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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沙烏地阿拉伯的女人

在她的老公對她第一次與第二次開槍射擊她後,這個30歲左右的女人拒絕了建議,選擇放棄向政府單位提出申訴。

為什麼?

因為根據沙烏地阿拉伯的規範,女人要提出申訴,得有法定義務監護人同意,否則這樣的申訴是無效的。

巧的是,這女人的監護人正好依法就是她老公!

此外,她這樣提出申訴,只怕全是男性的沙烏地阿拉伯警方要另外控告她【與異性接觸罪】,一條在沙烏地國家法律裡特有的罪刑。

很難解的困境,是吧?

第三次,這女人的老公又對她開槍,她死了。

困境就這樣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