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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雪悖論視角下的全球危機:通膨、通縮與文明的臨界點

中東戰事引爆的能源衝擊,正在同時觸發通膨與通縮兩股力量,而費雪悖論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真相:當所有人都試圖自救時,集體的理性反應反而會將整個體系推向崩潰。

一、費雪悖論:讀懂這場危機的鑰匙

1933年,經濟學家歐文・費雪(Irving Fisher)在大蕭條最深的谷底發表了一篇論文《The Debt-Deflation Theory of Great Depressions》,提出了一個反直覺的洞見:債務人愈努力還債,實質債務負擔反而愈重。

邏輯鏈如下:當恐慌蔓延,企業與家庭同時拚命還債,大量信用貨幣從流通中消失(因為還債會銷毀銀行憑空創造的信用);流通中的錢減少,物價普遍下跌;物價下跌後,名目債務金額不變,但實質購買力上升,債務反而變得更重;更重的債務迫使更多人繼續還債,抽走更多流通貨幣,物價繼續下跌——惡性循環就此形成。費雪用一句話總結這個弔詭:「越還越欠。」(The more debtors pay, the more they owe.)

理解這個機制,是讀懂當前全球危機的前提。

二、能源衝擊:費雪螺旋的點火器

理解費雪悖論必須先理解現代貨幣的本質。當銀行貸款給你100萬元,它並不是從保險箱取出實鈔,而是在帳本上同時記下「對你的債權100萬」與「你的存款帳戶100萬」——這100萬是憑空誕生的新貨幣。當你還款,這兩筆帳相互抵銷,那100萬元就從世界上真實消失,不是轉移,是蒸發。借錢,錢誕生;還錢,錢死亡。

這個機制在正常時期運作良好。但一旦外部衝擊同時壓縮無數企業與家庭的還款能力,費雪螺旋就會啟動。

荷姆茲海峽封鎖正是這樣的衝擊。經濟學家史蒂夫・基恩(Steve Keen)的研究指出:能源使用量與全球GDP幾乎呈一比一的正比關係,全球能源若下滑10%,GDP亦將萎縮約10%。「沒有能源的勞動力不過是具屍體,沒有能源的資本不過是件雕塑。」目前全球約20%的液化天然氣供應已中斷,能源成本的暴增正在壓縮每一個仰賴能源生產的企業的利潤空間。

(這邊題外話說一句:美國近幾年的發電量和用電量無論時絕對值或成長率均遠遠不如中國,其實既經濟表現可想而知)

糧食危機則是這場衝擊最殘酷的延伸。哈伯—博施製程(Haber-Bosch process)依賴石油合成氮肥,若肥料供應減少20%,全球糧食生產的跌幅可能更大。地球目前養活80億人口;一旦糧食只夠60億人吃,數以億計的人將陷入飢荒。失去哈伯—博施製程,地球的自然承載量將跌回10至20億人。這不是抽象的統計,而是具體的文明生存威脅。

好消息是,「荷姆茲海峽封鎖」更像是美國政府的政治宣傳,事實上該海峽更像是伊朗正逐漸成功地建立收費機制,除美國、以色列這些敵對國家之外,他國,尤其是伊朗認為的友善國家,已經可以支付高低不一的過路費後通航。這點在美國某個實地調查的記者報導上得到可信的證實。

三、通膨還是通縮?答案是:兩者同時

面對這場衝擊,麥可.哈德森(Michael Hudson)與史蒂夫.基恩(Steve Keen)兩位經濟學家認為我們可能看到通縮和通膨同時發生的詭異現象。

能源與糧食因供應中斷而劇烈漲價——這是通膨,且是窮人最難以承受的那種通膨,因為食物與燃料在低收入家庭支出中占比最高。

但能源成本的暴增同時壓垮企業獲利、推升失業率、引爆債務違約。當大量債務人同時喪失還款能力,費雪機制便開始運轉:信用收縮、貨幣供給萎縮、資產價格崩跌、整體物價水準向下——這是通縮,且是最危險的那種通縮,因為它讓剩餘債務的實質重量持續加碼。

這兩股力量不是互相抵銷,而是各自在不同的經濟層面同時施壓:消費端承受通膨,資產端與信用端承受通縮。普通家庭同時面對生活費用上漲與資產價值縮水的雙重擠壓。

美國當前的債務結構使這個處境更為脆弱:私人債務高達GDP的140%,家庭承受信用卡逾30%的年利率,學貸違約持續攀升,醫療債務更是破產申請的最大宗原因。哈德森指出,這是金融階級對整體社會展開的系統性掠奪——金融、保險與房地產(FIRE部門)吸走了幾乎所有的GDP成長,製造業與勞工持續萎縮,川普的鋼鐵與鋁材關稅更進一步推高農機設備成本,農民在肥料與燃油雙重漲價的壓力下搖搖欲墜。

四、私人信貸:費雪螺旋的隱形引信

若說能源衝擊是外部點火器,私人信貸市場的結構性脆弱則是已然埋下的炸藥。

過去20年間,全球私人信貸規模從1.5兆美元膨脹至16兆美元,大量資金以高槓桿貸給軟體與科技公司,且整個過程遊走在監管雷達之外。費雪會立刻辨認出這個結構的危險:這是在正規銀行體系以外進行的大規模信用創造,實質槓桿遠比帳面數字顯示的更高。

更致命的是流動性幻覺。私人信貸基金向一般投資人銷售,暗示相對自由的贖回彈性,但底層資產本質上是非流動性的。一旦風吹草動,投資人同時要求離場,基金被迫賤賣資產,拋售壓低估值,觸發更多贖回——這與費雪描述的「恐慌性還債→資產崩跌→債務更重→更多還債」幾乎是同一個劇本,只是主角從借款人換成了基金投資人。

Apollo等基金已將贖回上限設在5%,正是因為一旦開放自由贖回,費雪螺旋便會即時啟動。但這個限制本身製造了另一個困境:當投資人意識到資金被鎖住,「先到先得」的囚徒困境隨之出現——每個人都有強烈誘因盡快排隊,焦慮不會消散,只會積累,等待下一個缺口爆發。5%的贖回限制,不是解藥,而是將費雪螺旋從急性發作轉為慢性積累的止血帶。若外力沒有及時介入,積累愈久,最終破壞愈難控制。5%的上限在歷史經驗上很可能從安全閥門轉為堵出火災逃難的旋轉門。

