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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逕付二讀」又是怎樣的程序瑕疵?

立法院又打架了

上次我寫了篇「賞耳光算什麼?打爆頭才夠看!」,期勉咱們台灣的立法委員不要光說不練,要向美國國會看齊。這次果然這群政客們不負我望,也開始「爆頭」!(可惜激烈程度猶輸美國國會,一嘆)

這次打人藉口(喔,當事人強調自己無意,只是把計時器往人群中砸去,所以算是過失傷人)導因自ECFA案大會裁決「逕付二讀」。

民進黨團氣呼呼的說這是「重大程序瑕疵」!

哪裡瑕疵了?「逕付二讀」又是什麼碗糕?

大家知道立法院審議法案程序為三讀三審。

一讀是什麼?

一讀其實只是把法案標題唸一念,就過去了。之後有兩個選擇:

1.交付各委員會去討論。
2.逕付二讀。

委員會很重要嗎?答案:是也不是。
端看委員會有沒有新聞可以炒作!若無,則會如台大法學院一個教授說過,三個立法委員分屬三黨,都是他的學生,就三個人參加委員會,一個當主席,兩個在下面審。因為法案很無聊,所以主席唸過,兩個同意,就這樣過去了。

二讀是什麼?

二讀才是台灣立法院審議法案最重要的程序!
二讀主要是針對法案內容逐條審議修改。此外委員會審議之後,二讀之前的法案,還可以「黨團協商」,如果協商有結果,那二讀基本上就是要遵照協商結果處理;若無,也是在二讀做出結論。結論可能是逐條修改、重付審查甚至整個法案撤銷、撤回。

三讀是立法最後階段,法案一旦到三讀,就不能修改內容,只能針對文字去潤飾。除非發現違憲、違法或法案本身矛盾之情形,否則到了三讀通常就是過了。

下面一張是立法院議事流程圖,出自於立法院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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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Adam Smith 您老又對了一次!

經濟學是解釋人類行為的科學,最根本的假設就是有名的「自利假設(self interest)」

其實日本AV、A漫、A小說形容得更為貼切,那就是「嘴巴說不要,身體倒是很誠實。」

「兒子的大玩偶」作者黃春明公開宣稱:「死也不走雪山隧道!」但遇上了現實的「成本效益分析考量」後,身體還是很誠實地走了一回(之後還要走幾回我們不知道)。

本文不是要訕笑黃老師的行為,純粹是以此例說明,經濟學以自利為假設,成本角度為客觀條件來解釋人類行為的效果有多麼驚人。

在特殊情況下,黃老師心中認為的「準時美德」之重要性,也就是主觀利益,大過「走雪山隧道後破壞毒誓」這成本後,他就這樣做了。

換言之,在此之前,走雪隧在他心中的主觀成本大於「便利性或其他利益」時,他就不會這樣做。

而之後呢?如果走雪隧在他心中的成本下降到遠遠不如之前毒誓階段,那就如他所言:「一次和兩次沒什麼差別了,三次四次也可以。」

利之所在,人之所趨。

至於「雪隧破壞生態、切斷水脈」呢?顯然已經剃除在現實的成本效益分析之外了。

類似的故事不勝枚舉,比方昨日聯合報報導的藝術家黃瑞芳在我的母校展出的「北極熊咬布希頭塑像」,抗議布希沒有積極防治全球暖化。我們姑且不論美國就算簽了「京都議定書」後能減緩多少暖化現象,我相信,這位黃大師所使用的材料,應該也會製造不少暖化氣體吧?不過顯然他心中的利益大過了這層成本考量吧?

總之,像「無間道」裡說的:Adam Smith,您是對的!

延伸閱讀:

「死也不走雪隧」 黃春明破功
為何「自利」並非資本主義原動力之基本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