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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台大就叫有競爭力?回應「李清遠們」

回應「公民之聲:年輕人沒退路 只能往前衝(李清遠)

相信昨天整場學運裡,就是有一堆這種頭腦不清、智識低下同時昧於現實的學生。

1. 高額租金是因為炒房?

光說這一句就代表經濟學嚴重不及格。

台北租金高昂,正確的經濟解釋是「因為有太多店家認為台北生意比較好作,才願意支付高過其他縣市的平均店租來營業」。而為什麼台北店家有這樣的認知?正是因為有許許多多來自於中南部的人口遷居台北,其中也包括這個無知的台大李同學在內,台北店家才有如此勇氣高價租屋做生意!

換言之,沒需求,高租金、高房價豈是建商炒得出來?正因為你們愛擠在台北,當然台北物價、房價高。

這種基本經濟學定律–需求定律–放諸四海皆準!全世界大都會房價物價都較高,純粹就是因為人口密度與密度成長率夠高。

2. 自由貿易下才能保障你有言論自由!

正因為有自由貿易,你的言論不容易對他人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所以你才有言論自由。

這部份的經濟學很難,我想說了你也不會懂。

簡單說,言論自由與經濟自由是高度相關的。以1979年以前論階排位的中國來看,不當的言論會牽扯到許多人的生計(因為資源分配權掌握在黨機器上),因此沒有自由貿易下,當時的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最低。

這種事情在民主國家也是一樣。越是依賴政黨維生的政客,越沒有言論自由。因為錯誤的言論會造成黨內其他人的財產損失,這就是為什麼黨政高層講起話來都畏畏縮縮、毫無重點。

強度更小的,例如一般公司的職員,其在公司內言論自由也受到某種程度的限縮。

反之,靠自由貿易維生,言論不影響他人財產權的,言論自由最大!例如計程車司機或專職股市投資客就是一例。

李清遠們搞不清楚的,是他們的言論自由更大的程度來自於台灣經濟自由化與富裕化,而非全來自於當年黨外人士的衝撞。

3. 勞健保與公務員退休制度,我在這裡罵過無數次。

這類社會福利政策,本質都是政府搞出來的老鼠會,總有一天要倒;而最後一批人最倒楣。但是這些福利政策可以換來選票,往往也是你們這群社運人士跑上街頭吵來的,例如老農津貼。

你看到的爛攤子,是你的社運前輩們搞出來的,你該怪誰?瞎子吃湯圓總該心理有數。

4. 關於競爭力

最後,老實說,念台大(特別是社工系)就要跟我說你多有市場競爭力,我實在很難相信。

我認識一個跟我同樣法律系的,應屆考上律師,還成了清大研究所講師,更透過靈活的手腕、對房地產的敏銳度與膽大心細的投資,今年尚未30歲,已經在台北擁有20幾件房屋。

我還認識你一個學長,也是台大社工系的,人家還沒畢業就出了幾本Apple系統相關教學書籍,同時還到美國留學專攻人機介面,碩士後更在加州灣區就業從事資訊工作,坐領薪資當然遠超過22k。

我自己大學畢業就出來就業,在台北擔任科技公司國外業務,從一進去第一個月就被老闆加薪,幾乎月月加薪,一路加到我離職赴美求學。人家難道是因為我畢業自名校加薪?別妄想了。人家當然是因為我成功帶進新訂單,同時也成功跟既有客人漲價提高毛利才加薪。

什麼叫競爭力?競爭力就是你有本事把自己賣出去,也有本事幫別人解決他最重要的問題。

任何企業都有產銷人發財六個面向,同時還有法律風險在背後虎視眈眈,李清遠們,你自認有本事解決哪一塊?如果沒有,那就算你領22k,也是太多。

別頂著台大光環就以為自己多有實力,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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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談談最近的服貿與學運

過去我已經寫過兩篇討論服貿與一篇討論學運的文章:

野草莓學運的荒謬與可笑

關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從台灣中國服務貿易協議看教授們的邏輯

一、 學生、教授身分就能神聖化、自大化自己,本身就是bull shit

沒想到2008年那群搞可笑野草莓運動的人,現在還在搞學運?真是長不大的蠢小孩。

只要是學生,就可以顛倒是非地主張「因為立法委員太爛,所以我砸爛立法院設備不用負責」?這有如我主張「你長得讓我心生不滿,所以我放火燒了你家也是你的錯」一樣荒謬。

立法院與行政院的設備損失找誰要?

