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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還願遊戲爭議談言論自由

針對台灣團隊製作的恐怖遊戲「還願」中,偷偷放入涉嫌污辱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內容,造成代理商快速終止合作關係並欲求償,我的看法如下:

1 所謂言論自由本質其實就是「針對言論或意見表達之主動或被動行為造成的後果不用負責」的一種特權。

我們可以看到一堆法律學者或知名判決如何如何去闡述言論自由,其實說穿了就是我總結的這麼一句話。

2 但真實世界中,言論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無論是抽象難以驗證觀察的心理感受,亦或是具體的對財產權或收入可能帶來的減損。

請先參見我在2010年評論某南投地院公然污辱罪案(https://tinyurl.com/y8yvalwk):

該文中我特別指出,南投地院公然污辱罪的構成要件採取:「『 侮辱 』 ,係指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行為,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有感受到難堪或不快,又侮辱之判斷,不以言語中指名道姓為必要,而需考量行為人之年齡、教育程度、與被害人之關係,並考量行為人為該言詞時之一切情狀,如行為人之態度、語氣、聲調、音量等綜合判斷。」之標準。

而我以美國法及經濟分析角度切入認為:

a. 美國法理之重點,在於這類言論將嚴重影響原告,使其難以繼續在同一社區生活或工作下去。如非此類言論,則需要由原告舉證其損害為何。

b.美國法架構下也多將妨害名譽案件之重點放在受害人的未來收入或消費行為所受之負面影響上,亦即當事人「名譽所受之損害」。換言之,這樣的客觀標準是另外一種變項的財產權保護制度,保護受害人潛在的經濟利益。

從上述法律經濟分析概念中,我們可以得知若以法律約束人民的方面來看,言論應該以「是否造成他人實質經濟損失」為一邊界約束言論自由之範疇。反過來想,真實世界的他人也會基於「保護未來收入之誘因」對可能或實質造成侵害的言論反擊。這也就天然地構成了言論自由的邊界。


完全免除一切責任、毫無邊界的言論自由將引發「公地悲劇」—言論市場的內容將充斥各種謾罵、假訊息與人身攻擊,真正有價值的言論將被毋須負責的言論淘汰。這是基本的產權經濟學了。而實證上可以從兩個實例得到印證:管理不善的網路論壇以及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大字報現象。

可笑的是我們會看到一堆法律人在這一塊極為無知與幼稚,老是雙重標準地針對某些言論主張「毫無限制的言論自由」,但又針對自己厭惡的言論動輒追殺甚至要求杯葛。這群法律人還會自詡「進步份子」,其實只是一群書沒讀好的水母腦。

題外話,我對傳統台灣大法官與學者認定的:「政治言論自由應該大過商業言論自由」這種想法是嗤之以鼻的。

3 前天我寫道許多教授上課偏離主題談政治,說穿了只是債務不履行,與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其實無關。

還願遊戲製作團隊的故意行為,本質上也是一種民法的「加害給付」 — 透過原本不必要且必然引發抵制的給付內容,造成整體團隊甚至合作廠商未來收入的減損。

4 想要在他人市場獲利又要故意去碰觸該市場的言論禁忌,本身就是極為幼稚、不專業且可笑的行為,論者若以言論自由來要求他人市場改善,也只是彰顯論者自身的無知與不切實際。

若非團隊所為(其實我很懷疑團隊作品的QC難道沒問題?),則偷偷擅自添加個人政治意見的美工理應負擔因此所生之損害。

基於上述看法,我認為任何拿著「言論自由大旗」來評論此事件並欲護航這種不專業行為的人,也只是在彰顯自身對言論自由的內涵認識極為淺薄與可笑而已。

5 從以上論述我們也可以得知:「不同產權制度下的言論自由邊界與內涵也會跟著不同。」

這是說,一個以私有產權自由市場交易的社會,與一個以「論資排輩」或是以「政治影響力」來分配資源的社會,三種社會下的不同階級人民會享有不同範圍大小的言論自由。

私有產權自由市場經濟下的社會,各階層人民言論自由範疇最為相近;而以政治影響力來分配資源的社會,上下階層言論自由範疇將有極大差異,最上者的言論自由甚至近乎沒有邊界,最下者則連拒絕言論的自由都沒有。這部份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有著最佳的實證資料,建議可以閱讀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或此時期周恩來的諸多發言記錄。

