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已經寫過兩篇討論服貿與一篇討論學運的文章:
野草莓學運的荒謬與可笑
關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從台灣中國服務貿易協議看教授們的邏輯
一、 學生、教授身分就能神聖化、自大化自己,本身就是bull shit
沒想到2008年那群搞可笑野草莓運動的人,現在還在搞學運?真是長不大的蠢小孩。
只要是學生,就可以顛倒是非地主張「因為立法委員太爛,所以我砸爛立法院設備不用負責」?這有如我主張「你長得讓我心生不滿,所以我放火燒了你家也是你的錯」一樣荒謬。
立法院與行政院的設備損失找誰要?
這還不簡單?侵權行為者當然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誰搞的,立法院沒錄影?誰帶頭的,還不簡單?
為什麼一群學生搞出來的荒唐事與破壞,要全民買單?!操!這群學生繳了什麼屁稅?憑什麼要年年繳稅金的我來代墊?
你帶種上街頭,卻沒種負起該負的責任?等哪一天你們這群表面搞學運,背地裡搞政治的一個個如陳水扁的童子軍一樣飛黃騰達、口袋麥可的時候,現在這些被你侵害、佔便宜的納稅百姓豈不都成了冤大頭?
當然,順著我的邏輯,現在很多湊熱鬧學生站在你身後,也不表示你自然可以代表台灣其他人的民意。至於拿民調出來說嘴,這本身是很有問題的。
以我在業界的觀察,無論是房地產、製造業乃至於品牌服務業,在會議中不少人都表示希望服貿趕快過關的看法。
試問,這些沒在業界工作的學生們,又如何代表這些意見?
二、 正確的經濟分析
服貿協議究竟經濟分析跟怎麼看?過去兩篇文章我已經講得清清楚楚。
基本上,假如有經濟學教授跳出來說「開放貿易會對國家有害」,這人根本經濟學基礎不及格。
開放自由市場所能帶來的利益是巨大的,巨大到讓Malthus的人口論壓根不成立!市場越大,分工合作越細緻,則整體利益成長得越大!無論是經濟學家常舉的「鉛筆」例子,或是現今更多人深刻體驗的「電腦產業全球化分工」,許多過去高不可攀的享受與工具,因為分工與自由市場經濟下,快速降低成本而使得人人可享受;另一方面,也因為好工具的成本快速降低,更進一步提昇許多人的生產力與收入。
這是經濟學的最最基礎觀念,也是定律。如果對這點有疑問,那你也別跟人家談經濟分析了。你根本不懂經濟學。
過去我已經針對服貿協議分析過的幾的點,在此我再重複強調:
a. 千里迢迢來台灣,打中低階層,經濟學邏輯上講不通
根據Alchian定律,當郵寄包裹固定每箱多少錢不管重量時,那麼郵寄者一定會想盡辦法塞滿箱子;為什麼台北市隨袋徵收的垃圾袋裝得比其他縣市滿?就是這個經濟學定律在作用!
一般商人進入新國家市場時,許多投入成本是不分高低階市場都一樣的。在此前提下,我投入這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我當然是希望一樣投入這麼多的情況下,能回收越高越好。
這就是為什麼1980年代美國庶民餐廳麥當勞來台灣時,打的根本不是台灣庶民這塊市場!當年質疑麥當勞來台會讓魯肉飯小販失業的人,經濟學根本不及格。
現在主張服貿會讓中低階層勞工失業的學生們,經濟學程度如何也可想而知。
b.
首先先談Ricardo的相對優勢理論。
假設一個醫生每小時能看10個病人,收入10000元;每小時能處理50個病人的掛號業務,收入500元。我們又假設有個小姐,除了處理掛號業務外,什麼都不會;但是處理能力也不如此醫生,每小時只能處理25個,收入250元。
醫生能力超強,是否代表其他人就要失業?當然不是!
