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隨筆

小麥價格創下10年來最低

ok,又來回馬槍這位鼓吹糧食危機、石油危機的清大專家彭明輝了。

根據Financial Times於2015/08/29的報導「Supply glut pushes wheat to 10-year low」一文,小麥價格每bushel從2008年最高峰超過$12美元,跌到最近的$3.835,足足超過70%的跌幅!

我在2013年「是多元視野的經濟學?還是程度太差的經濟學?–論清大教授彭明輝」就請彭大教授拿出他一半身家財產來支持他自己的危機論點。

事後諸葛來看,如同我2008年的經濟預測(見我2008年文章) — 你真聽信彭大教授長期作多石油跟糧食,你現在早就賠到不知要破產幾次了!

而小麥大跌並非因為需求減少,相反地,如同FT標題明指:產量過剩造成巨幅跌價!

今年全球光小麥產量達743百萬頓,而平均每人每年消耗小麥僅67kg,換算今年產量夠110億人口食用!(當然,小麥並非全由人類食用,還有牲畜與釀酒等其他用途,不過人類也非僅僅小麥單一種糧食)

試問彭專家,您當年宣稱的糧食危機安在哉?

再重複我2008年的觀點:地球上地區饑荒的發生並非來自於總體糧食生產不足,而是來自區域資源無法順利透過自由市場分配造成。

分類
經濟分析

讓座的簡單經濟分析

經濟學著名的高斯定律說:在權利安排有清楚界定且交易費用夠低的前提下,市場交易下資源效益會自己達到最大化。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乘客所購買的「票」其實是購買了一組明示或暗示的權利義務。所謂暗示部分往往是由道德標準來補足。

博愛座的設置,往往暗示乘客的乘坐權利受到「被自願讓位」的約束,當然該約束是否具有絕對的執行力,要看侷限條件。

隨著運輸規模影響載客服務提供者的監管成本,這部份大家可以參考經濟學家張五常一篇關於香港電影院優等座票價偏低的經濟學論文(載於1980年芝加哥大學Law and Economics學報),邏輯論理精采絕倫,同時也是科學方法的牛刀小試。

言歸正傳,考慮進監管成本,我們可以簡單推展:

1. 票價夠高,監管由服務提供者承攬的種類,例如飛機、高鐵、火車、快捷船等服務。

這些票價夠高的服務,往往連帶會有事先指定座位與事後查票的安排。關於這種安排,博愛座由誰來使用,通常沒有太多爭議;至於因為突發狀況使得非博愛座使用者是否需自願讓出座位,也往往由服務提供方的車掌、列車長、機組人員等來溝通與處理。

法律上乘客坐在自身被劃定的位置上時,在多數狀況下並無讓位的義務;道德約束下則由監管人員予以溝通,因此就算發生糾紛(例如假裝殘障騙讓位),往往也是存在於監管人員與乘客之間,發生於乘客和乘客之間的機率相對較低。

2. 比較麻煩的是票價不夠高,監管由乘客自行相互監督的種類,例如常見的公車、捷運等。

這類服務因為監管費用過高,因此往往服務提供者放棄主動提供監管服務,也因此這類服務通常不會看到「事先劃位事後查票」的安排,而是由乘客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服務。這麼一來,乘客要站要坐、乘客是否要用博愛座、乘客是否要讓出博愛座、乘客如利用一般座位而要不要讓座以及乘客是否符合要求其他人讓座之條件(這包含乘客是否用詐欺手段騙座) … 等等情形,就是由乘客彼此監督。

這段話明白可看出的是:a. 後者權利安排的界線相較於第一種狀況是模糊的;b. 後者交易費用必然高於第一種狀況;c. 車上的座位權利安排沒有市場交易來達成。

而因為目前第二類載客服務市場上沒有一種「我花某個遠高於其他人的金額來保證有座位」的安排,因此根據經濟學原理,道德魔人就有生存與發威的空間 — 市場難以企及的角落,人類往往會利用習慣、風俗、道德等手段來安排資源。

