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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台灣公務員與死老百姓的收入財富比較(兼論為何台灣有這麼多公務員考生)

今天蘋果日報一篇報導「15萬人爭考公職 — 都想國家養 考生5年暴增7成」,說明台灣有15萬公務員考生(當然我們不清楚裡面有多少全職考生),擠破頭想要進公務體系,享受鐵飯碗。

說過了,公務員是一群不事生產的人員,從經濟學角度看,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請參見R.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但依照同樣的經濟學邏輯,他們本身也是創造、增加交易費用(請參見張五常: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禍源,舉凡人人皆知的公務員效率低落、吃大鍋飯、摸魚打混,大到公務員仗勢欺人、顢頇阻礙進步,甚或勒索要賄。這些甭提道聽塗說,我自己就親身經歷不少。

白話來講,公務員既然是必要之惡,從經濟學上來看,一個社會花費在公務體系上是越少越好。說「高薪能養廉」這是蠢蛋才相信的謊言

之前也說過,過高的公務員薪資福利(包含其近乎終身聘的穩定性),會影響正常民間就業市場的運作。

從勞力供給面來看,許多人才浪費時間在通過公務考試上,對於整體社會生產力是有害無利的。

從勞動價格面來看,過高的公務員薪資福利同時也會扭曲勞力市場價格調整,讓私人單位勞動價格調整更為不易。在面對不景氣時,因為勞動價格調整不易(幸好聰明的台灣人想出無薪假這種天才絕頂的處理模式),依據經濟學理論,價高需求量小,甚至不景氣時需求也早已變小,使得成交量跟著縮,顯現出來的就是失業率上升!

為什麼公務員薪資會影響勞動市場價格?很簡單,勞動力是稀有財,資方與政府得競爭付出代價去取得。

一個年輕人,他看著自己同班同學坐享每月4、5萬的薪資,準時上下班,而且上班還能看報紙、閒嗑牙,甚至fb、暗黑三坐到蛋疼;自己卻是責任制、苦哈哈地領3萬不到薪資,怎能不奮起給他準備一下公務員考試?從經濟學的自私假設來看,考公務員是完全合乎經濟理性的判斷。

那到底台灣公務員給薪高到什麼程度?

根據蘋果日報的數據,我做了以下簡單的試算:

首先我假設公務員跟私人機構勞工工作保障一樣(都是終身聘),年薪資成長率都是2%,年終獎金都是一個月,折現率我以通膨率3%加上利率2%為5%。同時根據台灣政府的資料,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金薪資替代率為80%~100%,我取80%;民間勞工薪資替代率依據勞保年金以及勞退新制公式計算,約為48.5%(廣大的勞工們,很想哭嗎?)。

假設小王今年大學畢業退伍,24歲開始工作,工作到55歲退休,之後80歲開始懶得呼吸跟大家說掰掰。他24歲進入公務員高考3級(期間本本分份,沒有"業外收入")、擔任科技專業亦或一般製造業的薪資起薪分別為:$46,225、$25,212與$24,138元。依據利息理論,我們可得出這三種職業收入財富折現分別為:$1479萬、$753萬與$721萬。

見圖:

從事公職的一生收入財富折現竟然將近科技專業的2倍!若你是小王的老子,你能不說一句:「兒子啊(拍肩),你專心的考試吧!」

計算上我忽略掉很多小細節不計,例如我假設小王擔任公職沒有貪汙、小王一定會通過公職考試、小王在私人部門不會被辭職、小王不會自行創業(不過創業也有失敗風險,不見得會增加收入)、小王沒有其他的投資計畫、小王任職的私人公司發展平穩,無爆發性成長亦或倒閉….。這個計算,只是單純就職業本身的合法收入來換算成財富。

但根據經濟學租值極大化的角度以及成本的來看,小王若本人對於職業沒有主觀偏好,則選擇私人企業的成本是他擔任公職的收入,也就是說小王選擇去私人企業,立刻付出一千多萬的成本。自私假設下,小王理應去考公職;而對私人企業而言,企業因為必須跟政府搶人才,站在社會整體生產力的角度來看,是不利整體的。

不過因為錄取率低,很多人得考上數年(又或者走旁門走道,亦即經濟學有名的「尋租 rent seeking」行為)才進得了窄門。

因此我又簡單試算一下,小王願意當幾年的全職考生?

