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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家如何監控人民?

金髮男子恐懼地拿著國家安全信函

從Wired雜誌報導的這個真實事件可以看出,美國的民主自由只是欺騙性的包裝。

故事男主收到來自FBI的「國家安全信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簡稱NSL),根本沒有任何法官審查准許,是美國聯邦政府以國家安全為藉口,繞過需要司法審查的搜查令程序,直接對人民施以法律義務,侵害人民隱私和基本人權。且NSL最大爭議還包括這類命令多包含保密令(Gag Order)
,收到NSL的機構通常會被禁止告知當事人或公開此事,這一點長期受到言論自由方面的法律挑戰。

以本報導內容來說,就是故事主角經營的電信公司依該信函,必須偷偷提供特定顧客所有隱私給FBI,但是事前事後都不能告知被洩漏資訊客戶,也不能跟律師或其他法律顧問討論。一直到2015年《美國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對相關法律的修訂,才放寬保密令下可以跟律師討論。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拒絕配合當FBI線人的平民,很快遭受FBI報復,無緣無故被列入「禁飛名單(No Fly List)」,這難道不也是未經審判就對人民基本人權限制與侵害嗎?

更可笑的是,目前禁飛名單約有1.6萬人,其中美國公民/居民不到500人。被列入禁飛名單者,禁止搭乘任何往返美國的商業航班,也禁止其所搭乘的飛機穿越美國領空。換言之,即使是外國對外國的航班,只要航線經過美國上空,也會受到限制。美國法律強迫非美國公民/居民遵守,難道不是人權侵害?且判斷標準是只要美國政府「合理懷疑某人正在從事、曾經從事、或涉及構成恐怖主義及恐怖活動、為其做準備、協助或促進的行為」就可以列入名單。而這個所謂「恐怖主義活動」包含「對美國海外資產或利益有威脅」,什麼叫有威脅?完全是模糊到不行的法律概念。

曾有ACLU等團體估計整個監視名單一度膨脹超過百萬人,猜猜美國政府有多麼濫用此手段。

而且我們了解越多歷史,就越會知道許多針對美國的恐怖主義活動,幾乎都是因為美國的政客在世界上到處煽風點火、製造混亂甚至暗殺屠殺搞出來的。


以下是報導摘要:

2004年二月某天,一名FBI探員,敲響了尼可拉斯‧梅里爾(Nicholas Merrill)那家名為Calyx、位於曼哈頓荷蘭隧道附近一處倉庫空間內的小型網路服務供應商公司的大門。梅里爾應門後,看見一名頭髮花白、中分髮型的年長男子,穿著一件如漫畫中聯邦調查員般的風衣,遞給他一個信封。

梅里爾當著這名探員的面拆開信封並閱讀信件內容。信件第一、二段告知他,依法必須交出他手中幾乎所有關於一名以電子郵件地址標識的客戶的資訊——他後來才得知,這項要求的法律依據,源自《愛國者法案》(Patriot Act)的部分條款。第三段則告知他,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收到過這封信——也就是一項「禁言令」。隨後,這名探員便未回答梅里爾提出的任何問題,逕自離開,留下梅里爾獨自面對,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梅里爾立刻注意到,這封信上並沒有任何法官的簽名——事實上,他收到的正是所謂的「國家安全信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簡稱NSL),這是布希政府時期一項極少曝光、極具爭議的工具,允許FBI只要以「國家安全」為由,便能無須搜查令即要求提供資訊。

Calyx公司自梅里爾90年代初期,在紐約一間公寓裡一座無法使用的壁爐中架設幾台數據機起家以來,如今業務已發展為替三菱(Mitsubishi)、宜家(Ikea)等大型企業客戶架設網站。但梅里爾也運用這份營收,向他所支持的非營利客戶(如大麻政策專案組織Marijuana Policy Project與獨立媒體中心Indymedia)提供無償或補助性質的網站主機服務,並為少數朋友與熟人提供高速網路Wired——這次遭FBI監控令點名的客戶,正是其中一位。

梅里爾從未公開透露過這封國家安全信函所指目標的真實身分,他也拒絕向《Wired》雜誌透露。但他認識這名客戶,且對方在他看來絕不像是什麼國家安全威脅——梅里爾心想,若真是如此,為何不直接申請搜查令?後來這名客戶告訴梅里爾,FBI確實曾施壓要求他成為線人,卻遭他拒絕,此後聯邦調查局便展開報復,將他列入禁止登機名單,並向雇主施壓不予聘用(FBI並未回應《Wired》雜誌就此案提出的置評請求)。

梅里爾當即決定,甘冒違反禁言令、後果未知的風險,撥電話給自己的律師——對方建議他前往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紐約分會,而該組織恰好正是Calyx公司的網站主機客戶之一。搭了幾分鐘計程車後,梅里爾便來到ACLU位於金融區辦公室,與一位年輕律師傑米爾‧賈法爾(Jameel Jaffer)交談。「我真希望能說,我們憑藉對NSL法規的專業知識讓他安心,但事實並非如此,」賈法爾說,「我們此前根本沒見過這種東西。」而梅里爾也清楚,他向任何律師展示這封信件的舉動,都可能為自己即將面臨的起訴,多增添一項罪名。「我當時嚇壞了,」他說,「我一度以為,那天晚上可能就會有人闖進我家,把頭套套在我頭上,把我拖走。」

