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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大國,USA

路易斯安那州眾議院近期通過了第 211 號法案(House Bill 211),被國家流浪法中心(National Homelessness Law Center)抨擊為全美最殘酷的反流浪者法律之一。該法案規定,在公共場所未經許可睡眠屬於犯罪行為,初犯者面臨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累犯則可能被處以一至兩年的強制勞役。

法案規定被告可選擇進入至少 12 個月的強制治療計畫以避免入獄,且需自行負擔每週高達 4,400 美元的昂貴治療費用。若無力支付,則必須為政府進行無償勞動。此外,法案授權在偏遠地區設立半永久性營地,莫非是集中營再現?

這算不算強迫勞動?現代奴隸制?因為你窮到無租屋能力,就得進入集中營打螺絲?

而當我們從住房供給角度來看,美國多州都存在Zone Code之類的住宅法規,各種限制讓條件差但卻能滿足遮風避雨需求的劣等租屋供給難以存在,使得無家可歸流浪者的狀況愈加嚴重。這部份很多經濟學家都有研究,例如1940年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Milton Friedman合著的知名論文【Roofs or Ceilings: The Current Housing Problem】就已經指出當時的美國政府法規限制造成住房供給不足,甚至本末倒置,這些名義上為了照顧人民、維護居住品質的法規才是造成出租屋品質越趨低劣的主因。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夾殺現象:一方面政府法規減少了住房租屋供給,另一方面政府又要把沒房屋居住的流浪漢判刑入獄或集中營,強迫勞動。

反過來,我們看看美國自己強迫勞動的劣跡,20世紀以前的奴隸制度就不說了。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名義上雖然廢除奴隸制,但其實內戰後南方各州利用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的漏洞——該修正案明確允許以「犯罪懲罰」為由施行強制勞役——大規模實施「囚犯租用制度」。地方當局以輕微罪名(如遊蕩、欠債)大量逮捕黑人,再將其以低廉費用「租借」給農場主、礦業公司與鐵路業者,實質上重建了奴隸制的勞動結構。阿拉巴馬、密西西比、佐治亞等州的煤礦與棉花園是最大的使用者。囚犯在幾乎無任何法律保護的情況下從事極度危險的勞動,死亡率極高。雖然聯邦政府於1941年正式禁止聯邦層面的囚犯租用,但部分州直至二戰結束前後才完全廢止。

但即便囚犯租用制度沒有了,但剝削囚犯的強迫勞動制度依然存在:美國人口僅佔世界人口4%左右,但卻擁有全球最高的監禁人口,囚犯人數佔全球總囚犯數的約 20% 至 25%,長年維持在200多萬人。

這些美國囚犯普遍被要求從事低薪甚至無薪勞動,生產商品供政府機構使用(最有名的就是打車牌),或提供維護監獄設施的服務。1990年代的大規模監禁政策(Mass Incarceration)使黑人與拉丁裔男性在囚犯人口中嚴重過度代表,批評者指出這是種族化強迫勞動體系的延伸。部分私營監獄更與企業簽訂合約,讓囚犯在極低工資下從事生產。

更甚者,在美國不只囚犯會被強迫勞動,如果你是原住民或少數民族,光是身分都可能讓你淪為奴隸。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中葉,聯邦政府以「文明化」原住民為名,強制將原住民兒童送入寄宿學校,禁止使用母語與傳統文化,並強迫從事農業、家務、工廠等勞動,學校實際上將勞動作為主要「教育」內容。最具代表性的是1879年建立的賓州「卡萊爾印第安工業學校」(Carlisle Indian Industrial School)。這套制度延續至1970年代,美國政府遲至2022年才正式發布調查報告,承認此制度造成大規模兒童死亡與文化滅絕。

