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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D產業不能救,政府的經濟白痴卻不能擋 — 尾聲

2008年12月底我寫了這篇「雙D產業不能救,政府的經濟白痴卻不能擋」,當時我悲觀地認為馬政府的無知無能,最後還是會走大政府主義,拿人民稅金跳下去救TFT-LCD與DRAM產業,結果很不幸地往我不願意看到的方向奮力前進,直到墜崖。

2012年11月13日 —聯合報:力晶將下櫃 黃崇仁辭董座

…「兩兆雙星」的DRAM和LCD廠,去年總共虧損超過兩千億元,其中各DRAM廠都面臨經營危機。茂德去年十一月已下櫃,是最早下櫃的「先烈」,目前仍欠債五百多億元;本月底中科十二吋晶圓廠將拍賣,標售底價一九五億元,等待明年提出重整計畫。瑞晶本月初下興櫃;力晶下個月也準備下櫃。
目前股市僅存的華亞科、南科兩家DRAM廠,都是全額交割股,幸好兩家背後都有富爸爸台塑集團撐腰,短時間還沒有下櫃危機。

談談三個點。

1.無法創造自由現金的公司,毫無價值可言

2008年之前文我已說明,根據I. Fisher的利息理論,一個自由現金流長期為負值的公司,是絕對毫無價值可言的。我多次引用W. Buffett的這段話,這裡要不厭其煩地再引一次:

This surreal scene was accompanied by much loose talk about “value creation.” We readily acknowledge that there has been a huge amount of true value created in the past decade by new or young businesses, and that there is much more to come. But value is destroyed, not created, by any business that loses money over its lifetime, no matter how high its interim valuation may get.

伴隨著這種不切實際的景況的另一種荒唐說法叫做「價值創造」。我們承認過去數十年來,許多新興事業的確為這個世界創造出許多價值,而且未來還會繼續發生。
但我們打死都不相信,那些終其一生不賺錢,甚至是虧錢的企業能夠創造出什麼價值,他們根本是摧毀價值,不管既存時間裡他們的市值曾經飆到多高都一樣。

2. 政府扶植產業只是創造少數人貪汙機會

我們或許可以猜測,某些新創公司現階段賠錢,但未來可能大賺特賺。雖然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案例非常少見。台灣創業初始連賠7年的統一超算是奇蹟中的奇蹟了。但我們仍可以選擇相信這種天空大餅,真金白銀的投資下去,其關鍵點在於我們是拿自己的錢。

但政府不一樣,政府的一切投資行為都是靠稅金。而稅金並非靠政府出賣服務、貨物所取得,而是靠合法暴力!何謂合法暴力?就是政府可以直接對人民攔路搶劫(也就是課稅),人民不從還可以直接剝奪人民的人身自由乃至於拍賣處分人民的財產。公營事業亦然,諸如中油、台電,都有政府特有的證照或特殊法律制度在保護,其租值來自於政府合法暴力,而非自身競爭力。

這就是我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卻引起諸多公務人員不滿的–「政府多數活動是沒有產出的」。

有經濟價值的產出,要符合經濟學「稀缺 (scarcity)」的定義:有勝無,多勝少;是必須在個人自由意願下,願意犧牲部分代價"自願"取得的!而政府多數活動都是不靠合法暴力無法成事,當然其多數活動是稱不上產出(亦或具有經濟價值的產出)。

故,政府的投資活動,其本錢是靠從人民手上掠奪來的資源(無論是課稅或印鈔),若是明知錯誤投資仍為之,那就是擺明在坑人民的錢,甚或依據我寫過的「貪汙理論」,是要貪汙了。

力晶、友達千禧年後到我為文的2008年,不但不能幫股東、公司賺到現金,反而日常營運投資活動累計就得失血1千多億和4百多億。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投資這樣的公司比把錢投入水溝還糟糕。除非,決策者可以從中獲利,否則這樣的投資決策肯定是不理性的。

私人投資除非是因自身資訊不足、錯誤或愚蠢,否則斷然不可能做如此之投資。"半公"性質的組織(如投資基金),其主事者就開始可能上下其手,例如創造不必要的交易量來拿取券商的退佣。而政府組織則直接落入M. Friedman所稱「花別人的錢最沒效率」一環,大灑鈔票而事後毫無責任,且也能透過某些管道拿到"退佣"或是直接政策性買選票。

這是民主制度先天的缺陷 — 少數利益團體可以影響某些政府資源的分配,從而圖利該利益團體或政客。這部份我在「貪汙理論」已經談很多,就不贅言。

講個我親身經歷真實案例吧。

當我還在某政府組織處理專利授權或訴訟等法律事務時,某家虧損連連的雙D產業上市公司老闆希望能透過我任職的該組織的力量,移轉部分公司專利給該組織,由我們為其進行訴訟,勝訴後該公司再拿取賠償金,回頭就能跟銀行團交代。

試問:1)為何專利移轉給政府後,該公司還能拿得賠償金?2)為何該公司自己不打訴訟(既然宣稱手上有強力專利)?3)為何要政府出人、出錢打成本鉅額的專利訴訟?4)試問敗訴後的費用與成本,又該誰負擔?

