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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常見的經濟繆誤–香港籠居

倒果為因的常見經濟謬誤,事實是,在港澳甚至台灣經濟起飛之前,更多人的居住環境比這些照片顯示的還糟糕。這點從香港知名作者舒巷城「鯉魚門的霧」一書所描述的1950年代香港即可知一二。


更好的證據,是比這些能住在陸地上更窮的香港蜑家,從1950年以來人數已經大幅減少即可證明 — 富裕的社會的窮人活得比貧困社會的窮人好得多。

更正確的來說:任何社會窮困時的中下階層居住環境都很惡劣,如18世紀的英國倫敦(人人把糞便污水直接潑灑街道上,房屋陰暗狹小骯髒且許多人三餐不繼)。尤其貧困社會,這類受苦人的比例相當高,18世紀的倫敦恐怕半數以上都這樣慘。反之,富裕社會這類窮苦人比例低上不少。

同樣的,任何社會都有一定比例的經濟失敗者,與其拿這種照片宣稱炒房後底層人民很辛苦,倒不如說這群人過得比歐美的遊民乞丐還好哩!至少還有遮風擋雨。

而現今海地等經濟破敗的國家,更高比例民眾生存在比這些照片更惡劣的環境。

這也是為什麼這類文藝工作者讓人噁心之處 — 他們只看到最膚淺最表面的現象,爾後就只會製造煽情與理盲。有些人說:「左派比較會發現問題。」可在我看來,這些人往往連問題在哪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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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看壞的產品– Freewriter

2017年初看到這玩意 — Freewriter,就很懷疑哪個蠢蛋會花549美元去買這樣一台使用E-Ink(許多電子書使用的螢幕)的純打字裝置。


果然2年下來,我從沒見過任何朋友或路人有拿出這裝置的,甚至連官網的使用評論也僅僅14人,比賣護手霜的還不如。

新型號Traveler pre-order更是從原價$599USD下殺41% 至$349。

這是我這兩年內非常看壞的創業項目之一,尤其他們宣稱的「現今電子裝置功能太多太讓人分心」的訴求,我認為只能騙住觀眾3秒鐘。

「為啥我要帶一個又大又笨重又只有單一功能的玩意在身上」這個念頭很快就會敲醒看倌。特別是,此裝置訴求的「寫作」功能還不完善 — 僅鍵盤與慢半拍的E-Ink螢幕,「編輯」肯定是一大硬傷!只能打字卻不能快速簡單編輯的裝置,恐怕效率還不如紙筆甚至手機的錄音與語音輸入功能。

如今籌資環境遠不如過去兩年友善,我很懷疑他們還能撐多久,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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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財富與生育短論

窮困社會成人普遍生產力不需要靠教育來提升就能餬口,因此採取大量生育然後自然競爭策略會是最低成本。我們也看到窮困社會父母對兒女的教育投資多半很少,兒女通常也是靠自己跟從某行師父習得一技之長。

富裕社會,教育低落的後代可能連生存都有問題。而大量投資教育成為侷限條件下不得不然的手段,因此父母被迫「精養」後代,在資源有限下生育率降低成為必然的現象。
從這點可以反推那些被動收入很高,不愁吃穿的家族有比較高的機率生育較多子女。當然這還有其他因素干預。這是說,客觀侷限條件的改變(競爭準則與競爭環境),從而改變人類的行為。經濟學價格理論可以科學性地解釋此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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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中美貿易戰驗證–華為提高自家晶片使用率

大概也是這種少數高租值或享有壟斷租值的公司會受惠,如經濟學所預測。

反過來,華為被迫提昇自家晶片使用率與晶片技術,也如我在「經濟水晶球」一文所預言的:中國的中高租值公司將被迫產業提昇,未來20年「中國製造」將成為高品質代名詞。
目前發展在在顯示掌握關鍵客觀侷限條件下,經濟學的科學預測力實在驚人。

建議閱讀:「經濟水晶球
Alchian-Allen定律

新聞:「台積通吃華為新晶片訂單
摘要:

大陸系統大廠華為雖然面臨中美貿易戰及財務長被調查的雙重營運壓力,但持續加快自有客製化晶片開發,並且搶在年底前發布多款針對資料中心、高速網路、固態硬碟(SSD)等人工智慧及高效能運算(AI/HPC)新晶片。華為全力提升晶片自給率,大動作採用16奈米及7奈米等先進製程,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直接受惠,明年將通吃華為晶圓代工訂單,華為亦躍居台積電第二大客戶。

華為雖然近期受到美中貿易戰波及,許多親美國家的電信標案都禁止華為投標,但華為仍持續擴大自有晶片研發,並且積極採用台積電16奈米及7奈米最先進製程。對台積電來說,華為明年將有多款7奈米晶片進行投片,並且可望成為第一家採用其支援極紫外光(EUV)微影技術7+奈米及5奈米的客戶。

華為近幾年透過轉投資IC設計廠海思研發自有客製化晶片,除了電源管理IC、數位家電微控制器(MCU)、基地台及高速網路處理器等產品線外,為配合智慧型手機出貨,新一代採用台積電7奈米的Kirin 980手機晶片已量產出貨,5G數據機晶片也已準備好進入量產。

看好明年在AI相關領域的龐大商機,華為也透過自行開發晶片擴大布局。華為近期宣布首款採用ARM架構的資料中心處理器Hi1620,採用台積電7奈米製程,預計明年進入量產。華為新晶片加入了研發代號為泰山(TaiShan)的ARMv8架構客製化核心,可支援48核心或64核心配置,並且將支援新一代PCIe Gen 4高速傳輸。華為亦將在明年推出全球首款智慧管理晶片Hi1711,採用台積電16奈米製程,加入了AI管理引擎及智慧管理演算法,能由伺服器進行深度學習及機器學習。

華為同樣加速在儲存裝置的布局,2005年開始投入SSD控制晶片的研發,近期推出第七代SSD控制晶片Hi1812E,採用台積電16奈米製程投片,可同步支援PCIe 3.0及SAS 3.0介面。華為在網路處理器有很長的研發經驗,並推出整合48個可編輯數據轉發核心的第三代智慧網路晶片Hi1822,採用台積電16奈米製程,整合乙太網路及光纖網路,可實現更快的網路I/O。

華為自行研發的雲端運算AI晶片,包括採用台積電12奈米的Ascend 310及採用台積電7奈米的Ascend 910,預期在明年第二季推出。對華為來說,Ascend系列晶片可協助其進行AI應用布局,包括在智慧城市、自駕車、工業4.0等應用上都可協助進行訓練及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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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關於豬瘟的幾個經濟學判斷

先看幾個數字–

1. 台灣2017年約養有5百萬頭豬;中國是世界最大養豬國,養有433百萬頭豬,第二大養豬國歐盟150百萬頭,第三大美國73百萬頭。

台灣只是中國的零頭,約莫1.15%。

2. 世界第一大豬肉出口為歐盟,2017年出口量2857千公噸。第二大出口國為美國,2555千公噸。第三大出口國為加拿大,1324千公噸。

全球豬肉年產量約110,137千公噸。

台灣一年豬肉總消費量約為:820千公噸。僅佔世界產量約0.74%。

3. 依據畜產會統計資料,2017年台灣肉豬平均每公斤生產成本為新台幣$54.76。平均拍賣價格約$76.84。

同時期進口生鮮豬肉每公斤價格約$78.6;冷凍豬肉約$78.1。(豬肉進口稅率為12.5%)

結論:

a. 台灣雖然豬肉自給率高達9成多,但總消費量佔世界供給量而言僅千分之七,即便台灣豬隻因為疫情與撲殺而全部死光光,全部靠進口豬肉也難以大幅影響世界豬價。

反之,要供給台灣豬肉消費,世界產量角度來看是綽綽有餘。

b. 扣除貨物稅與進口稅,原始豬肉進口未稅價格約莫在每公斤新台幣$66.5,約莫只比台灣本地生產豬肉成本高2成,比拍賣價格少14%。

換言之,假設全面進口豬肉,搭配政府減稅措施(2014年曾經針對豬肉實施過進口稅率減半優惠),台灣豬價也不會有太大漲幅。尤其考量上次口蹄疫每公斤豬肉拍賣價掉到$8、9元來看,恐怕實際上的需求減少得會又快又猛,豬價上漲幅度更是被約束。