二戰期間,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總統簽署第9066號行政命令,將約12萬名日裔美人強制遷入拘留營,其中約三分之二是美國公民。被拘留者被迫以極低報酬在營地內從事農業、建設等勞動,財產遭沒收或賤賣,經濟損失難以估計。1988年,國會通過《公民自由法》(Civil Liberties Act),向倖存者每人支付2萬美元賠償,並正式道歉。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最新法制與現象發展看,美國不虧是現在強迫勞動的奴隸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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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預期創造現實

rational expectation是也。

經濟學上預期心理本身可以創造真實經濟現象,例如通膨或通縮預期本身就能影響消費與產出行為,從而真的創造通膨或通縮現象。文獻上最早明白講出rational expectation者可見於 Indiana University 的經濟學家John F. Muth在1960年代早期的著作,但實際上如果你熟悉經濟學的成本概念,就知道經濟學只有「機會成本」觀念,而機會成本永遠是向前看、向未來預期的。這是說,所有的經濟決策都是基於對未來的預期,這就是為何預期能創造現實。

我前一篇文章提到的早在1930年代的Fisher’s Paradox 其實就存在這樣的心理預期自我實現內涵。

WSJ這篇投書,兩位經濟學家的現代研究也再次驗證此理論,但更精細一點:例如油價上漲本身在產油與非產油城市就能創造財富增加和減少兩種預期,從而真的影響房價。


以下是華爾街日報《High Gasoline Prices Signal Trouble to Older Americans》摘要:

自 2025 年初以來,西德克薩斯中質原油(WTI)一年期期貨從每桶約 55 美元攀升至 75 美元,漲幅約達 40%。油價的攀升,正在以一種超越實際財務損失的方式,悄悄侵蝕美國人的消費信心。

兩位作者援引大量實證研究說明這套心理機制。馬克里迪斯(Christos Makridis)與卡羅拉‧賓德(Carola Binder)利用 2008 至 2017 年逾 170 萬名美國人的蓋洛普每日民調(Gallup Daily Poll)數據發現,消費者信心會在油價上漲後數日內迅速惡化,且這種效應在親歷過 1970 年代石油危機的年長美國人身上,強度約高出 50%。那個年代的美國人目睹失業率在 18 個月內從 4.6% 飆至 9%,曾大排長龍等候加油,深刻吸收了「能源漲價預示衰退」的教訓,這種認知從未真正消退。當他們今天在加油站看到每加侖 4.5 美元的價格,直覺反應便是:熟悉的壞事又要來了。

悲觀情緒一旦蔓延,便會形成自我實現的預言。馬克里迪斯的研究顯示,消費者信心每下滑一個標準差,非耐久財支出便下降 17% 至 25%。以目前油價漲幅估算,受影響家庭的消費支出可能在實際財務狀況改變之前,就已縮減 3% 至 5%。油價之所以特別容易觸發這種效應,原因很簡單:加油站的價格牌矗立在每個路口,每天更新,就算油箱是滿的,每個人都看得見。

油價上漲對房市的影響則因地而異。在休士頓、奧克拉荷馬市、德克薩斯州米德蘭—奧德薩(Midland-Odessa)等能源城市,油價走高帶動工資上升、就業擴張,進而推升當地房價。拉爾森(William Larson)與趙維華(Weihua Zhao)追蹤四十年郵遞區號層級房價數據的研究估算,對出口就業有一半來自石油相關產業的城市而言,油價上漲 50% 可在五年內帶來比非油氣城市高出約 15% 的房價漲幅。然而,這類城市的漲幅也難以持久——1980 年代油價崩跌時,休士頓的實質房價一度腰斬逾三成。

在能源城市以外的地區,油價上漲如同對通勤課稅,且距市中心越遠、衝擊越大。研究顯示,油價翻倍將導致距市中心 15 英里以上的郊區房價,相對市中心下跌約 1.5% 至 3%;以本輪 40% 的漲幅推算,郊區房市在未來幾年將承受約 1 至 2 個百分點的相對落後壓力。

