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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台灣民間與公務員薪資問題

先前我寫的「台灣公務員與死老百姓的收入財富比較(兼論為何台灣有這麼多公務員考生)」一文引起不少討論與迴響。

不過很多留言從IP就能看出來是從政府機關來的,我很懷疑這些人一面罵我不知公務員工作之辛苦,又能一面在上班時間來我blog留言,是個怎樣的情況。

先不管這些小事。

有位Aaron網友問了一個很值得回答的問題,我特別另文討論:

想請問,過高的公務員薪資,造成人才往政府機關流動。
人力市場中的勞力,因有許多專職考生而減少。

如此一來一往,根據供需原理。
勞力供給降低,若需求一定的情況下,理應會造成工資上漲。
況且,企業為了要和政府搶人才。理論上,也勢必調高薪資來與政府競爭。
因此,提高公務員薪資理應會造成社會中勞動薪資的提升而非降低。
和版主推論好像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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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的一般性理論(中)

貪汙制度化

1. 從「利息理論」看貪汙成本:

因為其一生財富是一生職業收入(包含低失業風險)折現總值,從此觀點來看,民主制度下,低階層公務員貪汙代價較高;政務官和民意代表貪汙代價較低是顯而易見了。如果任期很短,不在短時間內多賺一點,若日後競選連任失利,對人生財富是有負面影響的。

反之,在專制國家就相反:越高階層貪汙代價越高(畢竟有一生時間可以慢慢累積財富);低階層公務員如中國古代小官,說拔就拔、說砍頭就砍頭,不快點累積財富對不起自己。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歷朝歷代地方官員貪汙橫行,皇帝縱使可能荒淫無道,但卻無需貪汙。
邊際上最明顯的就是「皇太子」了,這是一個不確定能不能上位的位子,因此中國歷史上皇太子搞朋黨營私的紀錄就比較多。

這邊我強調,我所謂的專制重點在於政府職位的任期和延續性。例如英國政府雖說民主,但英國皇室卻是符合我定義的「專制」 — 英女王死前都不用擔心有人搶她位子,更不用擔心兒孫被篡位,自然貪汙代價高、誘因低了。蔣介石、蔣經國父子政權在台灣,以這定義上來看,也是十分接近專制的。二人在台灣也並無太多貪汙事蹟,但蔣經國之子們則有較多令人臆測之處。

這邊也能推得:民主制度本質容易淪為少數人分贓的制度,陳水扁、林益世也就不過是民主的產物。一些把「民主」喊得震天嘎響、奉為神主牌的人,多半沒下過多少思考功夫。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 J. Stigler、J. M. Buchanan均曾公開批評民主制度,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容易淪為少數利益團體把持的制度;因為搞定少數利益團體的成本小於本本分份選舉,政商勾結在民主政治中自然也免不了成為常態,甚或如美國Washington DC的遊說公司那般,成行成業了。K. Arrow的「Impossibility Theorem」更點明:要靠投票得到多數人偏好的結果是不可能的!(不過要是選票可以自由買賣,交易費用夠低的情形下多數人偏好是可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