儘管心懷恐懼,梅里爾始終未曾遵從FBI的信函要求,而是決定在ACLU(後續還有耶魯大學媒體自由與資訊取用診所〔Yale Media Freedom and Information Access Clinic〕)的無償協助下,於法庭上挑戰這項命令的合憲性。這場法律戰持續了11年,徹底佔據了他的人生。梅里爾與律師團主張,這項國家安全信函構成違憲搜查,並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權——他們最終獲勝。然而國會僅修正了相關的NSL條款,其禁言令規定卻依舊維持不變,這場法律戰因此又拖延了數年之久。即便該國家安全信函最終被全面撤銷,梅里爾仍持續爭取公開談論其存在的權利。「那是個許多處境相似的人,幾乎都選擇在自己辦公桌下噤聲蜷縮的時代,但他認為自己身為公民,有義務公開發聲,抗議這種他認為已逾越界線的監控權力,」代表梅里爾打了這場法庭戰前六年的賈法爾說道,「他的勇氣讓我印象深刻。」

與FBI的這場對抗,幾乎佔據了梅里爾人生的全部,最終他因無心無力經營,而結束了自己的網路服務供應商業務,轉而從事一系列IT相關工作。「我覺得肩上的重擔實在太沉重,」他說,「我幾乎每天都在跟律師通電話,一直活在恐懼之中。」

到了2010年,梅里爾贏得了公開自稱為該國家安全信函收件人的權利;到了2015年,他更徹底擊敗了那項禁言令,公開發布了整封信件的全文,僅將收件目標的姓名塗黑遮蓋。但梅里爾與ACLU始終未能從這起案件中,取得他們原本期望的最高法院判例,取而代之的是,《愛國者法案》本身遭到修正,限縮了國家安全信函原本違憲的權力範圍。

在此期間,這幾年沒有止盡的官僚法律纏鬥,也讓梅里爾對透過司法、甚至立法行動來保護隱私的做法,感到深深失望。於是他決定嘗試另一種截然不同的途徑。「對抗監控的第三條路,就是靠技術本身,」他說,「這就是我最大的體悟。」

因此,就在梅里爾2010年贏得公開談論自己這場國家安全信函法律戰的權利後不久,他創立了Calyx Institute——這個非營利組織與他早年那家網路服務供應商同名,但轉而專注於開發免費的隱私工具與服務。該機構所開發、以隱私為核心的Google Android作業系統改版版本——設計目的在於移除數據追蹤功能,並預設使用Signal進行通話與簡訊——最終累積了近十萬名使用者;該機構還營運伺服器,透過XMPP聊天協定提供匿名加密即時通訊服務,用戶約達30萬人;此外,該機構也提供VPN服務,並運營部分屬於志願者主導的Tor匿名網路的伺服器節點——梅里爾估計,這些工具的使用人數合計達數百萬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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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筆記

OpenAI 的財務與營運危機持續擴大

根據《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確認的審計數據,OpenAI 在2025年的支出高達340億美元(包括190億美元研發費用及近60億美元的銷售與行銷費用),儘管營收達130億美元,淨虧損卻由2024年的50億美元飆升至近390億美元(其中包含組織轉型產生的非現金會計費用)。至2026年前兩季,其營運虧損擴大速度持續超越營收成長,每進帳1美元即虧損約1.84美元。

財務失血引發了前所未有的高管離職潮。2026年間,包括營運長布萊德·萊特卡普(Brad Lightcap)、應用業務執行長費吉·西莫(Fidji Simo)、營收長丹尼斯·德雷瑟(Denise Dresser)以及安全、產品、科學與數據中心負責人等至少14位高階主管相繼離職。業界分析指出,這並非 IPO 前引進專業高管的正常交接,而是資深管理團隊對公司財務前景失去信心後的集體撤退。

OpenAI 的財務危機已開始波及整個 AI 生態系與供應鏈合作夥伴:

  • 甲骨文(Oracle): 甲骨文與 OpenAI 簽訂了5年價值3000億美元的算力合約(約佔其6380億美元總積壓訂單的一半),並透過舉債(負債已逾1000億美元)大舉興建資料中心。然而,資料中心建設面臨電力與審查延誤(如威斯康辛州項目遭遇監管撤銷 transmission 許可),加之信用評級被標普降至 BBB-(僅比垃圾債高一級),面臨龐大質押金壓力。為因應危機,甲骨文已裁員逾20,000人,甚至面臨私營信貸市場拒絕進一步融資的困境。

  • 輝達(Nvidia): 輝達透過延長客戶付款期限(DSO 由45.4天升至59.6天)來維持營收成長,且其極高比例的應收帳款集中於少數客戶。若 OpenAI 無法順利進行 IPO 或取得新融資,輝達可能需要進行大規模的救助或承受壞帳風險。

    此外,微軟(Microsoft)等資助者亦承擔著巨額債務,而科技巨頭之間透過循環融資(Circular Financing)互相支持的模式,使整個 LLM 產業鏈的系統性風險急劇上升。若 OpenAI 無法扭轉巨額虧損,這場由高負債與市場過度預期堆疊起來的 AI 氣泡,恐將引發一連串科技與金融機構的連鎖倒閉危機。

年紀漸長就有這好處,我自己一入場買股票,很快就碰上2000年.com股災,當年泡沫形成主因之一,就有Lucent、Nortel、思科(Cisco)等設備商,向新興電信商(如Global Crossing、Winstar、WorldCom旗下業務)提供「供應商融資」(vendor financing)——實質上是借錢給客戶,讓客戶用這筆錢來買自己的設備。這筆交易在雙方帳上都被記為「營收成長」:設備商認列了銷售額,電信商則對外宣稱業務擴張,吸引更多股權/債券資金進場。