假設醫生跑去處理掛號業務,意味著他的成本是9500元;請小姐來,則醫生收入是9750。
最佳的安排是醫生專心看病,而找小姐來處理掛號業務。這,也才是我們在真實世界上看到的常態。
放到國家也一樣,難道什麼都強的中國就會搶走台灣人所有工作?當然不是!事實上中國也沒有什麼都強,只是出口貨物比較便宜而已。
另一方面,在邊際成本遞增下,相對優勢也會有極限;到某一個點,邊際轉換成本會高於國際貿易邊際成本,這時候會發生的是某國不可能100%打死另一國的特定產業。
這也是我們在真實世界看到的 — 特別是在地化的服務業,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個服務集團,可以100%打垮他國當地服務競爭業者。因為當你大到一個程度,「規模不經濟」定律開始發威,你的成本優勢在邊際上逐漸喪失,就是其他競爭對手生存的空間。這才叫夠格的經濟學,也才叫真實世界的經濟學!
c.台灣廠商的歷史成本,是中國廠商要面對的直接成本。利潤率不夠高,中國廠商為什麼要來?你當人家是白痴啊!
直接成本與歷史成本的分別,我在此blog解釋過許多次,不再多說。如果連這觀念都沒有,我實在不曉得你們這些反對的人,所持的邏輯與理論哪一點能說服人?
d.低價傾銷是神話,歷史上不曾有人僅靠流血賠錢殺價就能取得市場的。
關於低價傾銷我在與服貿無關的反托拉斯法議題上也解釋過許多次。光靠流血殺價就能成事,那世界上就應該只剩一個財團。請問哪個人看到這種世界過?
e.反之,如果低價背後是供應者還能賺錢,那台灣獲得的是消費者利益。試問,這又有哪裡不好?台灣消費者能用更廉宜的價格得到一樣的消費滿足,甚至有益於物價之穩定,你們這些人在反什麼?
更諷刺的,現在反對服貿的人馬裡,許多也是反對高房價、高物價的社運人士之一。這種同時持兩種相互矛盾立場的人,還能大聲說話?
更甚者,這些反對高物價的人,買東西又要東挑西撿、坳盡折扣,這種「口嫌體正直」的行為,還有臉站出來遊行抗議?
d. 統戰:過去在反媒體壟斷一文中我已經談過–如果中國真的用經濟勢力買下台灣某些媒體而且這些媒體惹台灣人民厭,那必然創造出一個市場,讓唱反調的其他媒體可以從中獲利。換言之,只要政府不人為設定進入市場的障礙,真正的壟斷是不可能出現。
就台灣市場部分,人為市場障礙設置不在於中國政府,而是在於台灣政府。
e.企業家直覺與運氣往往扮演重要的角色,而現今多數經濟學家均忽略了此點。
企業成功,並不必然來自於財大氣粗。我前面解試過,如果有錢生意就一定成功,那世界上應該只剩下一個財團。真實世界裡我們看到的往往是抓住正確方向與機會而成功的小企業。
例如抓住PC的Bill Gates,在人人都看大型主機的時代,Bill Gates有膽識與能力緊抓PC的系統與軟體開發,在後來賺得驚人財富;又例如抓住完美人機介面與設計美學的Steve Jobs,推出的iPod、iPhone乃至於iPad,也均獲取巨大成功。
這些創意從而來何來?完全是激烈市場競爭下「壓」出來的!
如果說現今全球的IT產業,從1960年代就猶如電力事業一樣由政府管制,怎麼可能有今日的萬彩紛呈、創意無限卻又物美價廉?
