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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美國人民無法使用網路的狀況依然令人堪憂

今天4月份英國金融時報就已經報導過美國人民連接網際網路的困難。

請參見當時我的摘要。

新冠病毒疫情暴露美國網路建設不足」

截至2020年4月,美國仍有2100萬人口是「完全沒有網路可以使用」。金融時報指出的幾個問題,我認為尤以「地圖資訊不正確」為重,許多在官方聯邦傳播委員會(FCC)處,地圖上顯示高速網際網路建設完成的地區,真實根本就沒有網路覆蓋,居民就算想付錢也沒網路可用。

而這兩天美國華爾街日報也針對紐約州地區報導了同樣的問題依然未獲得改善。

WSJ:「Broadband Internet Promises Are Left Unfulfilled in Many Rural Areas」一文指出雖然現任紐約州州長 Andrew Cuomo在幾年前承諾該州將在2018年達成「家家戶戶有網路」的目標,但2020年快過去了,現實離目標根本差得遠。

除去聯邦政府已經補助的網路建設經費高達數十億美元,紐約州州政府本身額外再加碼$5億美元增進本州居民的寬頻網路建設。甚至在Charter Communication Inc. 併購時代華納寬頻公司的案件中,州政府介入要求Charter必須在2018年之前新增14萬5千個網路連接點。然根據該公司通報州議會,截至2020年10月,僅達成109000點。第三方非政府組織的調查則指出數字並沒有這麼樂觀。

報導中紐約Hudson小鎮的居民幾乎多要群聚在公立圖書館的附近,才有wifi可以使用。這造成每天附近停滿打開車窗的汽車,人人在車上工作的奇景。(見圖)

一位名叫Tod Wohlfafrth的先生,居住在紐約Hillsdale,他每月支付$110美元購買極不穩定且最高速僅15M-bits網路服務,然而在官方地圖上,該地區州政府已經補助$150萬美元建設網路,該地區的ISP已經準備領取第二階段補助。然而對網路服務不滿意的小鎮居民組織的調查委員會卻發現,該鎮超過70%的家戶根本沒有寬頻網路可連接。

WSJ等於是幫我們追蹤了FT針對美國網路環境落後的後續發展–問題依舊,並無太多進展。

上篇文章我談過經濟學大師對於花錢效率的看法,在此容我再重複引用:

花自己錢處理自己的問題 > 花自己的錢處理別人的問題 > 花別人的錢處理自己的問題 > 花別人的錢處理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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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經濟分析

關於原創性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的生物學教授Elena Miu與Luke Rendell研究Mathworks Software 舉辦的程式編碼競賽,從1998~2012年,共14年19場公開競賽,近2000位參賽者提供超過45000份原始碼。比賽雖是解決科學問題,但並不存在單一正確的解答。評審依據程式碼的簡潔性與可用性來評分。

所有的程式碼與評分均公開,因此新比賽的參加者可以參考前屆比賽的內容。

這兩位生物學教授將對此程式碼的文化演化(cultural evolution)發現於2018年6月發表在知名期刊Nature的子刊Nature Communication上:

  1. 從比賽內容可以看出參賽者均嘗試在模仿與創新上取得平衡。
  2. 三種比賽策略,分別是「複製者(copiers)」、「標新立異者(mavericks)」 與「務實者(pragmatists)」。
    複製者幾乎複製前人較為成功的程式碼,僅嘗試細節微調;標新立異者則不管前人代碼,自己硬幹另闢蹊徑;務實者則是綜合二者,既參考前人成功代碼,也提出更多創意做較大幅度修改。
  1. 其結果是務實者的平均分數遠高於其他二者。
  2. 75%提交的程式碼幾乎都只是微調或細部修改前人之作。
  3. 少數標新立異富含原創性的程式碼中,大部分都失敗,解決問題能力遠低於另二種策略。但少數中的少數原創程式碼卻真能取得革命性進步。
  4. 這些極少數的成功原創代碼很快被複製者、務實者模仿並改進,代碼更為簡潔,處理問題成效更高。