這還不簡單?侵權行為者當然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誰搞的,立法院沒錄影?誰帶頭的,還不簡單?

為什麼一群學生搞出來的荒唐事與破壞,要全民買單?!操!這群學生繳了什麼屁稅?憑什麼要年年繳稅金的我來代墊?

你帶種上街頭,卻沒種負起該負的責任?等哪一天你們這群表面搞學運,背地裡搞政治的一個個如陳水扁的童子軍一樣飛黃騰達、口袋麥可的時候,現在這些被你侵害、佔便宜的納稅百姓豈不都成了冤大頭?

當然,順著我的邏輯,現在很多湊熱鬧學生站在你身後,也不表示你自然可以代表台灣其他人的民意。至於拿民調出來說嘴,這本身是很有問題的。

以我在業界的觀察,無論是房地產、製造業乃至於品牌服務業,在會議中不少人都表示希望服貿趕快過關的看法。

試問,這些沒在業界工作的學生們,又如何代表這些意見?

二、 正確的經濟分析

服貿協議究竟經濟分析跟怎麼看?過去兩篇文章我已經講得清清楚楚。

基本上,假如有經濟學教授跳出來說「開放貿易會對國家有害」,這人根本經濟學基礎不及格。

開放自由市場所能帶來的利益是巨大的,巨大到讓Malthus的人口論壓根不成立!市場越大,分工合作越細緻,則整體利益成長得越大!無論是經濟學家常舉的「鉛筆」例子,或是現今更多人深刻體驗的「電腦產業全球化分工」,許多過去高不可攀的享受與工具,因為分工與自由市場經濟下,快速降低成本而使得人人可享受;另一方面,也因為好工具的成本快速降低,更進一步提昇許多人的生產力與收入。

這是經濟學的最最基礎觀念,也是定律。如果對這點有疑問,那你也別跟人家談經濟分析了。你根本不懂經濟學。

過去我已經針對服貿協議分析過的幾的點,在此我再重複強調:

a. 千里迢迢來台灣,打中低階層,經濟學邏輯上講不通

根據Alchian定律,當郵寄包裹固定每箱多少錢不管重量時,那麼郵寄者一定會想盡辦法塞滿箱子;為什麼台北市隨袋徵收的垃圾袋裝得比其他縣市滿?就是這個經濟學定律在作用!

一般商人進入新國家市場時,許多投入成本是不分高低階市場都一樣的。在此前提下,我投入這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我當然是希望一樣投入這麼多的情況下,能回收越高越好。

這就是為什麼1980年代美國庶民餐廳麥當勞來台灣時,打的根本不是台灣庶民這塊市場!當年質疑麥當勞來台會讓魯肉飯小販失業的人,經濟學根本不及格。

現在主張服貿會讓中低階層勞工失業的學生們,經濟學程度如何也可想而知。

b.
首先先談Ricardo的相對優勢理論。

假設一個醫生每小時能看10個病人,收入10000元;每小時能處理50個病人的掛號業務,收入500元。我們又假設有個小姐,除了處理掛號業務外,什麼都不會;但是處理能力也不如此醫生,每小時只能處理25個,收入250元。

醫生能力超強,是否代表其他人就要失業?當然不是!

假設醫生跑去處理掛號業務,意味著他的成本是9500元;請小姐來,則醫生收入是9750。

最佳的安排是醫生專心看病,而找小姐來處理掛號業務。這,也才是我們在真實世界上看到的常態。

放到國家也一樣,難道什麼都強的中國就會搶走台灣人所有工作?當然不是!事實上中國也沒有什麼都強,只是出口貨物比較便宜而已。

另一方面,在邊際成本遞增下,相對優勢也會有極限;到某一個點,邊際轉換成本會高於國際貿易邊際成本,這時候會發生的是某國不可能100%打死另一國的特定產業。

這也是我們在真實世界看到的 — 特別是在地化的服務業,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個服務集團,可以100%打垮他國當地服務競爭業者。因為當你大到一個程度,「規模不經濟」定律開始發威,你的成本優勢在邊際上逐漸喪失,就是其他競爭對手生存的空間。這才叫夠格的經濟學,也才叫真實世界的經濟學!

c.台灣廠商的歷史成本,是中國廠商要面對的直接成本。利潤率不夠高,中國廠商為什麼要來?你當人家是白痴啊!
直接成本與歷史成本的分別,我在此blog解釋過許多次,不再多說。如果連這觀念都沒有,我實在不曉得你們這些反對的人,所持的邏輯與理論哪一點能說服人?

