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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資本主義造成短視近利?黑心商人也是因為短視近利?

「資本主義」和「短視近利」是很多人常擺在一起的詞彙。

例如苦勞網這篇令人發噱的文章結論就提到:「…在美國短視近利只問結果不問過程的資本主義之外,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看看連投資都要講道德的另一種資本主義。…」

常見這些語言在批評任何自己不滿意的經濟活動時都要來一下,彷彿遠古時小學作文都要寫「蔣總統英明」一樣,念咒無異。

資本主義真的是短視近利?

首先,我們不曉得「資本主義是什麼東西」,再者,我們也不曉得「短視近利」指的是什麼。這兩的都是尚待定義清楚的名詞,而前者不少學者吵成一團,並無夠讓人信服的定見。

A認為這是資本主義,B可能認為不是;甲認為這樣做是短視近利,乙可能又能看到另一片天空。

如果我們將資本主義定義成「人人在侷限條件下爭取最大利益」以及「私有財產制」這兩個前提下,同時也將短視近利定義成「殺雞取卵」這種情形,我們來看看是不是人人都短視近利:

Irving Fisher的利息理論認為,所有的財富是未來收入折現值的總和,再搭配Milton Friedman的permanent income假設,我們假設有一家小吃店,每年可以淨賺台幣100萬元。給定無風險利率不變是5%,無通貨膨脹,市場上有競爭但這家麵店有點租值,可以照樣年賺100萬的前提下,假設老闆立志做個百年老店,則這家店的總財富現值是1,988萬台幣。

同樣的情況下不變,假設這家小吃店怠於招待客人、碗盤不清潔、店面骯髒…,又假設這樣的情況會造成這家店每年減少1成收入。
則同樣百年來看,這家店的財富價值只剩620.68萬了。

反過來,假設小吃店注重行銷、餐飲品質、服務細節,甚至連氣窗都擦得一塵不染(像日本達人店鋪一樣),而這樣的講究讓小吃店每年都能多賺5%,百年來看這家小吃店財富高達8,857.72萬。
(以我還算了解的中部某知名餅店成長歷史來看,這樣的成長率根本是小菜一碟)
弄成表格來看:

生意作得怠惰,等於損失1367萬;反之,認真龜毛,可增加高達6869萬的財富。

從利息理論,我們可以很輕易的解釋,為什麼會存在那些精益求精的達人店鋪。利益當前,人人莫不趨之若鶩。

甚至,套用A.A. Achian更極端的觀點:這些商家不用知道怎樣做可以帶來更多收益或是倒店,在競爭之下,怠惰的就是會倒店,勤奮的就是會大幅增加收入。這樣的結果是無所謂店家自私或短視與否的。

換言之,成功的店家不一定知道自己做對了什麼;但成功的店家一定做對了什麼。失敗的反之亦然。

而這些店家主觀上是否目光短淺,也根本不重要。為了長期利益,能存活下來的店家的行為,就是會符合「高瞻遠矚」。

回過頭來看,如果「不短視近利」指的是經營者願意為長遠的未來於現在做出某些犧牲,那我必須說,無數家美國資本主義底下成長茁壯的百年企業,在在證明那些認為「資本主義助長短視近利」的觀點是錯誤的。

再講一些更極端的產業:如釀酒業、植樹業,這些行業單一產品的投資往往需要數年以上才能回收,特別是蒸餾酒業講究酒的存放時間。如果資本主義助長短視近利,那依此邏輯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40年威士忌,因為早在第一年剛釀好時就被喝光了。

利息理論認為:「收入是一連串的事件(Income is a series of events)。」威士忌在橡木桶裡每一年的存放在在都是隱藏的收入,這收入大過儲存的成本,有利可圖,使得酒商有耐心等它個三、四十年。這可不是酒商好心要妳喝到好酒,而是因為他們曉得陳年好酒可以賣高價。

說短視近利,其實等於是說東西越放越不值錢,所以不如早早消費掉。若此命題成立,那世界上也不會有老酒的存在了。

文章前半的小結是:我們沒看到有什麼證據,直接證明資本主義助長短視近利。但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在資本主義下著重長期利益而基業長青的企業,後者幾乎是對此論點最好的反駁。

另外我再帶入第二個主題:「黑心商人是因為短視近利才黑心嗎?