當然,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畢竟牽涉其中的法務們(包含我)都強力反對這種慷政府之慨且莫名其妙的訴訟。但這種事並非第一也非唯一,試問政府單位中若有keyman決定下水「協助」,中間該有多少油水?

另一方面,從這件事看得出來,台灣某些企業主是「怎樣地利用政府資源」,而政府又是「怎樣地協助產業發展」。

3. 救特定產業就是補貼業者或外國人,同時也坑了本國人

凱因斯經濟學的乘數效應是從根本上就錯誤的理論。

凱因斯認為國民收入等於消費加投資(y=c+i),我們姑且不論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同時凱因斯又假設消費者函數C=a+by, b=MPC(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 — 這也是錯誤假設)。當人民不消費時,政府跳出來消費,每一筆消費會有乘數效應,國民整體收入會增加。

這是鬼扯,因為這完全忽略了政府的消費來自於人民的部份收入(也就是課稅或印鈔票),政府將錢花到雙D產業,這筆錢就不會被原始創造者,人民,用到原本想要的用途(例如買地、買車、求學或者純粹儲蓄)。而通常人民自身決定的用值,大過於政府的用值。

換言之,套用同樣的凱因斯乘數效應理論,我們一樣可以說政府把錢挪到低產出的項目,造成其他用途原本要用的資源不見了,引發另一輪"負"乘數效應。說穿了,凱因斯的理論只看到被移走的錢,卻沒看到錢移走後留下來的缺口。

馬英九政府從消費券到現在的台商回流,一次又一次的經濟政策背後都是依據這錯誤的理論在瞎搞。

而如前所述,當政府將錢補貼在雙D產業,讓台灣業者可以在這個體質很差的產業上繼續削價競爭,其結果就是台灣政府用納稅人民的錢讓業者有能力繼續維持低價,進而讓外國消費者繼續低價享受台灣的產品(因為該二產業所製造之終端產品都以出口為主)。

最後雙D產業中體質最差的DRAM產業,政府補助的茂德、力晶都因規模經濟和技術不如人敗下陣來,前途依然茫茫;能確定的事只有已經享受低價台灣電子產品的國外消費者、享受隱晦的利益關係的台灣政府官員或業者、被糟蹋的稅金和正面臨加稅(證所稅、奢侈稅與健保補充保費)的納稅人。

要提昇台灣經濟很容易,只要政府收手別再micro-manage就好!舉例來說:開放外勞引進吧,別再用複雜的舊3K、新3K、新五級制來整蠱台灣中小企業了,這些措施除了擾民,根本沒有幫助到多少台灣勞工(從經濟學來看,政府把企業求才的規則弄得很複雜,只是提高企業留在臺灣的成本,降低往他國建廠的代價,讓企業更容易決定移轉戰場,而不是改聘台灣人;事實上,這些產業也少有台灣勞工願意做)。

諷刺的是,經濟學證明了凱因斯理論是錯誤的,卻也預測政客傾向擁抱該理論,因為該理論才能讓政客名正言順地「搶錢!搶糧!搶選票!」

10 replies on “雙D產業不能救,政府的經濟白痴卻不能擋 — 尾聲”

很多政府動作分為檯面上與檯面下。

例如2008台灣政府打算成立TIMC,並花1千億台幣金援DRAM產業(雖然後來不了了之)就是檯面上的。

而檯面下的有如我文中所述親身經歷的案子,假設成案,是報章媒體不容易報導且難以估計金援數字的。

我因為職位關係接觸過的,尚有透過某種技術合作開發名義與某國外或國內大廠合作,說好各出資一定比例,結果都是台灣政府100%買單。你查政府任何文件都會顯示是共同投資開發,但這算不算台灣政府當冤大頭金援特定產業(甚至是特定企業)?

日本政府一樣金援elpida跟sharp
韓國政府補助samsung 等大財團動作也是很多
不過您根據一些檯面下的動作來批判政府行為
至少沒看那些檯面下行為的小弟就無法論斷了
不過雙D有發過股利啦
也不算完全沒產生過現金流

發股利跟現金流是兩回事,別二者混為一談。

公司可以借錢發股利,但是現金流量表會很難看;也就是說,能發股利的公司不見得現金流量是合格的。

雙D再不濟都創造了極大的投資和消費,刺激GDP成長,若沒有這些產業台灣只會更慘。
用結果論來看雙D是不公平的,過去台積電與聯電也曾經賠錢到獎金發不出來,一人一盒月餅,當時政府若不再支持怎會有今天。
談別人的死活都是很容易的,反正責任不在自己;但若你是經濟部長或一國的領導者,少了這個產業等於少了10萬的工作機會及每年數千億的產值,你要拿什麼是填補?就真的放著都不管?
所以不是救不救的問題?而是有什麼更好的選擇?當前顯然是沒有?