兩位學者的研究相信對於我們這些經營過事業的人來說非常貼合實際經驗。完全原創的解決方案九成比舊方案還不如,只有少數會成功。模仿與改進前人方案的作法永遠是成功率最高、風險最低的安全策略。

如知名科普作家Matt Ridley就主張人類的創意也是會交配與演化,在競爭之下適者生存。如今看來再複雜難懂的高科技,也都是從一點一點簡單的想法創意彼此交互影響演化出來,沒有人不是站在前人肩膀上。

即便大眾看來橫空出世的愛迪生發明電燈,事實上在當年也早有許多組人馬進行相關研究。例如英國的物理學家Joseph Swan就比愛迪生更早展示他發明的電燈泡(incandescent bulb),並嗣後與愛迪生發生法律糾紛,最終以雙方和解收場。(這邊專利從業人員不禁懷疑愛迪生電燈泡專利的新穎性何在?)

同時期俄羅斯的Alexander Lodygin也發明了電燈泡。事實上根據歷史學家Robert Friedel、 Paul Israel 與 Bernard Finn三人的研究,與愛迪生同時期至少有23組人也各自發明了電燈。

不客氣地說,即便愛迪生在發明電燈之前不幸逝世,這世界享用電燈的時程甚至不會被拖延到一丁點。

而這些人在燈絲製造工藝、玻璃製造工藝、發電與電流配置等等工藝上,也都是站在前人的發明上加以結合改進。與此同時,用電發光在當年甚至已經不是「原創」想法,只是還沒人找到如何工業化大量生產的低成本方案罷了。

更進一步,我們亦可指出現代生活可見的所有產品與服務,細拆其生產要素,無論有形無形,甚至包含到產品設計風格、畫風…等抽象元素,我們都找不到「真正的原創」。

為何?因為需求定律使然,為了能獲利,為了能提高商品服務賣出機率,供應者必然多尋求成功率最高的策略 — 前述論文的務實者策略。

少部分供應者當然可以嘗試拉高原創性,但依然受到市場競爭的約束,造成9成以上冷門音樂永遠也不會成為大眾流行。

因此當某人哭么中國大陸某款熱賣遊戲只是模仿日本某款經典遊戲的畫風時而忽視遊戲內容有多麼不同時,我的看法只是某人的政治偏見在發作而已。如果光是模仿某經典遊戲畫風就能成功,為何市場並未充斥該種畫風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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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華爾街日報不小心說出的真心話

華爾街日報這篇社論不小心說出美國人的真心話,哈!

「既然中國掌握全世界70%的鋰供應,與83%的電池陽極供應,或許拜燈可以用美國對台灣的控制權交換鋰供應(China controls 70% of the world’s lithium supply and 83% of the anodes used in batteries. Maybe Joe Biden can trade control of Taiwan for lith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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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經濟分析

歐美人在1760年以前沒見過餐廳?

WSJ有趣的歷史短文–「The Business and Pleasure of Dining Out」。

歐洲歷史自古沒有餐廳,古羅馬時期僅有類似路邊攤的熟食小販叫「thermopolium」,提供底層工人「帶了就走(to-go)」簡易餐點。

遭火山爆發掩埋的龐貝城(Pompeii)就挖出150攤thermopolium。

時間來到中世紀(Middle Ages),當時的歐洲依然僅有熟食路邊攤「cook shop」,如果要坐下來吃飯,只有修道院或部分小酒館有提供餐點,但不能點餐,主人提供什麼就得吃什麼。並不存在現代意義的餐廳 — 有專職廚師、服務生與菜單。

當時的朝聖者旅行指南就說明富裕的朝聖者務必自帶廚師隨行。

西元十世紀到十三世紀,歐洲人如要找這種現代化餐廳,只能上中國(宋朝)開封,那兒有各種菜系的專業餐廳,滿足旅客官員不同餐飲宴會甚至舉行會議需求。

歐洲要等到1760年代,才首先在法國出現可以坐下點餐的餐館。這種新興服務供應者稱可以提供讓客人恢復身體健康(法文:restaurer)的濃湯或清湯,這也是為什麼英文的餐廳一詞是"restaurant"。