同樣的,台灣對於金融產業、服務業乃至於諸多產業有許許多多的管制;如果透過服貿之類協議,可以對世界上非常重要的市場之一開放,那肯定是利大於弊。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小結得知: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主張:「服貿通過,台灣人民生活品質會變差」這真的是無的放矢,經濟學差到極點。因為這猶如說:「開放市場自由交易,人人生活品質會變差」一樣荒謬。
該教授又主張中國金融業總資產大過台灣(這不是廢話?),開放後中國銀行可以把台灣銀行買光光。一者,我們先不管台灣嚴格到不行的金管會准不准許這種交易。就算是真的,那表示台灣銀行家拿了錢之後可以繼續再開新銀行來跟的中資台灣銀行競爭。這個可能性才是市場上最常看到的!(競業禁止條款?別說笑了~)
又該教授主張「台灣99.7%是人數不到四人的中小企業,只有85度C這種大財團才能去中國」,更是昧於現實的鬼扯。一者,85度C也是從小企業開始;二者,我就認識一堆人數不到4人的中小企業,一樣到中國去爭取生意賺大錢。這種象牙塔的蠢話,竟然可以騙到一堆學生?看來台灣的大學生程度真是有夠差。
該教授還主張「中國貨便宜,進入台灣會一舉衝垮台灣製造業和服務業」。更是經濟學程度差到我笑都笑不出來。
請問鄭教授到底懂不懂在「邊際生產成本遞增下的比較優勢理論」是怎麼一回事?顯然鄭教授活在象牙塔裡,壓根不懂我們產業界是怎樣在玩的。
至於台灣人才外流問題,這早就發生了,哪是你服貿簽不簽就能影響的?別說笑了。
簡單說,鄭教授的懶人包內容錯誤百出,其錯誤不僅僅只是對真實世界的誤解或不了解,更來自於其人基礎經濟學實在很差,非常之差。
光是「黑心貨」一點就可以看出經濟學程度優劣 — 好的經濟學家就了解,黑心貨有其存在的價值與理由。對這點看不透,經濟政策給這種人獻計,我也很憂心這種黑心建議哩!
談談黑心貨的價值吧。
我在俄羅斯、德國都做過生意,也在地觀察過一些現象。中國貨進入是不是賣得不錯?的確真的不錯,因為夠便宜。但是是不是打跨當地產業?並沒有。因為中國貨品質的確不如人,需要高品質或是消費力比較好的人,壓根不買;反之,買不起高級品的人會買中國貨,雖然邊罵邊用,但是總比沒得用好。
以手工具套筒來說吧,中國貨跟台灣貨價差將近一倍,差日本貨五倍,差德國貨可以近10幾倍。黑心貨的價值在於讓那些「不需要那麼好價值」或是「買不起高級貨」的人也能得到滿足。
這點在毒奶粉事件我已經深入解釋過,這邊淺談就好。
妳鄭大教授一方面不斷強調中國貨很爛很黑心,一方面又不斷說他們光靠便宜一點在台灣就能大小通殺、橫行霸道。為什麼經濟學程度爛成這樣?黑心貨跟高級貨難道是在同一個市場競爭?台灣人難道是白痴?莫非妳是相信「劣幣驅逐良幣」這套錯誤理論的經濟學低手?
三、 正確的憲法分析
過去一些重大的街頭運動活動,例如要求解嚴、廢除刑法100條、廢除萬年國會…等,都是要求政府降低或是解除對人民自由之限制。
當然,也有一些重大街頭運動是非常不可取的,其用意竟是「要求政府繼續限制人民自由」,例如90年代曾發生的農民上街頭要求「禁止開放農產品進口」這活動,本質是透過政治力保護少數既得利益團體。
講白了,不開放農產品進口,各位今天哪有廉宜的櫻桃、奇異果等台灣不生產的水果可吃?
憲法23條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是政府推出限制人民自由的新法案,那現在立法院攻佔或是之前立委打得頭破血流,都是正常;問題在於:服貿協議不管內容開放得多誇張,都是「解除或降低」限制人民自由的法律。
原本政府不准的投資行為、商業行為,服貿架構下准許了。說難聽一點,依憲法邏輯,這甚至就不需要立法!
憲法邏輯這麼條理分明,偏偏一堆法學教授搞得混亂不清。把「解除人民自由限制」的東西硬要無限上綱到非得「嚴格憲法審查」不可?請問你嚴格審查的憲法依據在哪?
既然如此,黑箱作業值得如此大驚小怪?
再多問一句,試問台灣有哪些法律不是黑箱作業?不是兩黨政治背後利益妥協下的產物?
結而言之,我壓根想不懂,經濟學程度這麼差的教授們,其言論竟然可以騙得一堆大學生來反對馬英九難得做對的一件事?這些象牙塔裡,對真實世界理解其差的意見,也能有這麼大的市場?台灣大學生究竟是有多差?
長期讀者都知道,我對馬英九政府是很感冒,諸多舉措與政策我都在這裡罵過;服貿是難得比較對、比較好的東西。
另一方面,業界觀察與交流,我知道許多生意人乃至於律師階層都很支持服貿通過,但現在反對勢力盛勢凌人,不敢發言得罪人。這種民主跟自由我也不懂。
簡言之,我支持服貿,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