Global Crossing、Qwest之間更出現「產能互換」(capacity swap)——雙方互相租用光纖頻寬,彼此都把這筆交易認列為營收,實際上根本沒有真實的終端需求支撐。

2026年的今天,微軟和Nvidia合計對Anthropic投資約150億美元,而Anthropic將把約300億美元花在微軟的雲端服務和Nvidia的晶片上;AMD則給了OpenAI認股權證,讓OpenAI可以用象徵性價格買進AMD股票,而OpenAI則會用AMD晶片來運作。這種「投資換算力承購」的模式,讓Nvidia等公司既是供應商,又是投資人,還可能是隱性的融資擔保者(如你提到的「擔保」)——例如有報導指出Nvidia在討論為OpenAI在俄亥俄州一座10GW資料中心提供2500億美元的backstop擔保,用來支撐該計畫的租賃與建設債務。

後來刺破2000年泡沫的最直接因素,就是美國Fed從1999年年中開始一共升息六次,把聯邦基金利率從4.75%一路推高到6.50%。廉價資金流動性瞬間枯竭,這種左腳踩右腳升天的大風吹遊戲不再能轉得下去。

如今OpenAI是否可能讓歷史重演?我認為高度可能,至少也如馬克吐溫所說:歷史會押韻。

有論者認為蓋了一堆Data Centers不是憑空造夢,我認為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是也不是。

是者,這些的確是能生產AI服務(或其他種服務)的硬體設備,真實存在。不是者,則要回到經濟學利息理論,一堆不能產生收益,或收益不足以覆蓋成本的設備,其真實價值為零(或負值)。這是我從20年前開始在大陸報紙寫財經專欄與私人blog就一貫主張的投資基本準則。

當年靠廉價資金蓋出了一堆在當年需求不足的海底光纖的公司破產了,留下的硬體設備被Google這些後起之秀打折購入之後,隨著需求上升轉為獲利機器。這些硬體設備的確是好的生產設備,但必須在對的時空環境下,有足夠的需求。這個轉變過程就可以坑殺一堆投資人。誠如投資大師巴菲特說過類似的概念:網路是好技術,是改變人類的技術,但在2000年時並不是好投資。

在我看來AI浪潮也很接近,而那股子瘋勁跟2000年真的很像很押韻。

跟當年不一樣的是,當年並沒有「第二套網路技術」,但今日有中國提供性價比遠遠高過OpenAI、Anthropic的開源AI模型,而且美國光是對中國技術打壓也沒用,因為總有第三國廠商願意採用中國模型,甚至提供服務。

競爭之下可見美國這兩大AI服務商的租值天花板不會太高,甚至連盈利都可能吃力。這又回到前述利息理論,此現象必然限制美國AI商的收入,從而約束估值。

所以我認為AI是好技術好生意,但現階段不見得是好投資。當然,就跟2000年泡沫破裂之前一樣,持此觀點的巴菲特被百般嘲弄批評,直指他早就是「過氣的股神」。歷史在押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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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倫敦人因中東富豪肆意違停的超跑而深感困擾

Londoners Are Stewing Over Supercar Tourists Who Park Wherever They Want

Cartoon Dubai driver receiving parking fine beside red car in London

談談幾個點:

第一點:Adam Smith在經濟學開山之作「國富論」中有個「換值、用值」的概念,後世某些經濟學家會引申去聲稱越富有的人對於邊際上的金錢更慷慨,但現實中總會看到有些超級富豪對於九牛一毛的小錢斤斤計較。

其實從解釋人類行為角度的方法學來看,用值/換值都只是理論工具,前者純粹主觀感受,他人看不見摸不著,所以只能從後者去推論前者。我們知道某人願意用5港元買一瓶可樂,我們能推論他心中一瓶可樂的主觀用值肯定大於或等於5元。

反之,一個富可敵國的有錢人邊際上不見得就會比窮人慷慨,因此住在美國時我很常見到收入較低的人給起小費倒是比我家裡有幾台法拉利的朋友更大方得多。(有時候這還牽涉到更複雜一點的心理活動,例如有些窮人怕被看不起,反而在某些場合下意識過度大方,這筆小費本身買的就不只是服務生的服務,還包括他主觀的面子或心理補償。)

第二點:

從報導中可明顯得知,富豪的罰單拒繳之後,倫敦市政府乃至於英國政府完成追款的能力相當有限,這就在法律經濟學範疇中了。如果法律規範的要加諸行為人的行為成本,實現的機率很低,則對行為人來說行為成本幾乎沒有太大改變。

簡單說,就算法律規定殺人罪要判死刑,但抓到真兇的機率很低,或者被抓到被定罪的機率很低,甚至被定罪後,執行槍決的機率很低,則對蓄意故意殺人者(或美國聯邦法定義的一級謀殺罪)的行為成本而言增加很小,則從整體社會角度看,嚇阻殺人行為的效果就會很差,傷害、謀殺的行為就會增加,行為者也會有意無意地降低自控力。

這就是為何我認為那些主張廢除死刑、主張加害者人權的團體,本質是一群混帳王八蛋。你應該追求的審判正確率和效率,而不是因噎廢食,因為一些假案錯案反過來要求不能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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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WSJ新聞摘要:


