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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情飾詐,罔上盜名的新北市政府

朱立倫帶領的新北市政府,堂堂推出的新福利政策「飢餓童幸福站」政策,官方新聞稿摘錄如下:

【新北市訊】 全國首創飢餓學童的幸福保衛站,新北市政府明年1月起與全市1970家超商合作,針對就讀、設籍於本市或在本市發生急難事由致有飢餓求助需求之18歲以下高國中小學生(含中輟學生)及兒童,提供緊急協助,每人每餐以80元為原則,針對偶突發狀況,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生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
另需由超商人員於24小時內將填寫完成學生基本資料之關懷通報單傳真至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後續並啟動關懷協助系統,聯繫或轉介相關單位專業人員提供適切之處遇協助與輔導關懷。
市長朱立倫表示,這是公私治理很好的典範,感謝7-11、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家連鎖超商合作提供關懷的平台,藉由24小時不打烊的優勢,擔負起幸福保衛站的功能,除提供弱勢兒童的用餐外,也負起主動關懷通報及協尋的功能。同時它也是治安的據點,未來全市將建構起更綿密的幸福網絡。同時他也鼓勵各警分局長、分駐派出所主管、學校及社工員到超商走動,主動關懷。…..

我不是新北市民,市長犯蠢本不關我事;但基於新北市政府年財政收入來源有290幾億是中央統籌分配款,這筆錢內含我繳的稅金,還是說說我的看法。

經濟學需求定律:價低則需求量變大。此定律是人的基本行為模式,無人例外。

如真有免費午餐,則18歲以下的學生沒事跑去街角路口超商,填點基本資料騙頓下午茶吃吃的人一定激增。簡單地經濟分析此政策:

1. 新北市高中三年級以下學生至小學一年級學生人數約44萬人,以每人80元額度計,預算的1億元只夠所有學生吃2.8次。
當然有人不屑吃這頓飯,認為無形成本(例如在超商填寫資料很丟臉)大過80元的邊際價值;但也難保有人連續吃個10幾次(個人邊際成本極低)。況且此政策不限學生家境狀況,也不限學生是否設籍新北市,加上鄰近縣市到新北市上課或補習的學生,很可能根本不到2.8次。

可預見的,是新北市的這項「看似立意良善」的政策,僅僅1億元的預算,很可能在除夕春節連假結束之前就花光殆盡。執政者的意思,似乎是只要元旦到春節學生不餓肚子就好,之後都可以餓肚子;要是朱市長真的那麼在乎學童飢餓問題,為何預算僅1億元?

2. 對超商的影響

許多人直覺反應認為新北市此政策是圖利超商。我不認為。

超商店面裡的空間與時間,都有極高的成本(光是商品上架要收上架費就可證明此點)。當一群學生輪流填寫資料時,可能得佔去店員相當的時間 — 新北市此政策意涵著超商店員得負責查驗要吃免費餐的學生是否未滿18歲。國中以下者或許省事,但高中生或大學生穿舊制服混充高中生的情形,店員不能不花時間查驗。

一店員將時間花在查驗身分上時,同時他就無法照顧要結帳或服務的其他客人。這對超商來說是成本,領餐的人多時更會影響一般顧客是否願意進入該店的意願,因為排隊時間可能要增加。

80元餐點的毛利與可能買數百元商品顧客的毛利相比,新北市此政策可能對超商是負面大過正面。

當然,如果新北市政府不要求超商要查驗身分,就沒上述問題。只是這政策就變成根本是胡搞 — 任何人只要進去填個假資料就能免費吃80元,這不是糟蹋人民稅金是什麼?

3. 政府慈善成效一向不彰

許多研究均證實,政府的福利政策,10元的投入真的到需求者手上往往不到2元 — 中間都被各階層公務員或包商給吃掉了。反之,新北市1億元的免費午餐,背後要支出的查驗、探訪等公務活動可能遠高於1億元成本。

一個家境優渥的學生,到超商騙完一頓免費下午茶;嗣後社會局人員查訪,他大可說當天忘了帶錢,飢餓難耐。社會局人員除了回來建檔留存外,啥事也沒得做。這些人員、交通等成本都要支出,但什麼效益也沒有。花這錢幹嘛?

4. 貧窮是激勵人去工作的重要誘因,政府老是要當善人,結果就是如希臘一般養一堆懶惰的人民。新北市的政策只是讓該市懶惰的父母更有懶惰的藉口–反正政府會養小孩,我幹嘛去工作?

