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全國經濟研究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最新發佈的研究「Does a One-Size-Fits-All Minimum Wage Cause Financial Stress for Small Businesses?」指出:
依據1989-2013期間一千五百多萬筆資料發現:最低工資每增加一美元,企業銀行信用大幅降低、企業償債違約率提高12%、新創事業數量在提高最低工資後的一年減少4%,倒閉數量增加5%,生存企業的雇員數量減少。其中此負面效應於餐廳、零售業這類以低技能勞工為主體的事業最為顯著!換言之,提高法定最低工資實證傷害小型企業的財務狀況。
上述研究結果恰恰符合也證明我一貫主張的經濟邏輯,提高最低工資的經濟負面效果有:
- 增加邊際勞工失業率
- 社會新鮮人失業期間延長、尋找工作成本增加
- 侵害邊際企業產權,同時影響其資源安排的自主與彈性,造成邊際企業倒閉率提高、邊際企業進入市場意願降低。
- 降低企業提供勞工學習意願,傾向以流水線生產方式加大其勞動強度,對任務以外的教授與犯錯容忍意願均降低。
這些我在「反對一例一休」的文章中均曾說明:
「…法規禁止了契約安排應有的彈性,企業裁員甚至不告而別的惡意倒閉比率也會大增;邊際租值的微型企業(如攤販)也將更長時間維持老闆/老闆娘獨自一人勉力經營的局面,難以徵員擴大。而微型企業夫婦一方如身體有恙或任何意外發生,全家燒炭自殺的比率也會提高。
換句話說,國內微型企業要像當年Apple一樣重寫車庫傳奇是不可能的。事實上國內制定勞動法規的蠢蛋,根本昧於現實。美國最有活力的矽谷地區工作時數高得驚人!且多數中小型公司,在員工全是股東的階段幾乎沒有加班費可言。
許多知名小吃攤在草創初期夫婦倆沒日沒夜工作,何來加班費之有?沒有租值的企業要從無到有,這種契約彈性必須存在,早年沒有加班費制度,員工分紅(也就是年終獎金)與勞動市場競爭自然會解決工時過長問題 — 今年員工特別辛苦且公司獲利也好,則年終獎金會有一定比例增加;如老闆昧於市場競爭不加分紅,來年員工很快就求去另尋高就,老闆自己孤掌難鳴。如果法規禁止這種彈性安排,那同時也就禁止掉新興品牌與新興事業出現的可能性。
還有,當過老闆或部門管理者都知道,員工請進門不是馬上就有工作能力;根據員工能力與職位調性不同,有些工作新進員工入門前三個月甚至到一年都是沒有生產力,甚至還要犧牲既有員工的生產力來教育訓練。
也就是說,勞動成本從來就不僅僅是帳面上看得到的薪資、勞健保費與退休金。老闆買員工勞動力,從來就不是買工時而是要買生產力;那是因為現今生產環節複雜化,生產力難以量化計算,才會委託到「時間」這個雙方較無爭議的計量單位。
一旦工時計量上本應存在的安排彈性與價格彈性都被取消,則雇主很容易得出「增加工時帶來的邊際產出低於邊際成本」之結果,理性經濟人當然就會減少加班乃至於減少徵員,最後,就是減少企業的投資。
推到盡,新的一例一休真正受益的反而是高租值的大企業,因為一者他們負擔得起,二者未來會有更多失業者供他們挑選。邊際勞工與企業受傷會最重,台灣經濟將失去1970年代的活力。…」
後面這些供給行為內涵的改變,是一般只懂統計但經濟學不到家的學者不見得知道的。
另一方面,今年7月份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研究也指出,提高最低工資的效果是:「讓三個人失業換取一個人加薪」!建議可搭配參考。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