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選舉語言
1. 總統行政命令直接牴觸憲法,聯邦地院就會被判決無效。
2. 川普目前的政治實力離修憲還遠得很,特別是如此爭議的條款。
3. 但是目標市場群眾很愛聽,就像台灣隨便喊個二二八、白色恐怖就是有選民會跟著起乩,就算某黨宣稱的「轉型正義」根據是一堆偽歷史。
4. 事實上從2007年以來,美國非法移民於境內產下第二代的人數已經下降不少。這表示只要美國經濟夠爛,「拼死要成為美國人的需求量」就會下降,壓根不需要政府介入管制 XD
5. 美國最高法院作廢總統行政命令的例子不少,如1952年的「Youngstown Sheet & Tube v. Sawyer」一案:
該案時任美國總統杜魯門為確保美國參加韓戰的鋼鐵供應無虞,下令政府接管鋼鐵公司煉鐵高爐。
此命令被最高法院宣告違憲而無效。
或大名鼎鼎的1974年的United States v. Nixon案:
此案身涉水門案醜聞的尼克森總統試圖以「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拒絕交出涉案證據,而被法院打臉要求如同一般公民般(no less than the average citizen)乖乖交出。
杜魯門案可看出,即便正在打韓戰而有強大的「國家安全」藉口,一樣會被最高法院打臉。何況在事實上非法移民二代人數下降的當下,要靠高度違憲的行政命令實現川普承諾的可能性實在太低。
所以我認為:就是行銷,就是選舉語言。
Trump Wants to Curb Birthright Citizenship, Escalating Immigration Debate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