作者強調,上述分析並非對衰退的預測。若荷姆茲海峽的供應瓶頸得以解決,油價回落,消費信心有望在今年夏天回升。但他們指出,現今美國的能源結構已與 1970 年代大不相同,真正值得關注的,是那條從油價到情緒、再到消費的「行為傳導鏈」——它不需要經濟結構受損才能運作,只需要足夠多的人看到加油站的數字,便認定那個熟悉的、不好的事情又開始了。這個五十年前在人們記憶中刻下的連結,至今仍出奇地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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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證券投資

費雪悖論視角下的全球危機:通膨、通縮與文明的臨界點

中東戰事引爆的能源衝擊,正在同時觸發通膨與通縮兩股力量,而費雪悖論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真相:當所有人都試圖自救時,集體的理性反應反而會將整個體系推向崩潰。

一、費雪悖論:讀懂這場危機的鑰匙

1933年,經濟學家歐文・費雪(Irving Fisher)在大蕭條最深的谷底發表了一篇論文《The Debt-Deflation Theory of Great Depressions》,提出了一個反直覺的洞見:債務人愈努力還債,實質債務負擔反而愈重。

邏輯鏈如下:當恐慌蔓延,企業與家庭同時拚命還債,大量信用貨幣從流通中消失(因為還債會銷毀銀行憑空創造的信用);流通中的錢減少,物價普遍下跌;物價下跌後,名目債務金額不變,但實質購買力上升,債務反而變得更重;更重的債務迫使更多人繼續還債,抽走更多流通貨幣,物價繼續下跌——惡性循環就此形成。費雪用一句話總結這個弔詭:「越還越欠。」(The more debtors pay, the more they owe.)

理解這個機制,是讀懂當前全球危機的前提。

二、能源衝擊:費雪螺旋的點火器

理解費雪悖論必須先理解現代貨幣的本質。當銀行貸款給你100萬元,它並不是從保險箱取出實鈔,而是在帳本上同時記下「對你的債權100萬」與「你的存款帳戶100萬」——這100萬是憑空誕生的新貨幣。當你還款,這兩筆帳相互抵銷,那100萬元就從世界上真實消失,不是轉移,是蒸發。借錢,錢誕生;還錢,錢死亡。

這個機制在正常時期運作良好。但一旦外部衝擊同時壓縮無數企業與家庭的還款能力,費雪螺旋就會啟動。

荷姆茲海峽封鎖正是這樣的衝擊。經濟學家史蒂夫・基恩(Steve Keen)的研究指出:能源使用量與全球GDP幾乎呈一比一的正比關係,全球能源若下滑10%,GDP亦將萎縮約10%。「沒有能源的勞動力不過是具屍體,沒有能源的資本不過是件雕塑。」目前全球約20%的液化天然氣供應已中斷,能源成本的暴增正在壓縮每一個仰賴能源生產的企業的利潤空間。

(這邊題外話說一句:美國近幾年的發電量和用電量無論時絕對值或成長率均遠遠不如中國,其實既經濟表現可想而知)

糧食危機則是這場衝擊最殘酷的延伸。哈伯—博施製程(Haber-Bosch process)依賴石油合成氮肥,若肥料供應減少20%,全球糧食生產的跌幅可能更大。地球目前養活80億人口;一旦糧食只夠60億人吃,數以億計的人將陷入飢荒。失去哈伯—博施製程,地球的自然承載量將跌回10至20億人。這不是抽象的統計,而是具體的文明生存威脅。

好消息是,「荷姆茲海峽封鎖」更像是美國政府的政治宣傳,事實上該海峽更像是伊朗正逐漸成功地建立收費機制,除美國、以色列這些敵對國家之外,他國,尤其是伊朗認為的友善國家,已經可以支付高低不一的過路費後通航。這點在美國某個實地調查的記者報導上得到可信的證實。