d.低價傾銷是神話,歷史上不曾有人僅靠流血賠錢殺價就能取得市場的。
關於低價傾銷我在與服貿無關的反托拉斯法議題上也解釋過許多次。光靠流血殺價就能成事,那世界上就應該只剩一個財團。請問哪個人看到這種世界過?

e.反之,如果低價背後是供應者還能賺錢,那台灣獲得的是消費者利益。試問,這又有哪裡不好?台灣消費者能用更廉宜的價格得到一樣的消費滿足,甚至有益於物價之穩定,你們這些人在反什麼?

更諷刺的,現在反對服貿的人馬裡,許多也是反對高房價、高物價的社運人士之一。這種同時持兩種相互矛盾立場的人,還能大聲說話?

更甚者,這些反對高物價的人,買東西又要東挑西撿、坳盡折扣,這種「口嫌體正直」的行為,還有臉站出來遊行抗議?

d. 統戰:過去在反媒體壟斷一文中我已經談過–如果中國真的用經濟勢力買下台灣某些媒體而且這些媒體惹台灣人民厭,那必然創造出一個市場,讓唱反調的其他媒體可以從中獲利。換言之,只要政府不人為設定進入市場的障礙,真正的壟斷是不可能出現。

就台灣市場部分,人為市場障礙設置不在於中國政府,而是在於台灣政府。

e.企業家直覺與運氣往往扮演重要的角色,而現今多數經濟學家均忽略了此點。
企業成功,並不必然來自於財大氣粗。我前面解試過,如果有錢生意就一定成功,那世界上應該只剩下一個財團。真實世界裡我們看到的往往是抓住正確方向與機會而成功的小企業。

例如抓住PC的Bill Gates,在人人都看大型主機的時代,Bill Gates有膽識與能力緊抓PC的系統與軟體開發,在後來賺得驚人財富;又例如抓住完美人機介面與設計美學的Steve Jobs,推出的iPod、iPhone乃至於iPad,也均獲取巨大成功。

這些創意從而來何來?完全是激烈市場競爭下「壓」出來的!

如果說現今全球的IT產業,從1960年代就猶如電力事業一樣由政府管制,怎麼可能有今日的萬彩紛呈、創意無限卻又物美價廉?

同樣的,台灣對於金融產業、服務業乃至於諸多產業有許許多多的管制;如果透過服貿之類協議,可以對世界上非常重要的市場之一開放,那肯定是利大於弊。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小結得知: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主張:「服貿通過,台灣人民生活品質會變差」這真的是無的放矢,經濟學差到極點。因為這猶如說:「開放市場自由交易,人人生活品質會變差」一樣荒謬。

該教授又主張中國金融業總資產大過台灣(這不是廢話?),開放後中國銀行可以把台灣銀行買光光。一者,我們先不管台灣嚴格到不行的金管會准不准許這種交易。就算是真的,那表示台灣銀行家拿了錢之後可以繼續再開新銀行來跟的中資台灣銀行競爭。這個可能性才是市場上最常看到的!(競業禁止條款?別說笑了~)

又該教授主張「台灣99.7%是人數不到四人的中小企業,只有85度C這種大財團才能去中國」,更是昧於現實的鬼扯。一者,85度C也是從小企業開始;二者,我就認識一堆人數不到4人的中小企業,一樣到中國去爭取生意賺大錢。這種象牙塔的蠢話,竟然可以騙到一堆學生?看來台灣的大學生程度真是有夠差。

該教授還主張「中國貨便宜,進入台灣會一舉衝垮台灣製造業和服務業」。更是經濟學程度差到我笑都笑不出來。

請問鄭教授到底懂不懂在「邊際生產成本遞增下的比較優勢理論」是怎麼一回事?顯然鄭教授活在象牙塔裡,壓根不懂我們產業界是怎樣在玩的。

至於台灣人才外流問題,這早就發生了,哪是你服貿簽不簽就能影響的?別說笑了。

簡單說,鄭教授的懶人包內容錯誤百出,其錯誤不僅僅只是對真實世界的誤解或不了解,更來自於其人基礎經濟學實在很差,非常之差。

光是「黑心貨」一點就可以看出經濟學程度優劣 — 好的經濟學家就了解,黑心貨有其存在的價值與理由。對這點看不透,經濟政策給這種人獻計,我也很憂心這種黑心建議哩!

