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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的笨(How stupid HTC can be?)

本日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德IPCom纏訟 宏達電股價破底」,其中一段:

宏達電主管表示,IPCom指控宏達電侵犯其專利型號並非事實,且宏達電只有1項產品侵權,該產品目前已未在德國銷售,至於與IPCom的訴訟案,未來將交由仲裁庭裁定,現階段並不影響宏達電手機在德國銷售。

所有打專利訴訟的都知道,專利訴訟 Step 1: 一定要死不認有侵權事實–> Step2:主張對方專利無效 –> Step 3: 主張對方有專利詐欺或專利濫用 –> Step 4:針對究竟有無侵權事實再吵一輪 –> Step 5: 前項吵輸了,再對損害計算方法大吵一遍(或適用Georgia Pacific原則也要吵一遍),上述流程已經是專利訴訟的SOP,更是每一本教科書都會寫的基礎觀念(其他訴訟外要進行的策略流程我就不說了)。

咱們HTC還真管不住自家人嘴巴,大喇喇地說:「…宏達電只有1項產品侵權,該產品目前已未在德國銷售…」這等於在昭告天下,特別是訴訟對造:自己招認自己有侵權事實,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但是過去有,你快來針對我過去侵權部分好好敲我一筆吧!

如果HTC連這麼基本的訴訟策略都執行得這樣七零八落,那其他方面又能讓人多放心呢?

當然,從王雪紅 S3這種自己口袋左手進、右手出的五鬼搬運手法,也是夠讓HTC股東心寒了(不過後來又說不買了,這反過來讓威盛股東不勝欷噓)。

2 replies on “宏達電的笨(How stupid HTC can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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