例如2008年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倒閉後,Reserve Primary Fund的淨值跌破1美元,引發全美貨幣市場基金的大規模贖回潮。多家基金緊急暫停或限制贖回,但這個動作本身立刻向市場發出信號:連貨幣市場基金都不安全了。結果是恐慌迅速蔓延,連原本健康的基金也遭到擠兌。美國財政部最終不得不宣布對所有貨幣市場基金提供政府擔保,才算止血。限制贖回不但沒有平息恐慌,反而成為恐慌的確認訊號。

排隊效應更可能製造囚徒困境:5%的季度上限意味著,若有30%的投資人想離場,完全出清需要六個季度。理性的投資人會計算:「我愈晚排隊,資產在我離場前惡化得愈多,我能拿回的錢愈少。」 這個算法讓每個人都有最強烈的誘因搶先排隊,反而加速而非延緩了提款壓力的積累。

五、歷史的鏡子:惡性通膨的真正成因

哈德森特別澄清了一個被反覆誤解的歷史教訓。1920年代德國的惡性通膨,並非源於政府過度支出,而是一戰後被迫支付鉅額賠款,只能大量印製馬克拋售至外匯市場所致——是外部強制索取,而非內部財政失控。更關鍵的是,希特勒(Hitler)的崛起並不是惡性通膨的產物(彼時他仍身陷囹圄),真正讓他得以上台的,是1932至1933年間物價年跌10%的通縮崩潰與社會動盪。費雪螺旋製造的不只是經濟災難,更是政治極端主義的溫床。

哈德森進一步從更長的歷史維度指出:從蘇美爾、巴比倫到古代近東文明,當債務積累到無以為繼,統治者往往頒布「潔淨石板令」予以清除,以防債權人積累過多財富形成寡頭統治。羅馬拒絕這樣做,最終走向衰亡。今日的西方金融體系,正在重蹈同樣的覆轍。

六、中國的不同選擇

與西方的脆弱形成對比的,是中國截然不同的備戰姿態。中國儲備了約一年半的糧食,大力投資太陽能、核能與風能,積極推廣電動車,並將信用視為公共工具——人民銀行所創造的信用,主要流向基礎建設、工業投資與高科技產業,而非如美英兩國般有80%的信用被用來推高不動產價格、讓金融階級坐收漁利。

基恩認為,這種備戰心態有其深刻的歷史根源:每一個中國孩子都從小學習鴉片戰爭(Opium Wars)的歷史——英國無法以商品換取中國物資時,強迫中國進口鴉片以平衡貿易,那段殖民屈辱深深烙印在幾代人的集體記憶中,形塑了追求自給自足的強烈意志。

這點我認為也可以參考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 Coase著作《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書中描述,毛澤東一代領導人如何在長年戰爭的環境下,演化出分散式多重備份的中國經濟特色。

在費雪悖論的框架下,這意味著中國在這場危機中擁有更厚的緩衝墊,也有更長的時間等待外部衝擊消退。

七、費雪的出路

費雪本人在1933年的答案是:市場機制本身無法從費雪螺旋中自我脫困,因為螺旋的每一步都是個別參與者的「理性反應」。打破螺旋需要外力介入——再通膨(reflation),透過擴張貨幣供給抵銷信用收縮帶來的貨幣消失。

今天可能的外力包括:聯準會為私人信貸市場提供流動性支持(但通膨壓力使其騰挪空間有限)、政府直接救助系統性重要機構(政治阻力極大)、有序的債務重組、或是衝突結束後能源價格回落讓企業重獲喘息空間。在這些外力到來之前,費雪悖論仍在運轉:每一個試圖自救的個體,在集體層面都是在把彼此推向更深的深淵。 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系統的結構性命運——除非有足夠強大的外力,強行切斷這個循環。

但可怕的是,現代Fed的貨幣政策態度,極可能重演伯南克(Ben Bernanke)領導的聯準會2008年的放水操作,試圖以人為創造流動性來阻止費雪螺旋發生,但代價卻是:

1 寬鬆政策阻止清算過程,讓大量本應倒閉的企業靠著超低利率苟延殘喘,資源得不到重新有效率配置。我認為日本失落三十年,不僅僅是經濟成長停滯,就連工業技術成長停滯以及錯失多個風口,都與日本央行長期人為低利率操作有關。

2 資產價格膨脹與財富不平等:貨幣大量流入股票、房地產與私募資產,推高了資產價格,卻對實體經濟的工資與消費幾乎沒有傳導效果,就是2008年Fed救市後的「美英兩國約80%的信用流向不動產與金融資產,而非製造業與實體投資。量化寬鬆放大了這個扭曲——持有資產的人愈來愈富,靠薪資生活的人相對貧困。」現象只會愈發嚴重。

社會更年輕一代更看不到職業前景希望,佐以AI技術的影響,社會不安因子增長迅速。

3 通膨失控的尾部風險,當Fed又不得不處理時,如2023年矽谷銀行(SVB)因長短債配置錯誤而倒閉事件將又重演。

簡而言之,我們的全球經濟站在一根鋼索上,稍微往右或往左偏移的貨幣政策選擇都可能跌入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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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被遺忘的二戰美國女飛行員

超過一千名美國女性在二戰期間駕駛軍機、以生命服務國家,卻被當作平民對待數十年,甚至不得享有退役士兵待遇。她們的故事如今更面臨再度被抹去的危機。

每當有人吹噓起「美國多麼重視士兵生命」時,我就想起美國怎麼鎮壓一戰後貧無立錐之地討要退休俸的老兵,以及怎樣拒絕承認某些二戰女兵的榮譽和經歷。


以下是 《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資深編輯,艾倫·庫欣(Ellen Cushing)根據她的外祖母親身經歷撰寫的報導:

1942至1944年間,美國陸軍面臨飛行員嚴重短缺的困境,一個名為「女子航空服務飛行員」(WASPs)的計畫應運而生:徵召女性志願者駕駛軍機執行運輸、測試、牽引靶機等任務,讓男性飛行員得以投入歐洲與太平洋的戰鬥。超過兩萬五千人申請,不到兩千人獲錄取,最終完成訓練的有1,074人,為男性飛行員累計節省了六千萬英里的飛行里程。三十八人在服役期間死亡,她們的棺木不得覆蓋國旗,喪葬費用由家屬自行承擔。

訓練基地設於德州甜水鎮的復仇者機場,環境艱苦:響尾蛇遍地、駕駛艙常全無遮蔽、儀器極為簡陋,她們甚至學會如何在起飛前搜查機艙是否藏有響尾蛇。她們自費前往德州、自付住宿、穿著男性飛行服(大到像孩子穿成人衣物),還被要求帶上晚禮服,因為「招待男性同僚」也是不成文的職責之一。

