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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高不動產稅率不會影響產出誘因?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委桐的高論:

一個簡單的基本原則是,對於自住型的住宅,政府可以不予變動稅率:但是對於持有自住目的以外的房屋者,便可考慮採取累進稅率:擁有房屋愈多,則稅率愈高。但執行時如何採取漸進或階段式作法以降低經濟體系的衝擊,都有賴各界進一步地集思廣益。
在政府所有的課稅項目中,提高房產稅只會降低民眾持有房地產的需求。它既不像所得稅會減少工作誘因,也不像證所稅會影響新創事業的投資誘因和企業集資需求,可說是正面效益多於負面作用的稅目。

首先,一個經濟學者會談「合理價格」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彷若自己比市場還更懂價格,天才無異?!

再者,認為房地產供給不受租值降低影響,更是主流經濟學的一大盲點與錯誤。

任何具備租值的供給,都會因為稅賦減少租值下,改變供給的內容;是的,不動產供給量或許不變,但是供給內容與品質肯定會改變。

這是基本經濟學概念掌握得夠不夠的問題,更是對於真實世界是否了解的問題。

另一方面,高不動產稅也會影響:1. 不動產投資業者的意願;2. 工商業創業者的意願。

我在加州灣區居住時,租在一個集合式有庭園的出租公寓裡,住的是常見的1 B/1 B。而這間公寓是由一家土地投資公司所經營,這家公司就我所知,在灣區經營了10幾個類似的項目。當非自住住宅相關稅率高到某種程度,這種行業根本不可能生存。莊先生宣稱不影響事業投資誘因?顯然錯了。

最著名的例子:紐約的key money。20世紀初期,紐約市政府認為紐約住宅租金過高,於是實施長期的價格管制,法規強制規定租金不得高於某某數字。其結果是什麼?

老舊的、地區不好的房屋,租金的確不會高過那個數字,但是屋主也不再付出任何一點錢,來整修、維護或改建這些老房子。貧民窟自此而生。Dustin Hoffman年輕時曾演出「午夜牛郎」一片,所偷住的住宅即是。

而較新、區域較好的房屋,在競爭之下,租金怎麼可能低於法定金額?於是key money應運而生!沒錯,房間租金的確是一個月500美元,但你要跟房東拿到房間鑰匙,鑰匙的租金一個月可要2000元!在價格管制時期,key money也揮之不散。

主張透過稅率來管制台灣房價的莊先生,又如何能避免這種狀況發生?我看不出高明之處何在。

工商業投資幾乎脫離不了土地使用,即便是一家全部委外代工的網路品牌商,就算不需要店面,倉儲仍是不可避免;不動產稅率高低,必然影響倉儲租金乃至於購買成本,稅率高到某個程度,怎麼不會影響到工作誘因與事業投資?

孫中山承繼經濟學很爛的Henry George,主張平均地權,說穿了背後的錯誤經濟思維誤認:土地供給不會改變,所以你怎麼課稅都沒關係。但此論調無論在經濟學邏輯上亦或真實世界實證上,都是錯誤且不堪一擊。

這種大錯特錯的老舊經濟學,如果在今日還有貴為中研院經濟學者在鼓吹,台灣經濟政策制定乃至於教育,嗯……

23 replies on “高不動產稅率不會影響產出誘因?”

原作者想到的非自住應該只有空屋,所以不會想到key money的問題。話說回來,這樣的論點在台灣能實現的機會也微乎其微吧:這牽涉到多少人的利益啊。

在台灣也不必用到正港的key money,改建套房的話房東早就用水電費來玩花樣。我就遇過房東一度電要收我7元。他算準了夏天賺冷氣、冬天賺電熱水器,只是他沒算到會遇上一個夏天吹電扇、冬天洗冷水的怪咖。

key money 實在是太有趣了XD
但想請教是台灣創業環境太差,所以資產都往房地產前進。還是房地產的持有成本夠低,所以大家喜歡養地養房呢?

不,創業環境差是一回事;我認為更主要原因是:1. 台灣債券市場不發達、2. 台灣股票市場太小,淺碟型使得系統性風險大增(齊聲喊漲或喊跌很常見)、3.1990年以來台灣房地產也曾經低迷一段時間、4.最主要,台商到中國或外國投資有成,三、四、五年級生財富累積到一定程度。

這些原因造就台灣房地產最近漲,而且甚至有段時間,豪宅漲得比一般住宅、店面還兇,很明顯是有財富者追逐出來的。

另外一提,身在中南部的我,也察覺到有北部人在搜購中南部工業用地、農業用地。

你提到的這些,跟Henry George似乎沒什麼關係。(孫中山或Henry George主張過房租管制嗎?)

