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Tesla電動卡車

這場戲演的也是夠久了…
從1月的最後一天,微軟的Steve Ballmer提出446億美金併購價,一路加碼到475億美金。
一場「霸王作態硬上弓,欲拒還迎耍手段」的戲碼就這樣歹戲拖棚近半年。
這只是檯面上的,相信檯面下兩邊陣營各自的股東、董事等利害關係人,又有一齣又一齣精采絕倫的勾心鬥角在暗處中進行。
最起碼,微軟與Yahoo的股價都在這陣子有所表態,相當程度地反應了各種立場的股民的不同預期心理。
其實整段故事說穿了,就是Yahoo決心專形成一家「媒體公司」,從而無意間放走Google,結束與Google合作關係之後,才恍然大悟自己是把一個會生金雞蛋的商業模式往門外推了。
從此以後,曾經風光一時,標榜者年輕、活力、有創意的Yahoo,開始其苦命追趕Google的悲慘歲月。
過去媒體寵兒的形象不再、過去習慣的聚光燈也不再。有的只是市場分析師對其好不容易買進來卻沒啥用的搜尋廣告公司 — Overture冷眼與訕笑。後來又另起爐灶的【Panama】計畫,目前看來也沒多大成效。
原本自己頗為瞧不起的新興網路公司,現在卻比他更年輕、更有活力、甚至更有創意!當然,財務表現也更為耀眼有實力的多。
另一方面呢?
微軟表現又如何?
我們先看看三方陣營「來自營運的現金流」:
eBay在2005年之際,一舉花了26億美元買進當時媒體當紅炸子雞「Skype」
併購之時,大陸、台灣乃至於美國自己本土媒體,多半把Skype捧上了天,說Skype是顛覆電信服務的偉大發明,電話公司們等著皮皮銼。
而eBay的管理階層也大贊「綜效」之論,描述線上拍賣的買賣雙方可以透過Skype即時對話溝通的美麗願景。
我曾在過去文章批評過的小丑型分析師–Mary Meeker,也在2005年之時大贊:「這樁購併案所開創出的新電子商務交易模式,可使eBay更進一步走入國際市場,並帶動電子商務更快速發展,因此,eBay與Google,是未來10年內成功機會最大的網路廠商。」
但Skype如今卻淪落到必須讓eBay提列逾14億美元損失!
巧的是與Skype同為VoIP服務業者Vonage從2006年的掛牌價17美元,如今直落到0.98美元。只要看看這家公司ROE表現為-129.71%、淨利率為-55.74%、營運現金淨流出1億8千8百萬美元、2006年稅後淨損3億3千8百多萬美元,如此股價也就無可厚非了。
而我2006年已經在【我看Web2.0的泡沫系列】文章中,第二篇– 傻子不敢走的路,天才一路衝過去! –裡說過:
產業競爭也是這麼回事:當競爭對手開始從事某種奇怪行為時(往往可能是無意識的),廠商常常猜想對手可能知道或看到了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雖然不十分有把握,但不跟進似乎就意味著自身的落後與失敗。
反過來,競爭對手看到該廠商也開始如此那般時,更加強他們行動的信心,甚至渾然不知對手的行為可能僅出於自己當初的無意識舉動所引起。就這樣,產業間的蝴蝶效應就此展開。動作的幅度就如同核子反應一樣,等比級數地增加。
每一方的經理人,都能振振有辭地說出一番大道理,來合理化他自己也不一定了解的策略或行為。
台下看戲的,還以為這些人滿腹經綸、羽扇巾綸哩!
但說穿了,大家都不過建立在不切實際的假設基石上,發展一套又一套自以為是的商業理論或一次又一次地宣佈發現新大陸、新商機。可大家又都不自知,或不願意誠實面對那醜陋的真相。
更列舉巴菲特批判愚蠢經理人的強制性行為的幾個原因。現在事後看來,eBay也脫離不了這樣的鬧劇和悲劇。
我就想不懂,那些只要看到知名公司併購就大肆讚揚的毫無思惟的作者,怎麼能受到如此推崇?