然而戰爭接近尾聲、男性飛行員供給趨於充裕後,男性飛行教官開始遊說政客與媒體,質疑女性占據這些職位的正當性。輿論迅速逆轉,一份政府報告斥之為「昂貴且浪費」。1944年底計畫解散,她們被遣返各自的生活,此後數十年被排除在退伍軍人福利之外,許多人申請商業飛行員遭拒,卻被建議去當空姐。計畫的相關檔案遭保密,公眾記憶中幾乎不留痕跡。

WASPs從1960年代起多次爭取退伍軍人地位,屢遭失敗。直到1977年,才透過參議員高華德(Barry Goldwater)法案正式獲得承認;2009年獲頒國會金質獎章;2005年,一座博物館在復仇者機場原址開幕,至今已有十八名WASPs的骨灰撒在那裡。然而川普第二任期開始後,美國空軍網站上至少十幾頁關於WASPs的內容遭到刪除,德州女子大學的檔案館悄悄下載了所有能找到的政府網頁備份,並調整了公開介紹的敘事角度,改以「德州歷史」替代「女性歷史」來描述這個計畫——只為讓這段真實能繼續被人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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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股市其實比看起來更貴

《Barron’s》這篇文章值得一讀。

這篇《The Stock Market Is More Expensive Than It Looks》指出,美股雖然表面估值尚可,但實際上可能「比看起來更昂貴」,原因在於會計處理、結構性利潤變化與政府支出,共同「美化」了企業盈利。

首先是最關鍵的扭曲來源:AI資本支出(capex)。像Amazon、Microsoft、Meta Platforms等科技巨頭正投入巨額資金建設AI資料中心。會計上,這些支出不會一次性從盈餘扣除,而是分多年折舊,因此「帳面獲利」看起來很高。

但若用更嚴格的指標「自由現金流」(free cash flow),情況就不同。S&P 500今年預估賺2.8兆美元,但實際現金流只有1.9兆。結果是:

  • 本益比(P/E)約20倍(看似合理)
  • 但現金流本益比(P/FCF)達27.4倍(明顯偏高)

更重要的是,AI投資的「成本」沒有完全反映在盈餘中,但「收入」卻已被計入。例如Nvidia預計創下約2000億美元獲利,遠高於過去水準;同時記憶體公司Micron Technology與Broadcom也大幅受益。這形成一種「只算好處、不算成本」的會計偏誤。

第二個因素是企業利潤率異常偏高。當前美國企業整體利潤率約12%,遠高於過去長期平均5%左右。部分原因來自科技產業,但也與「財富效應」有關——股市與房市大漲,使高收入族群消費增加,支撐企業收入。然而這種結構不穩定,一旦資產價格下跌,消費也可能快速轉弱。

第三個因素是政府赤字刺激。美國財政赤字目前約占GDP的5.8%,遠高於歷史平均。這種「超額支出」等同於提前透支經濟成長,部分流入企業營收,進一步推高盈餘。但這種模式難以持續:

  • 社會保障基金預計2032年耗盡
  • 利率將長期高於經濟成長率,可能引發債務螺旋

一旦政府開始減支或加稅(尤其企業稅),企業獲利將直接受壓。

綜合這三點,文章的核心結論是:

目前市場估值被「低估風險」,因為盈餘數字被結構性因素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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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關稅雖被判違法,但退款混亂拖垮企業現金流

重點:

1 法院雖然判決川普政府徵收關稅違法,但高達$1660億美元的已收稅款如何退回?目前是一片混亂

2 行政權部分因為主政者川普意志,根本怠惰於執行法院判決,所以消極處理退款事宜

3 但許多中小企業礙於資金壓力,追回退款的法律訴訟費用過高,即便有最高法院判決也難以在法律上主張權利,有的只能放棄,有的選擇將債權折價轉賣。

其結果就是川普違法徵收關稅的代價和交易費用,還是由廣大美國人民與企業承擔,尤其中小企業更是吃了苦頭卻拿不回足額補償。這點跟A. A. Alchian關於通貨膨脹的研究存在異曲同工的經濟學規律:這類交易費用,越窮越弱勢的族群承擔越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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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WSJ日報"Tariffs Put Businesses in Crisis. Waiting for the Refund Could Be Worse."內容: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徵收的關稅違法,涉及高達1660億美元,成為史上最大規模的非法徵稅。然而,企業現在面臨的問題不是「能否拿回錢」,而是「何時、如何、甚至是否拿得到」。退款程序缺乏明確規則,政府也不積極退還資金,使整個過程充滿不確定性與混亂。

已有超過3000家企業向國際貿易法院提告,希望加快退款進度,其中包括好市多(Costco)、CVS藥局(CVS Pharmacy)、任天堂(Nintendo)與日產北美(Nissan North America)等大型企業。但多數提告者其實是中小企業,因為它們更急需現金維持營運。例如智慧眼鏡公司Innovative Eyewear的執行長哈里森·格羅斯(Harrison Gross)正試圖追回30萬美元關稅,這筆資金正好可用於下一批產品生產,趕上聖誕銷售旺季。

也有企業無力打官司,只能苦撐等待。進口精品文具的Endless Pens創辦人凱瓦爾·坎塔里亞(Keval Kantaria)因關稅被迫借入32萬美元高利貸,還裁掉一半員工。他不願再花錢請律師,因為退款結果仍不確定,「可能只是把錢丟進另一個黑洞」。

退款程序本身也極為繁瑣。美國海關要求企業自行計算每筆關稅並提交詳細資料,目前只有不到一成企業完成註冊。法官理查德·伊頓(Richard Eaton)已命令政府啟動退款,但行政部門認為時程不可行,顯示雙方仍在拉鋸。更混亂的是,川普甚至質疑是否一定要退款,使企業對政策前景更加不安。

部分企業選擇將退款權利出售給投資人換取現金,但折價幅度極大。椰子產品公司International Coconut Corp負責人理查德·凱塞爾豪特(Richard Kesselhaut)曾收到15%至70%不等的報價,但仍選擇等待全額退款。他的公司年營收僅200萬至400萬美元,關稅讓每個貨櫃成本增加1.6萬美元,幾乎導致公司破產。他回憶告訴95歲仍在工作的父親時,「看到他眼眶泛淚」。

企業也面臨與客戶的糾紛。部分客戶拒絕承擔關稅成本,甚至自行扣除款項付款;若未來企業收到退款,是否需要返還給客戶仍存在法律爭議。像聯邦快遞(FedEx)與UPS已承諾退款,但仍遭集體訴訟。好市多也被控可能保留退款形成不當利益。
大型企業則採觀望態度。沃爾瑪(Walmart)與家得寶(Home Depot)等公司已吸收關稅成本,不願與政府正面衝突,選擇等待制度明朗。但即便如此,它們仍可能面臨顧客追討退款的法律風險。