三、通膨還是通縮?答案是:兩者同時

面對這場衝擊,麥可.哈德森(Michael Hudson)與史蒂夫.基恩(Steve Keen)兩位經濟學家認為我們可能看到通縮和通膨同時發生的詭異現象。

能源與糧食因供應中斷而劇烈漲價——這是通膨,且是窮人最難以承受的那種通膨,因為食物與燃料在低收入家庭支出中占比最高。

但能源成本的暴增同時壓垮企業獲利、推升失業率、引爆債務違約。當大量債務人同時喪失還款能力,費雪機制便開始運轉:信用收縮、貨幣供給萎縮、資產價格崩跌、整體物價水準向下——這是通縮,且是最危險的那種通縮,因為它讓剩餘債務的實質重量持續加碼。

這兩股力量不是互相抵銷,而是各自在不同的經濟層面同時施壓:消費端承受通膨,資產端與信用端承受通縮。普通家庭同時面對生活費用上漲與資產價值縮水的雙重擠壓。

美國當前的債務結構使這個處境更為脆弱:私人債務高達GDP的140%,家庭承受信用卡逾30%的年利率,學貸違約持續攀升,醫療債務更是破產申請的最大宗原因。哈德森指出,這是金融階級對整體社會展開的系統性掠奪——金融、保險與房地產(FIRE部門)吸走了幾乎所有的GDP成長,製造業與勞工持續萎縮,川普的鋼鐵與鋁材關稅更進一步推高農機設備成本,農民在肥料與燃油雙重漲價的壓力下搖搖欲墜。

四、私人信貸:費雪螺旋的隱形引信

若說能源衝擊是外部點火器,私人信貸市場的結構性脆弱則是已然埋下的炸藥。

過去20年間,全球私人信貸規模從1.5兆美元膨脹至16兆美元,大量資金以高槓桿貸給軟體與科技公司,且整個過程遊走在監管雷達之外。費雪會立刻辨認出這個結構的危險:這是在正規銀行體系以外進行的大規模信用創造,實質槓桿遠比帳面數字顯示的更高。

更致命的是流動性幻覺。私人信貸基金向一般投資人銷售,暗示相對自由的贖回彈性,但底層資產本質上是非流動性的。一旦風吹草動,投資人同時要求離場,基金被迫賤賣資產,拋售壓低估值,觸發更多贖回——這與費雪描述的「恐慌性還債→資產崩跌→債務更重→更多還債」幾乎是同一個劇本,只是主角從借款人換成了基金投資人。

Apollo等基金已將贖回上限設在5%,正是因為一旦開放自由贖回,費雪螺旋便會即時啟動。但這個限制本身製造了另一個困境:當投資人意識到資金被鎖住,「先到先得」的囚徒困境隨之出現——每個人都有強烈誘因盡快排隊,焦慮不會消散,只會積累,等待下一個缺口爆發。5%的贖回限制,不是解藥,而是將費雪螺旋從急性發作轉為慢性積累的止血帶。若外力沒有及時介入,積累愈久,最終破壞愈難控制。5%的上限在歷史經驗上很可能從安全閥門轉為堵出火災逃難的旋轉門。

例如2008年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倒閉後,Reserve Primary Fund的淨值跌破1美元,引發全美貨幣市場基金的大規模贖回潮。多家基金緊急暫停或限制贖回,但這個動作本身立刻向市場發出信號:連貨幣市場基金都不安全了。結果是恐慌迅速蔓延,連原本健康的基金也遭到擠兌。美國財政部最終不得不宣布對所有貨幣市場基金提供政府擔保,才算止血。限制贖回不但沒有平息恐慌,反而成為恐慌的確認訊號。

排隊效應更可能製造囚徒困境:5%的季度上限意味著,若有30%的投資人想離場,完全出清需要六個季度。理性的投資人會計算:「我愈晚排隊,資產在我離場前惡化得愈多,我能拿回的錢愈少。」 這個算法讓每個人都有最強烈的誘因搶先排隊,反而加速而非延緩了提款壓力的積累。