c. 所以會因為豬瘟肆虐台灣從此沒有豬腳飯、腿庫飯、魯肉飯?完全不可能。

PS 有些人聲稱台灣豬肉味道比較好,事實上台灣主流豬種好像也都是外來種。
例如常見大白豬約克夏、藍瑞斯都是英國引進的。黑豬盤克夏也是英國引進。
就連賽神豬的台灣黑豬其實是中國太湖豬與英國盤克夏的混血種!
也就是說,台灣豬死光了,再重新從國外引進,其實只是重走一次先人的步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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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法律

寇斯定律的錯誤用法–再論超跑侵權責任問題

這還真是一篇錯誤理解Coase定律的文章

1. 都拿Coase定律出來說嘴,竟然還在扯外部成本?顯然根本沒讀懂。

2. 政府課再高的稅,也不可能「外部成本內部化」,蠢蛋!

難道政府對人民課90%所得稅,台灣就不再出現「侵權行為」?可笑。

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益,是所有社會普遍常見的一種現象。在英美法系則是cmmon law底下的torts。這也是說司法體系在侵權行為這一塊幾千年來早就形成一種社會契約,透過大家認同的司法體系在處理這類的問題。這個司法體系細膩到如何判斷故意?過失?何謂不法?何謂侵權?何謂傷害?何謂損害額度?何謂賠償?如何賠償?雙方都過失怎麼處理?….等,都有相當程度的定義與操作方式。

這也是說,無論是因為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財產權,本就有遊戲規則在處理,人人早就因為「要為造成的損害做賠償」這個遊戲規則而約束了自身的行為。外部成本早就被內部化了,笨蛋。

看到外部成本就想到課稅,還真是經濟學低手常見的菜鳥錯誤(rookie mistake)

3. 依台灣現行民法架構,毋須修法也能達到賠償額度調整。
因為民法第218條規定:「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此條文已經留給法官相當大的操作空間,依照現實狀況微調損害賠償責任。

延伸閱讀:我們需要「超跑減責條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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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逃稅的富人?

有人認為:「很多有錢人都一直在逃稅。我沒仇富,我只是講出社會的黑暗面,正所謂為富不仁。」

事實上富人即便逃稅逃掉大半,剩下所繳的還是遠超過一般人。

以所得稅為例,台灣雙薪雙子家庭年收入在150萬元以下幾乎都是免繳所得稅的。反觀富人,大家都知道(事後也證實)王永慶絕大部分財產都不在台灣境內,但其在世時僅台灣因股利所得繳納的所得稅金就高達高達$13億(2005)、$70億(2008)。

是的,王永慶避稅赫赫有名,但即便如此,其繳稅額仍遠超過你我多數平凡人。

1500億身家的國泰蔡家也是避稅有方,蔡萬才逝世時真正發生的遺產稅額僅約2億元不到,但仍遠超過平凡人所繳。

但以其二位長者生前累積巨大財富過程所創造的消費者盈餘、工作機會與股東財富來看,哪裡為富不仁?我很好奇。

網友Cindy說得好:「繳那麼多稅養了一群整天還想挖妳錢的人,真是讓人不悅呢!」

政客、拿補助的學者乃至於受補貼的大學生們,挖你錢還嫌你為富不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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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景氣觀察隨筆

今年底的Hi-Fi音響特價似乎比過去兩年折扣多很多,看來景氣真不好呢。

話說前兩年去某家知名音響店試聽Harbeth M40.1,價格很硬不太給殺。刻意提醒店員/店長附近其實開了不少家新音響店,店員/店長還很豪氣回應:「這是市場做大的現象,同業不會打壞行情的。」

我只笑笑離開,順口跟一起試聽的親愛老婆提一句:「等他倒店我們再來撿便宜。」

這不,這幾天路過果然店面乾乾淨淨空無一物地貼「招租」。

PS 買音響跟買股票一樣,絕對不能「死心眼非買到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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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隨筆

富裕社會才能減少性暴力犯罪

“這個社會不是該教我們女性別選暗巷走,這個社會應該做的,是別製造這些怪物出來。«Te enseñan a no ir sola por sitios oscuros en vez de enseñar a los monstruos a no serlo»"

這種月經觀點始終有個邏輯上的大錯誤而不自知,卻有一堆很無知無腦的人權或女權支持者在侃:


試問你要如何控制一個社會不出現性暴力罪犯?