每年夏季,來自卡達、阿聯酋等波斯灣國家的富豪會花費單程約 3.4 萬美元將法拉利、藍寶堅尼、麥拉倫等超級跑車空運至倫敦避暑。由於倫敦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等高檔街區缺乏地下停車場,這些超跑駕駛常直接將車輛停在哈洛德百貨(Harrods)門口的雙黃線、載貨區、紅線或計程車專用道上,造成交通嚴重阻塞。面對單張 150 至 215 美元的違規罰單,許多富豪車主毫不在意,甚至直接夾著罰單呼嘯而去。

當地計程車司機與居民指責這些外國超跑肆意違停且挑釁執法。然而,地方當局在追討罰單時面臨巨大的制度漏洞。威斯敏斯特自治市的數據顯示,2018 至 2022 年間開給阿聯酋車輛的 13,423 張罰單中,最終僅有 1% 完成繳納;而人口僅 300 萬的卡達,其車輛在去年被開出 2,570 張罰單,居所有外國車輛之冠,波斯灣四國更佔據了該區外國車輛罰單總數的 41%。

由於歐洲以外的外國政府普遍不向英國提供車主登記地址,導致地方政府無法向海外發函追款,過去倫敦各區估計每年因此損失 800 萬至 1,200 萬英鎊。雖然當局理論上可實施拖吊或鎖車,但鎖車手段常引發居民反彈。這使得這些掛著中東車牌的超跑在擁擠費與停車法規的執法上,實際上獲得了「完全的違停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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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WSJ:巴西億萬富豪如何協助塑造川普的牛肉進口計畫

How a Brazilian Billionaire Helped Shape Trump’s Beef Import Plan

布偶牛肉掮客在白宮獻上美元現金

美式民主的貪污尋租就是這麼簡單而樸實無華,好笑的是他們把這個稱為「遊說(lobby)」,再找學者媒體編制一些表格,聲稱自己是世界上數一數二清廉的國家。

經濟學大師張五常在其著作「經濟解釋」一書中曾言:各種政治制度均存在貪污,而管制越多的制度貪污越多也越大,且貪污本身也會去加強、固化管制。

川普兩個任期,雖都口稱「鬆綁管制(de-regulation)」上台,但可以看到的針對移民(甚至包含合法移民)和關稅/非關稅國際貿易管制均有恃無恐、越演越烈,甚至原本胡亂援引的課稅法源依據被美國聯邦法院打掉了,也不知悔改地馬上援引其他陳舊法規繼續故我。

而我們看到某些尋租者透過檯面下手段取得「暫時性豁免」,本質依然是管制帶來的貪污,就算包裝了「合法外衣」,經濟學上都是徒增的整體社會交易費用。

當這種費用高到一定程度,美國印度化也不是不可能。

另一方面,這些透過管制手段保障自身壟斷利益的供應商,本質上也是移轉本可享受外國價廉物美商品服務的國內消費者之財富(消費者剩餘, consumer surplus)到自己受上,其實是一種剝削消費者財富的現象。經濟學上極少有「剝削」存在,這種透過管制尋租者,為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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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WSJ新聞報導摘要:

2026 年 8 月 20 日,全球最大肉品加工商 JBS 的共同控制人喬斯利·巴蒂斯塔(Joesley Batista)於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與川普總統會面。巴蒂斯塔建議川普取消 26% 的牛肉進口稅,利用巴西增加的牛肉供應來緩解美國居高不下的肉價壓力。次日,川普便在社群媒體上宣布一項暫時性計畫,預計在 90 天內允許高達 30 萬公噸(約佔全美年消費量 2%)的外國絞肉用瘦牛肉免關稅進口,並承諾售價將比市場價低 25%。

這項政策雖然旨在減輕消費者面對通膨的壓力,卻在農業州引發政治風暴。美國全國牛肉牧民協會(NCBA)以及內布拉斯加州參議員皮特·里基茨(Pete Ricketts)、愛荷華州眾議員艾希莉·辛森(Ashley Hinson)等共和黨議員紛紛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政府過度干預將壓低肉牛期貨價格,打擊美國牧場主重建牛隻數量(目前處於數十年低點)的意願。

對於總部部位於巴西、同時為全美最大肉品加工商之一的 JBS 而言,擴大巴西牛肉輸入美國能大幅提升其市場佔有率與加工利潤。雖然 JBS 過去曾捲入巴西政壇賄賂醜聞,且美國司法部正在調查包括 JBS 在內的四大肉商是否涉嫌壟斷,但 JBS 控股的 Pilgrim’s Pride 曾是川普就職典禮的最大捐款者(500萬美元),顯示其在華府擁有雄厚的政商影響力。儘管政客與牧場主抗議聲浪不斷,進口計畫仍為短期的美國絞肉市場帶來了直接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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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給財富稅的一堂課


A Lesson on Wealth Taxes From Charles Dickens

Weary man lying in a wooden bed beneath a patchwork blanket
AI生成圖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Allysia Finley這篇文章值得一讀,典型經濟學「誘因制度(incentive system)」的問題,錯誤的誘因制度會引發人的行為往原本預期不到的方向變化,正所謂好心辦壞事(unexpected consequences)。

1696年英國國王想要減輕窮人稅負的結果,反而讓窮人身體更失去健康、壽命更短。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Milton Friedman的兒子David Friedman也是一位經濟學家,他寫過一本書「隱藏的秩序(Hidden Order)」談了許多這類錯誤的誘因制度造成的災難。也值得一讀。


以下是WSJ專欄內文摘要:

作者芬利(Allysia Finley)開篇追溯歷史:1696年,英王威廉三世(King William III)率先開徵一項依據住宅窗戶數量課稅的稅制。其立意是豁免窮人、向富人課稅,理論基礎在於窗戶數量可粗略反映納稅人的財富狀況——房屋越大越豪華,窗戶自然越多。這項稅制類似累進所得稅,超過特定門檻的每一扇額外窗戶,都須繳納更高稅額。然而,實際稅收遠低於政府預期,因為屋主紛紛以木板封住窗戶,或乾脆建造窗戶較少的房屋以規避稅負。政府隨後調高稅率以增加稅收,結果卻導致更多避稅行為。馬里蘭大學經濟學家2015年的一項研究發現,恰好低於課稅門檻的窗戶數量的房屋數量明顯激增——這絕非巧合。

屋主經常就自身應繳稅額與政府爭執不休。經濟學家基恩(Michael Keen)與斯萊姆羅德(Joel Slemrod)在2022年一篇題為《向天堂之光課稅》(Taxing the Light of Heaven)的論文中指出:「爭議、徇私與民怨四起,究竟什麼才算是『窗戶』?當牽涉大筆稅收時,看似顯而易見的問題也會變得模糊不清。」由於房東須依出租房屋內所有窗戶總數課稅、稅負格外沉重,他們便試圖以封住最小的開口來減少稅額。兩位學者指出,其結果是:「通風不良助長疾病傳播,缺乏光照導致維生素B不足、阻礙發育——法國人因此將這種現象稱為『英國病』。」

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曾憤怒抨擊:「『如空氣般自由』這句諺語,如今已因國會法案而過時。自窗稅開徵以來,空氣與光線都已不再自由。」他在散文《繁文縟節》(Red Tape)中,更嘲諷那些負責課徵此稅、對窮人困境視而不見的政府官僚,寫道:「因此,窮人中患上瘰癧病與肺癆的比例極不自然地偏高,並不斷淪為赤貧。」法國經濟學家薩伊(Jean-Baptiste Say)造訪英國時,曾注意到自己租屋處的一扇窗戶被磚塊封死,他便以此為例,說明經濟學上「超額負擔」(excess burden)的概念——即一項稅收扭曲人們行為的程度,導致社會福利的損失超過政府實際獲得的稅收。

儘管窗稅理論上具累進性質,實際執行卻反而帶有累退效果:房東常將部分稅負轉嫁給房客,以較高租金收取,這反而加劇了當時的經濟不平等。當代改革派作家因此譴責這項稅制根本是「陽光稅」。夏綠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小說《教師》(The Professor)中的英國主角,造訪比利時時,對房間內的窗戶數量感到驚訝,書中寫道:「由於比利時的光線不課稅,當地人從不吝於讓陽光照進屋內。」這項稅制雖於1851年遭到廢除,但英國至今仍有部分歷史建築保留著當年封住的窗戶,見證這段歷史留下的傷痕。

作者接著將這段歷史類比至當代:以今日眼光來看,窗稅或許顯得短視又荒謬,但這與當前累進財富稅的提案相比,是否真的更加不合理?畢竟財富稅是依據一種如倫敦陽光般稍縱即逝的「紙上財富」向富人課稅,而官僚將依自身認定的方式定義何謂「財富」,遊說與政治徇私勢必隨之而來。作者指出,如同窗稅,財富稅同樣會助長避稅行為,並產生一連串超額負擔。今年11月,加州一項公投提案將對淨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居民,依2026年12月31日的財富狀況課徵5%稅金。已有不少億萬富翁提前搬離加州以規避這項稅負,其他人也勢必設法鑽漏洞——例如,該提案將不動產排除在課稅範圍之外,可以預見億萬富翁將出脫公司股份,轉而擴大置產。作者預測,避稅行為的最終結果將是政府稅收減少、就業機會流失、創新停滯,形成新的超額負擔;而為彌補億萬富翁流失所造成的稅收缺口,一般民眾的州稅恐將全面調漲。

作者也觀察到,窗稅與其他一些累進政策之間存在相似之處,例如租金管制,同樣會導致房東疏於維護房屋,造成居住環境惡化。另舉一例:紐約市一項房產稅減免政策,要求興建100戶以上單位的開發商,必須支付極高工資(每小時42.03美元,部分地區大型建案甚至高達每小時76.12美元),結果導致大量建案刻意將單位數控制在恰好99戶,這種做法反而是對稀缺土地資源的低效利用,不如興建戶數更多的高樓。另一個例子則是紐約市長馬姆達尼(Zohran Mamdani)推動的「候鳥稅」(pied-à-terre tax),將壓低高端公寓的價值,而這類公寓的收益,開發商原本正是用來補貼平價住宅的興建。作者預測,其結果很可能是平價住宅數量進一步減少。作者最後不忘調侃一句:至少馬姆達尼目前還沒想到要對窗戶課稅——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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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經濟分析

政府管制與AI獲利之爭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Holman W. Jenkins, Jr.提出一個我也注意到,覺得值得一說的觀點:

美國AI模型商如OpenAI或Anthropic的主事者過去幾年來不斷以誇大的方式宣稱其AI模型的能力,更動輒往「國家安全」、「主權AI」等議題上渲染,這種主動引入政府管制的「行銷手法」很可能讓這些廠商自食惡果。