甚至直至2007年,某人還拿這個併購價格,誤以為就是Skype的真實價值在說嘴:
「其實Skype的價值早在2005年10月14日便已被舉世確認,eBay願以19億歐元現金加股票,外加15億績效獎金予以吞下,以目前的匯率來看,這筆錢剛好等於45億美元,1483億台幣,是YouTube併購價16億美元的幾乎三倍。…..Skype到現在只佔全球國際VoIP通話時間不到20%,也只佔到全球所有國際電話(包括傳統接線)通話時間不到5%,可見「打電話」這市場之龐大,以長尾理論來看,Skype只要輕輕鬆鬆的挖到一點點,立刻就創造了45億美元價值。」
本站之前「從利息談投資」文裡已經從經濟學的利息理論反覆詳談,企業的真實價值該如何計算。這起碼是經得起邏輯考驗的東西,而不是跟著媒體、高階經理人搖擺的無知言論。
再次藉eBay提列損失的消息,跟大家強調:
公司併購的買價或現在市場上的股價都不會是真實價值。唯有實際、完全了解一家公司的獲利模式,才能推斷未來可預期收入,也才能適用我們的價值計算理論。
事實上因為談判交易費用的關係,往往我們透過併購買進的公司所付出的價格,比在市場上買進的部份股權還要昂貴許多!
平常我們上街買東西買貴了會被朋友嘲笑憐憫;怪的是商業併購裡,這些不斷創下新天價的併購卻被一群無知小丑推崇稱頌?真想不懂這些人的思惟!
延續一貫的想法,我認為真實價值必須基於未來現金流折現總和,因此我們勢必找出對公司未來可得收入可預期性有影響性的因子,而非市場上那些無聊預測、英雄崇拜或線形判定。
因此,一個創辦至此仍無法創造正向現金流的Skype,價值26億美元?價值45億美元?真是愛說笑!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終於到了本系列的最後。
先感謝一路看下來的讀者,要閱讀如此多文字確實辛苦。特別是許多應該要講解的背景知識都礙於篇幅或時間而省略掉,寫出來的只有素材的1/3不到。因此如果有交代不清的地方,請多見諒。
這一篇,我將總歸納前面所有的文章,理出一個較清楚的結論供大家參考。
整個Web2.0多數論述只是老調重彈。媒體、網路上諸多報導、分析、評論與鼓吹的人,一來論理基礎薄弱, 我在第三篇、第四篇均已經詳述。
二來即便鼓吹者本身就是網路公司或投入Web2.0相關投資公司的經理人,其實往往他們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
而現實是什麼?現實是大部分宣稱自己是Web2.0模式的公司,其實看來似乎獲利都不佳;現實是歷史上凡是宣稱自己是新經濟的公司,最後還是得回到傳統實質經濟獲利角度來評分;現實是不願面對現實的人,結局不是gone with the wind就是淪為騙子、小丑。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童話中有個吹笛人的故事,裡面的吹笛人只要拿出笛子,就可以迷惑一群小孩跟在屁股後面走。
這種行為,在台灣刑法裡面叫做:「和誘罪」!
也就是花言巧語,利用當事人的急迫、輕率、無經驗,騙到他參加自己的旅鼠大樂隊。
上回我們說到,那些喜歡敲邊鼓的評論家,每每扮演著吹笛人角色而不自知。
這些人就像華人各行各業都有祖師爺一樣,他們自然也是有史可考:
先將時間軸線一口氣往前推到1604年:
一開始只是荷蘭六個城市的商人們,各自集資一部份創立的東印度公司,從事航海貿易。沒想到成就了一家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公司!這家公司權力大到可以擁有軍隊,要是遠方小島原住民不跟他們做生意,他們就發動軍隊攻擊,強奪豪取地搜刮看上眼的資源,更進一步逼迫原住民生產東西賣給他們(台灣就是當時的被犧牲小島之一)。這可是現今21世紀所有公司都沒有的競爭優勢呢!
這門生意有多好賺?
說出來大概可以羨煞現今所有台灣或美國上市公司眼紅到一個不行。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Web2.0支持者所提出的幾個創新論大致如下:
1.群體智慧、分散架構
如此主張毫無根據,也全無說服力,因為群體智慧分享與分散架構事實上早在Web2.0之前就已經存在,甚至運行順暢!
