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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通反托拉斯法聯邦地院敗訴的幾個簡單重點整理

1. Qualcomm 已經相當長時間其專利授權收入高於晶片銷售收入(見圖),而此次聯邦地方法院Koh法官的判決恰恰是認定Qualcomm在「專利授權行為上有濫用壟斷地位並限制競爭」的行為,反托拉斯法上一旦被如此認定,等於已經是被定罪。(一般是以Sherman Act §2為主要適用法條)

2. Koh法官於判決中要求Qualcomm針對industrial-essential patents必須授權與競爭對手。這意味著Qualcomm難以再繼續現有的「整機價格分成授權金」模式(以整台手機零售價格為計算基礎,Apple等高單價手機廠就是對此條款非常不爽),而必須轉為「以moden晶片售價為基礎」。

這意味著計算基礎從幾百上千美元(手機單價)調至$15~$20美元(晶片售價)。

另外值得談的一點是:依照美國法過去常見的案例,一但專利或專利池被認定是industrial essential patents,則授權金比例往往也會被法院要求必須是commercially reasonable standard,就很難Qualcomm單方面靠勢。

3. 這只是聯邦地院的判決,Qualcomm當然還會上訴。但是除了這個FTC提出的訴訟外,Qualcomm其實還面臨類似的反托拉斯法消費者集體訴訟(class- action)。

4. 美國DOJ罕見地在判決之前要求舉行聽證會,希望限制對Qualcomm的懲罰以維護美國在5G的技術發展。這顯然應該是在川普政府基於中美貿易戰的前提下所做的特殊要求,但是Koh法官非常不賞臉地表示:“a hearing on remedies wasn’t necessary ”

5. FTC當初提出此訴訟案是基於Qualcomm極端不合理的專利授權條件:
a. 整機價格計算授權金
b. 不管是否使用Qualcomm晶片,手機廠都必須支付其授權金

6. 昨天我談過,反托拉斯法本身與專利法是互相扞格的 — 前者處罰一切試圖以壟斷地為達到反競爭目的的行為,但後者偏偏就是國家授與一壟斷特權,排除非發明者或後發明者進入市場的「反競爭安排(anti-competitiveness arrangements)」。

1998年美國聯邦巡迴法院透過1965年的Noerr-Pennington doctrine,排除了一般反托拉斯法對專利權人主張專利權的適用,但陸續的判決也建立了幾種例外狀況,其中一種就是:專利權人以專利從事非法綑綁銷售行為(illegal tying)。

2000年時聯邦巡迴法院更曾表示:「擁有合法專利並不意味著專利權人於專利權合法壟斷權以外的領域同樣免於Sherman Act的約束 (…The possession of a valid patent or patents does not give the patentee any exemption from the provisions of the Sherman Act beyond the limits of the patent monopoly.)」

7. 同樣昨日於留言中談過:有鑑於IC設計公司充滿「一代拳王」的歷史,不知何時會被新冒出來的技術取代的產業(IT產業尤為明顯)對於專利權濫用的狀況可能更加嚴重 — 因為不曉得手上的專利組合能值錢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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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壟斷的定義

所謂壟斷的供應者,面對的一條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也是其平均收入曲線,更是其平均成本曲線。
然而傳統學者的直接成本與上頭成本觀念混亂不清,所以老以為有dead triangle loss存在。這是傳統經濟與法律觀點的錯誤所在。
其實拿掉上頭成本單看直接成本,壟斷者面對的一樣還是U型直接成本曲線。
更重要的是,壟斷不能「只從成本看」。潛在競爭對手的進入市場障礙會約束壟斷者的租值。
如果要談壟斷,麻煩先搞清楚上述這些概念。否則你只是在浪費我的時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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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專利與反托拉斯專欄 法律

歐盟處罰Google$50億美元

結果出爐,果然超越去年的€24億歐元,直衝$50億美元罰款!計算基礎是Google 2017年全球淨利$126.2億美元的40%。

理由是:Google不應該濫用Android地位,試圖誘拐消費者在Android手機上使用google搜尋引擎與Chrome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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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蠢到死的意見。

2005年Google花費$5千萬美元買下新創公司Android,並開放原始碼,提供Apache免費開放原始碼許可證方式讓許多手機硬體製造公司百花齊放,其目的一開始不就在財報中說得很清楚?Google就是希望開創mobile advertising這一塊新收入啊!

沒有Google如此大方提供免費作業系統,哪有如今眼花撩亂的各種mobile apps與智慧型手機?

