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我在「貿易戰檢驗– G20中美大和解?」一文中寫道:
quote:"不知道讀者們有沒有感覺到一件奇怪的事情:美國憲法明明將「課稅(taxing)」權力專屬劃給國會….川普此次貿易戰卻是引用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 此法案賦與商務部長(其實等於是總統)可以針對進口商品有礙「國家安全」者開徵關稅。…
…當風向大轉,尤其在川普不得近半數美國人人心的條件下,美國國會收回部分課稅權,也只是合理合憲的安排。這意味著,貿易戰課稅不是美國總統隨心所欲可以為之。弄爛國家經濟,不但政治上下台,連未來總統課稅權都可以被收回。…
果然有美國國會議員已經看不下去,賓州的共和黨參議員Pat Toomey提出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修正案,主張:未來美國總統如欲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開徵關稅,則必須在60天內得到國會追認才能生效。否則60天後該總統命令自動失效,美國國內廠商亦得向聯邦政府主張返還60天內被額外課徵的稅金。
此外,目前被放在商務部的課稅權力,將被移轉到國防部;與此同時,廠商尋求課稅赦免(tariff exemptions)的裁判機關也將移轉到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上,減少廠商透過總統與行政機關尋租的空間。
好戲連台,我們就看這次總統權限會不會因為川普的擅自濫用以及內部政治鬥爭下而被進一步限縮吧~
WSJ:Two Bills to Defend Free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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