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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空女郎談競爭準則,兼談Ticketmaster案

這不算是「新」聞了。

日前全運會找來了一個年輕可愛,身材勻稱的運動員(鄭淑支)在活動現場上空,展現人體彩繪與身體線條美。

這樣的活動馬上引來了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與賴佳微以及現代婦女基金會姚叔文的指責。

陳:「這個做法非常誇張,而且女性半裸,尤其現場又是運動場合。」
賴:「她這樣上空貼胸貼,全運會上空貼胸貼彩繪的行為,不應該放在這樣子活動宣傳上。」
姚:「這種宣傳手法與運動會關連性不大,不僅失焦也引人非議,身為行政機關,應更注意兩性平權。」

關於兩性平權,我倒挺想問問,這位鄭姓運動員是被人拿槍抵著頭逼迫上台?還是自願的?若是出於自願,又與兩性平權何干?

過去我曾經寫過「從「殺很大」談言論自由」,裡頭我談到

…在婚姻市場、性相關市場(如酒店、阻街女郎、成人影片或遊戲)裡,訴求服務出售者(男女均可能)的青春肉體、性感體態、G奶、肌肉、英俊瀟灑亦或沉魚落雁,甚至更進一步訴求男性的才華、鈔票、資產,女人的貞操、純潔、幫夫運,都是真實世界常見的擇偶標準。

也就是說,在男女雙方各自採取了一些擇偶標準之後,這些標準也自然成為競爭的標準;為了取得美嬌娘、為了覓得好夫婿、為了生意興隆,無論男女都會在這樣的競爭標準之下想盡辦法讓自己能夠脫穎而出。

出神入化的化妝術、脫胎換骨的整型手術、不實用的跑車、擺明敲男人竹槓的情人節大餐….這些手段就會被採用。…

…不過在經濟學「自私的假設」之下,一個標準被選定了,不見得人人都會去遵守。通常會有兩種表現:一者嘗試鑽制度漏洞,另一者則是跳出來反對或試圖推翻該制度。…

…從經濟誘因角度來看,這些婚姻市場、性交易市場上後段班的人,是不是最有誘因去抨擊、反對這樣的競爭準則?

換言之,越是在某種競爭準則下難以勝出的人,就越有誘因去反對那個準則!(反之,越能佔到便宜的,就越會支持該準則)

下面是簡單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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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Mac

Apple推出新版Macbook、iMac、Magic Mouse與Mac mini

新版iMac其實與前一代外觀上差異不大,雖然改成一體成形,還有加大螢幕到27吋。

新版的Macbook則是和鎂鋁合金的Macbook pro一樣,也改走一體成形風。機器轉角也修得更為圓弧,更像是女生拿的筆電….看來男子漢們以後往Macbook pro投靠的比例會變高。
拿掉了可替換電池模組,換來的是延長到7小時使用時間(官方宣稱)。
讓我覺得可惜的,是拿掉了Firewire 400….雖然這東西有如雞肋,食之無味,但畢竟棄之也是可惜。

至於看準小公司、工作室愛用Mac mini這「俗又大碗」的機器來當伺服器的市場,Apple也推出一款拿掉光碟機,多加一顆硬碟的便當版伺服器。

這玩意我認為應付100人以下的公司,一些簡單的伺服器(如e-mail、Apache、database…)應用應該是綽綽有餘。性價比很高的一台機器(美國報價是999美元一台)。

比較有點意思的是新的滑鼠。

過去被戲稱為「激凸鼠」的Mighty Mouse,因為商標權的問題這次改名為Magic Mouse,魔術鼠。

連激凸鼠的滾球都拿掉,整個用感應方式來操作。至少解決了滾輪用久容易卡灰塵,影響靈敏度的老問題。

以下是官方影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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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諾貝爾和平獎的創舉

看來諾貝爾和平獎創造了一個很神奇的頒發獎項規則:獎勵意圖!

以後有人想要拍一部曠世巨著、註定成為經典的電影,光這樣的計畫就足以讓他拿到奧斯卡金像獎最佳電影了!

A guy who did nothing but only the tautologous speeches and “Yes, we can" dreams is worth of a prize.
It’s so f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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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星巴克即溶咖啡

最近電視Starbucks狂打這廣告,今天去超市時順便跟Starbucks要了一包試喝包。

真的挺神奇的,喝起來味道比許多速食店提供的Brewed Coffee還要好,當然離Starbucks自家的Brewed Coffee還有點距離。
但就即溶咖啡來說,能做到這樣真的令人驚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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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法律

一群不知「言論自由」為何物的豬

台灣政府歷來對言論自由諸多箝制,即便民進黨這群當年號稱捍衛言論自由的人上台執政,也是頻頻出手干預。

前幾年,凡是不合執政當局利益的,往往被打為「不愛台灣」或「中共同路人」。

現在國民黨重新執政,腦袋更退化到蔣氏政權時代,依然在那邊「凡中必反」。

明明大法官在憲法解釋文第445號裡已經說清楚,言論形式某種程度政府可以管,但言論的內容政府在絕大多數的情形下是不能管制的(除了猥褻、教唆犯罪….)。

蘋果日報報導,台灣的TVBS、中天、東森等新聞台全程轉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閱兵大典,竟然可能面臨新聞局開罰?

新聞局廣電處長何乃麒昨表示,新聞局初步認為有違法之虞;中國節目應先送審,三台若全程擷取中央電視台畫面,未先送審,呈現方式連貫,將罰4到20萬元。

這種腦袋裝屎的官吏,真是讓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