另一案例是Global-Pak老闆吉姆·福斯特(Jim Foster),其公司支付約700萬美元關稅,被迫動用信用額度並提高產品價格。如今他不僅要處理退款申請,還得重新計算數千筆訂單,甚至考慮是否向客戶收取行政費。他坦言,這場混亂的處理成本本身就要再花1萬至2萬美元。
整體而言,這場關稅政策不僅在徵收時重創企業,在退款階段更帶來長期混亂與資金壓力。企業面對的不只是財務損失,還有行政負擔與法律風險。正如福斯特所說:「我寧願多繳稅,也不要面對這種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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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川普時代的拿錢換免罪

美國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政治學教授瑪麗.哥特沙克(Marie Gottschalk 專研美國刑罰制度與政治權力),其研究指出川普政府於 2025 年總共撤銷了拜登政府時期未完結的 145 項針對 153 家公司的執法行動。

在上述免於起訴的公司中,有 31 家(包括 Meta、美國銀行、亞馬遜)曾捐款資助川普的就職典禮或正在興建的新白宮舞廳。

當然還有川普2025年10月特赦幣安創辦人趙長鵬,隨後在2026年,幣安協助川普家族World Liberty Financial發行穩定幣,顯示兩者在加密貨幣領域的緊密利益關係。

同樣加密貨幣Ripple在拜登時期遭SEC 求償 19.5 億美元,Ripple 向川普就職典禮捐款 490 萬美元。川普任期的SEC 以 1.25 億美元和解。

Crypto.com在向就職典禮捐款 100 萬美元後,SEC 於 2025 年 3 月終止對其未登記證券銷售的調查,隨後該公司宣布與川普媒體簽署 10 億美元合作案。

Trevor Milton(Nikola 創辦人)因對投資人說謊被定罪,被美國司法部起訴求償 6.6 億美元賠償金。此人向川普競選連任捐款近 200 萬美元後,獲得川普特赦。

Apple Tim Cook 向就職典禮捐款 100 萬美元,川普隨後豁免Apple許多中國製電子產品關稅。

表面看,這些行為似乎違反了聯邦賄賂罪(18 U.S.C. § 201):該法禁止公職人員「收受有價物以換取官方行為」(quid pro quo)。

問題在於:

  • 最高法院 2016 年 McDonnell v. United States 案大幅縮窄了「官方行為」的定義,讓起訴變得極為困難。
此案係維吉尼亞州州長 Bob McDonnell 與其妻收受了一名生技公司執行長 Jonnie Williams 約 17.5 萬美元的好處,包括現金、名牌服飾、勞力士手錶及豪華假期。作為回報,McDonnell 安排 Williams 與州政府官員會面,並協助推動該公司藥品的州立大學研究。

McDonnell 被以聯邦腐敗罪起訴定罪,原審判決認定他的「安排會面」與「推動研究」構成可起訴的「官方行為」(official act)。

最高法院裁決

最高法院九票一致推翻原判,核心爭點在於如何定義「官方行為」。法院認為,「官方行為」必須是針對具體、正式政府事務的決定或行動——例如實際投票、頒布命令、施壓下屬做出具體決定等。

僅僅「安排會面」、「打電話關心」、「出席活動」,不構成可起訴的官方行為。因此就算大喇喇地收受現金,只要表達一點「關心」後讓下屬自己揣摩上意,就不構成貪腐。


  • 2024 年 Trump v. United States 案更進一步裁定,總統行使「核心憲法權力」(如特赦)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這讓以賄賂罪起訴現任總統幾乎成為不可能。

其他法律諸如霍布斯法(Hobbs Act, 18 U.S.C. § 1951)或誠實服務欺詐罪(Honest Services Fraud, 18 U.S.C. § 1346)等,都因為難以舉證「對價關係(quid pro quo)」而很難成立。

甚至可以說,台灣有關「公務員圖利罪」的法律認事用法邏輯,在美國當今環境下可能都不成立。

這就是為什麼我看那些歐美編制的「貪污指數」或某些人口稱美國官員較清廉的胡說八道都像是笑話一樣,特別你只要對美國有關政治人物貪污、特權、濫權背後的法律制度有一點了解,就知道「難以被定罪自然帳面上清廉」。

PS. 最新的發展我們看到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美國總統無權,特別是未經國會授權下,不能擅自改建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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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學人:中國正在贏得 AI 競賽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曾坦言,美國在 AI 領域確實有落後中國的可能,關鍵就在於「人才」。過去,頂尖 AI 研究多由西方專家主導,但根據 2025 年全球頂尖 AI 研討會 NeurIPS 的數據顯示,中國背景的研究人員已占據半壁江山。這並非偶然,而是中國長期耕耘 STEM 教育與積極搶人政策的結果。
數據揭示的趨勢:中國人才全面崛起
《經濟學人》針對 2025 年 NeurIPS 研討會的作者進行隨機抽樣調查,發現 AI 人才流向發生了劇烈變化:

  • 起步優勢: 51% 的頂尖 AI 研究員職業生涯始於中國,遠高於 2019 年的 29%;相對地,美國出身的研究員比例從 20% 降至 12%。
  • 教育背景: 2025 年發表論文的研究員中,大學學歷來自清華大學的占 4%,而美國頂尖的 MIT 僅占 1%。
  • 美國對中國人才的依賴: 在美國機構工作的 AI 作者中,約 35% 擁有中國的大學學位,比例與擁有美國學位的人數旗鼓相當。
    「留才」與「攬才」的攻守交替

過去中國人才多流向海外,但現在情況大不相同:

  1. 本土留才率飆升: 在中國完成大學學業的 NeurIPS 作者中,留在國內發展的比例從 2019 年的 33% 飆升至 2025 年的 68%。
  2. 海外人才歸國: 在海外取得研究學位的中國學者,回國比例從 2019 年的 12% 翻倍至 2025 年的 28%。
  3. 政策與環境: 中國政府透過「啟明計畫」提供高額薪資(逾 70 萬人民幣)與科研補助。反觀美國,因簽證不確定性及對「科技間諜」的過度防範,讓許多中國研究員感到不安,轉而選擇回國。
    規模帶來的技術突破
    雖然頂尖研發仍需高品質人才,但人才規模(Scale)同樣關鍵。中國目前的 AI 研究員人數已超過美、英、歐的總和。這種龐大的人才庫不僅加速了技術突破(如完全由本土人才研發的 DeepSeek R1 模型),也讓 AI 應用能更迅速地滲透到各個產業。
    儘管美國目前仍保有最強的研究環境與制度優勢,但若趨勢不變,到 2028 年,駐中國的頂尖研究員人數可能達到駐美人員的兩倍。在這場「贏得開發者即贏得未來」的戰爭中,天平正明顯向中國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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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隱形富豪人數大增