例如Linus Torvalds 撰寫Linux核心時,即透過網路社群合作,有著莫大的成就。而這件事可是遠在網路發展之初即默默進行著。
更別提56K撥接時代,就已經存在的BBS、論壇等工具,均達到上述Web2.0所宣稱的群體智慧。
甚至回頭看歷史,工業革命以前,大多數的技術與產業的進展已多來自於分散式的創新。
例如16世紀Nonius發明游標,讓航海者能精準讀到「度」以下的單位;Pierre Vernier使之更加精密;Adrien Auzout更發明測微器,將精準度一舉推到1/10000公尺以下。但這樣測量學上的進展總共耗時66年,由不同時間下的不同國家人民,接力完成。
除了時間被拉長,不如網路時代特有的資訊傳遞效率外,這個例子不正完全符合「分散式群體智慧」嗎?
因此如此論調並沒有任何新意,僅僅是換句話說的老調重彈。
一如風行一時的「藍海策略」,說穿了不過是波特競爭論中「差異化」的換句話說罷了。
2.更豐富的使用者體驗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上回我們提到,這些身嬌肉貴,位居高位的公司經理人,也常做出錯誤的蠢事來。他們並非愚蠢或是缺乏才智,但偏偏就是把傻子不敢做的蠢事,反覆上演給我們看。
可台下看戲的和試圖解說劇情的媒體卻常常在理智上或情緒上假設這些金童們如何天縱英明、慎謀能斷,彷彿嘴裡吐出的句句珠璣,腦子裡想的滿是天機。
這跟股票市場上很像:人人總是不切實際的想像並認定,別人一定知道些他不知道的東西。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2006年網路產業最火紅的話題,我想大概非「Web2.0」莫屬。
尤其Google併購YouTube一案消息一出,無數網路寫手或評論家均把YouTube捧上了天,甚至更進一步推論認為Web2.0象徵著風起雲湧、大有可為之勢。
但,真是這樣嗎?
由前述可知,要談Web2.0現象很難避免YouTube併購案。既然如此,我們不如一開始就直搗黃龍,正視「YouTube大成功?」這個問題!
只要投機心態存在,這些分析師與創投業者搞出來的鬧劇就會繼續演下去!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我先下結論。
根據報導,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M. Chritensen認為,Apple將因iPod的大成功而像以前一樣再一次衰落。
根據該名教授的論點:他認為一個新興產品的崛起,之後會隨著市場成熟而標準化與模塊化。屆時,市場的最大利潤將被產品中最主要部件生產廠商所獨吞。
他更進一步認為不管Windows Vista本身的延期或是現有版本存在已久的臭蟲、病毒、漏洞問題,均不影響現在用戶對於自己能以低廉價格使用電腦的滿意度。而Apple最大的敗象將會跟80年代一樣,即因為封閉系統與格式,不標準化而一路步向死亡。
他認為Steve Jobs不過是讓公司內部既有舊思維繼續統治公司。其能力並不比前幾任CEO好到哪。
小弟就從他的說法為出發點,略略詳述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想先定義,我所謂的產品不僅僅是限於iPod這台小機器上面,而是包含背後的軟體、網路服務,如iTunes本身以及iTunes Music Store。
換句話說,我對產品次採取一個比較寬廣的定義,從這裡我們可以把商業分析常用的Product Life Cycle畫出來:
從小弟過去的觀察,我認為Apple與微軟最大的差別在於其競爭力本質之不同:
Apple拿手於將已發展一小段時間,但不太成熟的東西,透過他們對於人機介面一流的know-how整裝之後,推到市場上面。iPod就是最經典的案例。在iPod之前市場上早有MP3 player,也有廠商提出類似iTunes的mp3播放程式,甚至網路音樂商店都有雛形可查。雖然當時這些東西都還算新玩意兒,但絕對稱不上是Apple發明了這樣的組合。我認為iPod+iTunes之所以那麼強,重點還是在於Apple的競爭優勢正在於將大家還不那麼得心應手的技術,重新包裝。
但微軟就不同,微軟從DOS到Windows,乃至於IE以及MS Office,沒有一樣是獨創。甚至可以說他們都是在產品已經有相當之成熟度,才正式進入市場並於其後取得霸主的地位。
不可否認,微軟的商業模式的確是將他們獨佔桌面作業系統這一項資產充分發揮,而這正也是微軟競爭力所在。因此相對於Apple,微軟並不具備更好的人機介面know-how,也不一定有較高的performance或是P/E值,不過在面對成熟產品,微軟出手往往比Apple乃至於其他新興公司有力得多。(相對地,微軟對於新興產品技術上面就顯得較為吃力,尤其是網路搜尋技術剛剛崛起之時,微軟甚至不太注意。而我以為微軟搞一堆研究院,就是針對PLC圖中灰色虛線的部分做投資。只是微軟在這部分能有多大表現?且質疑之吧!)