答案是當小王考到35歲時,總折現財富會低於他去擔任科技專業或製造業工作。換言之,小王從24歲考到34歲,都能享有租值,這數字剛好要映證了我畢業的法律系所,許多同學願意參加司法官考試的常見年齡上限。不言自明的,如果是在職考生,或該公務職薪資增加,亦或該公務職可收賄機會增大…願意考試的上限年齡還可以再更晚幾年。從這財富差額也不難看出,為什麼有人願意靠行賄的方式,來讓自己進入公職體系。

有些笨蛋,考公職考到40幾歲以後還要考,經濟學上就是個人的負租值了。

當然,台灣公務員的低錄取率,也降低了對企業徵才的價格影響。若台灣公職錄取率提升到30、40%,福利薪資一樣好,台灣企業很快就會遇上缺工慌,不過台灣企業也很快就會倒光光,讓台灣加速進入希臘化。

反之,若台灣重現1970、80’s年代經濟大好光景,民間收入與成長性都可觀,就會變成政府招不到公務員。各位可以去看看1980年代初期的報章雜誌,多有類似報導。

淺顯的經濟學思維與試算,就能解釋、推測台灣大專院校畢業生的可能行為,可算學問的趣味了。

但我們不得不思考:這些全職考生,從事的活動對整體社會毫無生產力可言,若一個國家制度鼓勵年輕人去做這種毫無生產力的事情,國家前途何在?另一方面,兼職考生既然志不在自身目前從事之工作,則對現在的工作自然也不會太認真到哪去,對於生產力也是會有無形的減損。

再進一步言,公務員薪資,特別是退休金部分,等於是拿其他私人部門產出來供養。2011年台灣政府光是公務員退休撫卹支出高達新台幣1384.5億元,占該年度國家總稅課收入11.5%,占該年度台灣GDP 1.01%。 另一方面,台灣2011年在職公務員人事支出高達1兆1419億元,占該年度稅課收入94.88%67.01%,占該年度台灣GDP 8.3%!

台灣已退休公職人員約41萬人,2011年在職公務員約34.3萬人,合約75萬人,占台灣總人口3.2%,但卻拿走台灣一年國內生產毛額的9.3%。公務員的服務,真的那麼值錢嗎?

這些只是白紙黑字的數字,公務員還有許多福利是無形的(當然不可否認,台灣貪汙索賄情形也很常見,公務員"無形業外收入"對人民而言也是一種變相"稅金"成本)。

國家公務員享受高薪高福利,形同一國生產力被畫出一大部分給無生產力之人享有,對辛勤工作之人或勇於承擔風險創業之人難道不是一種懲罰?這在誘因制度上難道沒有值得檢討之處?

馬英九總統及你的幕僚高舉所謂的「量能課稅」、所謂的「公平正義」,但你看到你底下的公務員享受著跟死老百姓多大不同的收入財富嗎?

延伸閱讀:我反對公務人員不論績效、大規模加薪

122 replies on “台灣公務員與死老百姓的收入財富比較(兼論為何台灣有這麼多公務員考生)”

很簡單的概念,把政府比喻成一家公司,公務員就是該公司的人事營運成本,政府這間公司每年毛利 1.7 兆(也就是稅收)光是公務員的成本就佔了 67%,也就是說營益率只有 5200 億~

意思就是說,政府這間公司每年收了台灣 96% 的人平均 15% 的管理費 ,請他幫忙營運管理這一大群人的日常生活等各項運作,結果政府光是人事費用就用掉 67% 的錢,剩下的才是留給這一大群僱用者的各種公共需求~

就像你家請了一個管家,每個月付給他 10 萬請他打理日常生活所需,結果光是他自己用掉的錢就佔 6..7 萬,只剩下三萬多塊來處理你的日常生活像是買菜、換電燈泡、整理花圃、整修等等… 當錢花不夠時,這位管家還是回過頭來找你拿錢~

你覺得這位管家的服務內容是有價值的,值得你付出這些錢嗎?

這比喻不錯,不過還忽略了 — 「你的鈔票還是這管家印的」!

管家隨時可以透過通貨膨脹,來抽間接稅。

這還好啊…比你累的民間單位多的事,上禮拜我哥就天天加班到晚上3點半,在業界趕專案,我常常加班或是假日加班是常有的事,
至於公務人員……一點小累就在那邊靠妖,我還是覺得你繼續當公務員好

這篇文章的作者肯定不是公務員。台灣目前的情形,主因還是商業化及資本主義的結果,而公務員思想在經濟上反而接近社會主義。想賺大錢的不會考公務員,從近十年的西進現象,即可發現台灣商人對自己土地無情,吃乾抹淨的心態。現在反過來檢討公務員,難免偏頗。
經濟會循環,只有當筆者確實從事第一層生產性工作(如農耕、漁作)及政府單位的承辦員,最好同時有調查、審查及規劃工作,最後對應版大原初的經濟模型,自然會知道許多哲學及邏輯推演上的缺漏。
正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公務員薪資福利相當透明,但多數公務員往往看得到吃不到,這點版大是否了解。

我待的就是傳統製造業,面對過一堆政府承辦人員的各種刁難或顢頇。

我也待過政府法人機構,深知政府單位裡面有許多黑暗不可聞問的事情。

你說的公務員薪資透明,只是一部分;更多公務員的收入來源吃得到但是大家卻不能說的,我壓根沒算進去財富比較裡。

就拿我親眼所見的吧,某位中部高院退休法官,知法犯法在鄉下農地上蓋起豪宅,施工者透露造價應該上億。試問一個年薪收入不過百萬多的退休公務員,何來上億元買地蓋豪宅?尚且不論裡頭的裝潢花費?!