根據WSJ報導:美國財富超過 3,000 萬美元的家庭已達 43 萬戶,其中資產破億美元的更有 7.4 萬戶。這群人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普通人口的增長。


這些人之所以能快速累積財富,是因為他們持有的資產類型與一般家庭大不相同。普通家庭多半依賴房產增值,但最頂尖 0.1% 的富豪,其財富核心是股票和私人公司的股權。過去十年標普 500 指數翻了三倍,讓這些持有大量公司股份的人財富成倍跳級。有趣的是,這群富豪中有三分之二是由「嬰兒潮世代」領軍,他們在幾十年前就買入股票和房產,享受了長期增值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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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根據經濟學原理,越是工業化成熟、高科技主導的社會,其土地價值占總生產要素價值的比例越低,這也解釋為何世界上主要資產超過3千萬的人,絕大多數都是靠持有股票,而非房地產。事實上,引入邊際生產力侷限,富裕社會中房地產絕非好的致富途徑,除非你要賭運氣+高槓桿操作。

但另一方面,能長期在股市獲利的,尤其是散戶,也只是少數。許多研究均指出: 10 年以上在股市中維持獲利、甚至擊敗大盤(如 S&P 500)的散戶比例,大約僅佔 10% 到 20%,而真正能靠「主動選股」或「頻繁交易」致富的頂尖贏家,甚至不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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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責任的邊界:從Cox版權案到Meta成癮訴訟的法學與法律經濟學分析

一、前言:兩條平行的責任邊界之爭
2026年3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加州地方法院幾乎同時對平台責任問題做出了方向截然不同、卻同樣意義深遠的判決。

前者以九比零的全體一致意見,判決有線電視業者Cox不須因用戶在其網路上盜版音樂而承擔輔助侵權責任;後者則由加州陪審團裁定Meta與YouTube因應用程式設計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須負擔六百萬美元的賠償。

表面上,這兩組案件涉及的法律領域截然不同——一屬著作權法上的次級責任,一屬侵權法上的產品設計過失。然而在更深的結構層次上,兩者共同指向同一個根本問題:當個人透過第三方提供的技術基礎設施從事某種行為,並因此造成損害時,這個基礎設施的提供者究竟應當承擔多少責任?這條責任邊界應如何劃定,才能在創新誘因、使用者自由與受害者保護之間取得均衡?

本文將從法學與法律經濟學的雙重視角,系統分析這兩組案件的事實背景、訴訟過程、法院推理,以及其在制度上與社會上的深遠影響。

二、Cox案:事實背景與訴訟經過

(一)案件起源:唱片業對ISP的策略轉向
Cox案的根源,在於數位時代唱片業面對的結構性困境。自1990年代末Napster的崛起以來,點對點(P2P)檔案分享技術使大規模音樂盜版成為可能,著作權人的傳統收入模式遭受根本衝擊。唱片公司起初嘗試對個別盜版用戶提起大量訴訟,但這一策略很快暴露出其局限性:個別用戶人數眾多,追訴成本高昂,且往往缺乏賠償能力,即便勝訴也難以真正補償損失,更遑論遏制盜版的擴散。

在此背景下,著作權人將目光轉向網路基礎設施的提供者。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不僅擁有雄厚的資本,且在技術上是使網路盜版成為可能的關鍵中間人——沒有寬頻網路接入,用戶便無法下載或上傳大量音樂檔案。若能對ISP課予連帶責任,著作權人不但可以獲得真正有意義的賠償,更可以利用ISP對用戶的控制力,從源頭遏制盜版行為。

(二)案件事實:Cox與索尼之間的具體衝突

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等唱片公司,透過專業的版權監控服務(如Rightscorp)識別出在Cox網路上疑似從事盜版的用戶IP位址,並向Cox發出大量侵權通知,要求Cox採取行動。

Cox在收到這些通知後,確實對被通知的用戶發出了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然而索尼等著作權人對Cox的回應方式極為不滿,認為Cox的措施遠遠不夠——索尼主張Cox應當永久終止屢次被舉報的用戶的網路服務帳號,而非僅僅發出警告了事。

索尼等公司所掌握的內部文件顯示,Cox確實知悉其網路上存在大規模的著作權侵權行為。更具體地說,Cox的客服系統記錄顯示,部分用戶在收到多次警告後仍繼續被舉報,而Cox並未對這些用戶採取終止服務的措施。索尼認為,Cox在明知侵權存在的情況下,為了維繫這些付費用戶的訂閱收入,刻意選擇不採取更強硬的行動,因此應對這些用戶的持續侵權行為承擔輔助侵權責任。

Cox則反駁,其所收到的侵權通知數量龐大,且通知的品質良莠不齊——部分通知所指向的IP位址並不對應特定可識別的用戶,或者所指控的侵權內容存在爭議。Cox主張,若要求其僅憑著作權人單方提交的舉報即永久終止用戶帳號,不但將使大量無辜用戶蒙受斷網之苦,更將把私人執法的權力完全交給著作權人,完全架空正當程序的保障。

(三)下級法院的裁決:第四巡迴法院的擴張解釋

聯邦地方法院最初裁定Cox不構成輔助侵權,但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裁決。第四巡迴法院認定,Cox在明知其用戶持續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情況下,未能採取合理的終止措施,因此構成輔助侵權。

第四巡迴法院的推理建立在「知悉加實質協助」(knowledge plus material contribution)的分析框架之上:由於Cox持續向被舉報的用戶提供網路接入服務,客觀上為侵權行為的持續進行提供了物質性協助;結合Cox對侵權事實的知悉,即足以構成輔助侵權責任。

這一裁決若維持,將對整個ISP行業產生深遠影響:每一家網路服務提供商都將面臨壓力,必須對著作權人的單方舉報採取積極行動,否則便可能承擔鉅額的著作權連帶賠償責任。

(四)最高法院的裁決:全體一致推翻

最高法院以九比零的全體一致意見推翻第四巡迴法院的裁決。湯瑪斯大法官執筆的多數意見,在法理上精確區分了「知悉」與「意圖」這兩個不同層次的主觀要件,並明確指出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必須以業者具有讓其服務被用於侵權的「意圖」為前提。

