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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矯情飾詐,罔上盜名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帶領的新北市政府,堂堂推出的新福利政策「飢餓童幸福站」政策,官方新聞稿摘錄如下:

【新北市訊】 全國首創飢餓學童的幸福保衛站,新北市政府明年1月起與全市1970家超商合作,針對就讀、設籍於本市或在本市發生急難事由致有飢餓求助需求之18歲以下高國中小學生(含中輟學生)及兒童,提供緊急協助,每人每餐以80元為原則,針對偶突發狀況,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生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
另需由超商人員於24小時內將填寫完成學生基本資料之關懷通報單傳真至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後續並啟動關懷協助系統,聯繫或轉介相關單位專業人員提供適切之處遇協助與輔導關懷。
市長朱立倫表示,這是公私治理很好的典範,感謝7-11、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家連鎖超商合作提供關懷的平台,藉由24小時不打烊的優勢,擔負起幸福保衛站的功能,除提供弱勢兒童的用餐外,也負起主動關懷通報及協尋的功能。同時它也是治安的據點,未來全市將建構起更綿密的幸福網絡。同時他也鼓勵各警分局長、分駐派出所主管、學校及社工員到超商走動,主動關懷。…..

我不是新北市民,市長犯蠢本不關我事;但基於新北市政府年財政收入來源有290幾億是中央統籌分配款,這筆錢內含我繳的稅金,還是說說我的看法。

經濟學需求定律:價低則需求量變大。此定律是人的基本行為模式,無人例外。

如真有免費午餐,則18歲以下的學生沒事跑去街角路口超商,填點基本資料騙頓下午茶吃吃的人一定激增。簡單地經濟分析此政策:

1. 新北市高中三年級以下學生至小學一年級學生人數約44萬人,以每人80元額度計,預算的1億元只夠所有學生吃2.8次。
當然有人不屑吃這頓飯,認為無形成本(例如在超商填寫資料很丟臉)大過80元的邊際價值;但也難保有人連續吃個10幾次(個人邊際成本極低)。況且此政策不限學生家境狀況,也不限學生是否設籍新北市,加上鄰近縣市到新北市上課或補習的學生,很可能根本不到2.8次。

可預見的,是新北市的這項「看似立意良善」的政策,僅僅1億元的預算,很可能在除夕春節連假結束之前就花光殆盡。執政者的意思,似乎是只要元旦到春節學生不餓肚子就好,之後都可以餓肚子;要是朱市長真的那麼在乎學童飢餓問題,為何預算僅1億元?

2. 對超商的影響

許多人直覺反應認為新北市此政策是圖利超商。我不認為。

超商店面裡的空間與時間,都有極高的成本(光是商品上架要收上架費就可證明此點)。當一群學生輪流填寫資料時,可能得佔去店員相當的時間 — 新北市此政策意涵著超商店員得負責查驗要吃免費餐的學生是否未滿18歲。國中以下者或許省事,但高中生或大學生穿舊制服混充高中生的情形,店員不能不花時間查驗。

一店員將時間花在查驗身分上時,同時他就無法照顧要結帳或服務的其他客人。這對超商來說是成本,領餐的人多時更會影響一般顧客是否願意進入該店的意願,因為排隊時間可能要增加。

80元餐點的毛利與可能買數百元商品顧客的毛利相比,新北市此政策可能對超商是負面大過正面。

當然,如果新北市政府不要求超商要查驗身分,就沒上述問題。只是這政策就變成根本是胡搞 — 任何人只要進去填個假資料就能免費吃80元,這不是糟蹋人民稅金是什麼?

3. 政府慈善成效一向不彰

許多研究均證實,政府的福利政策,10元的投入真的到需求者手上往往不到2元 — 中間都被各階層公務員或包商給吃掉了。反之,新北市1億元的免費午餐,背後要支出的查驗、探訪等公務活動可能遠高於1億元成本。

一個家境優渥的學生,到超商騙完一頓免費下午茶;嗣後社會局人員查訪,他大可說當天忘了帶錢,飢餓難耐。社會局人員除了回來建檔留存外,啥事也沒得做。這些人員、交通等成本都要支出,但什麼效益也沒有。花這錢幹嘛?