談談黑心貨的價值吧。

我在俄羅斯、德國都做過生意,也在地觀察過一些現象。中國貨進入是不是賣得不錯?的確真的不錯,因為夠便宜。但是是不是打跨當地產業?並沒有。因為中國貨品質的確不如人,需要高品質或是消費力比較好的人,壓根不買;反之,買不起高級品的人會買中國貨,雖然邊罵邊用,但是總比沒得用好。

以手工具套筒來說吧,中國貨跟台灣貨價差將近一倍,差日本貨五倍,差德國貨可以近10幾倍。黑心貨的價值在於讓那些「不需要那麼好價值」或是「買不起高級貨」的人也能得到滿足。

這點在毒奶粉事件我已經深入解釋過,這邊淺談就好。

妳鄭大教授一方面不斷強調中國貨很爛很黑心,一方面又不斷說他們光靠便宜一點在台灣就能大小通殺、橫行霸道。為什麼經濟學程度爛成這樣?黑心貨跟高級貨難道是在同一個市場競爭?台灣人難道是白痴?莫非妳是相信「劣幣驅逐良幣」這套錯誤理論的經濟學低手?

三、 正確的憲法分析

過去一些重大的街頭運動活動,例如要求解嚴、廢除刑法100條、廢除萬年國會…等,都是要求政府降低或是解除對人民自由之限制。

當然,也有一些重大街頭運動是非常不可取的,其用意竟是「要求政府繼續限制人民自由」,例如90年代曾發生的農民上街頭要求「禁止開放農產品進口」這活動,本質是透過政治力保護少數既得利益團體。

講白了,不開放農產品進口,各位今天哪有廉宜的櫻桃、奇異果等台灣不生產的水果可吃?

憲法23條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是政府推出限制人民自由的新法案,那現在立法院攻佔或是之前立委打得頭破血流,都是正常;問題在於:服貿協議不管內容開放得多誇張,都是「解除或降低」限制人民自由的法律。

原本政府不准的投資行為、商業行為,服貿架構下准許了。說難聽一點,依憲法邏輯,這甚至就不需要立法!

憲法邏輯這麼條理分明,偏偏一堆法學教授搞得混亂不清。把「解除人民自由限制」的東西硬要無限上綱到非得「嚴格憲法審查」不可?請問你嚴格審查的憲法依據在哪?

既然如此,黑箱作業值得如此大驚小怪?

再多問一句,試問台灣有哪些法律不是黑箱作業?不是兩黨政治背後利益妥協下的產物?

結而言之,我壓根想不懂,經濟學程度這麼差的教授們,其言論竟然可以騙得一堆大學生來反對馬英九難得做對的一件事?這些象牙塔裡,對真實世界理解其差的意見,也能有這麼大的市場?台灣大學生究竟是有多差?

長期讀者都知道,我對馬英九政府是很感冒,諸多舉措與政策我都在這裡罵過;服貿是難得比較對、比較好的東西。

另一方面,業界觀察與交流,我知道許多生意人乃至於律師階層都很支持服貿通過,但現在反對勢力盛勢凌人,不敢發言得罪人。這種民主跟自由我也不懂。

簡言之,我支持服貿,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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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楊少強談高房價

先前我一篇「高房價根本是假議題,陳文茜偏偏來當老憤青」引發不少討論。

其實文章寫得過於簡潔,很多重要的點我暫時略過不談。

看到商業周刊1372期楊少強的專欄–「沒有居住權這回事」更是拍桌叫好!

特別是最後結尾兩段,我節錄於此給各位參考,同時也當作替我的文章不足之處做補充。人家講得比我更好更清楚!

所謂「權利」,指的是「別人無權奪走你擁有的東西」,而不是「別人有義務提供你沒有的東西」。後者不是「權利」,而是「慾望」。每個人都想在都市裡低價買到房子,這是「慾望」而不是「權利」,就如每個人都想在餐廳裡花低價就吃到大餐,難道人們就有「吃飯權」了?

有些人還稱「高房價已成暴政」。然而房價是買賣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張三要買房,李四正好要賣,雙方若談妥價格就成交,談不妥價格就再見,這幢房子本就不屬於那些不參與交易的旁人。然而這些旁人如今卻對不屬於他們的房子之成交價格大表不滿,甚至還主張政府打壓。這種假權利之名、行踐踏他人自由之實的主張,才是真正的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