沒有必要因為張五常不喜歡Henry George,你就必須跟著把他貶得一文不值。沒錯,Henry George並沒有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但並不代表他的觀點就是完全錯誤。別忘了,Henry George主張的地價稅,是您文章中經常引用的Milton Friedman最喜歡(或是說最不討厭)的稅。許多經濟學家也一直把土地持有稅作為各國稅制改革的優先建議選項。

對土地課稅不在憲法財產權的保障範圍內。美國的不動產持有稅還是台灣的十倍以上哩。更何況,對所得課稅,就不算侵犯財產?

此外,我很好奇:您認為「土地供給不會改變,所以你怎麼課稅都沒關係」錯誤的地方在哪裡?是錯在「供給不會改變」,還是錯在「怎麼課稅都沒關係」?不管是孫中山或Henry George,有提過「怎麼課稅都沒關係」?

1. 正因為還有許多教授認為地價稅是稅制改革優先建議選項,我才說我對經濟學教育感到悲觀。

2. 孫中山「漲價歸公」主張,背後經濟思維不正是我說的「土地怎樣課稅都沒關係」?再者,這個思維的錯誤我文中已經舉例也說明,你還看不出來,又與我何干?

我並不贊成空屋稅。

因為持有空屋本身就是一件高成本的事情,通常是因為交易費用過高(好房客或好買家難尋)或者租金投報率實在過低,屋主才會選擇空屋。

也就是說,一堆投資客選擇讓房屋空置,承擔利息成本與預期租金損失,只是為了等待房價上漲,這件事情本身就說明了投資環境出了問題。

為什麼可租卻不肯租?為什麼好房客難尋?為什麼預期租金收入那麼低?這些才是應該探究的。

您的確應該感到悲觀,因為大力支持地價稅的,除了Friedman外,還有William Vickrey,甚至Joseph Stiglitz。他們並沒有像你那麼悲觀。您也可以繼續悲觀下去,因為其他國家把地價稅當成稅制改革優先選項,在美國有Joseph Stiglitz,在英國有James Mirrlees.

你的例子我的確看不懂。因為不管是亨利喬治或是其他人(包括孫中山),對地價稅的主張,都是針對「非地主改良的地價」(unimproved value of land)來課稅,也就是針對ground rent來課稅,這部份租值大部分歸因於公共建設,而非地主本身的投資,對此課稅,再合理不過,不是嗎?

張五常批評亨利喬治時,也坦承他並沒有讀過亨利喬治的書(可能嫌他學歷低不屑一讀),您讀過進步與貧困或民生主義嗎?當中哪一句會讓您認定他們背後的經濟思維是「土地怎樣課稅都沒關係」?

你的思維還是停留在:1.非因自身努力所賺取的報酬不正當,以及2. 不動產租值大部分來自於公共建設,這兩種老舊且昧於現實的錯誤觀念。

照你的思維,台北市一堆買下老舊公寓出租的投資客,就沒有必要花錢重新拉皮裝潢,也無須著重市場各式各樣風格品味了。

另一方面,location所帶來的租值,也往往甚至與公共建設無關。

大甲媽祖廟前、豐原廟東旁店面租金高昂,但公共建設投入遠不如台北的木柵蚊子館,你又如何解釋?

你所提的例子,一個旁邊是廟,一個旁邊是動物園,要叫我怎麼比?好歹也要ceteris paribus一下。全台最古老的廟是澎湖天后宮,廟旁店面租金跟大甲能比嗎?不能比,是因為澎湖媽比大甲媽不靈嗎?當然不是,是因為「交通不便」。(這個我猜的,搞不好澎湖租金還比較高)

location所帶來的租值,交通建設通常是主要因素。而且地價高,除了公共建設,還包括公共服務,甚至包括對其他人的補貼。要不然,這些熱門地區當中蓋個殯儀館,地價地租還會一樣嗎?