常見的黑心商品,基本上都帶著刑法上的詐欺以及民法上給付不能或侵權行為的問題,這邊特別要談的是「詐欺」這部分。

法律上對「詐欺」的定義是:施以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

這句話一個重要的提點是,要使他人陷於錯誤,往往就是經濟學上談的「資訊不對稱」。

黑心商品可以分成兩種不同的交易形式:

一次性交易

這類交易,最為熟知的就是風景區販賣號稱當地出產的土產,或者早年大陸旅遊常見的玉石、藥品、珍禽異獸、古董…等推銷。

後者手法千百種,最簡單的就是掉包:當場談好的物品,跟實際上交付的不一樣。

這類業者算準的是遊客交易成本高,來這麼一次以後要再來不容易;而買回去發現買錯了多半自認倒楣。同樣地,遊客的資訊成本也相當高,通常一般遊客也不太會因為買錯一個東西,殺去義大利、瑞士、甘肅、河套要求退貨。更何況國情與法制之不同,我還曾聽過在大陸買到假貨不敢退貨,就怕惹上殺身之禍的恐懼。

當然,我這邊談的僅限於「因不知而買到假貨」。至於像故意到中國的襄陽市場等地方買假勞力士或A級LV包包的,不在本篇所涵蓋範圍。

這類一次性的黑心貨交易,買方如被識破財富損失比例不高,不做白不做,而這也是很重要的資訊不對稱因子。

比如某假玉叫價10萬,每次拿出去賣有10%機率被識破。一樣放百年來看,收益約1789.34萬,預期財富損失是10%;相較於常態性反覆交易的複利效應影響下,爛店家的財富可能短少68.8%,一次性交易型態行業下詐騙的損失並不高,甚至就機會成本來看,還可能強過老實賣真貨的店家(因為這種行業不容易累積商譽)。

另外一方面,從資訊不對稱引發的欺騙來看,就算沒有市場的存在也會發生。例如中國在毛澤東主政時,3年大飢荒根本就來自於毛澤東錯誤而愚蠢的獨裁政策,但底下地方官員卻往往故意錯誤呈報收成,甚至將農民的口糧、種子糧強制徵收,欺騙高層米麥豐收。

這也是一種用詐欺的方式,交易得官位安穩,甚至平步青雲之結果。甚至到今日,多少中共黨員還是將毛所引致的大飢荒定位成「三年自然災害」?

小結之: 這種一次性交易的欺騙,根本不是來自於商人的短視近利,更不是來自於資本主義,而是來自於侷限條件與誘因之存在,自然誘使某些人去這樣行為。

解決之道不是在於打倒走資派,更不是唱道德高調,而是修改制度,讓這種資訊不對等的情形可以改善,讓交易之一方有更多資訊,自然交易就不會成。交易不成,自然鑽營於此的人也會變少,正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政府再嚴格的管制,也是有漏洞可鑽。

常態性交易
黑心商品:塑化劑為例

黑心商品的前提也是「資訊交易不對稱」,重點在於不能被發現,發現可能往後收入瞬間變成零。如果用黑心原料每次可節省成本1成,增加收入5%。則長期來看可增加的財富相當於6900多萬,也就是增加3.45倍的收入。為什麼黑心?顯然不是因為短視,而是因為眼光放夠遠!

所以當商業週刊等媒體質問:「為什麼為了省個幾毛、幾塊錢,就這樣黑心?」時,這些媒體都忽略了黑心商人的想像力、耐心以及長遠的眼光。

但考慮進去法律風險,被抓到的風險是個機率,被處罰的內容是個成本,如果相乘後的數字小於可增加的財富,那商人如此做的可能性當然存在。

可是假如政府執法嚴謹,讓被抓到風險大增,處罰加重,提高成本,那商人願意從事的可能性也會大幅降低。同樣的,社會的道德力量也可以發揮功效,增加黑心商人的良心譴責其實也是增加他的行為成本。不過「良心譴責」占多少成本?如何量化?這是我們不可能知悉的。同時,「如何有效地進行道德教育來提高良心譴責」,華人從孔子時代到現在也沒多少長進。

所以希冀「高舉道德」就能解決問題的人,其實是昧於現實的一種無知,可怕的是其中不少人還把這種無知轉成傲慢,這就令人發噱了。

但透過政府執法,也是有很多種可能。一種是利用既有的民刑事基礎法律,加強執法力道以及放寬相關限制(我底下會談),另一種則是推出更多法規,引入更多公務員、設置更多機關來管理(現在台灣就是往這方向走),後者或許也可降低黑心商品的發生,但伴隨而來的副作用可能讓我們付出更昂貴的代價!