今年6月2日,特朗普政府以Anthropic旗下新模型「Mythos預覽版」(Mythos Preview)存在網絡及生化武器風險為由,強制實施30天「自願審查期」。至6月12日,當局進一步祭出嚴苛的出口管制,禁止連較安全的「寓言5號」(Fable 5)模型都不許Anthropic的海外員工存取,更遑論佔潛在市場96%的非美國用戶。亞馬遜(Amazon)行政總裁賈西(Andy Jassy)——Anthropic的重要商業夥伴——亦警告即便是「較安全」的模型仍構成網絡威脅。

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諷刺的是,正是OpenAI與Anthropic的CEO們多年來高調警示自家產品的危險性、主動呼籲政府立法規管,才在客觀上為今日的監管困局埋下伏筆。《1950年國防生產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已被搬上枱面,一旦AI被列為國防關鍵產業,政府將取得凌駕一切的管控權。最壞的情景是:要麼投資者因管制過嚴而撤資,AI進步戛然而止;要麼前沿模型只能由政府出資並獨家使用,等同變相「充公」。

這邊我再補充另一個更具影響性的經濟學角度:來自於DeepSeek這種堪可並駕齊驅的開源模型競爭,價格遠低於這些頂尖模型,注定限制了這些頂尖模型的租值上限。也就是說,這些頂尖模型收費只能高到一個程度,使用者移轉成本是很低的。

但這些頂尖模型本身成本過高(有研究指出頂級模型的訂閱費僅為實際成本的1/40),換言之,這些模型可能連直接成本都不容易回收。

因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何這些頂尖模型供應商要早早引入政府干預,畢竟我們回顧美國過去幾十年的商業史,市場競爭輸人就用政治、法律、軍事手段是美式傳統。但姑且不提中國算力和token要出口十分容易,比實體商品和服務出口成本更低廉,單單就DeepSeek這類中國開發的開源模型本身,美國政府就很難禁止他國廠商採用。最新的消息,我們甚至看到微軟打算採用DeepSeek並開發以取代部分尖端模型,當然相當程度是基於成本考量。

從經濟學要素平價理論角度看,只要中國可以自由出口token或算力,則美國頂尖模型的token價格就必須向下修正,再引入經濟學價格理論,如果美國政府用政治力做各種限制,則美國頂尖模型的世界市場佔有率就要往下掉,甚至逐漸被邊緣化。商業史上,我認為日本手機衰敗史可以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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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川普離京時美方扔掉所有中方禮品?

首先我們要知道,美國官方有非常明確且嚴格的機構和法令來專門處理他國政府饋贈的禮品。這點和中國或其他許多國家都一樣。

美國的機制法源依據是《外國禮品及勳章法》(Foreign Gifts and Decorations Act)來運作,並由以下幾個核心單位各司其職:

  1. 核心統籌與清查:國務院禮賓司(Office of the Chief of Protocol)

這是最主要的窗口。國務院禮賓司下設有一個禮品組(Protocol Gift Unit),其主要職責: 負責登記、管理和追蹤美國公職人員(包括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及各部會官員)收到來自外國政府的所有禮品。

禮賓司每年都必須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公開一份詳細的清單,列出過去一年內所有聯邦員工收到、超過法定「微不足道價值」的外國禮品、贈送者是誰、以及這些禮品目前的去向。

  1. 價值定義與後續拍賣:總務管理局(GSA,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外國贈送的禮品到底是算「個人收受」還是「國家資產」,是由總務管理局來把關。

低價值禮品(Minimal Value): GSA 每三年會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一次法定的金額門檻(截至 2026 年目前的標準為 $525 美元)。若禮品價值低於門檻,依法官員可以當作紀念品自己留著。

若被認定價值高於此門檻:禮品直接歸「美國政府(國家)」所有。官員如果想自己留著,必須在卸任或依規定自掏腰包,按市場估價把禮品「買下來」。

如果官員不打算買下,這些屬於國家財產的禮品在退出官方展示後,會由 GSA 負責處置,有些會進行公開拍賣,拍賣所得上繳國庫。

  1. 歷史保存: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NARA)與總統圖書館

對於總統和副總統收到的貴重或具歷史意義的外國禮物,在經過國務院禮賓司登記後,絕大多數會直接移交給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NARA)的倉庫。

或者,當該任總統卸任並成立個人總統圖書館(Presidential Library)時,這些禮品會被移轉過去,作為檔案展示給大眾參觀。

  1. 各部會的倫理辦公室(Ethics Offices)

除了上述跨部會的中央機構,美國各個政府部門(如國防部、財政部、甚至國會兩院的倫理委員會)內部都有自己的倫理官員(Ethics Officials)或特定的禮品登記單位。官員一拿到外國禮物,回國後第一時間就必須向自己部門的倫理單位申報並估價,再由該單位上報給國務院禮賓司。

簡單來說,當外國元首或政府送了一件貴重禮物給美國官員,這份禮物會由該官員所屬部會倫理單位初步登記,再由國務院禮賓司造冊列管。如果價值超過法規上限(現為 $525 美元),這件禮物就變成國家財產,最後不是進到總統圖書館/國家檔案局(NARA)保存展示,就是被總務管理局(GSA)拍賣掉。官員是絕對不能私自帶回家的,除非付錢。

因此川普 2026 年 5 月中旬剛結束對中國的國事訪問後,社群媒體和部分外媒確實報導了「特勤局和白宮人員在登上空軍一號前,把中方準備的物品集中丟進垃圾桶」的消息。

但這個報導本身是存在錯誤點的,因為依照美國法律對這些禮品的合規操作方式是:必須把物品分為:一類是基於資安疑慮會被當場丟棄的隨身物品;另一類則是會依法帶回國內處理的正式國禮。