4. 貧窮是激勵人去工作的重要誘因,政府老是要當善人,結果就是如希臘一般養一堆懶惰的人民。新北市的政策只是讓該市懶惰的父母更有懶惰的藉口–反正政府會養小孩,我幹嘛去工作?

當然,從恆久收入假設來看,新北市的僅1億元的預算並不能讓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行為有所改變,也不會讓負責任的父母就此轉變為不用負責。但執政者這般慷他人之慨心態,難保未來不會又有這種「為了選總統」而亂出台的福利。

要知道,民主制度下的政府福利一向易給難收。一旦給了,形成利益團體,政客為了選票通常就不願意把福利收回來,即便火車就要撞山、政府就要破產,也是一樣。這是經濟學簡單的成本利益分析而已。台灣公務員及國營事業員工的高福利就是鐵例。而長期多樣的福利,是可以改變人民的性情,希臘、西班牙、葡萄牙與法國等國家,多年來的多項福利,早就讓人民失去勤奮工作之精神,養成的只是仇富與依賴政府的心態。一個國家如果走到這步,那就難救了。

5. 福利政策要靠財政支撐,政府財政就是用暴力向人民課稅。即便政府借錢,也只是現在花未來錢,未來還是得靠課稅還債;印鈔票還債則是用通膨來蠶食人民的財產,當然新北市沒有印鈔權,閒話可免。

高福利政策隱喻的是高課稅負擔,對欲在新北市投資的廠商來說是可能造成投資行為的影響。

稅賦是廠商行為的成本,舉例來說:台灣公司如果當年度有賺錢,但是打算存起來不發還股東以做未來加碼投資之用,那當年度要被台灣政府扣10%「保留盈餘不分配加徵稅」;如果是外國人來台投資的子公司,年度賺錢不分配盈餘要繼續在台投資,一樣得被政府課扣此10%;但如果不保留而要分配盈餘匯回國外母公司,則又得扣20%的「盈餘分配扣繳稅率」。此外這間子公司在台灣還要面臨5%營業稅、17%營利事業所得稅、健保補充保費(薪資總額減去投保金額後的2%)、70%的將破產勞保之保費與其他各式各樣的規費。更甭提如果這間公司跟台灣自然人租用廠房,依慣例往往該自然人租金收入所應負擔的所得稅、補充保費,也得由這家承租公司支付!

「有感經濟」,不知所本為何?說要鼓勵外國人或海外台商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在如此稅賦下更是天方夜譚!更多的福利政策意味著是更多稅賦,嚇跑潛在投資者,造成稅收短減,最終福利政策破產如希臘,人民的確是會有更多負面感受。

政府的奢侈稅、即將實施的證所稅,均如經濟學預言結果是稅收短減,就是例子。

總結來說,新北市朱立倫想選總統所推出的民粹討好政策,成效勢必不彰、稅金恐如丟糞坑一般不值、未來稅賦可能增加(如該福利要繼續且擴大舉行)、對廠商投資與人民工作意願而言效果也都是負大於正。當然新北市市民可能認為這樣很好,我沒意見,只是請把我繳的稅金還我。

17 replies on “矯情飾詐,罔上盜名的新北市政府”

借錢搞福利這我也不認同;
但有關稅負的部份可能有誤解?
5%營業稅是消費者出的,是終端稅,如果你的產品是半成品根本不用繳
所得稅其實依平均40%原則來計算= 企業(20%)+股東(20%);當然企業要負起照顧員工的責任所以會稍減(17%)
如公司淨賺1000萬,全分給股東.
則公司繳1000*17%=170萬,股東830*20% = 166萬。
也就是說所得稅絕不會超過40%!
過去有些企業故意不分配股利,然後開銷全報公司以節省20%稅負,所以財政部才會對未分配的盈餘課稅10%,避免逃漏稅
至於40%的稅算不算高呢?我想你一定會更痛恨法國吧?