蚊子館的問題事實上是投資效率的問題,同一個位置蓋別的東西租金可能就不會低。所以總結來說,地價高的地方少不了好的公共貢獻與投資,但公共投資多的地方不代表地價高,原因一是嫌惡設施,如焚化爐。原因二是公共投資的效率,如蚊子館。

如果一個地方的地價上升,是由於地主私人的「投入」,那部分我不主張課稅,我們的憲法也不主張,我甚至不記得孫中山或亨利喬治說過要對這部份課稅,所以拉皮裝潢的例子也離題了。

拉回來原點。你批評亨利喬治與孫中山的理由是「經濟學很爛」「土地供給不會改變,怎樣課稅都沒關係」是錯誤。沒錯,他們倆沒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正因如此,所謂「錯誤的觀念」,自然不是他們兩個發明的。要批判的,自然是發明這個錯誤觀念的人,才算正本清源。那人鐵定是「邏輯不好」,「基本經濟學概念掌握不夠」,「對真實世界完全不了解」。光批評學生,不批評老師,甚至連老師的名字都不提。蠻奇怪的。所以我才當初才會想留言。

猜? 想知道結論,何不去實地調查侷限條件? 在辦公室畫畫模型、跑跑迴歸,然後就想改造社會嗎?

好,就算交通建設是租值增加的主要因素吧,那徵收稅額的標準何在? 距離捷運 50m 跟 51m 只有 1m 之差,稅額要差多少呢? 又如果剛好在機房旁邊,又要怎麼徵收才 “公平"? 距離捷運更近,就一定 “更有價值所以要多徵收稅額嗎"?

不論怎麼決定徵收標準,都不可能公平,因為價值永遠是主觀判斷。不公平就容易引起社會衝突,到時又吵著政府出來解決,政府解決不用成本嗎? 政府又真能解決嗎?

最經濟的辦法,難道不是資訊儘可能公開,然後在未侵犯他人自由下,由市場自願交易? 每個人對同一塊地的出價都不同(價值是主觀的),價高者得,市場是最民主的地方。

請注意版大的一個論點: “非因自身努力所賺取的報酬不正當" 是有問題的。因為如果這種賺錢方式不正當,政府(或利益團體)就想分一杯羹來徵稅,那麼假設一個人或一群人,認定某個投資很可能獲利(當然也有可能虧損),然後一窩蜂的跟風投資下去,結果真的獲利,不論該投資是政府資助或民間自行集資,這樣就要徵稅嗎? 如果這樣,那任何運氣好的投資,豈不全部都應該徵稅? 如果要徵稅,那該徵多少? 如何判定哪些是運氣成分、哪些是個人眼光或努力、哪些又是前人投資? 然後,這些投資都不用承擔風險就是了,賺錢要稅、賠錢活該,這樣誰要冒險?

你還是沒看懂我舉的例子。

台北木柵蚊子館,附近的動物園、道路與捷運設施,都是極高的公共建設投資,但並不保證動物園附近商家能就此得利。從政大往深坑一路就可得知。

而大甲媽祖廟附近的道路規劃之爛,顯見當年大甲鎮公所沒啥公共建設在此,但媽祖廟附近的店面租金與租值日益增長,這部份的增長顯然與公共建設投資沒太多關係。

更極端的是台北圓環小吃,因為政府介入投資反而一蹶不振,這是馬英九有名的政績,也是政府失敗的好例子。

我要你想到的重點是:如果說因為公共建設投資帶來的土地增值就該課稅,那為什麼沒啥公共建設投資的地點所享受的租值增長也該課稅?
更進一步談,那如果因為公共建設投資造成的土地租值減損,是不是也可以聲請國賠?

若真是這樣,那界線在哪?實務操作又如何判定?法院舉證與認事用法又該如何決定?

最後,我們法律制度存在的「地價稅」,可沒去區分「因或非因公共建設」,這點你明顯說錯了。你可以批評公告地價與現實脫節,但是地價稅制度本身沒有區分二者卻是事實。

孫中山主張「漲價歸公」,可也沒去區分公共投資。實務上我認為根本不可能區分得清楚。

而一個思維的形成,必然有其源頭。Adam Smith的invisible hand也非100%獨創;你老是要追到一個思想源頭然後才能批判的話,那你永遠只能怪上帝。

如果某個人繼承大片祖傳地,住在偏僻的山間,享受著田園生活,自給自足,並不特別缺錢。

然後某年某月某日,政府要徵收他的地開路做公共建設,並跟他說,你的地明顯因為我的投資而增值,所以你要繳稅。

那人說,我從小就住這裡,也不想搬走,你破壞了我的生活環境,然後還要跟我拿錢,怎麼會有這種道理?