再進一步,當一個社會從「政府主導一切資源分配」走向「私有產權自由市場經濟」時,人民享有的言論自由將擴大,而統治高階層的言論自由範疇將縮減。這是一個經濟自然定律,非人力可以改變。

實證上我們也看到走向市場經濟的中國(包括台灣)人民享有更寬廣的言論自由。

從這一點我也要特別強調,當年的黨外(尤其現在的民進黨)特別愛自吹自擂如何爭取台灣人民言論自由,其實根本是老王賣瓜、言過其實。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擴張本質上是因為經濟制度有著上述的轉變,特定政客或運動人士起到的作用只是微乎其微。

半世紀前的中國、蘇聯、美國人民言論自由邊界廣度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分配資源的經濟制度不同。動輒以「誰正義誰邪惡」來評論,是毫無科學內容且幼稚淺薄的。(咦?好多綠吱評論中國還是如此淺薄呢~)

反之,當政府介入人民越多事務時,政治正確造成的言論自由邊界縮減,也同樣在美國上演。

實證上我們又可以看到:某些人對EngliSHIT以侮辱元首撻伐甚至欲追究刑責,而自己怎樣污辱兩蔣卻臭美為「打倒威權」;某些政客允許自己用錯誤的、反科學言論反對核能,卻不斷追殺真正有關核能的正確科學知識。背後都因利益相關而受到經濟學自然定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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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匯率操控

美:「中國操控匯率以取得不公平競爭優勢!」
中:「所以你想怎樣?」
美:「鄭重要求中國不得讓人民幣貶值!」
謎之音:「美國大叔你自己鈔票好像也沒少印耶….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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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短評好樂迪與錢櫃合併案

以過去8年,好樂迪與錢櫃的營收、毛利均是向下趨勢來看,再佐以兩家公司均在2015年開始有效刪減營業費用以拉高淨利的整體態勢,要說這兩家享有多高的壟斷利益,恐怕實在有限。


甚至整個行業恐怕都是在實質萎縮。

畢竟20年前與現在,KTV面對的競爭對手太多 — 經濟學正確的競爭觀念,從不僅僅侷限於「市場內的競爭」,而是包含可能替代品在內。
KTV這種娛樂活動如今面對各種智慧型手機、電視與許多整體費用更廉宜且更方便的新興娛樂之競爭,再加上人口型態的改變,甚至還有上班族應酬文化的改變等等。許多因素都值得探究。

而公平會長期以「壟斷嫌疑」阻止二家公司合併,在我看來是象牙塔學者對真實世界無知的一種展示而已。
(財務資料引自"財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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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罷工的災害


經濟學大師張五常有一篇個人認為極富啟發性的論文「The Fable of The Bees」,其中張五常觀察到的一個真實世界的現象,不但打臉了當時經濟學主流的「外部性理論」,也展示了契約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s)在市場經濟下可以如何彈性變化。


養蜂人與農場主人之間,傳統經濟學認為蜜蜂採集果樹或其他農作物花蜜而無需付費,是一種「市場失效」該被課稅糾正的現象。

但在張五常於華盛頓州蘋果園與其他農場的實地考察下輕易發現這些象牙塔經濟學者的可笑與荒謬。

事實上,依據農作物的產蜜量不同,養蜂人與農場主人之間的契約安排具備高度變化:
A. 產蜜量高而授粉需求低的作物(如苜蓿),養蜂人付費給農場主人購買「採蜜權利」
B. 產蜜量低而授粉需求高的作物(如桃樹),反而是農場主人付費給養蜂人購買「授粉服務」。
C. 其他產蜜量與授粉需求有不同變化的農作物,養蜂人與農場主人之間另有他種契約安排。
D. 同時具備各種高低需求不同農產品的農場主,同樣二者之間會依據實際狀況有不同契約安排。