這類公務員的收入,你又了解多少?

再談你所謂的經濟模型錯誤吧。我用的只是I. Fisher的財富公式,別無其他創新。用未來收入折現總值推估財富差異以及人類行為轉變,這種簡單的利息理論與價格理論混用,邏輯上很難有任何錯誤– 人類會追求能增加財富的職業 — 我用的理論,說穿了就這麼一句話。

偏偏不曉得為什麼不少留言的連這基本經濟學理論都看不懂。不知是閱讀能力太差,亦或根本經濟學程度太差。

而不管我點出前者或後者,都令某些人惱羞成怒,真可笑。

若公務員絲毫不具備生產力,那美國黑水公司豈不是也不具備生產力?
這家公司承包美國國防任務,吃美國國防部的預算,也就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本質上跟公務員(軍人)其實沒兩樣,同樣是履行政府的行政任務、降低交易成本,那專靠政府維生的私人公司豈不是通通沒生產力?

1. 我沒有說「公務員絲毫不具備生產力」,你是誤解我的話了。

我說的是「公務員不事生產,主要是要節省交易費用」以及「公務員多數活動沒有產出」。

顯然你不懂我在說什麼,也沒仔細看內文,因為你壓根沒有注意到「交易費用」這個關鍵字。我開頭第二段就寫:「說過了,公務員是一群不事生產的人員,從經濟學角度看,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請參見R.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但依照同樣的經濟學邏輯,他們本身也是創造、增加交易費用(請參見張五常: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禍源」

2. 我再新文中定義「產出」:
…這就是我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卻引起諸多公務人員不滿的–「政府多數活動是沒有產出的」。
有經濟價值的產出,要符合經濟學「稀缺 (scarcity)」的定義:有勝無,多勝少;是必須在個人自由意願下,願意犧牲部分代價”自願”取得的!而政府多數活動都是不靠合法暴力無法成事,當然其多數活動是稱不上產出(亦或具有經濟價值的產出)。…

公務員多數活動不靠法律強制人民接受,人民是不會主動購買的。少數歷史上出現過人民主動購買的,包含國防、治安維護、消防…。而後二者歷史上都出現過辦得很好的民營公司,是19世紀末之後才慢慢被公營機構壟斷。

不管在什麼企業都有不出眾,可是卻是整體環節必需的東西,整個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公務員可能擁有私人企業沒有的技術,但因為政策,人文關係無法釋出,過度的鬥爭的私人企業制度也是另一種問題。

這說法是有問題的。

1. 排除運氣這個無從驗證的東西。假如有個技術存在商業利益,那麼私人企業就會去投資、研發、追尋;如果沒有,那麼政府有此技術也只是負資產(因為專利的申請維護或營業秘密的保護均需要高額費用)。

假設因為資訊費用造成有某個具備商業潛力的技術,企業卻不知道要去追尋研發,那麼我們又要怎麼假設政府就能夠知道且能商業化?歷史上政府商業化技術的案例多半是失敗收場。

2. 台灣經濟部有所謂「科學專案成果之技術授權或專利移轉須要報經濟部同意」的規定,而經濟部顢頇官員多被還真「敝帚自珍」,把已經國外退流行的技術當寶一樣限定,卻昧於「專利權屬地主義」其實台灣政府無從限制的事實,把頭埋在沙坑裡領薪水卻幾無貢獻,可悲也可笑。

在退休金那一段提到“台灣2011年在職公務員人事支出高達1兆1419億元…”云云是否不太恰當?
因為這個人事支出是包含約13萬人的國營事業員工在內,但這些人的退休金制度和一般勞工卻是基本相同的,只差在舊制沒有強制轉新制而已。