1782年,西方世界終於由Antonie Beauvilliers設立第一家現代意義的餐廳 —  「La Grande Taverne de Londres」,基本上就是複製法國宮廷的菜色與服務方式。很類似民國初年北京市有的「仿膳飯莊」。這也是為什麼在19世紀以前,西方語言中"restaurant"這個詞專指「販賣法國大菜的高級場所」而非一般餐館。

美國則要等到1830年才有第一家餐廳落腳紐約市,由Delmonico兄弟開設。Delmonico’s也是第一家提供「單點(la carte)」與「定食(prix fixe)」的餐廳,對19世紀的美國人而言是從未聽聞過的新奇體驗!

20世紀初美國禁酒令(The Prohibition)害得幾萬家美國餐館關門,這段期間(1920~1933)僅有違法的私酒館(speakeasies)與家庭餐廳得以生存。

法律經濟學談的禁酒令惡法怎樣催生美國最大幫派黑手黨,甚至禁酒令之所以得以憲法修正案形式通過國會與當時美國婦女首次享有投票權有關…等等題目我過去都談過,此處就不重提。

這邊簡單提兩句經濟學觀點:

I 歐洲之所以幾千年沒有如中國發展出餐飲業的根本原因就是「太窮」。由以下這張歷史GDP圖可以看出,1600年以前歐洲的收入都低於中國,尤其中世紀西歐收入只有中國的1/3。整體社會租值太低時,餐廳的上頭成本不但無法回收,甚至連直接成本要損益平衡都很難。

II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曾針對某台中高檔餐廳尚未開幕就倒閉事件,批評該餐廳「有錢裝潢沒錢發薪水」。

此教授經濟學觀念不足之處我在2017年「象牙塔教授,這叫消費者盈餘榨取」一文解釋過,轉貼部分如下:

很明顯論者壓根就沒有開店的經驗,以為人力是隨時請隨時有,而且來就能上線工作毋須教育訓練也不用過濾的。
我自己曾經為了在信義區開百貨公司專櫃,104等求才管道花了幾萬元刊登,2個月內面試將近幾十位求職者,超過9成根本不能用。能用的一成,你還得跟大品牌競爭 — 人力通常更願意去知名品牌大公司工作,無名中小企業甚至要開出比大公司更高的薪水才請得到或留得住人。可是增加的人力成本很可能也吃光獲利。

請人哪那麼容易?

同時這位大教授也沒有經濟學成本的觀念(特別是上頭成本與營運成本),才會說出「花大錢裝潢然後不喜歡花一點小錢請人」這種話。

裝潢費用屬於上頭成本,是下注之前對於市場判斷與定位的成本,一旦下了注要開檔,這個成本對於經營者的行為在經濟學上已經失去任何影響,因為這已是歷史成本,而歷史成本不是成本。經濟學看的機會成本永遠是指「對未來選擇的最高代價」。

裝潢後如果人力無法支應,開門營業帶來的收益不足以cover日常營運成本,甚至因人力素質未達標準可能砸了招牌商譽的風險下,理性經濟決策當然是暫停營業!

我不認為這篇新聞中的苦主全是因為一例一休而出現人力問題,我推測他們應該本來人力就很吃緊了,可是越趨僵化的台灣勞動法規使得經營難度大大提高。
開了店可用人力資源無法完美供應,在百貨公司業界是早就存在這種狀況。樓管一般會在新櫃開張但人力不足情形下幫忙調度借人,這也是樓管的工作權責範圍之一。反過來想,如果此類狀況不是常發生,那百貨公司也不會設置樓管負責這部份的調度工作。

也就是說,真實世界中此類狀況遠比這些象牙塔裡的學者所知來得實際而頻繁。從經濟制度分析角度來看,缺乏彈性的勞動法規的確會加劇與惡化這種困境。

台灣很可悲的,是參與政策決定的環境中竟充斥這類毫無經營經驗的人,還說話最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