當然,如果要一直追溯為什麼是那人的祖宗八代擁有那片地,大概答案只有一個: 競爭來的(手段不計)。所以這時,輪到政府跟他競爭這塊地了。如果站在一個完全無關的第三方(也許是外星人)來看,這整件事大概沒有什麼公平正義、經濟不經濟、自由不自由的問題。解釋只有一個: 競爭。

我注意到一個用詞。我在回應中提到的詞是「合理」(reasonable),您卻把用語改成「正當」(righteous),所以您的想法比較接近法律人思維。我的回應從頭到尾都沒提及正當性甚至公平性,我說的是合理,合什麼理?經濟學家相信的道理(雖然不一定正確)。

地租怎麼決定?這樣說吧,我們決定租值的目的是要收稅,收稅的目的是要支持政府運作。所以可以這樣決定:在有良好政府治理的情況下,與無政府治理的情況下,相差的租值,就是政府稅收可以課徵的標的。由於商業倚賴政府的良好治理甚深,商業用地的大部份租值(至少高於鄉村農地部分),由政府課稅加以徵收,自屬合理。這是經濟學家會告訴你的事。

“Nothing can be more reasonable than that a fund which owes its existence to the good government of the state should be taxed peculiarly, or should contribute something more than the greater part of other funds, towards the support of that government.” ~Adam Smith

這句話並沒有「政府的投入」與「稅負」必須同向增減的意思,反而是「收益」與「稅負」應同向增減。政府提供的不僅是道路,沒國防,沒警力,地租會差多少?能增長多少?縱使政府在地價(或租值)上漲中沒出什麼力,但如果沒有它,地價(或租值)不會上漲,那漲價歸公就屬合理。就跟關鍵技術一樣,一個技術如果關鍵,雖然研發成本可以很低,取得者最後也免不了付出高價。之後你有更好的新產品,卻仍倚賴原來的關鍵技術,這技術並沒有更新,但你的授權費依然仍會付的更高,一樣的道理。

所以「地價」稅真正的意義是「收益稅」,很市場的一種稅,不是一般人認知的財產稅。可以課到什麼程度呢?課到投資者覺得投資信義區的素地,跟投資台東的農地,沒什麼差別。如此還可以縮短城鄉差距哩~

公共建設投資造成的租值減損,如果是傷害到地主的貢獻(如把地主種的樹砍斷,或破壞房子)當然應該國賠,但如果減少的是公共的貢獻(如政府發展信義區,導致西門町租值減少),當然不用國賠,你會得到的補償,是地價下降導致稅負降低。

民生主義強調的只有地價稅,孫中山說「講到照價抽稅和照價收買,就有一重要事件要分別清楚,就是地價是單指素地來講,不算人工之改良及地面之建築。」他的漲價歸公,指的也只是「眾人的力量經營而來的」部分,以「酬眾人改良那塊地皮周圍的社會和發達那塊地皮周圍的工商業之功勞。」這不過是外部效應內部化,標準的市場主義。

所以我回應的不是「現有制度」(你本文也沒談到現有制度),我回應的是你批評孫中山的部份。孫中山的主張其實與現有稅制差很大。更何況孫中山與亨利喬治,壓根沒提過租金管制這件事。抽稅不代表管制,你拿租金管制的例子,罵孫中山與亨利喬治,誰看的懂啊~

台灣目前地價稅的問題,是稅率過低而非過高,平均實質稅率大約在0.2%,比通膨率還低,很難說已經侵害到私人的租值貢獻。孫中山主張的地價稅率,最高也不過「值百抽一或抽二」。比起資本主義老大哥米國抽的房產稅率低。理論上也比較優(人家是房地一起抽稅,孫中山只抽素地稅。)

“The annual produce of the land and labour of the society, the real wealth and revenue of the great body of the people, might be the same after such a tax as before. Ground-rents and the ordinary rent of land are, therefore, perhaps, the species of revenue which can best bear to have a peculiar tax imposed upon them.” ~ Adam Smith

亨利喬治與孫中山的思維,其實直接來自Adam Smith。這也是為什麼你喜歡的Milton Friedman(他算是經濟學中的右派),還有Joseph Stiglitz(算是經濟學中的左派),以及一票諾貝爾經濟獎得主,那麼喜歡地價稅的原因。你恐怕找不到另外一種稅,能同時具有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內涵。

你可以說他們老舊陳腐,但說到「基本經濟學概念掌握的夠不夠」,這個….連祖師爺都概念掌握不好,你的確有理由悲觀。

花太多時間了,有機會再聊吧。

抽稅不代表管制? 我很好奇,如果讓眾人自願決定某一塊因 “眾人的力量經營而來的收益" 是多少(A)、與政府抽的稅(B) 的差值 B-A,會有多大。說政府抽的地價稅是標準的市場主義,當然不會錯,沒有人可以自外於市場,但這種稅所代表的市場效率,到底有沒有比私人經營收益的效率來得高呢?