五、歷史的鏡子:惡性通膨的真正成因

哈德森特別澄清了一個被反覆誤解的歷史教訓。1920年代德國的惡性通膨,並非源於政府過度支出,而是一戰後被迫支付鉅額賠款,只能大量印製馬克拋售至外匯市場所致——是外部強制索取,而非內部財政失控。更關鍵的是,希特勒(Hitler)的崛起並不是惡性通膨的產物(彼時他仍身陷囹圄),真正讓他得以上台的,是1932至1933年間物價年跌10%的通縮崩潰與社會動盪。費雪螺旋製造的不只是經濟災難,更是政治極端主義的溫床。

哈德森進一步從更長的歷史維度指出:從蘇美爾、巴比倫到古代近東文明,當債務積累到無以為繼,統治者往往頒布「潔淨石板令」予以清除,以防債權人積累過多財富形成寡頭統治。羅馬拒絕這樣做,最終走向衰亡。今日的西方金融體系,正在重蹈同樣的覆轍。

六、中國的不同選擇

與西方的脆弱形成對比的,是中國截然不同的備戰姿態。中國儲備了約一年半的糧食,大力投資太陽能、核能與風能,積極推廣電動車,並將信用視為公共工具——人民銀行所創造的信用,主要流向基礎建設、工業投資與高科技產業,而非如美英兩國般有80%的信用被用來推高不動產價格、讓金融階級坐收漁利。

基恩認為,這種備戰心態有其深刻的歷史根源:每一個中國孩子都從小學習鴉片戰爭(Opium Wars)的歷史——英國無法以商品換取中國物資時,強迫中國進口鴉片以平衡貿易,那段殖民屈辱深深烙印在幾代人的集體記憶中,形塑了追求自給自足的強烈意志。

這點我認為也可以參考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 Coase著作《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書中描述,毛澤東一代領導人如何在長年戰爭的環境下,演化出分散式多重備份的中國經濟特色。

在費雪悖論的框架下,這意味著中國在這場危機中擁有更厚的緩衝墊,也有更長的時間等待外部衝擊消退。

七、費雪的出路

費雪本人在1933年的答案是:市場機制本身無法從費雪螺旋中自我脫困,因為螺旋的每一步都是個別參與者的「理性反應」。打破螺旋需要外力介入——再通膨(reflation),透過擴張貨幣供給抵銷信用收縮帶來的貨幣消失。

今天可能的外力包括:聯準會為私人信貸市場提供流動性支持(但通膨壓力使其騰挪空間有限)、政府直接救助系統性重要機構(政治阻力極大)、有序的債務重組、或是衝突結束後能源價格回落讓企業重獲喘息空間。在這些外力到來之前,費雪悖論仍在運轉:每一個試圖自救的個體,在集體層面都是在把彼此推向更深的深淵。 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系統的結構性命運——除非有足夠強大的外力,強行切斷這個循環。

但可怕的是,現代Fed的貨幣政策態度,極可能重演伯南克(Ben Bernanke)領導的聯準會2008年的放水操作,試圖以人為創造流動性來阻止費雪螺旋發生,但代價卻是:

1 寬鬆政策阻止清算過程,讓大量本應倒閉的企業靠著超低利率苟延殘喘,資源得不到重新有效率配置。我認為日本失落三十年,不僅僅是經濟成長停滯,就連工業技術成長停滯以及錯失多個風口,都與日本央行長期人為低利率操作有關。

2 資產價格膨脹與財富不平等:貨幣大量流入股票、房地產與私募資產,推高了資產價格,卻對實體經濟的工資與消費幾乎沒有傳導效果,就是2008年Fed救市後的「美英兩國約80%的信用流向不動產與金融資產,而非製造業與實體投資。量化寬鬆放大了這個扭曲——持有資產的人愈來愈富,靠薪資生活的人相對貧困。」現象只會愈發嚴重。

