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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簡評:公平會有條件通過【Yahoo與無名小站合併案】

前言:本文同時在【Taiwan CNET】上刊載

PCHome的詹宏志以及當初一起開記者會那些人拿網路流量等理由來認定兩家會壟斷網路市場將不利於產業間競爭的藉口,本來就存在著誤導大眾的操作(不管有意或無意)。

因為當你想要處理的是經濟事物時,從流量來看網站是非常不正確的角度。
這點我在【用流量算網站價值,對嗎?】這篇文章就已經提過。
企業鑑價如此,競爭法上所欲處理的經濟問題,自然也是如此。

這次公平會很明顯,根本不管你們瞎扯的那些流量問題;公平會直接看的是實質經濟問題:「兩家公司占台灣網路廣告營收比率

為什麼看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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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四)和誘幼童吹笛人,老調照樣能騙人!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童話中有個吹笛人的故事,裡面的吹笛人只要拿出笛子,就可以迷惑一群小孩跟在屁股後面走。
這種行為,在台灣刑法裡面叫做:「和誘罪」!
也就是花言巧語,利用當事人的急迫、輕率、無經驗,騙到他參加自己的旅鼠大樂隊。

上回我們說到,那些喜歡敲邊鼓的評論家,每每扮演著吹笛人角色而不自知。
這些人就像華人各行各業都有祖師爺一樣,他們自然也是有史可考:

航海王、海賊王

先將時間軸線一口氣往前推到1604年:
一開始只是荷蘭六個城市的商人們,各自集資一部份創立的東印度公司,從事航海貿易。沒想到成就了一家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公司!這家公司權力大到可以擁有軍隊,要是遠方小島原住民不跟他們做生意,他們就發動軍隊攻擊,強奪豪取地搜刮看上眼的資源,更進一步逼迫原住民生產東西賣給他們(台灣就是當時的被犧牲小島之一)。這可是現今21世紀所有公司都沒有的競爭優勢呢!

這門生意有多好賺?
說出來大概可以羨煞現今所有台灣或美國上市公司眼紅到一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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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三)猴子作勢談創新,論點一點都不新!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Web2.0支持者所提出的幾個創新論大致如下:

1.群體智慧、分散架構

如此主張毫無根據,也全無說服力,因為群體智慧分享與分散架構事實上早在Web2.0之前就已經存在,甚至運行順暢!

例如Linus Torvalds 撰寫Linux核心時,即透過網路社群合作,有著莫大的成就。而這件事可是遠在網路發展之初即默默進行著。
更別提56K撥接時代,就已經存在的BBS、論壇等工具,均達到上述Web2.0所宣稱的群體智慧。

甚至回頭看歷史,工業革命以前,大多數的技術與產業的進展已多來自於分散式的創新。

例如16世紀Nonius發明游標,讓航海者能精準讀到「度」以下的單位;Pierre Vernier使之更加精密;Adrien Auzout更發明測微器,將精準度一舉推到1/10000公尺以下。但這樣測量學上的進展總共耗時66年,由不同時間下的不同國家人民,接力完成。

除了時間被拉長,不如網路時代特有的資訊傳遞效率外,這個例子不正完全符合「分散式群體智慧」嗎?

因此如此論調並沒有任何新意,僅僅是換句話說的老調重彈。

一如風行一時的「藍海策略」,說穿了不過是波特競爭論中「差異化」的換句話說罷了。

2.更豐富的使用者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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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二)傻子不敢走的路,天才一路衝過去!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上回我們提到,這些身嬌肉貴,位居高位的公司經理人,也常做出錯誤的蠢事來。他們並非愚蠢或是缺乏才智,但偏偏就是把傻子不敢做的蠢事,反覆上演給我們看。

可台下看戲的和試圖解說劇情的媒體卻常常在理智上或情緒上假設這些金童們如何天縱英明、慎謀能斷,彷彿嘴裡吐出的句句珠璣,腦子裡想的滿是天機。

這跟股票市場上很像:人人總是不切實際的想像並認定,別人一定知道些他不知道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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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泡沫–更新版(一)從YouTube併購案談起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2006年網路產業最火紅的話題,我想大概非「Web2.0」莫屬。
尤其Google併購YouTube一案消息一出,無數網路寫手或評論家均把YouTube捧上了天,甚至更進一步推論認為Web2.0象徵著風起雲湧、大有可為之勢。

但,真是這樣嗎?

由前述可知,要談Web2.0現象很難避免YouTube併購案。既然如此,我們不如一開始就直搗黃龍,正視「YouTube大成功?」這個問題!

【YouTube大成功?別鬧了!】

只要投機心態存在,這些分析師與創投業者搞出來的鬧劇就會繼續演下去!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我先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