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很喜歡這種B2B、B2C甚至B2B2C分類。因為我覺得沒打到要害,沒有掌握到關鍵侷限條件。
以網路家庭的三塊:線上購物、商店街、露天拍賣三者而言,本質上都是一樣「賺取交易仲介費」,三者最大差異只是在於「物品由誰看管」。但法律事實上,三者的物權均未移轉,網路家庭都只是在賺成交後的仲介費,當然三者的「費用結構」略有差異,但都不脫「一個固定費用+一個抽成」。
這與百貨公司其實是以「櫃位租金+抽成」這種模式有差異。畢竟物理環境侷限下的地點稀缺,與網路平台靠知名度二者還是不可相比擬。
也就是說,24H部分的倉儲只是加快出貨流程,表面上費用由PCHome負擔;商店街與露天則省去這層費用。但三者就行業本質而言都是電商,都是賺交易仲介費。
而這種仲介行業關鍵始終在於「集客力」:客人不夠多,廠商上架意願低;商品數量少、不夠便宜、介面不夠簡潔,集客力就差。二者某個程度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多數仲介業都存在同樣的問題。
因此,這種商品仲介平台會希望透過「低免運費門檻」來吸引客人與廠商,是一條幾乎人人都會走上的不歸路。另一方面,平台商如果太常片面隨意搞商品折扣競爭,廠商遲早會受不了而出走。
流量不夠大,規模經濟出不來,財報就很難看;流量大到一定程度,可將平台與倉儲成本攤提到很低比例時,獲利會驚人噴發。而這段成長過程是痛苦的,Amazon如是,PCHome也如是。但PCHome面對一個與Amazon最大不同侷限條件是:"台灣市場太小"!建置一個平台後可收的上頭租值,台灣就是不如美國。
經濟分析上也意味:要集資與PCHome競爭的門檻遠低於欲與Amazon競爭。
所以當強力競爭出現時,平台對客戶廠商最明顯的競爭差異始終只能在「降低購物成本」或「減少廠商費用」這兩個自殺利潤空間的策略上打轉,也就註定平台租值在激烈競爭出現時必然快速下跌。
PCHome上頭租值囿於台灣市場小這個侷限,嚇阻對手進入的聲量天生不如Amazon;過去享受平台規模經濟累積銀彈的速度與量體上也不如Amazon。如今這個結果,其實是掌握客觀侷限條件者可以預見的。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