社會更年輕一代更看不到職業前景希望,佐以AI技術的影響,社會不安因子增長迅速。

3 通膨失控的尾部風險,當Fed又不得不處理時,如2023年矽谷銀行(SVB)因長短債配置錯誤而倒閉事件將又重演。

簡而言之,我們的全球經濟站在一根鋼索上,稍微往右或往左偏移的貨幣政策選擇都可能跌入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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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責任的邊界:從Cox版權案到Meta成癮訴訟的法學與法律經濟學分析

一、前言:兩條平行的責任邊界之爭
2026年3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加州地方法院幾乎同時對平台責任問題做出了方向截然不同、卻同樣意義深遠的判決。

前者以九比零的全體一致意見,判決有線電視業者Cox不須因用戶在其網路上盜版音樂而承擔輔助侵權責任;後者則由加州陪審團裁定Meta與YouTube因應用程式設計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須負擔六百萬美元的賠償。

表面上,這兩組案件涉及的法律領域截然不同——一屬著作權法上的次級責任,一屬侵權法上的產品設計過失。然而在更深的結構層次上,兩者共同指向同一個根本問題:當個人透過第三方提供的技術基礎設施從事某種行為,並因此造成損害時,這個基礎設施的提供者究竟應當承擔多少責任?這條責任邊界應如何劃定,才能在創新誘因、使用者自由與受害者保護之間取得均衡?

本文將從法學與法律經濟學的雙重視角,系統分析這兩組案件的事實背景、訴訟過程、法院推理,以及其在制度上與社會上的深遠影響。

二、Cox案:事實背景與訴訟經過

(一)案件起源:唱片業對ISP的策略轉向
Cox案的根源,在於數位時代唱片業面對的結構性困境。自1990年代末Napster的崛起以來,點對點(P2P)檔案分享技術使大規模音樂盜版成為可能,著作權人的傳統收入模式遭受根本衝擊。唱片公司起初嘗試對個別盜版用戶提起大量訴訟,但這一策略很快暴露出其局限性:個別用戶人數眾多,追訴成本高昂,且往往缺乏賠償能力,即便勝訴也難以真正補償損失,更遑論遏制盜版的擴散。

在此背景下,著作權人將目光轉向網路基礎設施的提供者。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不僅擁有雄厚的資本,且在技術上是使網路盜版成為可能的關鍵中間人——沒有寬頻網路接入,用戶便無法下載或上傳大量音樂檔案。若能對ISP課予連帶責任,著作權人不但可以獲得真正有意義的賠償,更可以利用ISP對用戶的控制力,從源頭遏制盜版行為。

(二)案件事實:Cox與索尼之間的具體衝突

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等唱片公司,透過專業的版權監控服務(如Rightscorp)識別出在Cox網路上疑似從事盜版的用戶IP位址,並向Cox發出大量侵權通知,要求Cox採取行動。

Cox在收到這些通知後,確實對被通知的用戶發出了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然而索尼等著作權人對Cox的回應方式極為不滿,認為Cox的措施遠遠不夠——索尼主張Cox應當永久終止屢次被舉報的用戶的網路服務帳號,而非僅僅發出警告了事。

索尼等公司所掌握的內部文件顯示,Cox確實知悉其網路上存在大規模的著作權侵權行為。更具體地說,Cox的客服系統記錄顯示,部分用戶在收到多次警告後仍繼續被舉報,而Cox並未對這些用戶採取終止服務的措施。索尼認為,Cox在明知侵權存在的情況下,為了維繫這些付費用戶的訂閱收入,刻意選擇不採取更強硬的行動,因此應對這些用戶的持續侵權行為承擔輔助侵權責任。