當然,從恆久收入假設來看,新北市的僅1億元的預算並不能讓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行為有所改變,也不會讓負責任的父母就此轉變為不用負責。但執政者這般慷他人之慨心態,難保未來不會又有這種「為了選總統」而亂出台的福利。

要知道,民主制度下的政府福利一向易給難收。一旦給了,形成利益團體,政客為了選票通常就不願意把福利收回來,即便火車就要撞山、政府就要破產,也是一樣。這是經濟學簡單的成本利益分析而已。台灣公務員及國營事業員工的高福利就是鐵例。而長期多樣的福利,是可以改變人民的性情,希臘、西班牙、葡萄牙與法國等國家,多年來的多項福利,早就讓人民失去勤奮工作之精神,養成的只是仇富與依賴政府的心態。一個國家如果走到這步,那就難救了。

5. 福利政策要靠財政支撐,政府財政就是用暴力向人民課稅。即便政府借錢,也只是現在花未來錢,未來還是得靠課稅還債;印鈔票還債則是用通膨來蠶食人民的財產,當然新北市沒有印鈔權,閒話可免。

高福利政策隱喻的是高課稅負擔,對欲在新北市投資的廠商來說是可能造成投資行為的影響。

稅賦是廠商行為的成本,舉例來說:台灣公司如果當年度有賺錢,但是打算存起來不發還股東以做未來加碼投資之用,那當年度要被台灣政府扣10%「保留盈餘不分配加徵稅」;如果是外國人來台投資的子公司,年度賺錢不分配盈餘要繼續在台投資,一樣得被政府課扣此10%;但如果不保留而要分配盈餘匯回國外母公司,則又得扣20%的「盈餘分配扣繳稅率」。此外這間子公司在台灣還要面臨5%營業稅、17%營利事業所得稅、健保補充保費(薪資總額減去投保金額後的2%)、70%的將破產勞保之保費與其他各式各樣的規費。更甭提如果這間公司跟台灣自然人租用廠房,依慣例往往該自然人租金收入所應負擔的所得稅、補充保費,也得由這家承租公司支付!

「有感經濟」,不知所本為何?說要鼓勵外國人或海外台商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在如此稅賦下更是天方夜譚!更多的福利政策意味著是更多稅賦,嚇跑潛在投資者,造成稅收短減,最終福利政策破產如希臘,人民的確是會有更多負面感受。

政府的奢侈稅、即將實施的證所稅,均如經濟學預言結果是稅收短減,就是例子。

總結來說,新北市朱立倫想選總統所推出的民粹討好政策,成效勢必不彰、稅金恐如丟糞坑一般不值、未來稅賦可能增加(如該福利要繼續且擴大舉行)、對廠商投資與人民工作意願而言效果也都是負大於正。當然新北市市民可能認為這樣很好,我沒意見,只是請把我繳的稅金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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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團體的危害 — 一例

WSJ於Dec. 18, 2012有一篇報導「Suicide Prevention Creates Dilemma for Hon Hai Workers」。

簡單說,就是先前美國勞工團體對Apple施壓,要求Apple約束代工廠(如鴻海富士康),不准其供應商的工人超時工作。Apple迫於政治壓力做出要求,鴻海迫於訂單壓力照辦,結果鴻海的大陸勞工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嗎?

沒有,根據WSJ的採訪,鴻海的勞工哀聲四起,許多人抱怨進鴻海就是要賺錢寄回故鄉老家,以報導中的馬姓勞工(音譯)為例,原本一個月有加班可以賺5000元人民幣,不准加班後就只能賺3400了。勞工們抱怨,如此一來失去了來鴻海的意義,許多人正打算另覓他職。

經濟學上稱得上定律的不多,除了需求定律外,就是Coase theroem了 — R. Coase認為產權定義清楚是市場交易的先決條件;同時產權一旦定義清楚,則社會整體財富會達到最大。

經濟學家張五常進一步闡釋:產權定義不明,會產生租值消散,而原租值享有者是受到了損害。

回頭談這篇新聞:

1. 理想主義最大的問題,在於這群人一來總自以為自己比別人更懂什麼是好,自以為自己是為別人好,那個別人理當欣然接受(就是要別人把毒藥當糖吃啦);二來,這群人腦袋永遠沒有成本觀念,想要達成什麼理想,都是要別人付出成本,自己出一張嘴就好。

這次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備詢時,被清大學生痛罵這事件,台灣一群人只會批評學生沒禮貌、另一群人只會聲援該學生有勇氣;竟然都沒有人去想想這個學生到底有沒有腦袋?

有關陳反對高等教育學費論點,我在「教育不可能是「公共財」,它就是「商品」!」一文解釋了,台灣國立大學均應該私有化,讓各大學有自由自行訂定教材、發展方向乃至於收費標準。

說教育是公共財的人,都是漠視台灣補習班盛行氾濫這個現象的蠢蛋 — 從科學方法論來說,主張教育是公共財的人,是無法解釋為何補習班存在的。換言之,他們的論點早就被真實世界的現象給扎扎實實地反駁了。

主張高等教育應該由企業出資,壓根就是公然搶劫。後面我會再解釋多一點。

有關陳批評的旺旺中時蔡老闆參與投資台灣壹傳媒一案,我已經於「略談旺中投資蘋果日報案」一文談過:主張媒體壟斷的這些人,壓根不曉得壟斷在反托拉斯法以及經濟分析上的意義何在,只是人云亦云或「人蠢亦蠢」地趕流行。