你的觀念錯得厲害。

1. 要刺激GDP成長還不簡單?M. Friedman就說過:「政府花錢找10萬個人挖洞然後另10萬個人補洞,GDP瞬間倍數成長!」
別被GDP這種無聊且不精準的統計數字給愚弄了。GDP只是大概、可能接近一個國家人民的產出,但是跟實際是差很遠的。

北歐各國GDP很高,不代表他們人民生活就真的好。

2. 一個無法創造現金淨收入的產業,對一個國家來說等於是拿人民的稅金或社會資源去補貼該產業,以及該產業的消費者(多數是歐美)。
我在內文已經說了,補貼DRAM就是補貼歐美人民,你台灣這麼大本錢去幹這種事情?何時美國人民輪到你去補貼了?

數千億產值如果不能創造收入,依據利息理論那也是「負資產」。把負資產當寶,有如把咬布袋的老鼠當寶養一樣愚蠢。

3. 10萬個人失業了,又如何?中國1980年代到1990年代是上億國營事業員工下崗,市場最後還是讓多數人找到新工作。

法規制度夠開放,勞動市場夠有彈性,多數失業問題都不是問題。

所謂失業問題,主因在於契約選擇過少或訊息費用過高,呈現出來就是「薪資開價過高才找不到工作」。只要讓現實市場運作,逼迫失業人降價求售,失業問題很快就迎刃而解。聽起來很殘酷,但卻是對社會與詩業者最好的解答。

問題是在當時
雙D還是算新產業
當年有盈餘不發
要等到10年後
年年都確定有盈餘後
才發股利嗎???

此所以新創產業與傳統產業公司估價不同之處之一點

1. 看來你不懂或混淆了「盈餘」跟「自由現金流」的概念。

有盈餘不代表有自由現金流,特別台灣雙D產業都有這現象 — 帳面有盈餘,自由現金流卻是負值。

2. 關於公司估價你是大錯特錯。
現代投資理論或一切估價理論(包含專利估價),都是源自於I. Fisher的利息理論 — 未來現金收入之折現。

新創產業與傳統產業除了名字不同之外,在專業的估價分析上毫無差別。如果不能創造自由現金流,那就是一家爛公司。

內文所引的巴菲特在年報中揭露的原則,就是源自於I. Fisher的利息理論,放諸四海皆準。

花10分鐘看了您對利息理論的文張
基本上那就跟牛頓力學F=ma 一樣的基本
在實際世界裡面要解力學運動方程式
要加入boundary condition
我相信同樣的
經濟學理論也是需要的

傳統產業就物理學來看就是
進入穩定態的系統
科技產業or高新產業就是剛噴出的一種新turbulance.

市場學會使用後會有多少需求
會不會有替代的新方案把這種技術幹掉
會有多少人想加入來玩??
會有多少人不理性的就是要進來玩??

我才不相信
理論能預期到人類的非理性行為

@ xxxboy ,

利息理論本來就不難,經濟學所用的數學遠不如物理學或工程學的高深。經濟學難是難在淺概念的深層理解,以及對真實世界的感受要敏銳且精準。例如對成本理念、邊際轉變這些概念的體悟與應用,才是經濟學最難之處。許多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學者,也不見得對這二者有多高的程度。

你說「我才不相信理論能預期到人類的非理性行為」顯然就是外行,你對經濟學如何解釋人類行為並不了解。

在考量所有侷限條件下,人類行為永遠是理性且可預測。哲學上的理性,都是虛無飄渺的文字遊戲,不談也罷。

經濟學所謂理性,單純是指人會在侷限條件下爭取租值最大化,這是一個可客觀觀察與科學驗證的定義,最可取。

經濟學可以100%預測人類行為,這是經濟學的科學性。例如一張千元台幣真鈔,放在台北信義區新光三越與華納影城中間的人行穿越道上。假如完全沒有警察,也沒有監視器,天氣晴朗無風,一天下來這張鈔票一定不翼而飛!

心理學、社會學乃至於物理學、化學都不能解釋與預測這件事,只有經濟學能。

但經濟學跟大氣學一樣。大氣學說穿了也非高深物理,但因侷限條件複雜且變化快又大,所以難以總是精準預測氣象。經濟學面對侷限條件也是同樣多又複雜,所以才難以每次精準預測。

但是高手懂得去蕪存菁,從邊際轉變來處理侷限條件,過濾出重要者,從而有較高的預測準確性。

例如經濟學家張五常1979年,利用經濟學的成本概念,精準預測中國會走向市場經濟、資本主義,請問有其他學科可以做出這樣具備科學性的準確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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