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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隨筆

富裕社會才能減少性暴力犯罪

“這個社會不是該教我們女性別選暗巷走,這個社會應該做的,是別製造這些怪物出來。«Te enseñan a no ir sola por sitios oscuros en vez de enseñar a los monstruos a no serlo»"

這種月經觀點始終有個邏輯上的大錯誤而不自知,卻有一堆很無知無腦的人權或女權支持者在侃:


試問你要如何控制一個社會不出現性暴力罪犯?

從人類有文字記載以來,似乎沒有任何制度、任何文化發生過「不存在性暴力罪犯」的。
換言之,從Coase Theorem角度來看,防止悲劇的發生,如果是從「阻止社會出現罪犯」的方向切入,不但歷史經驗100%失敗收場,同時意味「成本過高」毫無實現可能性。反之,從被害人方面做好事先防禦的成本可能低得多也有效得多。

這也是為什麼多數社會文化,都傾向讓女性做好自我防衛(例如格林童話的小紅帽故事,又例如多數文化都某種程度限制女性拋頭露面單獨出門亦或抵制在外過度暴露的道德教條)。
先把「對錯」的直觀道德感受放一邊,也請把「人權」這種無實質內涵的概念放一旁,我們要正視的是各種文化下都發展出類似的避免性犯罪的模式,背後的客觀侷限條件與人類選擇結果如此相似,必然有一定的選擇邏輯(也就是價格理論)可解釋。

而實務驗證上我們可以觀察到,治安越好的社會,女性在外暴露或打扮的風險大幅降低。然而,治安好壞明顯與社會租值有關,唯有富裕的社會才養得起足夠的治安人員。這點從美國破產的底特律市與其他富裕的城市治安差異即可驗證,甚至加州的Palo Alto與East Palo Alto二市僅一條馬路之隔,治安與地價卻天差地遠亦可驗證。

歐洲我們也看到實質收入的差異,無論是國家之間,亦或一國本身財富之增減,都會產生治安狀況的不同。其背後除了牽涉到前述治安人力外,也干係到整體社會成員的素質養成,性產業發達與否以及犯罪成本效益等等。這也帶出我想說的第二點:
致力於社會整體富裕,會遠比空洞地要求政府「減少社會潛在罪犯」或「推廣性平教育」都來得更能減少此類性暴力犯罪。

某些跟不上的讀者可能誤會我主張限制女性權利,恰恰相反。越是富裕的社會,越需要大量高品質女性人力的投入。這也是說,我們應該盡力推廣自由市場經濟,唯有如此,女性生產力才得以最平等的方式得到最高租值。一個女性不僅能獨立更生甚至晉身富裕階層的社會,也會是對女性更加友善與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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