假設有個機關主宰全台灣人可以吃什麼、不能吃什麼,這樣的來自於政府的壟斷權力(state monopoly power)就足以為一些公務員創造驚人的財富。這樣的壟斷租值往往來自於廠商的賄賂,甚至來自於官員的勒索。而這樣的交易費用對整個社會有害無益,更糟糕的是當這些公務員形成新的既得利益團體時,我們要剔除這個政府組織將是空中樓閣般的幻想。

聽起來很匪夷所思?一點也不!

台灣的衛生署、健保局幾乎就是侵害台灣人民權利的政府組織。他們決定哪些藥品可以上架、哪些食品不能宣稱療效、甚至在教育上排除其他種醫學的可能性。

說好聽是為了台灣人民好,但另一面來看根本是剝奪台灣人民的選擇權利。

台灣的金管會也是一樣同流合污,箝制台灣金融產業不說,更讓台灣人民享有較昂貴的基金投資標的。

NCC也是一例,使用違憲手段,事前認定壹電視會腥羶色,還據此不發給執照,讓台灣人民活生生少一台電視可以選擇。
(大法官解釋明白要求政府不能事前針對言論內容做審查,NCC違憲得十分明顯。請參閱我寫過的–從殺很大談言論自由

台灣種種的行政舉措,完全就像Hyake說的:「通往地獄的路是用善意鋪成的!

最近台北市法規會的愚蠢措施,自以為依法保護台灣人民,結果根本讓Google不願意繼續在台灣提供服務。試問:空有7天鑑賞期但什麼商品都沒有,這叫對台灣人民比較有利? 現在落得不少Android使用者自我安慰網路上盜版容易取得,試問這是值得我們驕傲的解決方案?還是台灣政府逼民挺而犯法的一種結果?各位看官自行判斷吧。

隨意引進政府力量,其結果往往是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反而落在身上,誠如一副有名的對聯:

我愛的人名花有主;
愛我的人慘不忍睹。

回過頭看,既有的刑法、民法難道不能處理這問題?可以,只是台灣一些限制讓這些黑心商品的行為成本大幅降低。

例如過去台灣刑法規定各罪要競合、數罪要併罰,還有徒刑的上限,使得一個人最多就是被判30年有期徒刑。換言之,一個人賣了幾萬次黑心商品造成數十萬人健康受損,本來單純罪責加一加要關個上萬年,但數罪併罰的規定讓他最多只能被判30年。再加上假釋條例,他可能關個15年就被放出來。

另外就是台灣法律對contingency lawsuit是消極抵制(台灣律師法禁止律師做廣告,這點就在contingency上效果就差多了)。讓幾個律師出來招攬生意,受害人根本毋須出一分一毛訴訟費用,全由律師負擔,民事告贏了,賠償費再由律師跟受害人分成。

這個制度的好處是:1.專業於訴訟的律師有誘因主動幫這類黑心商品案件的受害人提出訴訟請求賠償;2.多數黑心商品受害人進行訴訟成本遠高於黑心商品的損害,受害人提出告訴的可能性不高;3.多數受害人根本無力支付訴訟費用,這種方式可讓他原本不可能拿到賠償轉為可能。

在美國,晚上多少電視台廣告都是律師在畫面上,親切地問觀眾:「妳最近有被車撞到嗎?有因為吃哪家餐廳的東西拉肚子嗎?我們會幫妳!」

美國甚至有個名詞,用來描述這些訴訟律師:ambulance chaser,追趕救護車的律師。對某些人來說這畫面或許不好看;但對於沒資源訴訟的窮人來說,卻是一個很棒的制度。

台灣律師界過去反對contingency的理由是:這樣有損律師尊嚴,難看!

各位,妳相信這個理由成立?還是相信既有的老律師不希望年輕律師透過這種方式大量快速取得名聲與其抗衡?

如果台灣律師跟美國的plantiff attorney一樣主動出擊,那App market上的假軟體事件,也不需要煩勞貴為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的堂堂美國賓州大學法律博士出手了。這件案子Google其實可以透過律師跟台北市政府打訴願跟行政訴訟,可惜Google根本瞧不起台灣App市場,直接宣告放棄。

另外補充的有兩點:1.我並非說contingency 100%好,毫無壞處。只是就台灣的現況而言,contingency是不夠而非太多。
2.在被處罰的機率以及成本都低的前提下,黑心商品是可能佔據市場低價位成為大宗。市場高價位的供應者會提出諸多證明來讓消費者相信品質有根本上之不同。所以兩種商品都會在市場上存在,但黑心商品對「貪小便宜者」存在的傷害不容易被補償。特別強調「貪小便宜」是因為窮人不一定買不起非黑心食品,富人也很可能貪小便宜買便宜貨而中招。

