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讀者應該記得2009年3月我寫了一系列有關「08年金融風暴」成因的文章,其中在「金融風暴之我見(四)不是市場失敗,而是政府失敗!」(https://tinyurl.com/ycmj3f2z)一文中提到:
“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時代,更推出了CRA(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及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兩項法案。前者逼迫銀行向低收入家庭或較貧困的社區提供住屋貸款,如有不從,則四大聯邦政府金融機構可以依法暫時中止這不從者的金融業務活動。後者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貸款時不得因種族、膚色、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原國籍或其他身分,有所有歧視或差異對待。…..這一系列試圖要弭平種族、性別、宗教歧異的政治目標,表面上看來立意良善,但當變成法案執行時,往往成為肇事元兇。因為這些舉著道德大旗的左派人士,始終搞不清楚「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簡單道理。美國政府不僅僅透過法律去懲罰因基於風險考量而不願意貸款給貧困少數民族購屋的金融機構,還透過這兩家美國政府在後面撐腰的房貸公司,只管要滿足「人人有屋住」這種「社會道德責任」任務,不顧貸款人的信用能力如何之現況。其結果就是扭曲了市場;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價格管制(prices control)– 將房貸利率不正常地壓低。同時也讓政治力可以介入單純的借貸市場。"
被扭曲的借貸市場從而無法透過市價或其他契約條件安排來吸收與反應風險貼水。再加上房貸包裹證券化的推波助瀾,本應該是個人風險的房貸從而被轉化為整個金融領域的系統性風險,此外對部分參與者而言,風險還被放大。
很不幸的,近日我們又看到美國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an Francisco發佈研究報告,認為銀行應該遵循CRA法案提供貸款給中低收入戶去做「climate adaption」。
啥是climate adaption?報告中給出的定義是:「adjustment[s] in natural or human systems to a new or changing environment that exploits beneficial opportunities or moderates negative effects」
說了等於沒說。
而參照其他機構的說法,從安裝「綠屋頂(green roof)」到「將低窪地區居民遷往不淹水處」都算是climate adaption。
從經濟學來看,窮人之所以住在容易淹水處,正是因為這些地區的「房價比較便宜可負擔」。這是市場自然安排下必然發生的現象。同樣的,窮人的住宅之所以沒有綠屋頂,也是因為「花不起」。這跟窮人為什麼住不起帝寶是一樣的。
Fed of SF的研究主張其本質跟卡特總統時代的「人人有屋住」一樣都是試圖以政府的力量去干預某些人看不慣的市場安排。「居住正義」的追求結果就是一步步走向金融風暴;climate adaption的結果會是….?我不認為後者規模會比前者大,但浪費、無效率與尋租是必然出現的結果。我們也看得出來,CRA這種「訴求某種高大上價值」的災難元兇始終陰魂不散。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