  1. 會被當場丟棄的物品:中方發放的電子產品與配件

網傳「集中丟棄」的情況確實可能發生,但針對的「不是正式的官方國禮」,而可能是中方在現場發放的臨時性、電子類或帶有追蹤隱憂的隨身物品。例如中方發給代表團成員的臨時通行證、大會徽章、宣傳隨身碟、手機充電線、行動電源,甚至是為了在當地通訊而準備的「臨時拋棄式手機(Burner phones)」。為了確保空軍一號(Air Force One)的絕對資安,安檢人員在登機前會設立清理站,嚴格要求「任何在中國拿到的普通電子配件都不准帶上飛機」,直接就地銷毀或丟棄。

  1. 絕對不會被丟棄的物品:正式的外交國禮

至於兩國元首或高官在鏡頭前交換的正式外交互贈禮品(如精美瓷器、絲綢、字畫、工藝品等),絕對不可能被集中丟進垃圾桶。

原因有二個:
a. 嚴重的外交失禮:國禮代表國家的尊嚴。如果美國官方公然把習近平送給川普的正式國禮扔進北京機場的垃圾桶,這在外交上等同於極大的羞辱與宣戰,會立刻毀掉雙方剛談好各種共識。

b. 違反美國法律:如前所述,超過 525 美元的國禮屬於「美國聯邦政府的財產」。聯邦官員如果私自銷毀、丟棄國家財產,屬於違法行為。

難道外交國禮都沒有資安問題?有的,歷史上蘇聯就曾送過暗藏竊聽器的木雕國徽給美國大使。因此如今的資安防護有特別流程:面對正式國禮,特勤局的處理方式不是丟掉,而是由技術人員用專用的防輻射與防竊聽鉛盒封存,放進貨艙運回美國。回國後,會送進安全實驗室進行徹底的 X 光掃描與除諜檢查,確認安全後,才會送往國家檔案局(NARA)保存。

事實上不要說國禮,當年美國賣給中國用來給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使用的波音飛機,後來也被中國官方抓包裡面裝滿各種竊聽裝置。

2025年印巴空戰中,許多資料也顯示美國賣給巴基斯坦的戰鬥機存在刻意留下的後門。

根據【德國之聲】的查核,沒有證據顯示美方將中方所有禮品扔在機場。網傳圖片為AI生成。

Screenshot

所以網路上那種「就是不能相信中國,所以東西都該當垃圾丟掉」這種言論可以洗洗睡了,因為這些人連基本的美國法律制度或美國自己就幹過的雞毛狗屎勾當都很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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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中國是世界外移人口最高的國家嗎?

中國外移人口佔中國總人口的比例僅約 0.8%,是全球主要移民輸出國中人口佔比最低的國家之一。

與之相對的。長期移民海外的美國公民約400萬至900萬人,比例約佔總人口的 1.2% 至 2.6%。

比例上遠高過中國,莫非美國才是鐵幕?

2025 全年,美國公民與居民的移出人數超過了移入人數,淨遷出人口(Net Outward Migration)估計約 15 萬人(部分樂觀與悲觀估算介於 1 萬至 29.5 萬人之間)。這是自 1935 年大蕭條時期以來,美國首度出現「出國人數大於進國人數」的歷史性人口外流現象。

日本外移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約 1.1%、法國約2.6%~3.6%、德國4.1%~4.8%、英國約7%~8.2%。

光看絕對數字中國好像很高,但佔人口比例,其實和世界他國比是非常低。

那些「中國人都想逃離鐵幕」的謠言根本禁不起數字檢驗。

另外2個數字可參考:

中國一年約1.6億人出國旅遊,滯留不歸者僅 0.013%。

2025 全年中國出國留學人數為 57.06 萬人,而同年留學回國人數高達 53.56 萬人,當年度的「出國與回國人數比」已逼近 1.06 : 1。

歷史累積數據中,1978 年至 2025 年間中國累計有 801 萬名留學生完成學業,其中高達 87.3%(698萬人)選擇學成返國,留學「不歸」的神話也徹底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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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揭開面紗原則和中國禁止Manus併購案

2022年北京蝴蝶效應科技公司在北京設立,從事AI代理人技術開發,產品名為Manus。後來在2025年一家新加坡同名公司接手Manus在中國以外所有業務,但注意新加坡Manus 的創辦人肖弘 也是北京蝴蝶效應科技(Monica 的母公司)的創辦人。新加坡公司設立後整個北京團隊,包含創辦人和員工,都遷往新加坡。

目前美國臉書母公司Meta收購Manus被中國政府以涉及重要技術外流嫌疑與國家安全為由禁止,兩位創辦人也被中國政府立案調查。

簡言之,Manus創辦人等於是自己先設立一個外國公司,把中國國內公司的技術和人員都搬出去後,再進一步試圖賣掉,從而繞開中國政府的國家安全相關限制。

看到網路上有某些人緊抓「中國政府怎麼可以針對創辦人?」和「新加坡公司不是中國公司」這點批評,看得我深覺可笑。

英美法早在19世紀就存在「掀開公司面紗原則(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如1897年英國法院的【Salomon v A Salomon & Co Ltd, 1897】一案,就把這種左手倒右手都是自己人的鑽公司法漏洞行為給禁止了。

美國政府甚至存在違法抓捕孟晚舟這種惡劣行為,理由是孟晚舟任職的華為子公司Skycom違反美國對伊朗禁令,但孟晚舟並非美國公民,華為子公司Skycom是香港公司,二者均無遵守美國法律的義務。甚至連美國政府檯面上聲稱「孟晚舟欺騙了香港匯豐銀行HSBC」所以違法,這匯豐銀行也不是美國公司,並沒有遵守美國法律之義務。