Cox則反駁,其所收到的侵權通知數量龐大,且通知的品質良莠不齊——部分通知所指向的IP位址並不對應特定可識別的用戶,或者所指控的侵權內容存在爭議。Cox主張,若要求其僅憑著作權人單方提交的舉報即永久終止用戶帳號,不但將使大量無辜用戶蒙受斷網之苦,更將把私人執法的權力完全交給著作權人,完全架空正當程序的保障。

(三)下級法院的裁決:第四巡迴法院的擴張解釋

聯邦地方法院最初裁定Cox不構成輔助侵權,但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裁決。第四巡迴法院認定,Cox在明知其用戶持續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情況下,未能採取合理的終止措施,因此構成輔助侵權。

第四巡迴法院的推理建立在「知悉加實質協助」(knowledge plus material contribution)的分析框架之上:由於Cox持續向被舉報的用戶提供網路接入服務,客觀上為侵權行為的持續進行提供了物質性協助;結合Cox對侵權事實的知悉,即足以構成輔助侵權責任。

這一裁決若維持,將對整個ISP行業產生深遠影響:每一家網路服務提供商都將面臨壓力,必須對著作權人的單方舉報採取積極行動,否則便可能承擔鉅額的著作權連帶賠償責任。

(四)最高法院的裁決:全體一致推翻

最高法院以九比零的全體一致意見推翻第四巡迴法院的裁決。湯瑪斯大法官執筆的多數意見,在法理上精確區分了「知悉」與「意圖」這兩個不同層次的主觀要件,並明確指出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必須以業者具有讓其服務被用於侵權的「意圖」為前提。

湯瑪斯進一步闡明,這種意圖只能透過兩種方式証明:其一,業者積極誘導(induce)用戶從事侵權行為;其二,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本身即係專門為侵權目的而設計(tailored to infringement)。Cox的有線網路接入服務顯然不符合這兩種情形——它是面向一般大眾的通用網路基礎設施,不具有任何專門促進侵權的設計特徵,Cox也未以任何方式鼓勵或引誘用戶盜版。

最高法院同時指出,國會若有意對ISP課予更嚴格的著作權執法義務,完全可以通過立法明確規定。在國會尚未如此立法的情況下,法院不應通過次級責任的司法擴張,實質上為ISP創設出一套法律未曾明文規定的主動監控義務。

三、Meta成癮訴訟:事實背景與訴訟經過

(一)原告的人生歷程:Kaley G.M.的完整陳述
Kaley G.M.的故事,是這場歷史性訴訟最具說服力的核心。她出生於一個存在家庭問題的環境,童年時期便開始接觸數位平台,其使用歷程之早、程度之深,遠超出一般認知。

根據Kaley本人及其律師在七週審判期間所呈現的證據,她從六歲起就開始觀看YouTube影片。九歲時,她在還遠未達到平台規定的最低年齡限制(通常為十三歲)的情況下,開立了第一個Instagram帳號。在隨後的成長過程中,她對這些平台的依賴程度不斷加深,呈現出教科書式的成癮行為模式。

具體數字觸目驚心:她在十歲生日之前,已在YouTube上傳了逾兩百支影片——平均不到三週就上傳一支。在十五歲之前,她先後創建了多達十五個Instagram帳號,部分帳號在被刪除或封鎖後旋即以新帳號取代。其中最能說明問題嚴重性的,是她有單日在Instagram上使用長達十六個小時的紀錄——幾乎是一個人清醒時間的全部。

Kaley在法庭上作證時,描述了自己無法控制這種使用衝動的心理狀態:「我想要一直待在上面。如果我不在線上,我會感覺自己要錯過什麼。」這種心理學上稱為「害怕錯過」(Fear of Missing Out, FOMO)的焦慮,被原告律師指為平台設計刻意強化的心理機制。

長年的高強度使用,對Kaley造成了可辨識的心理健康損害。她被診斷出患有焦慮症、憂鬱症,以及身體臆形症(body dysmorphia)——一種對自身外貌產生扭曲認知的心理疾患,研究顯示其與社群媒體上充斥的修圖美照及「完美身材」審美標準高度相關。她的整個青春期,在相當程度上被對社群媒體的強迫性使用所主導,嚴重影響了她的正常社交發展、學業表現與心理健康。