在一個保障私有產權的制度下(在本文中被假設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詞),人民的經濟行為恰恰不會短視近利,反倒是會看得長遠。Fisher的利息理論和Friedman的permanent income假設,提供了我們一個很棒的視野,也讓我們看出來一些批判資本主義的人,其實他們的思維有多淺、多蠢。

本文的結論很簡單:讓人黑心的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先天的侷限條件以及後天的誘因制度設計都存在問題,才會發生。更多的政府管制不見得會帶來想要的結果,把私有產權制度改成社會主義甚至共產制度,也不能解決這問題。

反過來,黑心商人一點也不短視近利,他們正好與多數輿論批評的相反,他們眼光看得可長遠了!

常見的經濟謬誤
為何「自利」並非資本主義原動力之基本假設?

14 replies on “資本主義造成短視近利?黑心商人也是因為短視近利?”

感謝板主如此用心分享.

板主決的資訊交易不對稱的問題在黑心商品上有根本的解決辦法嗎? 一般民眾通常不會有時間去了解到第哪些原料是好, 哪些是壞. 還是板主認為嚴刑峻罰在這邊就能夠提供足夠的威懾?

1. 我認為先天的侷限條件讓我們不可能根絕黑心商品。但是市場本身一直發展了很多降低資訊成本的方式,例如中古車認證體系、例如現在塑化劑跟先前三聚氰氨事件,有很多廠商馬上跳出來拿檢驗報告自清…等等。

本文的重點在於點出:市場自律往往很有用,政府的介入通常不會得到想要的效果。

2. 我主張提高破獲機率跟改變刑法的量刑方式,並非嚴刑峻罰。

版主您好,偶然間看到貴blog,
覺得您寫的文章helpful,
但想長期訂閱卻發現沒有rss的選項
是否能開放呢?

想請教格主,
目前在學界主要爭論資本主義為何物以及其影響的點何在,或是有什麼比較推薦的學習媒介、讀物可以了解這塊爭議、討論的點。

謝謝。

讀物非常多,但基本上多半是無知左派作品居多。

我建議妳先看:

1. CCE的解釋:
http://www.econlib.org/library/Enc/Capitalism.html

“Capitalism,” a term of disparagement coined by socialists in the mid-nineteenth century, is a misnomer for “economic individualism….”
明白指出「資本主義」是社會主義者為了批判而發明的「欲加之罪」。

2. M. Friedman的「Capitalism and Freedom」
這本書值得一看再看

3. 關於爭議則可以看黃仁宇的「資本主義與21世紀」

開頭所引用的文章,明明很多篇幅是在指成本外部化的問題,因其損害跟投資者無關,也因此經常被無視。

然而整篇回應,卻通通都在講別的事情,挑到語病就鑽牛角尖下去。

在某方面而言,若投資者短視,將會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因此投資者為了獲利,某些短視是不允許的;
然而若某些短視所帶來的損失與投資者無關時,
投資者自然可以無視這樣的損失和短視。

開頭引用的文章講的是後者、
而整篇回應都是在講前者,根本對不上。

而說到塑化劑,讓我想到津津蘆筍汁,
這家公司在2008年工人接手管理運作後,
便馬上自動停用有毒塑化劑了。

開頭第二句就說了:「常見這些語言在批評任何自己不滿意的經濟活動時都要來一下,彷彿遠古時小學作文都要寫「蔣總統英明」一樣,念咒無異。」

所引的文章只是眾多爛文章之一而已,閱讀能力如果很差,請自己加油。

所以我也說了,整篇回應只是挑語病就鑽下去,
整篇回應看似言之成理,卻跟開頭引文的內容牛頭不對馬嘴,
也沒有真正挑戰開頭引文的實質內容。

希望彼此共同加油提升閱讀能力。

請再讀一次文章標題:「資本主義造成短視近利?黑心商人也是因為短視近利?」

本文主題是要討論這個常見的謬誤,而不是要評論苦勞網那篇文章。引文只是為了說明這種謬誤很常見,但要討論的是這謬誤而非該篇文章。

這種基本閱讀常識請你回去找國小老師好好再教一次。

既然你可以因為這個經濟制度的某部份令你滿意、
或對你個人有利而高呼「偉哉!市場!」;
別人當然也可以因為討厭這個經濟制度的一部份、
或利益因而受損害而批評「資本主義短視近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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