我應該也算是死公務員的一份子 (僅具勞工身分),
我過去也曾在國內幾家知名上市企業擔任主管職務,不敵2008年經濟風暴而失業 (實際上是不小心擋了老闆工程發包的財路),由於民間工作難尋,因此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以全國第一名的成績通過某類科的考試,順利錄取進入某國營企業營建相關部門服務。現在的國營企業內部只有兩種員工,一種是具有公務人員資格的轉調人員,另一種是純勞工身分,我則屬於後者。不論薪資(薪資減2萬、升遷職務加給打8折)、福利與保障,皆與轉調人員有很大的差距,我是屬於高員級(等同高考)的勞工(國立大學碩士),年薪只有六十幾萬,其他的資深員級(等同普考)員工(私立專科學歷),年薪通通破百萬,科長月薪13萬多,年薪破2百萬,這些具有公務人員資格的轉調人員互相提拔,職缺(升一級月薪加一萬)就是不給我們這些勞工身分的員工,公司主管表示"公司不需要像你這麼專業的人",公司只要"會配合辦事的員工",我的所見所聞是,舉凡這些在政府採購法實施以前就位居高位的高官,越高薪的越貪腐,仍然在玩圍標、綁標、官商勾結的把戲,而且已經變成是一種習慣、信念、例行公事,因此每個案子都在搞,有綁的案子都分給自己人來做,而且不用動手做 (合作廠商都已經做好了),長官審查時一路裝瞎放水直接發包,太小或很難搞到錢的案子就丟給我來做,每天照三餐來修理我,遣詞用字一定要與長官的看法一模一樣,公文一退再退,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與長官的想法有出入(結果被逼迫所簽出去的文因而違背政府法令,被長官強迫栽贓強姦得逞),過去我在業界是知名的專業技師,結果進入公家機關後,不但無緣發揮所長、造福人群,反被打趴成為無升遷、無人緣的無可用之人,真是可悲。

勞動力是稀有財……看到這裡我已經傻眼了
稀有財只值22k,這也太稀有了吧!!!!

公務員提供的是公共財……
那也不代表他們是不事生產….

你以後去市公所洽公的時候
一定要好好罵一罵他們喔!!!
「你們這一群不事生產的公務員!!!!!」

去警局報案時,記得罵他們「不事生產!!!」
你家失火,記得打去不事生產的消防局

在網路上罵公務員
絕對是比公務員來得有生產力多了!!!!!!

你對於稀有財、公共財的理解都是錯誤的。

稀有財在經濟學上定義是:「有勝無、多勝少」,只要符合這個條件就是稀有財。稀有財不代表價格一定高,你呼吸的空氣就是稀有財,只是一般狀況而言價格是零。

公共財重點在於concurrent use,多半是智慧財產權特性的才會具備公共財特色,公務員的服務並非都具備公共財的成份。反之,有公共財成分的,也非100%是。例如國防是一般經濟學家認為的公共財,但那是指軍力所帶來的嚇阻效果。如果單指一場一場戰役的話,假設採用傭兵,那就不是100%公共財。

這兩個關鍵字我都為文詳細解釋過,自己搜尋吧。你的內容只是讓人知道你有多淺而已。

我光是用看的,看到這些基於價值觀、而非經濟學的論述,都覺得很累,元毓兄真是不辭辛勞,希望大家好好體會啊。

公務員提供的服務,有沒有生產力、值多少價格,直接交由自由市場決定,是最公平的方式。如果市場認為有,即使政府通通裁撤掉,這些 “前公務員",還是找得到工作,而且薪資可能比現在更高。相信真有生產力的公務員,一定不會願意那些打混摸魚的公務員,一起分享他們勞動的成果吧?

例如,市場需不需要消防(非預防或保險)或警察(非保全)服務? 需要啊,但是這些服務,目前僅由政府獨家提供,因此不論人民(消費者)滿意與否,都必須買單,這樣政府就沒有夠強的誘因,提供更好的服務,因為他的服務一定賣得掉。

說得很好,這的確是個判斷「公務員服務在市場上是否有價」的邏輯上的好方法,可惜在現實侷限條件下,光是要砍18%就要「動搖政權」了。要出現這樣大規模且值得研究的經濟實現,恐怕不容易。

不過話說毛澤東把一堆年輕人騙下鄉入生產大隊,也是一種極端的經濟研究題材,但這種情況我想寧可無,也別再有。

退休所得替代率那邊有點問題
你抓的公務員:80~100%,勞工48.5%
但公務員自己得負擔提撥金額的35%,勞工只需負擔20%(雇主70%,政府10%)
因此48.5*(35/20)=84.875, 似未離譜到不成比例
有機會我們可以EMAIL討論

我今年還聽過一個媽嗎說他的兒子在公家機關一年可以存50萬領18趴。
有公股相關企業都常常任用退休的公務員。
政客在養公務員,公務員高層自肥公務員屢見不顯!!
公務員福利到底還有多少,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很多公務員拿的薪水是來自全國百姓的納稅錢,而是他們睿智的上司;我只能說公務員福利再這樣搞,國家不改朝換代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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