一樣產品出生到成熟,最後勢必會進入衰退期甚至被新產品取代而消失在世界上。這是必然的循環,因此該名教授如果僅僅針對iPod作此預測,我認為根本等於沒有預測。因為大部分創新性產品隨著其成熟以及普及,本來就有這樣的命運。
但如同我前面說的,Apple的競爭優勢並不是在提供線上音樂或是販賣便宜MP3 player上面,這種競爭優勢是像專門掠取成熟市場的Dell公司拿手的,因此我認為這個教授犯的錯誤在於他似乎誤認Apple的競爭優勢僅是獨創iPod+iTunes組合。
如果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當年大賣從而拯救Apple於水深火熱之中的舊版iMac,不過是將Sun提出的網路電腦概念做某種程度的延伸以及改變,但藉由該公司對硬體和軟體產品人機介面整合的優勢(還記得3-steps廣告嗎?),配合逐漸崛起之網際網路,Apple在這一波網路產品成長期中取得相當不錯之成績。
因此我認為我們應該要看的是產品背後較為抽象的商業模式,才能較為確切地拿捏該公司真正的競爭優勢。
順道一提,小弟以為標準化並非優勢,這也是該名教授所提論點中,我所不認同的。
我認為標準化是市場成熟化的現象,該現象不過是把現有競爭者以及潛在競爭者拉回到同一個起跑點上。因此廠商會不會因為成熟化而站上制高點,就須端視其本身所具備之競爭力本質為何。
像台灣第一大民營製造商—鴻海精密。正是成熟化市場的箇中好手!
如果該名教授的論點為真—標準化真是微軟的優勢,那為何微軟多年來一直想要在各種格式上搞封閉?
顯然該教授之理論無法解釋微軟這個行為。
回到主題。企業經營本來就是錯誤中成長學習。沒有企業敢說自己從來不犯錯的。而錯誤中要學到相當重要的一課,就是認清本身競爭力之本質!
Apple也一度誤認自己的優勢純繫於優秀之工業設計,但cube上顯然摔了一跤。
因此Apple優異的工業設計應該是構成整體介面整合的能力之一而已,並非全部。
慢慢地,就小弟的觀察,Apple似乎逐漸體會到小弟前述的競爭優勢,並在這兩年多加應用深耕。因此,在消費性電子重要性逐漸取代傳統運算市場時,人機介面的know-how將會使得Apple站在一個較為有利的位置。從而不管是下一波可能的家庭娛樂客廳之戰,還是更往後之未來產品,只要Apple能完美整合新興技術以在產品導入期到成長期之間提供之,就有其優勢繼續與其他廠商競爭。
小弟揣測:這波家庭娛樂微軟之所以尚未成功,就是在於他們在自己拿手切入市場時間點離得還太早之時,就莽撞切入。以致於XBOX或是Media Center都不是很成功。(想想PDA微軟能成功,不也是等到PDA以己經很成熟之時嗎?)
Apple隨著上一版iMac G5推出Front Row,時間點是否恰到好處,我不敢說。但我想應該是比微軟好多了。
硬體平台上面Intel新產品Viiv的推出,將可大幅降低Apple與微軟的進入成本,在這個市場進入成熟期之前,剩下地就是硬碰硬彼此對於人機介面的掌握能力以及行銷功力。
這部分我反而認為成熟的時間點到來前,微軟Windows獨佔優勢並不會有多大實質幫助!
所以Apple困境已現嗎?很難說喔! 說不定勝利的號角才剛吹響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