1. 經濟學上來看,所有的稅賦最後都是終端消費者出。但事實上稅賦轉嫁與否跟供應商本身的議價能力有關係。
諸如常見的如果物品是耐久財,則稅賦高比例會轉嫁到買方;物品若是易腐敗的,則稅賦轉嫁比例就會低。

這是從需求面看;但從供給面看,稅賦即便能100%轉嫁,實質上就是墊高你的售價但卻沒有同時間增加你的收入。增加的收入被政府賺走了,可是增高的售價不見得都會增加收入,需求彈性敏感的可能增加一點售價,營業額立刻掉不少,對政府而言或許沒差,但是對於潛在進入者來說,等於可預期收入減少,自然邊際潛在進入者就會選擇不進去這行業。

2. 半成品不用VAT跟我所知不一樣。
根據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一項:「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並未將半成品排除;同法第七條與第八條也未把半成品列為減免或免課對象。

半成品定義不易,賣被動元件給主機板製造商的,算是半成品還是成品?

3. 「開銷全報公司以節省20%稅負」這點應該是財政部自己要想辦法查稅,而非改成「你保留盈餘我就扣你10%」這種通殺的方式。後者對於有心保留盈餘再投資者是一種產權侵害。
當然,財政部說法是希望保留盈餘者要盈餘轉增資,就可避免10%稅額;但財政府難道不知道,盈餘轉增資後股本增加,企業的會計師簽證費用也會跟著提高?說到底私人企業的財產權中「使用與處分」權能是被政府給限制,對於人民財富最大化是不利的。

台灣對企業的稅率是繁雜且無效率的,這點從經濟學上來看有很多可說之處,這裡我就省了。

4. 法國是蠢到死,活該青年高失業率。

朱市長也許是想欺世盜名, 也許是真的想做事, 這要等時間過後才能證明了. 不過我認為這是難得的好政策.

假設10個學生去用餐, 或是免費下午茶, 公務人員去訪查這10個家庭, 發現有1個家庭是真正需要幫助, 甚至100個家庭中只有1個需要幫助, 我認為都很值得.

學生是國家的未來, 如果超商提供的食物夠營養, 夠健康, 能讓學生少吃點垃圾食品, 像是雞排, 薯條那些, 這對國家的未來是很有幫助的.

我認為這項政策的立意很好, 就看怎麼去執行了. 把錢拿去讓學生吃的更健康, 更營養, 就算有些浪費, 都是值得的. 現在只希望超商能提供衛生, 營養的食品了.

你顯然忽略了我內文的第三點「政府慈善成效一向不彰」、第四點「貧窮是激勵人去工作的重要誘因」以及第五點「高福利象徵高稅賦」。

三者加起來,變成你要救一個可憐人,拉著幾十上百個普通人一起下水。這樣的慈善還真高尚。

再者,一部分可憐之人是出於自身可恨之處,現在的悲慘境遇是理所當然的應得下場,這點你也忽略了。

你的觀點我大都同意, 事實上你講的很有道理. 第一點, 我想要等政策推出後才能知道吧, 一開始也許有很多佔小便宜的學生, 但我相信會愈來愈少, 超商的東西也不是那麼好吃, 家境優渥可能一開始好奇想去試試, 久了後應該就不想吃, 而且去佔這種便宜, 多少也會不好意思…也許我錯了, 不過我想對人性還是要有點信心:)

如果這個政策是針對年滿18歲的成年人, 我是不會贊成. 就如你所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貧窮是激勵人去工作的重要誘因. 要吃就要做, 這點我完全同意.

但如果是針對未成年人, 特別是國小學童, 我就很贊成了. 他們的可憐並不是自身造成的, 而是父母造成的. 如果給他們選擇機會, 他們應該會選擇不要出生…

而且把錢拿出來讓學生吃的健康些(希望超商能提供好的食品), 少吃一些垃圾食物, 怎麼說也比花一大堆錢蓋沒有用的停車場, 活動中心, 或是放煙火, 找人演"夢想家"來的好多了.