湯瑪斯進一步闡明,這種意圖只能透過兩種方式証明:其一,業者積極誘導(induce)用戶從事侵權行為;其二,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本身即係專門為侵權目的而設計(tailored to infringement)。Cox的有線網路接入服務顯然不符合這兩種情形——它是面向一般大眾的通用網路基礎設施,不具有任何專門促進侵權的設計特徵,Cox也未以任何方式鼓勵或引誘用戶盜版。

最高法院同時指出,國會若有意對ISP課予更嚴格的著作權執法義務,完全可以通過立法明確規定。在國會尚未如此立法的情況下,法院不應通過次級責任的司法擴張,實質上為ISP創設出一套法律未曾明文規定的主動監控義務。

三、Meta成癮訴訟:事實背景與訴訟經過

(一)原告的人生歷程:Kaley G.M.的完整陳述
Kaley G.M.的故事,是這場歷史性訴訟最具說服力的核心。她出生於一個存在家庭問題的環境,童年時期便開始接觸數位平台,其使用歷程之早、程度之深,遠超出一般認知。

根據Kaley本人及其律師在七週審判期間所呈現的證據,她從六歲起就開始觀看YouTube影片。九歲時,她在還遠未達到平台規定的最低年齡限制(通常為十三歲)的情況下,開立了第一個Instagram帳號。在隨後的成長過程中,她對這些平台的依賴程度不斷加深,呈現出教科書式的成癮行為模式。

具體數字觸目驚心:她在十歲生日之前,已在YouTube上傳了逾兩百支影片——平均不到三週就上傳一支。在十五歲之前,她先後創建了多達十五個Instagram帳號,部分帳號在被刪除或封鎖後旋即以新帳號取代。其中最能說明問題嚴重性的,是她有單日在Instagram上使用長達十六個小時的紀錄——幾乎是一個人清醒時間的全部。

Kaley在法庭上作證時,描述了自己無法控制這種使用衝動的心理狀態:「我想要一直待在上面。如果我不在線上,我會感覺自己要錯過什麼。」這種心理學上稱為「害怕錯過」(Fear of Missing Out, FOMO)的焦慮,被原告律師指為平台設計刻意強化的心理機制。

長年的高強度使用,對Kaley造成了可辨識的心理健康損害。她被診斷出患有焦慮症、憂鬱症,以及身體臆形症(body dysmorphia)——一種對自身外貌產生扭曲認知的心理疾患,研究顯示其與社群媒體上充斥的修圖美照及「完美身材」審美標準高度相關。她的整個青春期,在相當程度上被對社群媒體的強迫性使用所主導,嚴重影響了她的正常社交發展、學業表現與心理健康。

(二)平台的設計特徵:成癮機制的具體指控
原告在訴狀與庭審過程中,詳細列舉了Meta與YouTube被指控刻意設計以最大化用戶成癮性的具體功能。這些指控並非泛泛而談,而是建立在已流出的平台內部研究報告、前員工證詞,以及學術研究文獻的基礎之上。

第一,無限滾動機制(infinite scroll)。傳統的網頁內容有明確的「底部」,用戶看完一頁後必須主動選擇是否繼續瀏覽,這個停頓點提供了一個自然的退出機會。無限滾動消除了這個停頓點,使內容流永無止境,讓用戶在不知不覺中持續消費內容,喪失自主停止的時間節點。

第二,「按讚」與社交認可機制(social validation feedback loop)。每一個「讚」都觸發用戶大腦多巴胺系統的激活,製造出類似賭博機器「偶發性強化」(variable ratio reinforcement)的心理機制——用戶無法預知下一則貼文會獲得多少讚,這種不確定性反而強化了持續檢查的衝動。對於正值青春期、自我認同尚未穩固、極度在意同儕評價的青少年而言,這一機制的影響尤為深遠。

第三,個人化推薦演算法(personalized recommendation algorithm)。平台的演算法持續分析用戶的行為數據,精準推送最能引發情緒反應(包括憤怒、嫉妒、渴望等負面情緒)的內容,因為這類內容能夠最有效地維繫用戶的注意力。對於青少年用戶而言,演算法可能持續推送關於身材、外貌、生活方式的理想化圖像,強化不健康的自我比較。

第四,通知機制(notification design)。平台設計的推播通知,在用戶離開應用程式後持續吸引其返回——每一則「有人對你的貼文留言」、「你的朋友剛上線」的通知,都是一個重新勾起使用衝動的鉤子。這種設計的目的,明顯在於打斷用戶的線下生活,持續將其注意力拉回平台。

原告這四點主張,在我看來實在是強詞奪理。因為這四點均未增加「使用者中斷使用」的客觀行為成本,特別考量多數人都能做到自我決定中斷使用,而單單原告不能時,究竟問題是出在平台設計還是原告?

(三)審判過程:七週的法庭攻防
這場審判持續了整整七週,呈現出美國重大民事訴訟所特有的全面性對抗格局。

原告方除了Kaley本人的親身證詞外,還傳喚了多位心理學、精神病學與數位成癮領域的專家證人,系統性地建立社群媒體設計特徵與青少年心理傷害之間的科學連結。原告律師Mark Lanier在結辯時採用了一個極具視覺衝擊力的道具:他帶來一個裝有四百一十五顆M&M巧克力的罐子,聲稱每一顆代表Alphabet公司的一億美元股東權益——當他逐一取出幾顆,罐子幾乎看不出任何變化,藉此向陪審團形象地展示,即便是十億美元量級的賠償,對這些科技巨頭而言也不過是九牛一毛。

被告方的辯護策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因果關係的切斷:Meta在長達數週的交叉詰問中,試圖說服陪審團,Kaley的心理問題源於其他因素——她所成長的困難家庭環境、她在學校遭受的霸凌——而非平台使用所導致。最具說服力的細節是:Kaley在六個月的心理治療期間所留下的療程紀錄,從未提及社群媒體成癮或任何社群媒體應用程式,這被解讀為她的心理師並未將平台使用視為核心問題。

第二層是設計意圖的否認:Meta傳喚了祖克柏與Instagram負責人莫塞里(Adam Mosseri)出庭作證。莫塞里明確表示,Instagram在「臨床意義上」並不具有成癮性。祖克柏則承認,Meta過去確實曾以「使用時間」作為內部團隊的績效指標,但他強調公司已不再使用這一指標,因為他認為這不是衡量產品價值的正確方式。被告方還援引了多名前員工的證詞,這些批評公司過去做法的前員工,在作證時仍表示,他們並不相信公司是刻意試圖傷害年輕人。

陪審團在審議後,對法官提出的十八個問題幾乎全票一致地作出有利原告的認定,裁定Meta與YouTube的應用程式設計構成疏失,且未能充分警示相關風險。

(四)新墨西哥州案件:同週的第二場敗訴

這個案子不在本文主題內,但因時間點接近順道一提:就在加州判決的前一天,新墨西哥州陪審團對Meta作出了另一項重大不利裁決,判賠金額達三億七千五百萬美元,遠高於加州案件的六百萬美元。

