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品廣告的品味往往難求,我在「Apple v. Acer 廣告」已談過。
最近Apple的
都是品味極高的廣告作品,套句廣告從業人員的話:
個人從事廣告設計,我只能說這次mini的廣告堪稱廣告界的登峰造極之作
這也是我們公司同仁一致的見解
Apple這幾支成功廣告,共同特色在於用很少(甚至沒有)語言與說明,就把產品的特色、功能以及二者能與消費者的生活產生怎樣的關係,闡釋得一清二楚。同時,廣告的配色、音樂,都是上上之選。
相對地,台灣Acer在「有沒有」這個爛哏廣告之後,後續推出的特務系列,維持一貫的爛品味:
我不懂,為什麼是MS Powerpoint來告訴特務車底有炸彈,也不懂Acer的電腦或Powerpoint真有這種偵測功能?我更不懂一般人為什麼需要一台能偵測炸彈的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