要發現窮學生有這麼難嗎? 誰有困難 導師跟同學最清楚 請學校送上名單就好了 不用花幾塊錢就有幾十個名單跟資料 而且其中一大半是真的有問題的… 用這個"便當誘餌法" “發現"一個窮學生 得先付出一千元便當錢 一個志工九趟白跑….成本幾千上萬元!!
怎麼會搞這種便當打鳥法?而且 台灣社工已經已經嚴重不足 想累死人嗎?

台南賴清得的方法好多了 從學校把真正有困難的窮學生找出來 給500元卷買食物 用完才再加值
誰適合當財務困難的台灣的總統 很清楚了

1. 我不曉得賴清德用的是什麼方法,可以詳述嗎?
我很懷疑在發給食物券的前提下,有什麼方法可以低錯誤率地找出來?

2. 美國低收入常用這種食物券手段,結果是讓窮人更不願意工作(不用作事就有飯吃,去工作還不見得能賺這麼多)。
賴清德的方法依然不能避免我文中提到的一個風險:給窮學生食物券很可能讓該學生的不負責任父母,繼續不負責任下去。當然,我不是說窮學生父母都不認真工作,就我所知認真工作的居多;我強調的是透過政府實施這些出於善意的幫助,可能讓窮學生的境況更糟而非變好。這點是無法逃避的。

3. 以台灣的利益團體結構來看(特別是公務員與退休公務員),我不認為換個總統就能夠改變多少,畢竟這不是民主政治會看到的現象。

美國換雷根或歐巴馬上台,其實能改變的都很有限。

現在全世界國家裡面
最資本主義的國家大概就是中國了….
其他國家都偏移到左邊去了

不見得,加拿大1990年代以後也很右派,所以2008的金融風暴對他們來說幾乎一點影響都沒有。

同樣的,中國也因為市場夠有彈性,所以從90年代的亞洲金融風暴到2008年的都安然無恙,甚至維持高成長性。可惜的是中國未富先驕,這幾年搞的幾個政策慢慢在侵蝕他們的優勢。

對於這種政府單位說的捐款,看看就好。

我公司所在的小鎮消防隊、派出所也常來跟我要捐款。你要是早上不捐下午就來給你消防安檢。這種事情郭台銘創業初期也遇過,也在多個場合說過。

我知道有點離題,可以請版主解釋為何加國在90年代之後相當偏右? 這和固有的印象似乎不符.

另外此項政策如果只限於短期實施,目的是為了找出無協助管道的貧苦家庭倒也並非不可行. 只不過就如樓上所言,從學校/老師這樣的管道應該是更方便快速的選擇. 但現今台灣社會裡沒有辦法,甚至沒有能力為自己尋找協助管道的低收入戶非常多. 我不太理解為何如此.

我老婆就職的新北市某國中,學務處 (還是輔導處?) 就在教師會報上抱怨一直接到超商的詢問電話,問說有去吃八十元餐的某某某是不是該國中的學生。

其中一名後來查出的結果,是該國中的畢業生,但仍用國中生的名義去吃八十元餐。

記得德國有個救濟餐桌的(組織之類的)收集超商、超市、旅館的即期食品發放給需要的窮人,其實除了組織營運費(多半為義工)之外,幾乎不需要額外撥預算也不需要捐款,更能解決貧困的超商打工學生可惜即期商品到期呼朋引伴一起分食而觸法的問題

慈善事業最好讓民間自己來會比較好。

可惜我們的稅制並不非常鼓勵私人慈善行為。

例如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扣除額規定,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卻又規定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論者或許認為這樣規定可以避免私人透過設立慈善團體的方式逃稅,但不可諱言,如此規定是會影響私人慈善捐款的供給,同時私人要逃稅管道多得是,不見得設立慈善團體會是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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