新墨西哥州案件的事實背景與加州案件有所不同,但揭示了平台更為嚴重的疏失面向。該案指控Meta未能充分保護未成年用戶免受成年陌生人的接觸,平台上存在嚴重的性剝削未成年人問題——包括色情內容的傳播、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性誘騙(grooming),以及與人口販賣相關的犯罪活動。


這兩場幾乎同步發生的敗訴,不僅在法律上形成了相互強化的效應,在輿論上也造成了巨大的壓力,迫使Meta不得不正視其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系統性缺失。

四、著作權次級責任的法學分析

(一)次級責任的法律淵源與理論基礎
美國著作權法典(17 U.S.C.)本身並未明文規定次級責任,這一法律概念完全是法院援引普通法侵權原則所發展出的司法造法成果。在著作權法的脈絡中,次級責任通常分為兩種主要類型:輔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與替代侵權(vicarious infringement)。
輔助侵權的傳統構成要件,包括對主要侵權行為的「知悉」(knowledge)加上「實質協助」(material contribution)。替代侵權則要求被告對侵權者的行為具有「監督能力」(right and ability to supervise)且從侵權行為中獲得「直接財務利益」(direct financial benefit)。
Cox案所涉及的,主要是輔助侵權的構成要件問題,具體而言,是「知悉」是否可以在不伴隨積極促成行為的情況下,單獨支撐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

(二)最高法院推理的法學精確性
湯瑪斯大法官在Cox案中的推理,在技術層面展現出高度的法學精確性。他明確區分了三個層次的主觀狀態:單純的知悉(mere knowledge)、過失性不作為(negligent inaction),以及積極的誘導意圖(intent to induce)。最高法院認定,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需要第三個層次,而非僅憑前兩個層次即可。

這一區分具有重要的法學意義。在傳統侵權法中,「知悉他人正在從事違法行為卻袖手旁觀」,原則上並不構成侵權責任,除非當事人之間存在特殊的法律關係(如監護關係、僱用關係等)創設了積極作為的義務。ISP與其用戶之間的關係,是純粹的商業服務合約關係,這種關係並不當然創設出主動監控並阻止用戶一切不法行為的義務。

此外,最高法院的裁決也有助於厘清DMCA避風港條款(safe harbor)的適用邊界。DMCA §512規定,在ISP依照規定程序處理著作權通知的前提下,可以享有免責保護。若法院接受第四巡迴法院的「知悉加不作為」標準,實質上將把DMCA的安全港轉化為強制執法的義務港,從根本上顛覆立法設計的初衷。

五、社群媒體設計責任的法學分析

(一)Section 230的保護邊界與設計責任論點的突破嘗試
《通訊規範法》第230條(47 U.S.C. § 230(c)(1))規定:「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得被視為另一資訊內容提供者所提供之資訊的發布者或言論者。」這一條款自1996年制定以來,被解釋為對網路平台提供近乎全面的免責保護,使平台不需為用戶所發布的任何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原告律師在Kaley案中所採取的「設計責任」論點,其精妙之處在於它試圖從根本上重新定性損害的來源。原告的論點是:傷害Kaley的,並非任何特定用戶所發布的特定內容,而是平台自身所做出的設計決策——選擇採用無限滾動、選擇設計特定的通知機制、選擇部署特定的推薦演算法。這些設計決策是平台自己的產品選擇,不是第三方用戶提供的「資訊內容」,因此不應受到Section 230的保護。

(二)因果關係的複雜性與法律推定
本案在法律上最複雜的問題,是因果關係的舉證。Meta辯護方所援引的反例——Kaley的心理治療紀錄從未提及社群媒體成癮——在科學上並非毫無意義。在心理健康領域,多重原因交織(multifactorial causation)是常態,要在個案中嚴格分離各個致病因素的貢獻,在現有的科學方法論框架下極為困難。

然而陪審團的裁決顯示,在事實認定層面,極端的使用模式(六歲開始、每日十六小時、十五個帳號)本身即可形成足夠強烈的推論基礎。法律因果關係的「實質因素」標準(substantial factor test),並不要求原告證明社群媒體是其損害的唯一原因,而只需證明平台設計是造成損害的一個「實質性」促成因素即可。

在我看來此點恰恰是陪審團制度最大的缺點展現:美國陪審團天然存在對富人、對大型企業有敵意,很容易過度放大薄弱的因果關係,依據主觀情緒而非真實客觀事實下判決。此案我們也能看到原告律師不斷試圖訴諸陪審團情緒。

六、法律經濟學分析:激勵結構的比較
(一)Cox案的最適注意義務
Learned Hand公式在Cox案中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索尼要求Cox採取的核心措施——永久終止屢次被舉報用戶的帳號——其真實「成本」遠不止於技術執行的費用。這些成本包括:對無辜用戶(被錯誤舉報者)造成的斷網損害、架空正當程序的制度成本、ISP業界因廣泛採取此措施而導致的服務品質下降,以及由著作權人單方驅動私人執法機制所帶來的濫用風險。

相對於這些成本,個別侵權用戶所造成的邊際損害有限,且著作權人仍保有對個別侵權者直接提訴的替代救濟途徑。在這一成本效益分析框架下,最高法院拒絕擴大次級責任,等同於確認了目前的制度安排(著作權人對個別侵權者直訴)比替代方案(要求ISP主動執法)具有更佳的整體效率。

(二)Meta案的外部性內部化問題
社群媒體平台的商業模式,在法律經濟學上典型的經濟學低手就會訴諸為「外部性成本問題」。平台通過最大化用戶注意力而獲利,但注意力的過度消耗——尤其是對發展中的青少年大腦的長期影響——是一種被外部化給用戶的成本,未被反映在平台的商業決策之中。

懲罰性賠償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是試圖矯正因果舉證困難所導致的「責任低估」偏差。若平台預期只有少部分受害者能夠成功提訴並獲得賠償,理性的成本收益計算可能仍傾向於維持現有設計。懲罰性賠償通過超額懲罰,試圖將這一「訴訟成功率折扣」納入計算,使平台面臨的預期責任更接近其實際造成的社會損害。

以上這種傳統的、誤用Coase定律的法律經濟邏輯,忽略了根本問題:個人對自身行為的約束和承擔後果,根本不存在外部性。反而如果法律制度變成:任何人都無須為自己的決策行為負責,反倒是可以將自身決策行為造成的成本轉嫁給他人、怪罪給他人時,這樣的制度本身才存在最大的負面成本外部性!尤其是這個行為人的失敗後果是由眾多因素而非單一原因構成時。