一切就是美國透過自己國會制定的「長臂管轄(Long-arm Jurisdiction)」,認定HSBC雖然不是美國設立之銀行,但其在美國有業務往來,所以這「最低限度接觸」就足以讓美國政府對孟晚舟有權抓捕。實務上,甚至一個人曾經使用過美元都可以構成長臂管轄。

更好笑的是,美國自己禁止其他國家跟伊朗有任何往來,但自己卻立法豁免美國醫藥公司、農產品公司可以販賣出口醫療器具、藥品、農產品到伊朗,2025年美國出口伊朗金額達$5860萬美元。就連美國的銀行,如果取得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OFAC)許可,也可以跟伊朗有金融往來不受美國政府追訴。

回過頭來看,Manus團隊在公司法上的操作,美國法架構下一樣是存在高度法律疑慮,一樣可能被限制或追訴。畢竟連跟非美國公民和非美國註冊公司都要受美國管轄呢。

但某些人對美國這些誇張行為倒不曾有什麼意見,卻對採標準保守嚴格許多,因真正存在技術外洩風險而自保的中國政府舉措意見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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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歷史

奴隸大國,USA

路易斯安那州眾議院近期通過了第 211 號法案(House Bill 211),被國家流浪法中心(National Homelessness Law Center)抨擊為全美最殘酷的反流浪者法律之一。該法案規定,在公共場所未經許可睡眠屬於犯罪行為,初犯者面臨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累犯則可能被處以一至兩年的強制勞役。

法案規定被告可選擇進入至少 12 個月的強制治療計畫以避免入獄,且需自行負擔每週高達 4,400 美元的昂貴治療費用。若無力支付,則必須為政府進行無償勞動。此外,法案授權在偏遠地區設立半永久性營地,莫非是集中營再現?

這算不算強迫勞動?現代奴隸制?因為你窮到無租屋能力,就得進入集中營打螺絲?

而當我們從住房供給角度來看,美國多州都存在Zone Code之類的住宅法規,各種限制讓條件差但卻能滿足遮風避雨需求的劣等租屋供給難以存在,使得無家可歸流浪者的狀況愈加嚴重。這部份很多經濟學家都有研究,例如1940年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Milton Friedman合著的知名論文【Roofs or Ceilings: The Current Housing Problem】就已經指出當時的美國政府法規限制造成住房供給不足,甚至本末倒置,這些名義上為了照顧人民、維護居住品質的法規才是造成出租屋品質越趨低劣的主因。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夾殺現象:一方面政府法規減少了住房租屋供給,另一方面政府又要把沒房屋居住的流浪漢判刑入獄或集中營,強迫勞動。

反過來,我們看看美國自己強迫勞動的劣跡,20世紀以前的奴隸制度就不說了。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名義上雖然廢除奴隸制,但其實內戰後南方各州利用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的漏洞——該修正案明確允許以「犯罪懲罰」為由施行強制勞役——大規模實施「囚犯租用制度」。地方當局以輕微罪名(如遊蕩、欠債)大量逮捕黑人,再將其以低廉費用「租借」給農場主、礦業公司與鐵路業者,實質上重建了奴隸制的勞動結構。阿拉巴馬、密西西比、佐治亞等州的煤礦與棉花園是最大的使用者。囚犯在幾乎無任何法律保護的情況下從事極度危險的勞動,死亡率極高。雖然聯邦政府於1941年正式禁止聯邦層面的囚犯租用,但部分州直至二戰結束前後才完全廢止。

但即便囚犯租用制度沒有了,但剝削囚犯的強迫勞動制度依然存在:美國人口僅佔世界人口4%左右,但卻擁有全球最高的監禁人口,囚犯人數佔全球總囚犯數的約 20% 至 25%,長年維持在200多萬人。

這些美國囚犯普遍被要求從事低薪甚至無薪勞動,生產商品供政府機構使用(最有名的就是打車牌),或提供維護監獄設施的服務。1990年代的大規模監禁政策(Mass Incarceration)使黑人與拉丁裔男性在囚犯人口中嚴重過度代表,批評者指出這是種族化強迫勞動體系的延伸。部分私營監獄更與企業簽訂合約,讓囚犯在極低工資下從事生產。

更甚者,在美國不只囚犯會被強迫勞動,如果你是原住民或少數民族,光是身分都可能讓你淪為奴隸。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中葉,聯邦政府以「文明化」原住民為名,強制將原住民兒童送入寄宿學校,禁止使用母語與傳統文化,並強迫從事農業、家務、工廠等勞動,學校實際上將勞動作為主要「教育」內容。最具代表性的是1879年建立的賓州「卡萊爾印第安工業學校」(Carlisle Indian Industrial School)。這套制度延續至1970年代,美國政府遲至2022年才正式發布調查報告,承認此制度造成大規模兒童死亡與文化滅絕。

二戰期間,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總統簽署第9066號行政命令,將約12萬名日裔美人強制遷入拘留營,其中約三分之二是美國公民。被拘留者被迫以極低報酬在營地內從事農業、建設等勞動,財產遭沒收或賤賣,經濟損失難以估計。1988年,國會通過《公民自由法》(Civil Liberties Act),向倖存者每人支付2萬美元賠償,並正式道歉。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最新法制與現象發展看,美國不虧是現在強迫勞動的奴隸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