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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AdSense聚會感想&對【無效點擊】的一些法律淺見

一.與會感想

4/18上午,我偕女友去參加Google在台灣舉辦的AdSense聚會。

其實這個聚會我覺得宣傳與廣告性質較重,對於疑難解答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幫助。例如會中Google從北京來的員工提到如何提高收益的辦法,其實在大多數的網站,甚至Google自己本身的支援說明網頁裡都看得到,因此對於較熟悉AdSense機制的站長來說,可能參加會議的幫助不如拿到獎品或贈品(Google T-shirt)。

讓我比較驚訝地是聽到有站長表示他已經辭掉工作,完全以網站收入維生;其中AdSense的收入正是他的主要收入來源。我不清楚這位站長一個月能從Google這邊賺到多少錢,不過就財務管理角度來說,我會持相當保留態度視之。

有趣的是Q&A時間有不少站長均反應Google對無效點擊的認定問題,以及部份網站遭到停權的問題。前述以Google為主要收入的站長即表示他很擔心萬一他被停權怎麼辦。

而關於這部份我本來有舉手想要說說我的淺見,不過不知為何一直沒點到我。會後我走到前面跟Google的員工反應,但是他給我的答案也很制式,因此我想我乾脆在自己的網站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二.關於Google AdSense無效點擊的法律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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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Wii改成投幣式遊樂機,極可能涉及違法

最近有新聞報導有一位先生將Wii加上投幣機制,改成投幣式遊戲機提供給玩具店、餐廳之類商家,供一般人玩樂。好像投多少金額就能夠玩上15分鐘。

這件事情極可能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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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從全球股市大跌陰霾下坐看彩虹

前言:本篇是舊文章,後來改寫刊載於【21世紀經濟報導】。不過改寫後總共5600多字的長文為符合報紙專欄篇幅被刪成2000字,實在是心疼。因此重新刊載上來。

2007年2月28日,‭ ‬NewYork Times大喇喇地刊出「中國股市重挫」的標題,隨後歐洲股市、美國股市、日本股市⋯隨之下挫的消息。

香港恆生指數有1.76%的跌幅、美國Dow Jones有3.29%的下修、法國CAC指數下跌3.02%、德國DAX指數下挫2.96%、英國金融時報指數下跌2.31%,當然最猛的非屬明星中國,上海A股與深圳A股都足足下跌超過8.5%!

當然,根據慣例,總是有了行情才有新聞;各式各樣試圖解釋暴跌的消息喧囂塵上,連NYT都報導了中國市場一個關於資本利得可能要課稅進而引發恐慌的謠言(這是否會讓台灣股民想起歷時19天的「郭媽殺人事件(註)」?)。甚至一星期過去後,還有人點出全球股市重挫可能與日本利息節節相關。

就經驗來看,所有的暴漲行情都會有個暴跌來收尾;所有的大多頭行情也是在股災後的廢墟裡重生。

小弟曾在過去的文章警告:「中國股市經過2006整整一年的不理性狂飄,就算此時出現暴跌下修,我們不應感到任何意外」。事實上我們單看2005年初到2006年末,韓國股市已有55%漲幅、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33%、日經指數也漲了54%、倫敦FT指數漲20%、美國Dow Jones13.6%、S&P500有15%的漲幅。再把時間拉更長,2002年初到2006年底,S&P 500其實已經整整漲了75%。
換句話說,全球股市在2000年股災後,普遍都經歷了長達近5年的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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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法律

談談Apple iTunes DRM相關問題(下)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Taiwan CNET】上

三.經濟分析角度:

小弟的長期讀者可能了解我對公平交易法還算熟悉,但其實我打從內心不相信公平交易法背後大多數的經濟學想法與法理,更甭提我會相信公平交易法實際上能達成多少任務。
所以雖然我以前在法學院唸書時公平交易法拿了高分,但我還是得跟老師說一聲:「抱歉,你講的我並不相信!」

怎麼說?

因為公平交易法的重心之一 — 「處理獨占行為濫用」這部份,很可能是虛幻的。因為連獨占這件事情,其中一部份都可能只是神話!

獨占基本上可以分為「自然獨占」與「人為獨占」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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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Apple iTunes DRM相關問題(上)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Taiwan CNET】上

Apple 的iTunes在全球線上音樂市場近乎獨霸的地位,同時iPod也取得將近62%的全球電子隨身音樂裝置的市占率。
從法律的觀點來看,無論是何者均達到獨占的地位。在前幾天Apple與EMI宣佈開賣DRM-free的音樂之前,每一首被下載的數位音樂其實都會附上一個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讓每首歌只能在一定數量的電腦或隨身聽上面播放。

近來法國或歐盟等歐洲國家開始批判Apple利用DRM進而濫用壟斷地位時,我們必須獨立思考:真有這麼回事嗎?

要處理這個問題,我想可以從幾個面向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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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評論

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五)結論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終於到了本系列的最後。
先感謝一路看下來的讀者,要閱讀如此多文字確實辛苦。特別是許多應該要講解的背景知識都礙於篇幅或時間而省略掉,寫出來的只有素材的1/3不到。因此如果有交代不清的地方,請多見諒。

這一篇,我將總歸納前面所有的文章,理出一個較清楚的結論供大家參考。

整個Web2.0多數論述只是老調重彈。媒體、網路上諸多報導、分析、評論與鼓吹的人,一來論理基礎薄弱, 我在第三篇、第四篇均已經詳述。

二來即便鼓吹者本身就是網路公司或投入Web2.0相關投資公司的經理人,其實往往他們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

而現實是什麼?現實是大部分宣稱自己是Web2.0模式的公司,其實看來似乎獲利都不佳;現實是歷史上凡是宣稱自己是新經濟的公司,最後還是得回到傳統實質經濟獲利角度來評分;現實是不願面對現實的人,結局不是gone with the wind就是淪為騙子、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