兩個案子本質都是「誰來負擔成本」– Cox案中,SONY這種著作權所有人試圖將伸張自己權利受筍的成本轉嫁給網路系統服務供應者;Meta案中則是對自我控制能力薄弱的失敗者,要將自己人生的失敗轉嫁給眾多成因中,可能最有錢、能賠最多錢的那個對象。

本文參考資料: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v. Cox Communication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26年裁決);Kaley G.M. v. Meta Platforms, Inc. et al.(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2026年陪審團裁決);State of New Mexico v. Meta Platforms, Inc.(新墨西哥州2026年裁決);47 U.S.C. § 230(通訊規範法第230條);17 U.S.C. § 512(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避風港條款);《數位服務法》(EU Digital Services Act, 2022);Learned Hand, United States v. Carroll Towing Co., 159 F.2d 169 (2d Cir.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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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美國集中營內死於蛀牙的海地難民

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目前拘押約7萬多人,遍布全國的拘留設施數量不斷增加,甚至被形容為「像貨物一樣處理人類」。這些設施的關鍵問題在於,它們存在於法律邊緣:被拘留者多未經刑事審判,只因身份(如非法移民)而被關押,形成一種「無罪但被囚」的狀態。

近日,一名海地難民 Emmanuel Damas,因牙齒感染未獲治療,最終引發肺炎死亡。(“ICE allowed a prisoner to die of a toothache.”)這樣的死亡並非個案,2025年已有32人死於拘留中,2026年初又有多人喪命,顯示醫療與人道條件持續惡化。例如德州Camp East Montana發生的死亡案件中,一名古巴男子被多名警衛壓制致死,官方最初卻稱為自殺。另一個被稱為「鱷魚惡魔島」的佛州設施,環境惡劣到食物腐敗、蚊蟲肆虐、無法聯絡律師或家人。

任何受過美國法學教育的人,可能會驚訝今日美國竟然有這種沒有程序正義,未經審判或其他法定程序就無限制關押的現象。但了解美國歷史的人,就知道這是美國老傳統:從19世紀對原住民的集中安置,到美西戰爭後在菲律賓設立集中營,再到二戰期間拘禁日裔美國人(超過12萬人因族裔被關入集中營,且財產被沒收,但卻無任何審判或定罪,只是因為他們的身分)。這些案例顯示,這種缺乏基本人權(如法定程序權益、基本環境衛生)的集中營制度是美國這個號稱人權燈塔的國家,建國兩百多年來一直會動用的治理工具。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去人性化」。政府與政治語言將移民描述為「害蟲」或「垃圾」,而集中營的存在又反過來強化這種印象。當社會開始習慣某些人被如此對待,整體政治氛圍也會變得更壓抑,讓更多人因恐懼而沉默。

此外,這套系統背後也有龐大經濟利益。特朗普政府撥款數百億美元,多數拘留設施由私營監獄公司如CoreCivic與GEO Group經營,使拘押行為與商業利益結合,形成產業。對了,這兩家監獄也是股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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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Palantir在英國面臨強烈反彈:曼德爾森醜聞引爆數據主權危機

我們可以看到,當年從美國政客開啟的「反中操弄」,聲稱「華為設備會有國家安全、國家機密遭竊取疑慮」,要求英國政府禁止華為設備產品。即便當時英國政府自己的多次檢測,華為向英國政府提供原始碼,都找不出問題,但最後依然以「國安藉口」禁止了華為設備。

(當時的新聞:英國政府於2020年7月宣佈,基於國家安全考量與美國制裁影響,決定逐步禁用華為5G設備。政策規定自2020年12月31日起禁止購買新設備,並要求電信業者在2027年底前全面拆除現有網路中的華為組件,旨在實現5G供應鏈多元化與安全性。)

結果現在最有可能也最嚴重的英國國家資訊洩漏,卻是來自於美國的公司。

呵呵


根據Nick Corbishley 在Naked Capitalism的報導:

英國工黨元老彼得·曼德爾森(Peter Mandelson)與傑弗里·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關聯醜聞在2026年2月曝光後,政治餘震持續擴大。曼德爾森遭逮捕、首相史塔默(Keir Starmer)的幕僚長麥克斯維尼(Morgan McSweeney)請辭,外界也持續追究史塔默在任命程序上的責任。然而,這場醜聞最意外的效應,是讓英國民眾開始正視一家長期在幕後運作的美國科技公司——Palantir。

事件的核心利益衝突在於:曼德爾森擔任英國駐美大使期間,以個人身份為其遊說公司Global Counsel的客戶Palantir牽線,促成英國國防部與Palantir直接簽訂一份價值約2.5億英鎊的合約。而曼德爾森在該遊說公司仍持有24%股份,涉嫌直接違反公職利益迴避原則。政府迄今拒絕公開相關會議紀錄,理由竟是「查找費用過高」,更引發輿論譁然。

Palantir目前持有24份英國公共機構合約,涉及國防部、警察系統、內閣辦公室,乃至國家健保署(NHS)。其中最受爭議的,是Palantir承接的NHS聯邦數據平台(Federated Data Platform,FDP),合約金額已達10億英鎊。多個人權與醫療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隱私國際(Privacy International)及英國醫學期刊(BMJ),近期聯合發函呼籲全英醫院拒絕遵從NHS指令,拒絕使用該平台。他們擔憂,平台數據可能被其他政府部門——如內政部移民執法單位——挪作他用。

更令人警惕的是來自國防部內部的聲音。兩位具有數十年經驗的資深系統工程師向媒體披露,政府聲稱「數據主權仍在英國手中」的說法嚴重誤導公眾。Palantir實際上可透過元數據的提取與分析,建立一套高度精細的「國家全景圖」,一名消息人士直言,Palantir「極可能已掌握整個英國人口的完整輪廓」,稱其為「國家安全威脅」。

自由民主黨黨魁達維(Ed Davey)公開要求徹查曼德爾森任內所有涉及後續合約的會議,並批評Palantir在英國政府的深度介入「令人不安」。在歐洲其他國家,丹麥情報機構正低調謀求脫離對Palantir的依賴,而瑞士則直接拒絕了Palantir的合約提案。

分析人士警告,一旦Palantir的系統深度嵌入政府運作,「退出」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不僅因為商業轉換成本龐大,更因為機構的工作流程、人員技能、決策邏輯都已被重塑。正如南非新興科技專家史坦(Johan Steyn)所言,Palantir賣的不只是軟體,而是在悄悄「俘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