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Dai很清楚地點出這些設計公司忽略(或故意忽略)之所以要比稿,是因為訊息費用很高。跟設計師打過交道就知道,這群人往往說得天花亂墜,拿出來的東西粗製濫造是很常發生,在實際拿出作品之前,訊息費用高得驚人。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知名度夠高,作品穩定度夠高的設計師就可能免去比稿,因為本人的品牌累積消弭了這個資訊費用。
而我要點出Jack沒提到的一個點,就是:
買家要的是「能夠有產出的作品」,而不是「設計師的勞動」!
設計師普遍過度膨脹、過度誇大自己的貢獻,我自己就親身碰過好幾個,在我面前炫耀某某品牌規劃全靠他怎樣運籌安排,如今才得以聞名台灣甚至海外…
只是我剛好認識這些品牌的創辦人,深知品牌聞名並非靠這種錦上添花般的設計,而是從製造面到營銷面的深耕。我更清楚,這些主事者眼中,這位所謂「品牌操盤級設計師」只不過是一個隨時可以被換掉、被取代的合作廠商,重要性還遠不如某些原料上游商。
此段正在說明,設計業界除了本身的浮誇與自吹增加了不少業主的訊息費用,才使得有錢的業主採用「比稿」手段外,設計業界誤以為自己的勞動都值錢,其實是毫無根據的妄想。進一步談,我認為許多時候A、B、C等設計師提出的稿都不錯,但究竟實現後可以為雇主帶來多少收入?貢獻了多少比例?這個費用其實也不低。
這是說,我可能分別採取ABC的設計,都得到差不多的收入。則ABC的作品彼此的可取代性其實很高,競爭之下當然就註定ABC三位設計師的收入不高。
我說得更直白一點吧 — 多數設計師其實只是不肯面對「自己的專業原來不太值錢(經濟學上叫『可取代性很高』)」這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