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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五)結論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終於到了本系列的最後。
先感謝一路看下來的讀者,要閱讀如此多文字確實辛苦。特別是許多應該要講解的背景知識都礙於篇幅或時間而省略掉,寫出來的只有素材的1/3不到。因此如果有交代不清的地方,請多見諒。

這一篇,我將總歸納前面所有的文章,理出一個較清楚的結論供大家參考。

整個Web2.0多數論述只是老調重彈。媒體、網路上諸多報導、分析、評論與鼓吹的人,一來論理基礎薄弱, 我在第三篇、第四篇均已經詳述。

二來即便鼓吹者本身就是網路公司或投入Web2.0相關投資公司的經理人,其實往往他們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

而現實是什麼?現實是大部分宣稱自己是Web2.0模式的公司,其實看來似乎獲利都不佳;現實是歷史上凡是宣稱自己是新經濟的公司,最後還是得回到傳統實質經濟獲利角度來評分;現實是不願面對現實的人,結局不是gone with the wind就是淪為騙子、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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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四)和誘幼童吹笛人,老調照樣能騙人!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童話中有個吹笛人的故事,裡面的吹笛人只要拿出笛子,就可以迷惑一群小孩跟在屁股後面走。
這種行為,在台灣刑法裡面叫做:「和誘罪」!
也就是花言巧語,利用當事人的急迫、輕率、無經驗,騙到他參加自己的旅鼠大樂隊。

上回我們說到,那些喜歡敲邊鼓的評論家,每每扮演著吹笛人角色而不自知。
這些人就像華人各行各業都有祖師爺一樣,他們自然也是有史可考:

航海王、海賊王

先將時間軸線一口氣往前推到1604年:
一開始只是荷蘭六個城市的商人們,各自集資一部份創立的東印度公司,從事航海貿易。沒想到成就了一家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公司!這家公司權力大到可以擁有軍隊,要是遠方小島原住民不跟他們做生意,他們就發動軍隊攻擊,強奪豪取地搜刮看上眼的資源,更進一步逼迫原住民生產東西賣給他們(台灣就是當時的被犧牲小島之一)。這可是現今21世紀所有公司都沒有的競爭優勢呢!

這門生意有多好賺?
說出來大概可以羨煞現今所有台灣或美國上市公司眼紅到一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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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三)猴子作勢談創新,論點一點都不新!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Web2.0支持者所提出的幾個創新論大致如下:

1.群體智慧、分散架構

如此主張毫無根據,也全無說服力,因為群體智慧分享與分散架構事實上早在Web2.0之前就已經存在,甚至運行順暢!

例如Linus Torvalds 撰寫Linux核心時,即透過網路社群合作,有著莫大的成就。而這件事可是遠在網路發展之初即默默進行著。
更別提56K撥接時代,就已經存在的BBS、論壇等工具,均達到上述Web2.0所宣稱的群體智慧。

甚至回頭看歷史,工業革命以前,大多數的技術與產業的進展已多來自於分散式的創新。

例如16世紀Nonius發明游標,讓航海者能精準讀到「度」以下的單位;Pierre Vernier使之更加精密;Adrien Auzout更發明測微器,將精準度一舉推到1/10000公尺以下。但這樣測量學上的進展總共耗時66年,由不同時間下的不同國家人民,接力完成。

除了時間被拉長,不如網路時代特有的資訊傳遞效率外,這個例子不正完全符合「分散式群體智慧」嗎?

因此如此論調並沒有任何新意,僅僅是換句話說的老調重彈。

一如風行一時的「藍海策略」,說穿了不過是波特競爭論中「差異化」的換句話說罷了。

2.更豐富的使用者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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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二)傻子不敢走的路,天才一路衝過去!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上回我們提到,這些身嬌肉貴,位居高位的公司經理人,也常做出錯誤的蠢事來。他們並非愚蠢或是缺乏才智,但偏偏就是把傻子不敢做的蠢事,反覆上演給我們看。