政府的稅屬強制性質,抽太高或抽太低,顯然都是這套強制的力量在運作,強迫性的行為,如果可以帶來合理、正當、公平、幸福、繁榮…等,今天世界的財富版圖就不會是目前這樣了。

版大原文一開始,就有提到 “合理" 的 “不合理性",並非都是用 “正當" 一詞。正當一詞,是版大從 imp 網友的回應中,引申出來的意涵。

卑微的經濟學,只夠好到能用來解釋世事,所謂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正當不正當、應該要怎樣…,要不就是工程學、或倫理學的範疇,就不要再刁難經濟學了。

我覺得今天經濟學之所以容易被普羅大眾責難或輕蔑,正是因為有太多經濟學者和自以為了解經濟學的人,在做誇大不實的廣告,把經濟學給神話了,並享受著神話之後與真實世界的差異性來套利。這差異性指的是因為把經濟學捧得太高(例如侈言能改造社會云云),所以就可以輕易放空(批評)經濟學,再讓自己擔任一付救世主的模樣。

所以,這些人神話經濟學,其實也正是想神話自己,這種行為還真符合經濟原則啊!

就事論事,謬誤就是謬誤,拿錯誤思想的人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也是一樣。

Adam Smith不是經濟學祖師爺。Joseph Schumpeter的經濟學史很明確指出Adam Smith是很爛的經濟學家,他的著作多處抄襲Richard Cantillon還有法國百科全書,這在學術界已經是共識。

他提出水與鑽石價格的矛盾,認為假值是客觀而非人類主觀認定。這個謬誤要一直等到19世紀才會被邊際效益革命推翻。

客觀價值就是認為世間有人持有神諭,知道事物的「真正價值」,就是能說市價是錯誤的,可以做價格管制與干預的意思。

他的思想謬誤被David Ricardo所擴大,他認為社會產出的價值可以被客觀計算,跟著當時馬爾薩斯思想的流行,認為人口成長必然超過糧食成長(已被實證推翻),從這錯誤的前提出發,說人類會受限於糧食需求而必須承受一直接受地主調漲地租。

所以Ricardo跟地主有深仇大恨,說一定要課地主稅,不然窮人會餓死。

Rent從此就變髒字,這種思想隨後被Henry George這個經濟學文盲所接受,然後被孫文吸收。

讀過經濟學史,就能理解Milton Friedman根本只是統計學家;Joseph Stiglitz的諾貝爾獎研究則是在玩完全競爭的假設而已。兩者都是贊成政府大力徵稅干預所以才會被主流選出來崇拜。

There comes an Austrian… 🙂

亨利喬治的論述其實沒有新奇之處:他的主張跟亞當斯密,甚至更早的重農主義者沒有什麼不同。雖然論述基礎不一,結論倒是一致:政府的主要稅收,應來自地主(或地租)。

亨利喬治談的不過是前人已經提過的主張(l’impôt unique),居然能贏得「經濟學很爛」還有「經濟學文盲」這樣的評價,彷彿他鑄下什麼萬劫不復的錯誤一樣。這就令人驚奇了。

這類評價有時聽起來反而像是讚美。邊際主義引起「廣泛」討論,其實是在1880年以後的事。我強烈懷疑在亨利喬治撰寫「進步與貧困」之時(1879年),邊際主義已經廣為人知並為經濟學家所共同接受。所以,如果亨利喬治真的是經濟學「文盲」,他寫出的東西卻與(從重農主義以降)百年來的經濟學思潮一致,那真該說是經濟學天才了。

畢氏定理是公元前就發現的。但今天如果任何一個數學「文盲」,卻能導出畢氏定理,他是數學很爛,還是數學天才?

亨利喬治與孫文不過是copycats,但現在罵他們的,都不是罵他們「了無新意」,而是罵他們「經濟學很爛」(為何不是亞當斯密爛?)或是「經濟學文盲」(為何不是李嘉圖文盲?),以今冠古,這才是有趣的地方。

即使是亞當斯密,其經濟思想也並非不能被挑戰,斯密著墨於自私之善帶來的經濟效應,但自私之惡呢?

挑戰亞當斯密,也不等於全盤否定亞當斯密,即使評論斯密前輩的某些主張「經濟學很爛」,只是就不同時空條件,補前輩之不足。把亞當斯密搬出來當神主牌,並不能讓自己的論述更真實解釋世界與人類行為。

做學問,可以參考前人,卻不必受限於前人。如果研究經濟都不能超越亞當斯密,那恐怕連亞當斯密自己也不會同意吧! 如果研究學問,都要先看有沒有駁斥了前輩大師之見,這等倫理如何能造成進步?

而爭論 copy 不 copy 也不重要,畢竟沒有人自外於人類整個知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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