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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總統沒有法律責任?

基本上小弟盡量不在blog上面提到政治,或是跟政治相關的事情。
主要就是希望能夠避免不必要的爭論或是誤會

像政治立場極為強烈的自由時報,對其民意論壇的言論我一般都是當作joke看待。即便有時非常看不下去,也努力一笑置之。

但今天小弟今天有幸看到一篇法律觀念及其偏差的評論:「法官太上皇
實在是不得不對之吐痰!

該篇評論中提到:〔陳水扁總統說的「柔性政變」本是政治語言,即不涉及人身攻擊,更不針對特定人士的私人領域、私德、隱私揭發、評論,這是公共領域的評論,人民自有判斷,總統只有政治責任,絕對沒有法律責任。法官越俎代庖,替人民公審總統,他不是太上皇,又是什麼?〕

這種狗屁近乎無知的言論,我一定要抓出來「鞭數十,驅之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