可台下看戲的和試圖解說劇情的媒體卻常常在理智上或情緒上假設這些金童們如何天縱英明、慎謀能斷,彷彿嘴裡吐出的句句珠璣,腦子裡想的滿是天機。

這跟股票市場上很像:人人總是不切實際的想像並認定,別人一定知道些他不知道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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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Web2.0泡沫–更新版(一)從YouTube併購案談起

前言:
【我看Web2.0泡沫】這系列文章有榮幸受邀在21世紀經濟報導上面刊登,小弟也順勢改寫了整個系列。
因應報社的要求,在經過一段適當時間之後,我才可以重新發表在自己的Blog上。因為報紙礙於篇幅,多少得刪刪減減一些贅言,但對作者來說總是心疼了點。
所以特此po出更新版,只為留下一點較完整的足跡。

2006年網路產業最火紅的話題,我想大概非「Web2.0」莫屬。
尤其Google併購YouTube一案消息一出,無數網路寫手或評論家均把YouTube捧上了天,甚至更進一步推論認為Web2.0象徵著風起雲湧、大有可為之勢。

但,真是這樣嗎?

由前述可知,要談Web2.0現象很難避免YouTube併購案。既然如此,我們不如一開始就直搗黃龍,正視「YouTube大成功?」這個問題!

【YouTube大成功?別鬧了!】

只要投機心態存在,這些分析師與創投業者搞出來的鬧劇就會繼續演下去!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我先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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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Google的獲利模式笑看長尾理論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中國大陸報紙 –【21世紀經濟報導】

今天談談Google主要的獲利機制:AdWord與AdSense

這兩個是互相依存的唇與齒。

廣告主在AdWord上選定關鍵字與廣告內容後,透過Google一流搜尋技術,播放在Google搜尋頁面的右邊欄位;或者透過有參加AdSense計畫的網站,依其網站內容關連性,選擇播放相關性較高的廣告。

仔細看看,其實這個機制並不複雜,偏偏某名家傻傻分不清楚,誤以為兩個都是Google的獲利來源。
錯了!
一個是cash-in,一個是cash-out,怎麼會擺在一起?

要談Google獲利模式,我們先回到最基本問題:

一.網路核心價值在於【降低資訊交易成本】

2005年初時,小弟曾經為文淺談【網路核心價值】,直指網路最重要的核心在於【降低資訊的交易成本】。
到目前為止,整個網路發展的趨勢都緊扣著這個核心價值。

網路上所謂資訊交易成本,主要來自於兩個主軸–空間、時間


Internet-Core

平面軸向除了大家都知道的跨國界、地理外,更重要的就是傳統敘述的B2B、B2C、C2C這種平面關係的資訊交易。
立體軸向存在於時間之上:也就是任何在網路上曾留下的資料,藉由網路效應或搜尋引擎的快取記錄,在未來都還是可能搜尋。

換句話說,我們在處理資訊上有著比過去更強大的優勢!

空間上我們可以很容易突破地理、角色的障礙,因此需要擔憂的反而是反過來的問題–「如何防止不可流通的資訊外洩?

時間上我們隨時可以往過去的任何一個時間點,只要曾經存在於網路上,都能查詢到資料。

例如過去要查閱古籍,或許得上有收藏該書的圖書館、博物館。假如是外國典籍那困難度就更高(空間X時間的困難加乘)。
但透過類似GutenbergWikiPedia等計畫,上述資訊取得將遠比過去低廉。(兩個座標唯一的共同障礙,可能就是語言屏障)

類似的例子我們可以不斷舉出來,而根據不同案例都能在圖表上找到一個座標。

可是,正因為將資訊放到網路上的成本極低,我們馬上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資訊通膨】!

網路資訊實在是太多了,很快地這些資訊就失去價值,大部分的人對於其不感興趣或不需要的資訊,是全然無視的。

反過來,此效應逼迫人們得走向區隔的資訊市場,也就是目前Web2.0最愛說的「社群」。
因為唯有進入社群,使用者才能繼續以低成本取得他們想要的資訊;社群也正是靠著網路的低資訊交易成本,得以維持。

另一方面,不管這些鼓吹網路創業的小丑們如何提供廉價idea,翻來覆去也不脫「解決資訊通膨」這範疇。

在簡單解釋之後,我們回過頭來看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