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隨筆

我是海

前言:今天晚上本來應該好好念刑訴的,但是實在念不下去,就把上學期大二下上國文課所寫的散文po上來,題目是老師定的,就叫「我是海」

你那雙蒼老又佈滿細紋的手,承載著一塊又一塊厚硬粗糙的繭,發抖著。
你緊緊地抓著魚線,繃得線都陷入皮膚裡,滲出微微的紅。你不會放手!你是這麼告訴自己。
這是場意志力的對抗!一場決定生死和尊嚴的戰爭。現在不過是前哨戰,這是你四十幾年經驗能告訴你的。外行人看不出戰局的變化,可你心裡清楚得很。你的對手不過是一條勇猛但是無智的大旗魚,腦容量僅僅是你的1/126。以你的耐力,總能用時間磨完牠的生命。雖然自己知道年齡的增長已讓你體力大不如前,可你還是有信心,獲得最後的勝利。
你現在唯一擔心的,反而是我這個在一旁含著笑的旁觀者。你知道雖然我現在還掛著淺淺的微笑,默默地凝視著你和牠的決鬥,可一貫喜怒無常的我,下一秒又會有什麼反應?你永遠也不知道。經驗雖能提供一些線索,但經驗也告訴你,很多時候這些線索也不盡然可靠。
拍打在你橫跨著木舟的雙腿上的浪花,彷彿暖了些,你不由得抬起頭看看天空,讓被汗濡濕的額頭,感受一下海風的變化。
「呼嚕嘩!呼嚕嘩!」
我低吟的咕噥聲,不免讓你的眉頭緊皺了一下。忽然眉頭一陣涼,你心頭一驚!
這下你的手越發抖得厲害了。
你的對手也感受到我的不耐。畢竟這樣的鬧劇,從四萬多年前我就看到現在,老實說你們的戰爭從來就沒什麼變化。我承認我是很沒有耐心的,也承認自己常常不願意只是當個觀眾。偶爾興致來時,我也喜歡插上一手。
現在,我的興致來了。
你的恐懼追上你的船,襲上你,帶著你不敢面對的那段回憶。你不願回想,嘿!可我記得。你的經驗難道沒告訴你我的記憶力也很好嗎?
十幾年前,也是像這樣的情境,只不過你身邊多了個長得像你的年輕小夥子,操著魚線。同樣的,我看煩了,插了個手。你們發現了,但決定堅持。等回過神,你們赫然發現身後的浪有你們的兩倍高!你大叫,要你兒子跟你一起趴下,放開線。可他不願意,直挺挺的,迎向我。
等你再抬起頭,那年輕人已經消失了。
現在,你知道我這隻老狗又再玩舊把戲。你很猶豫又害怕。你孤單過了十幾年,其實若像你兒子這樣直挺挺的受我一拳,倒也風光。說不定,還能再見兒子一面。
就在我的攻擊猛撲過來的時候,你直挺的身軀屈了下去。你的對手頓覺威脅遠去,趕緊溜之大吉。
你抬起頭,哭花了你蒼老的臉。
你不知道你是被我打敗,還是被你自己。只知道我快樂滿足地鼓譟著浪潮。

又起

又伏……

分類
法律

鴻海對某報記者提出假扣押

根據聯合新聞網的新聞—郭台銘 惹火台灣記者協會

裡面提到鴻海對於該記者在報導中提及鴻海連接機的報價,對於鴻海的報價策略造成負面影響,因此鴻海對該記者提出假扣押處分,使得該記者不但名下財產都不能處分,每個月薪水的1/3也是處分對象之一。

念過憲法的人應該都知道憲法學上有一個專有名詞:「第三人效力」
也就是說憲法之設計最早是為了對抗政府,因為政府常常濫用公權力來迫害甚至是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我們設計憲法來對抗政府,保證人民基本權。因此,憲法學者認為,基本上憲法上所列舉的基本權(像是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祕密通訊自由…..),只能用來對抗政府,換句話說,你只能在政府侵害你憲法上權利時,才能直接引用憲法來主張你的權利;反過來說,你不能直接拿憲法,對一般跟你一樣是人民的人主張你的權利。
如果你享對一般民眾主張你的權利,你必須透過法律:由國會制定法律,將憲法的基本權具體落實到法律之中。
但是第三人效力在談的,就是隨著工商業發達,社會上許多經濟上強勢的一方,他其實有能力去侵害其他人的基本權利,但是因為法律沒有明文,造成你不能直接引用憲法去者張你憲法上的權利,除非修法,否則你都不能加以控訴而獲得保障。
鴻海這案子,基本上就有點這樣的味道(至少記者協會是這樣認為)
不過也可能是真的記者侵害到人家公司,這部份我們不清楚其中真正的事實,所以無法評斷是不是我前面提出的「第三人效力」。不過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小觀念。

分類
法律

鴻海對某報記者提出假扣押

根據聯合新聞網的新聞—郭台銘 惹火台灣記者協會

裡面提到鴻海對於該記者在報導中提及鴻海連接機的報價,對於鴻海的報價策略造成負面影響,因此鴻海對該記者提出假扣押處分,使得該記者不但名下財產都不能處分,每個月薪水的1/3也是處分對象之一。

念過憲法的人應該都知道憲法學上有一個專有名詞:「第三人效力」
也就是說憲法之設計最早是為了對抗政府,因為政府常常濫用公權力來迫害甚至是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我們設計憲法來對抗政府,保證人民基本權。因此,憲法學者認為,基本上憲法上所列舉的基本權(像是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祕密通訊自由…..),只能用來對抗政府,換句話說,你只能在政府侵害你憲法上權利時,才能直接引用憲法來主張你的權利;反過來說,你不能直接拿憲法,對一般跟你一樣是人民的人主張你的權利。
如果你享對一般民眾主張你的權利,你必須透過法律:由國會制定法律,將憲法的基本權具體落實到法律之中。
但是第三人效力在談的,就是隨著工商業發達,社會上許多經濟上強勢的一方,他其實有能力去侵害其他人的基本權利,但是因為法律沒有明文,造成你不能直接引用憲法去者張你憲法上的權利,除非修法,否則你都不能加以控訴而獲得保障。
鴻海這案子,基本上就有點這樣的味道(至少記者協會是這樣認為)
不過也可能是真的記者侵害到人家公司,這部份我們不清楚其中真正的事實,所以無法評斷是不是我前面提出的「第三人效力」。不過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小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