經濟學大師A. A. Alchian說過一句至理名言:「道德正義永遠只是個假議題,重點此時此刻是誰在定義。」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的捷運、公車上時不時有「讓座糾紛」這種雞毛蒜皮的新聞出現 — 一堆道德魔人吃飽太閒站在自以為是的高點想要干涉他人權利內容的安排 — 制度設計本身就給了這些人很高的誘因。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放棄監督的載客服務提供者,同時也避免掉捲入該類糾紛的風險,這部分解釋了博愛座為什麼會存在與設備上被特別標示。

關於讓座,經濟學上可以談的還很多,例如:越年長、越體弱或是越凶悍、雄壯威武的人主動坐博愛座的比率越高;年輕男性有空位(即便不是博愛座)也不願意落座的比例較高;給道德魔人錢買下他的大嘴巴,或是告死眾多道德魔人讓他們不敢開口是否是可行策略…等。

以上不過是高斯定律的簡單應用,是法律經濟分析的入門了。

題外話一句,這種鳥屁大的事情竟會被當新聞處理,是另外一個有趣的經濟學議題了。

關於「多花錢有保證」的權利安排,可以參見我2013年的文章:「有趣的插隊現象」,文中我討論美國迪士尼樂園有每人多付$170~270USD享受免排隊服務的設計,卻被租用殘障人士來達到免排隊的有心人的經濟分析。

新聞:「【讓座風波】北一女學生痛哭整夜母憂心 家長會緩提告

分類
隨筆

關於暗網與絲路(on Dark Net and the Silk Road)

Milton Friedman 近20年前曾說過:

“If you start a program that is a failure and you are in the private market, the only way you can keep it going is by digging into your own pocket. That is your bottom line. However, if you are in the government, you have another recourse……You [the government] have a very different bottom line. If you are persuasive enough, or if you have enough control over power, you can increase spending on your program at the expense of the taxpayer. That is why a private project that is a failure is closed down while a government project that is a failure is expanded."

昨天看到一個紀錄片,主題是暗網(dark net,不知道什麼是暗網的可以自己google)上最知名的毒品交易「絲路 (Silk Road)」網站被美國執法單位抄家的案件。

其中一位受訪的警察局局長說得好:「…不只他,其實許多美國檢察官、毒品查緝員乃至於法官認為網路毒品交易本身大幅降低毒品相關暴力事件的發生。而這40年來政府對毒品交易的限制與對抗,其結果不但沒有減少毒品使用,而是讓許多私人企業與公家機關大賺其利 — 私人監獄獲利滿滿、各種毒品監測儀器公司和政客千絲萬縷地政治酬庸關係、FBI等眾多執法人員光靠查緝毒品就能拿薪水25年再拿月退俸。

40年來納稅人花越來越多的錢在毒品戰爭(drug war)這件事情上,但毒品交易與使用有減少嗎?沒有,甚至毒品成為一個全球性高度分工產業,產值可能高達一兆美元,而且養活與逼出更多大型且高度複雜的犯罪組織。…」

將近一百年前,美國的禁酒令(the Prohibition)養出了黑手黨與美國眾多黑幫,也養出了警界收賄慣例。這已經是經濟學史界的定論。建議可以看Ken Burns的談禁酒令的紀錄片「Prohibition」。

911之後美國國土安全局成立不到20年,已經超過300個官員涉及各類與犯罪索賄案件而被逮捕。

我寫過「貪汙的一般性理論」,就是用經濟學角度解釋,管制必然引起貪汙,而公務人員透過管制獲取貪汙利益後,會更傾向利用法律來合法化、制度化其貪汙利益。

部分經濟學家與法學家均認為毒品交易是一種沒有受害人的交易,是一種被人為強行定義「違法」的一種行為。

唯一可知的,是有多少公務人員靠「某種虛幻目標」所成立的機構維生,靠著恐嚇人民與勾結政客來蠶食稅金,猶如合法搶劫;也使得各種亂象也將會一直寄生在此。難怪某些美國經濟學者「將政府定義為一種犯罪組織 (crime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