從人類有文字記載以來,似乎沒有任何制度、任何文化發生過「不存在性暴力罪犯」的。
換言之,從Coase Theorem角度來看,防止悲劇的發生,如果是從「阻止社會出現罪犯」的方向切入,不但歷史經驗100%失敗收場,同時意味「成本過高」毫無實現可能性。反之,從被害人方面做好事先防禦的成本可能低得多也有效得多。

這也是為什麼多數社會文化,都傾向讓女性做好自我防衛(例如格林童話的小紅帽故事,又例如多數文化都某種程度限制女性拋頭露面單獨出門亦或抵制在外過度暴露的道德教條)。
先把「對錯」的直觀道德感受放一邊,也請把「人權」這種無實質內涵的概念放一旁,我們要正視的是各種文化下都發展出類似的避免性犯罪的模式,背後的客觀侷限條件與人類選擇結果如此相似,必然有一定的選擇邏輯(也就是價格理論)可解釋。

而實務驗證上我們可以觀察到,治安越好的社會,女性在外暴露或打扮的風險大幅降低。然而,治安好壞明顯與社會租值有關,唯有富裕的社會才養得起足夠的治安人員。這點從美國破產的底特律市與其他富裕的城市治安差異即可驗證,甚至加州的Palo Alto與East Palo Alto二市僅一條馬路之隔,治安與地價卻天差地遠亦可驗證。

歐洲我們也看到實質收入的差異,無論是國家之間,亦或一國本身財富之增減,都會產生治安狀況的不同。其背後除了牽涉到前述治安人力外,也干係到整體社會成員的素質養成,性產業發達與否以及犯罪成本效益等等。這也帶出我想說的第二點:
致力於社會整體富裕,會遠比空洞地要求政府「減少社會潛在罪犯」或「推廣性平教育」都來得更能減少此類性暴力犯罪。

某些跟不上的讀者可能誤會我主張限制女性權利,恰恰相反。越是富裕的社會,越需要大量高品質女性人力的投入。這也是說,我們應該盡力推廣自由市場經濟,唯有如此,女性生產力才得以最平等的方式得到最高租值。一個女性不僅能獨立更生甚至晉身富裕階層的社會,也會是對女性更加友善與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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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法律

我們需要「超跑減責條款」嗎?

針對讀者來信詢問:
今天看到的有趣新聞,在我的律師同學之間引起了一陣討論。不知道元大有沒有興趣小試牛刀一下,以法經濟分析的角度來看這種規定:)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我的看法:

如果因為有錢就應該被限制財產權的使用,那要不要也一起限制不准蓋帝寶這種豪宅?因為會害窮人買不起房。

台灣不准買賣遊艇與跑車,因為窮人的破漁船或爛車可能會不小心碰撞而賠不起?

甚至根本不讓米其林主廚來台灣開設餐廳;台灣也不應該有每人單價超過500元的餐點存在,因為都會傷害窮人的自尊心?

從產權經濟學角度看,當你想要增加財產權的使用限制時,必然會生租值耗散的現象;這與對富人課徵「富豪稅」是一樣的道理。

其結果呢?經濟學認為,限制帶來的租值耗散高過移轉他處的費用時,富人就會群起離開。法國不正是活生生的案例?

一個富人逃光的國家,不也正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30年景況?你覺得這樣比較好嗎?

今天回到基本法學概念,侵權行為184發生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權損失,本來他人就有回復原狀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是嗎?

為何全世界不管civiil law system or common law system都是如此運作呢?還請你的律師同學多讀一點R. Coase的論文,好好想想。

「農夫種地,牧場牛隻跑來吃作物,試問欄杆會被設在那兒?」這是非常好的侵權行為考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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