2. 加班限制的簡單經濟分析

A勞工在鴻海如有加班機會,可賺至月薪5000元人民幣(如無則僅2200元)。假設鴻海被迫喪失要求勞工加班的權利,則A勞工在認為每小時加班費高過休閒享受或生命代價的前提下,會選擇另覓他職。

這意味著:1) 願意生產線加班的勞工多半是較勤勞的勞工,該人的離職是鴻海的損失;2)該人需另覓新職與花時間學習習慣,是要付出成本;3)鴻海被迫拉高單位薪資成本以吸引原本想找有加班機會工作的勞工,以及因A勞工離職所生之招募新人費用與訓練成本,都降低其租值(WSJ報導鴻海至明年政策生效起增加的人事費用可能達140億美元);4)全球消費者將被迫消費可能較貴或未來降價空間較小的鴻海代工產品。

怎麼驗證?邊際上,一個企業租值降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下最先呈現的是毛利率,然後是營業利益率與股東權益報酬率降低。鴻海的營業利益率在2012第三季一度降至2.2%就是證據。

另外幾個邊際上可以觀察到的,是鴻海既有勞工在既有工時內工作密度會增加;嘗試用更多自動化生產取代人力會更划算;其他不受美國勞工團體影響的代工小廠會較容易招人,受影響的代工大廠則招人開始不易….

但我們要問的重點是:整件事誰獲利?

看起來只有賺到一個「爽」字的勞工團體。諷刺的是,這些勞工團體原意要保護的人只是被迫離職,繼續找可以加班的工作;結果來看,工作時數很可能依然沒有減少。這樣叫保護?還是徒增雇主、勞工雙方困擾?企業租值降低、欲保護的勞工結果浪費原本不用支出的費用找新工作、全球消費者在經濟不景之時面臨漲價或缺貨(經濟學上,缺貨就是漲價,只是租值消散而非由供應者收割),整件事情三方的租值都降低消散,怎麼看都是社會淨損。除非,勞工團體賺到的「爽感」價值大過於這些損失。Do you buy it?

只出一張嘴的「所謂的」理想團體危害之甚,豈能不誡之?

先前曾有草稿,從經濟學成本的角度,來分析勞工運動所造成的損害。完文再po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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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台灣糟糕財經媒體報導

又見到扭曲事實的台灣財經媒體報導!

鉅亨網一篇翻譯外電報導「CNET:今年最棒的智慧手機是哪5款?性能優劣大評比」,裡頭列出美國知名科技網站CNET的排名,我截載鉅亨網網頁圖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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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法律

略談旺中投資蘋果日報案

前言:本文會引來許多蠢蛋,所以事先聲明這些人我是一概懶得理。

旺旺中時後台老闆蔡衍明被證實有參與投資壹傳媒公司(蘋果日報、壹週刊)的股權出售案,引發學生與社會某些團體的撻伐,甚至有所謂反媒體怪獸聯盟,主張「要新聞專業 X 要旺中道歉 X 要NCC監督 X 反媒體壟斷」。我說旺中投資蘋果,是因為蔡衍明並非獨資買下蘋果,而只是投資者之一罷了。

我的看法恰好與這社會主流(天曉得是不是主流)意見相反,在這裡簡略說說。

1. 公司股權是私有產權(private property),這點是無庸置疑。換言之,公司股東要如何配置、管理公司的資源,基於法律保障,是股東自己的事情;承擔一切風險,也享受一切盈利,外人無任何置喙之餘地。這是私有財產制度對所有權基本三權能–使用、收益、處分–的根本保障。

媒體報社,說穿了也是某公司提供的某種商業服務,該公司股東基於法律保障,當然可以自由決定公司要不要、該不該或如何提供其服務。

說媒體是公器,是可笑的說法。這等於是說「你家就是我家,你的財產要我來替你管」一樣荒謬。

私人媒體都是盈利性質,市場導向,外人遊行抗議要求媒體該怎樣經營,其實是企圖侵害媒體股東的財產權了。

2. 承前,既然公司股權是私有財產,那麼這件投資案本質上跟先前同樣引發爭議的都更案並無二致。
部分學生與社會團體反對都更,背後理由多半是基於認為都更侵害人民財產權。這就不由得讓我質疑:那為何現在這些人又對別人如何管理財產指指點點?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還是其實只有一個標準:即個人主觀情感喜好。

某些人特愛玩角色扮演,先認定某方是弱勢被欺負、剝削的,然後再來站在道德高度批判一番以滿足自己的爽感。但這些人(事實上也沒有人)其實無法證明誰被剝削了。

邏輯上,反對都更者,就不該也反對旺中投資蘋果股權案;二者都是涉及私有財產移轉,都應該受同樣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