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經濟分析 證券投資 商業評論

反對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

我反對台灣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包含最近火熱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以及由來已久的土地增值稅。

依照利息理論,所有能帶來未來收入的都是資本,但法律上多半將資本利得扣稅標的侷限在證券以及土地上。這無所謂。

而我反對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的理由如下:

一、不公平不正義

因為一票蛋頭學者仇富,還蠢到相信對富人多課稅就可以降低貧富差距,這不是公平正義,這是對於收入較高者的財產權侵害,是違反憲法對於人民財產權保障!

而資本利得稅不公平在於:

1. 賺錢課稅,但是賠錢政府卻不補償

資本利得(Capital Gain)看似不勞而穫,實質是應有報酬加上風險回報所形成。投資可能獲利,也可能虧損,這是基本常識。但劉憶如貴為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卻似乎渾然不知。

雖然目前政府規劃一套遞延折抵方案,但不管怎麼看,都是不公平,也違反長期投資者的投資型態。以巴菲特投資華盛頓郵報的例子來說,當巴菲特買進後將近數年,郵報股價腰斬剩1/2不到,並持續谷底盤整好幾年,早過了台灣政府的折抵年限。後來郵報股價大漲數倍,套用此案例,巴菲特在那幾年蒙受虧損時,台灣政府是不會有任何補償,但嗣後若賺錢,就立刻跳出來攔道搶錢。

對照台灣農民每遇天災就能享有政府補助,甚至不種田也有休耕補助,台灣政府對待活絡資本市場的投資人和對待僅佔台灣GDP 1.54%的農業,態度還真是大不同!讓人看清這個馬政府眼中只有選票,沒有頭腦的算盤,也不禁懷疑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真實性!

最諷刺的是,政府把股票價差扣稅,只是讓有錢人(其實賺此價差的也不一定很富有)變窮,但卻不會讓窮人因此變富有。考慮進台灣政府的浪費、無效率,這些徵收的稅金對於改進窮人生活品質很可能一點效果都沒有,但讓台灣邁向「均貧」倒是有點效。一個崇尚「仇富均貧」的政府,身為其國民還真是悲哀呀!

還值得一提的是,複雜的遞延機制也會大幅增加交易成本,最明顯的體現就是稅務相關公務員的增員或相關費用支出。這對人民好處在哪?我想不通。

2. 雙重課稅

依據利息理論,所有資本的價格反應的是該資產所有未來收入的折現值總和。

換言之,假設台塑一年可以賺1千億,如果完全不用繳交任何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相關課稅,則股價反應的就是可以賺1千億的公司應有市值。但政府對企業假設課徵20%的所得稅,則台塑一年實際上賺到的錢只剩800億,股價自然反應的也是800億收入應有的市值。而股民對台塑未來收入變化的預測,會改變台塑每分每秒的股價。

也就是說,這個市值反應的已經是已經被課過稅的資本價值,政府再針對這個資本再課一次稅,雙重課稅問題是存在的。

台灣政府雙重人格之處也在此:針對公司所得以及投資人股利所得部分,採取避免雙重課稅的機制;但是針對公司股價價差部分,卻是要剝雙層皮。

可悲的是,看看大法官釋憲文第311號以及第593號釋憲文與不同意見書,咱們台灣大法官席位也幾乎都被仇富的蛋頭學者們給佔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