此論文不但彰顯傳統經濟學家有許多人根本只是「黑板經濟學」,所謂的現象全靠想像,數學玩得高來高去的理論本身其實毫無經濟學內涵可言,甚至根本是在解釋真實世界不存在的現象。

但更重要的是,此篇論文實證調查顯示了在市場經濟下,買方與賣方的關係並非一刀切分明。許多狀況下,二者權利關係與收入分配是會跟著改變與調整。
換言之,我們難以想像一種「通用公式」來處理所有的交易關係。
與此同時,任何權利安排的變動,也必然改變交易之一方對於收入或成本的預期,從而改變交易或供應行為。

有此知識背景後,我們切入正題:為何我反對勞工有罷工權?

所謂罷工的本質,其實就是勞工片面違背與雇主之契約,構成民法上所謂的「不完全給付」甚至「債務不履行」。而在正常的法律(尤其是英美法的common law概念下),勞工片面債務不履行當然應該負擔相當的損害賠償責任。

而所謂的「罷工權」事實上就是「免除了勞工片面違約的責任」,甚至包含因此而生的侵權行為責任(某些美國法判決認為罷工期間造成的雇主財產損失勞工無需賠償)。
姑且不論罷工本身究竟真如左派宣稱「可以保障勞工權益」。經濟分析上可以確定的是,原本在「一般法律概念下」雇主面對勞工債務不履行可以取得的法律救濟被特殊的勞動法律取消了。如此重大權利安排的改變,依據前述的產權經濟學理論,必然會改變雇主的經濟行為,例如:
(1) 未入局的潛在投資者可能因為某國的罷工門檻太低或工會勢力太大而卻步。使得本可以發生的商業營運胎死腹中。明基投資西門子案對許多業主來說還是有相當震懾力。
(2) 已入局的投資者必須考量可能的罷工與相對應的成本,從而於租值/收入中提取準備金。此不必存在的準備金可能減少原本要放到更新機隊,更新軟硬體設施,教育訓練甚或擴大營運規模….等等行為。

就像氣球一樣,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當多數資源被挪到某些用途時,必然使得其他用途受到擠壓。

以華航此次罷工訴求來說,更多資源放在機師上,是否真的對飛安有改善?我認為不無存在疑慮。太多泛泛言論都「想當然耳地假設必然有高度關聯」,但這些言論背後都忽略了「成本效益分析」 — 一塊錢放在機師身上對飛安的效益,是否大過同樣一塊錢放到其他項目?
站在公司角度,此一塊錢的分配考量還不僅僅是「飛安」,更牽涉到對未來收入的影響。

資方與勞方的身分在現今公司制度與金融投資環境下並非如此分明。


一個看好並持有許多自家公司股票的員工,算是勞方還是資方?以如今買賣股票之容易,勞工要成為資方之一部分享受資本收益果實,並非難事。而這樣的員工難道會樂見公司過度偏頗地將資源集中在某一個單位,僅僅只是因為該單位很會吵糖吃?而非因為該單位獲利能力突出?


華航近三年獲利純粹得利於油價腰斬大跌,是一種windfall profit,並非可預期,更非是因為華航機師有何優於競爭對手的表現。那為何機師可以要求分得更多?
思考到這一層,也必然引發下一個問題:


鼓勵勞工罷工或讓勞工有罷工權,必然造成各種尋租行為 — 不事生產的工會成員與政客聯合蠶食公司直至倒閉,這在世界各地反覆上演,底特律的破敗不過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罷工的本質就是勞務供應者尋求「以非市場競爭準則替代市場競爭準則」,當公司資源分配不是依據市場需求而是政治正確或政治影響力時,這家公司的死局大概也已經註定。

