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
2008年時我就批評當年的馬英九政府不應該花費政府資源拯救DRAM與TFT-LCD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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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一文同樣以經濟學的成本概念(經濟學的成本永遠都是指『機會成本』)切入,力陳資源錯置的下場。政府最好什麼都不做,讓市場處罰錯誤決策者才是上策。
2012年回顧雙D產業事件,時值DRAM主力的力晶虧損千億元依法下櫃。隨後如同我在第一篇文章中所闡述的經濟學觀念 — 資源錯置被市場處罰而破產,也只是資源重整(relocation),如重整後符合市場需求,則既有的資源一樣可以重新獲利。
此外,第二篇文章也進一步談到「政府補貼助長尋租」與「政府補貼實質是用人民稅款補貼外國人」此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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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邊我再補充一點:
當年李登輝政府與陳水扁政府的在政府主政者「戒急用忍」、「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政策,以「保護國家高科技」為由限制LCD產業欲前往大陸投資,必須在台灣蓋十代線之後才能出去;DRAM業者想前進中國,政府也規定8吋以上晶圓廠技術不准出口。
這在經濟學來看都是愚蠢至極的政策。而事後回顧,這些政策非但沒有保障產業或技術,反而把產業給活活弄死。
這也是我一貫主張:政府沒有足夠的資訊做出正確市場決策,但政府內部錯誤誘因架構,卻有相當高機率刻意做出錯誤市場決策以保障少數政客利益。
因此政府對產業管越少越好。台灣的競爭力因蔣經國主政的逐步放鬆而得到發展,卻又在李登輝後的胡亂管理被箝制。恰恰是一場經濟學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