視大意,換來併購西門子部門的大失荊州;現今又在美國中法律陷阱。這家公司似乎一直對於法律風險學不了乖。

我想這家公司的股東跟員工們,面對如此經營階層心態,應該都很無奈吧。

7 replies on “友達三位高階主管在美受限制出境”

官商勾結久了,自然不知道什麼是法律嘛…
像之前有人問:「台灣有幾個政府?」就可見一般了。

http://evilcapitalismheroes.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08.html
這篇最後預言小股東會被扒三層皮呢

說來好笑,我昨天(8/23)看中國時報,有人投稿批評反托拉斯的時候有一言:「美國牛肉比澳洲牛肉貴兩三成也說是市場機制。」
我不想弄個全文,反正這只是個反美的蠢蛋。
我真的很想跟這位…呃…說,你應該感謝老美把牛肉賣那麼貴,不然那些只會撿便宜的人會讓台灣成為狂牛症疫區。

這裡總算有比較聰明的聲音出現, 在媒體及論壇上總有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笨蛋. 這些人的聲音還挺大的咧! 不過, 他們也不是壞蛋, 最讓人無奈的是那一堆企業高層. 我從不買股票, 沒時間追市, 但投資在這一堆不負責任的人身上又不甘心!

…..李先生是個嚴重的問題人物啊!始終都學不乖,啊!我的友達股票….都不知套了多久了….

一直有在拜讀你的文章
我本身也對法律經濟學有興趣
方便請教一下初學者應由哪本書(中外文皆可)或何種方式開始進入此領域
先感謝您的答覆

陪審團作出裁量, 友達確實有操控面板價格, 但李氏皇帝依然要繼續花錢上訴?!
友達股東跟持有銀行團還真是啞巴吃黃蓮
又大到不能隨便倒
價值又無法提昇錢又如此花費賺到的還不一定能夠支付訴訟成本
實在是難以理解李氏在想啥?
美國對自家公司反托拉斯可是照拆不誤例如AT&T
整體態度數十年來未變違反衡平就是各類懲處伺候
友達是沒有美國老外律師深黯個中的提出忠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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