以華航的多年財報來看,我實在看不出來這家航空公司有何租值優於競爭對手之處,可供工會如此蠶食。


再從市場競爭角度觀之。

如果華航機師待遇果真如此不堪?如果華航機師果真如此耐操好用高生產?那為何不跳槽?
以台灣近年越來越多自費受訓的機師與流浪機師,以及此次工會特別提出保障「本國籍機師」的條件來看,供需關係如何其實並不難猜測。

真正能保障機師權益的,其實是其他航空公司與機師自身的市場價值(這點端視機師自身可提供的產出)。

此外,各種高租值證照壟斷保障的市場均存在「人力不足」現象。因為這正是當初設置證照所希冀的啊!是的,經濟學來看,所有的證照制度本質都是保障供應者的非市場進入障礙,與保障飛安乃至於消費者其實沒啥關聯。

要解決機師口中的「人力不足」現象很簡單:放寬CPL證照要求即可。話說,你們機師願意嗎?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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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關於華航機師罷工

我只有兩張圖跟一個問題:

問題:請你們告訴我,下次油價破百元時,華航安在哉?

延伸閱讀 — 「工會與勞團怎樣傷害勞工、毀滅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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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法律

美國議員Pat Toomey針對關稅權力開第一槍

去年12月我在「貿易戰檢驗– G20中美大和解?」一文中寫道:

quote:"不知道讀者們有沒有感覺到一件奇怪的事情:美國憲法明明將「課稅(taxing)」權力專屬劃給國會….川普此次貿易戰卻是引用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 此法案賦與商務部長(其實等於是總統)可以針對進口商品有礙「國家安全」者開徵關稅。…
…當風向大轉,尤其在川普不得近半數美國人人心的條件下,美國國會收回部分課稅權,也只是合理合憲的安排。這意味著,貿易戰課稅不是美國總統隨心所欲可以為之。弄爛國家經濟,不但政治上下台,連未來總統課稅權都可以被收回。…

果然有美國國會議員已經看不下去,賓州的共和黨參議員Pat Toomey提出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修正案,主張:未來美國總統如欲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開徵關稅,則必須在60天內得到國會追認才能生效。否則60天後該總統命令自動失效,美國國內廠商亦得向聯邦政府主張返還60天內被額外課徵的稅金。

此外,目前被放在商務部的課稅權力,將被移轉到國防部;與此同時,廠商尋求課稅赦免(tariff exemptions)的裁判機關也將移轉到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上,減少廠商透過總統與行政機關尋租的空間。

好戲連台,我們就看這次總統權限會不會因為川普的擅自濫用以及內部政治鬥爭下而被進一步限縮吧~

WSJ:Two Bills to Defend Free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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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用GDP成長率來驗證國運籤猶如用托福成績來鑒定中文能力一樣蠢

理由如下:
1. 所謂「科學」,依據科學方法論而言,應該是先有一套可被證否(refutable)的理論,基於可被客觀觀察的事實,能被證否而未被證否,從而具備侷限條件下的科學解釋力。
試問「籤本身有建構任何可被證否的科學理論」嗎?
無論是主流的「六十甲子籤」、「觀音一百籤」、「雷雨師一百籤」亦或「保生大帝六十籤」來說,「籤」都只是一種憑藉機率而生的卜卦。
這些籤詩與卜卦誕生時間遠早於GDP,而這些籤詩也從未言明自身與GDP理論上存在任何邏輯關係。
更甭提,同樣的籤詩除了判斷國運,也可應用在各種人事物。其原因在於籤詩本身的高度不確定性與解籤人觸機而發的靈感。
這也帶到本文第二點:

2. 籤詩的內容遠比「吉凶」重要。
稍懂籤詩者都知道,籤詩的內容,甚至聯繫的戲曲,往往比「吉凶」更重要。
解籤通常應該把籤詩所指的詩文、戲曲內容暗指的侷限條件,對照求掛者的真實狀況,並依照吻合度高低去判斷籤詩可能預言什麼。
而這部份的高度不確定性,恰恰使得籤詩無法像是非題般一翻兩瞪眼地說「絕對好或絕對壞甚或絕對會發生什麼事」。
這也代表了從籤詩我們推不出本文第一點所要求的:可被證否的理論。

