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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高不動產稅率不會影響產出誘因?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委桐的高論:

一個簡單的基本原則是,對於自住型的住宅,政府可以不予變動稅率:但是對於持有自住目的以外的房屋者,便可考慮採取累進稅率:擁有房屋愈多,則稅率愈高。但執行時如何採取漸進或階段式作法以降低經濟體系的衝擊,都有賴各界進一步地集思廣益。
在政府所有的課稅項目中,提高房產稅只會降低民眾持有房地產的需求。它既不像所得稅會減少工作誘因,也不像證所稅會影響新創事業的投資誘因和企業集資需求,可說是正面效益多於負面作用的稅目。

首先,一個經濟學者會談「合理價格」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彷若自己比市場還更懂價格,天才無異?!

再者,認為房地產供給不受租值降低影響,更是主流經濟學的一大盲點與錯誤。

任何具備租值的供給,都會因為稅賦減少租值下,改變供給的內容;是的,不動產供給量或許不變,但是供給內容與品質肯定會改變。

這是基本經濟學概念掌握得夠不夠的問題,更是對於真實世界是否了解的問題。

另一方面,高不動產稅也會影響:1. 不動產投資業者的意願;2. 工商業創業者的意願。

我在加州灣區居住時,租在一個集合式有庭園的出租公寓裡,住的是常見的1 B/1 B。而這間公寓是由一家土地投資公司所經營,這家公司就我所知,在灣區經營了10幾個類似的項目。當非自住住宅相關稅率高到某種程度,這種行業根本不可能生存。莊先生宣稱不影響事業投資誘因?顯然錯了。

最著名的例子:紐約的key money。20世紀初期,紐約市政府認為紐約住宅租金過高,於是實施長期的價格管制,法規強制規定租金不得高於某某數字。其結果是什麼?

老舊的、地區不好的房屋,租金的確不會高過那個數字,但是屋主也不再付出任何一點錢,來整修、維護或改建這些老房子。貧民窟自此而生。Dustin Hoffman年輕時曾演出「午夜牛郎」一片,所偷住的住宅即是。

而較新、區域較好的房屋,在競爭之下,租金怎麼可能低於法定金額?於是key money應運而生!沒錯,房間租金的確是一個月500美元,但你要跟房東拿到房間鑰匙,鑰匙的租金一個月可要2000元!在價格管制時期,key money也揮之不散。

主張透過稅率來管制台灣房價的莊先生,又如何能避免這種狀況發生?我看不出高明之處何在。

工商業投資幾乎脫離不了土地使用,即便是一家全部委外代工的網路品牌商,就算不需要店面,倉儲仍是不可避免;不動產稅率高低,必然影響倉儲租金乃至於購買成本,稅率高到某個程度,怎麼不會影響到工作誘因與事業投資?

孫中山承繼經濟學很爛的Henry George,主張平均地權,說穿了背後的錯誤經濟思維誤認:土地供給不會改變,所以你怎麼課稅都沒關係。但此論調無論在經濟學邏輯上亦或真實世界實證上,都是錯誤且不堪一擊。

這種大錯特錯的老舊經濟學,如果在今日還有貴為中研院經濟學者在鼓吹,台灣經濟政策制定乃至於教育,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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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法律

種族主義乎?

像這種討論種族主義的文章,本身就充滿偏見與歧視。

文章中舉美國前陣子發生的「Trayvon Martin遭槍殺」一案,直接認定:a. Martin因為是黑人所以被懷疑且射殺;b.陪審團都是種族主義者。

2012年2月,美國佛羅里達州有個17歲的黑人孩子Trayvon Martin,穿著一件戴帽T(hoodie),跟父親到一個有保全管理的社區去找朋友。嘴饞的他繞去超商買果汁糖,遇到了George Zimmerman,一個西班牙裔的白人,也是該社區的守望相助隊員。Zimmerman看見這個把手放在口袋裡的黑人孩子,聯想到社會新聞、好萊塢電影裡的危險黑人形象,從而衍生猜疑與恐懼—這個外來者闖入我們社區幹什麼?口袋裡藏的是槍還是毒品?他以「正當防衛」之名開槍殺了這個孩子,斑斑的血跡滴在口袋裡屋鮮豔的果汁糖上。2013年7月佛羅里達法庭宣判,缺乏種族多元性的陪審團判定Zimmerman無罪開釋,在全美各地引起譁然與抗議。歐巴馬總統在事件發生後語帶哽咽地說:「Trayvon Martin could have been my son(如果我有兒子,也可能發生類似的遭遇)」。

結論當然是得出:Martin是種族主義的受害者。

可台大社會系藍佩嘉此文壓根沒有提法庭證據顯示:

案發的情形是,辛默曼駕車回家途中路上看到馬丁,感覺他不像這個社區的人,再加上馬丁沒走人行道,而是在房子之間的草坪穿行;當時下著雨,可馬丁卻不像要急於回家避雨的樣子,形跡可疑。由於該社區曾多次發生盜竊案,所以作為社區義務保安員的辛默曼打了911報警電話。辛默曼以前曾9次報警,其中5次犯案嫌疑都跑掉了。所以這次他下車跟蹤這個引起他懷疑的人。隨後90秒發生了他們兩人扭打、搏鬥,最後辛默曼開槍打死馬丁的悲劇。

無論是最早趕到現場的警察拍的照片,還是好奇鄰居拍的照片,都顯示辛默曼後腦勺有兩條傷口,鼻子出血;而且頭和後背都沾著草沫泥土(因下雨),證實辛默曼的描述:他當時被馬丁壓倒在地。」

更甭提該文章誤導性地主張「…缺乏種族多元性的陪審團判定Zimmerman無罪開釋,在全美各地引起譁然與抗議…」

事實上如美國哈佛法學院教授Alan Dershowitz在接受BBC受訪時即表示:

the verdict was “right" and that there was “reasonable doubt" as to Zimmerman’s guilt. In regards to the prosecution, he said to Mike Huckabee: “She (State Attorney Angela Corey) submitted an affidavit that was, if not perjurious, completely misleading. She violated all kinds of rules of the profession, and her conduct bordered on criminal conduct. ….

ABC電視台的法務長Dan Abrams甚至主張

ABC chief legal affairs anchor Dan Abrams called it “the right legal verdict". He said the prosecution had a tough case from the start, and, “as a legal matter, I don’t see how they [the jury] could have reached another verdict, considering how the law works with regard to self-defense

我並不否認美國有種族主義,事實上,如著名歌舞劇Avenue Q 中一首歌:

我也認為的確人人或多或少都有種族偏見。

但刻意忽略某些事實,然後直接將該判決結果劃入種族主義後,加以主觀批判一番,這種做學問方式我不懂;讀者豈能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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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隨筆

囤積與投資根本是同一件事

聯合報報導:全台66萬人擁逾3房 奢侈稅能廢嗎

財政部昨天公布奢侈稅報告,全國超過六十六萬人持有三間以上房屋,顯示囤地囤房現象嚴重;若無奢侈稅,全國平均房價將比實際房價更飆漲,雙北房地短期交易也可能暴增至兩位數成長,代表民眾購屋痛苦指數的「全國平均房價所得比」恐超過十倍(民眾平均要工作十年、且不吃不喝,才買得起一棟房子)。…

…黃耀輝說,奢侈稅抑制房市飆漲歪風,不再發生民國九十九年「一日三市」情形;但當前房市「囤屋囤地、短進短出」仍嚴重,他建議奢侈稅不能退場,還要延長課稅年限至三或四年。他表示,台灣持有三屋以上者約六十六萬兩千多人,這些人若繼續買房,恐怕不是為了自住需求,未來應對「一戶多屋者」擴大課徵買方奢侈稅。…

…黃耀輝說,帝寶豪宅一戶動輒數億元,一年房屋稅和地價稅僅約十六萬元,未來應提高非自住者不動產稅負;部分囤房囤地者轉向非都市地區土地、農用地、工業用地炒作,這是「漏網之魚」,未來也建議修法遏阻。

囤積學歷、囤積股票、囤積鋼彈模型、囤積中古車、囤積大宗物資都可以,但是囤積房屋就不行?為何台灣政府官員的經濟邏輯可以愚蠢到如此程度?

囤積跟投資本是一體兩面,所有的投資都是放棄現在的消費,換取明天的收入;如果囤積房屋是罪惡的話,政府乾脆廢掉所有學校,因為囤積知識以換取未來高薪也是同樣充滿罪惡的經濟行為。

「居住正義」是亂七八糟的福利觀念,「人人有屋住」不代表這世界就應該「人人『所有』房屋」。

社會富有的過程,競爭之下的成功者本來就會有較多財富,需要找地方放;定存、股票、債券、名車乃至於房屋,都是自然存在的投資標的。

政府胡亂打壓,只是讓這些資金從A處幾往B處。當你試圖管控房價,則通膨會發生在未被管制的項目上,例如股市。這跟擠壓氣球是一樣的。

當你管制項目越多,則資金市場被迫發明新玩意來規避,例如台灣的儲蓄型保險,亦或大陸的投資產品,亦或美國的存單。這些都是政府管制下的變形產物,究竟是資金的錯?還是政府的錯?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些管制所帶來的行政成本、資金移轉成本乃至於契約成本,都是原本無需付出的社會耗損。無人得利,多邊均輸,這種蠢政策只是為了討好一群主張正義的學者或無知民眾,可笑。

政府的稅制,應該與政府提供的服務掛勾,讓「稅」接近「租」;而非與「正義」掛勾。當稅淪為「正義」的工具,則政府的稅制也永遠只是某些人打壓另外一些人的武器而已。

因為某人經商成功賺錢,就要用稅法懲治他,逼迫他吐出多數財富,美其名「降低貧富差距」,這樣的社會只是鼓勵年輕人安逸怠惰,永遠也別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