這部份巨大的「消費者盈餘(comsumer surplus)」歐盟官員完全不看,與此同時,靠Android的軟硬體廠商所獲得巨大利益,歐盟官員也看不到。

單單只針對Android系統上預先裝載的Chrome瀏覽器與預設的google搜尋引擎,在在顯示我學習與鑽研anti-trust law的心得 — 這部法律並非法律,純粹是政客或政府攔路搶劫的藉口,這藉口多爛都行。

不過奇怪的是:

1. 行動廣告收入僅佔Google的總收入44%,為何今天歐盟官員針對Android系統有意見,卻拿總收入為基礎來罰款?

2. 根據財報,2017年Google從歐盟、非洲與中東地區創造營收為$360.5億美元,僅佔全球營收$1360億美元的26.5%,為何歐盟有臉面罰款基礎以全球淨利來計算?

還是老話一句,搶劫為真,這些法律藉口都真的只是藉口。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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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將停用Qualcomm晶片?

Apple 與Qualcomm為了專利授權費引發的一系列法律戰,終於燒到商戰囉!華爾街日報最新報導:「Apple Is Designing iPhones, iPads That Would Drop Qualcomm Components

Apple一年光支付專利授權費(不包含晶片採購費用)給Qualcomm就高達$28億美元,佔Qualcomm EPS的30%。

面對這樣的大客戶,Qualcomm態度硬得讓我有點匪夷所思耶。

的確,專利是一種人為擬制的壟斷權,是一種privilege。但美國法上,專利的權利範圍還是有其限制的。除了專利本身claim的範疇之外,反托拉斯法也會限制專利權的應用。

最常見就是當專利權被認為構成industrial standard時,專利會被迫開放使用,也可能由法院決定什麼叫做合理授權費(reasonable royalty)。目前看來Qualcomm的聲明與訴訟都很聰明地避開,宣稱被Apple侵害的都是非行業標準(non-industrial standard patents)。

可究竟是不是?其實是由法院認定。

另一方面,就算被認定不是,只要法院說你有或意圖濫用壟斷地位(to or intent to take advantage of monopoly power),則一樣可以認定專利被濫用而以判決限縮之。

講白話,就是即便Qualcomm擁有世界上最大、最好、最豐富的無線傳輸技術相關專利,不代表專利侵權訴訟贏面就大;甚至反過來,正因為專利池(patent pool)太大,被法院認定濫用專利壟斷的可能性也隨之提高。

如果是我,面對最大客戶態度上應該不會這麼硬頸。

不過話說我以前跟Qualcomm接洽的經驗,他們還真的挺囂張…所以可能囂張習慣了吧 XD

新消息指出Apple可能新產品會全面停止使用Qualcomm晶片,改以Intel為主(可是Intel在這一塊不是比較弱嗎?)

聯發科會漁翁得利受到Apple關愛眼神嗎?(話說聯發科4G之後不是又更弱嗎?)

現在唯一能確定的是,消息一出Qualcomm股價立馬下跌6.77%。Apple則沉浸在iPhone X可能大賣的樂觀氛圍,繼續維持這幾天的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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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專利與反托拉斯專欄

最近的寫作計畫

我的長期讀者應該發現,最近一年來我post文章的頻率忽高忽低,這其實反應著我的自由時間忽多忽少。

但其實我一直有一些寫作計畫,打算針對一些比較大又複雜的題目下手。但礙於時間,我遲遲沒有開始。現在想想,與其拖到有時間再寫,不如且戰且走,至少留下一點成績,而不是徒留空中樓閣。

目前我會先寫的,是我本身的專業:智慧財產權法與反托拉斯法競合。

目前暫訂的大綱是:

1. Patent misuse
a. on Patent laws
b. on Antitrust laws

2.monopoly issues on patents:
a. extending the existing monopoly power through patents
b. Price fixing
c. Tying arrangement issues on patent
d. Patent cross-licensing, patent pool, and patent alliance
e. Unilateral refusals to license
f. Package Licensing

基本上每個小題可能都會寫3~5篇文章來說明,一方面是分享知識,畢竟這在台灣是比較冷門的領域;另一方面則是自己的心得筆記,來自於讀書或工作上所得。

誠如前面所說,因為時間的不定,所以發文也不會很固定。內容架構可能都會再改,上述只是暫訂的,供參考而已。
內容會比較嚴肅枯燥,同時涵蓋法律、法學以及經濟學分析。

總之,本站可能往越來越無聊方向前進,各位有心理準備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