結論:
拿GDP來驗證籤詩只是典型用垃圾進垃圾出的統計垃圾,毫無科學內容可言。
因為論者連最基本的第一步都錯了 — 籤詩不是科學理論,無從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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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奶奶廟的經濟分析

1 產權經濟認為,財產權實質內涵的清楚劃分是市場經濟的先決條件。

奶奶廟本身就是很清楚的「承包制度」,是一種極為類似百貨公司或夾娃娃機店的安排 — 上頭有個總財產主,再分租給底下許多店主或機台主。而分租契約的內涵多半是由「固定租金+抽成」的混合制度,是現今已知面對生產行為不確定性與風險的常見契約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s)。尤其上頭租值高的行業(亦可看總財產主先期投資額高),例如百貨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種方式。

各分租主之間的競爭下,市場反應速度快且創意無限。

例如車神與地藏菩薩在一起的「一條龍服務」 — 放心開車,車神保佑;保佑不了,死有菩薩。又例如月老除了傳統的姻緣配對,也擴大服務項目到「和解」。

就像台灣夾娃娃機也有機台主放英文原文小說測試市場閱讀品味的。

2 奶奶廟也一語道破多數宗教的本質:「市場需要什麼神,我們就創一個唄~」

3. 最後,說到文化融合,當然不能放過台灣早年就拍過的「關公大戰外星人」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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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商業評論

華為後門疑雲分析好文

另一篇與拙見不謀而合的華為後門疑雲分析文。

此篇幾乎看法均與小弟重疊:

1. 任何有後門的電子裝置一定可以從電氣等物理現象偵測,這點是非常基本的大一普物水準常識,偏偏就有許多「號稱資工專家」不懂。

走無線傳輸必定有電磁波訊號傳出,走有線也會有網路晶片的電氣反應。傳輸資料乃至於壓縮處理資料都會用到處理器運算,都會耗能發熱。這些都是現今物理環境下無可避免的可偵測現象。

(不才小弟雖非資工相關領域出身,但在藍芽與wifi通訊應用方面也有一個不重要的台灣美國兩地專利。無線傳輸稱不上專家,但多少懂一些;有線網路部分則考過一些也不太重要的網路工程師證照。)

2. 5G因為波長改變,相對於4G的覆蓋範圍小得多但可傳輸資料量卻大很多。這使得欲達到相同覆蓋範圍下,5G基地台使用數量將比4G高上數倍不止。(特別5G採用的微型基地台)

華為的確是華人之光,因為從無線通訊的後發追趕者到5G已成為部分通訊標準的制定者(Polar 碼部分)。

但我跟這位邱先生看法相同:這部份技術進步並非美國恐懼,而是大量5G基地台與相關設備都採用華為產品,將使得美國監聽全世界的自由性大幅降低!

所謂的「華為撼動美國國安」並非華為產品真有後門搞監聽,而是華為會影響美國暗黑手段的實施。

正如最近流行的段子所言:

美國:「聽說你們德國要採買華為網通設備,強烈建議停止此計畫。」

德國:「我們都沒公開的計畫,你美國怎麼會知道?」

美國:「我們監聽梅克爾手機知道的」

( BBC: 德國竊聽醜聞令默克爾感到尷尬
https://tinyurl.com/yb4tdoa6 )

3. 在PRISM計畫早已曝光的前提下,台灣還有一堆人對「被美國政府懷疑卻始終沒拿出確切證據的華為」大加撻伐,只彰顯這群人「只有立場沒有專業,只有反中沒有大腦」的本質。

就只是一群非常不重要的韭菜,是我等理性投資人獲利之來源。

因此看到許多這類笨蛋留言,小弟甚感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