(二)平台的設計特徵:成癮機制的具體指控
原告在訴狀與庭審過程中,詳細列舉了Meta與YouTube被指控刻意設計以最大化用戶成癮性的具體功能。這些指控並非泛泛而談,而是建立在已流出的平台內部研究報告、前員工證詞,以及學術研究文獻的基礎之上。

第一,無限滾動機制(infinite scroll)。傳統的網頁內容有明確的「底部」,用戶看完一頁後必須主動選擇是否繼續瀏覽,這個停頓點提供了一個自然的退出機會。無限滾動消除了這個停頓點,使內容流永無止境,讓用戶在不知不覺中持續消費內容,喪失自主停止的時間節點。

第二,「按讚」與社交認可機制(social validation feedback loop)。每一個「讚」都觸發用戶大腦多巴胺系統的激活,製造出類似賭博機器「偶發性強化」(variable ratio reinforcement)的心理機制——用戶無法預知下一則貼文會獲得多少讚,這種不確定性反而強化了持續檢查的衝動。對於正值青春期、自我認同尚未穩固、極度在意同儕評價的青少年而言,這一機制的影響尤為深遠。

第三,個人化推薦演算法(personalized recommendation algorithm)。平台的演算法持續分析用戶的行為數據,精準推送最能引發情緒反應(包括憤怒、嫉妒、渴望等負面情緒)的內容,因為這類內容能夠最有效地維繫用戶的注意力。對於青少年用戶而言,演算法可能持續推送關於身材、外貌、生活方式的理想化圖像,強化不健康的自我比較。

第四,通知機制(notification design)。平台設計的推播通知,在用戶離開應用程式後持續吸引其返回——每一則「有人對你的貼文留言」、「你的朋友剛上線」的通知,都是一個重新勾起使用衝動的鉤子。這種設計的目的,明顯在於打斷用戶的線下生活,持續將其注意力拉回平台。

原告這四點主張,在我看來實在是強詞奪理。因為這四點均未增加「使用者中斷使用」的客觀行為成本,特別考量多數人都能做到自我決定中斷使用,而單單原告不能時,究竟問題是出在平台設計還是原告?

(三)審判過程:七週的法庭攻防
這場審判持續了整整七週,呈現出美國重大民事訴訟所特有的全面性對抗格局。

原告方除了Kaley本人的親身證詞外,還傳喚了多位心理學、精神病學與數位成癮領域的專家證人,系統性地建立社群媒體設計特徵與青少年心理傷害之間的科學連結。原告律師Mark Lanier在結辯時採用了一個極具視覺衝擊力的道具:他帶來一個裝有四百一十五顆M&M巧克力的罐子,聲稱每一顆代表Alphabet公司的一億美元股東權益——當他逐一取出幾顆,罐子幾乎看不出任何變化,藉此向陪審團形象地展示,即便是十億美元量級的賠償,對這些科技巨頭而言也不過是九牛一毛。

被告方的辯護策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因果關係的切斷:Meta在長達數週的交叉詰問中,試圖說服陪審團,Kaley的心理問題源於其他因素——她所成長的困難家庭環境、她在學校遭受的霸凌——而非平台使用所導致。最具說服力的細節是:Kaley在六個月的心理治療期間所留下的療程紀錄,從未提及社群媒體成癮或任何社群媒體應用程式,這被解讀為她的心理師並未將平台使用視為核心問題。

第二層是設計意圖的否認:Meta傳喚了祖克柏與Instagram負責人莫塞里(Adam Mosseri)出庭作證。莫塞里明確表示,Instagram在「臨床意義上」並不具有成癮性。祖克柏則承認,Meta過去確實曾以「使用時間」作為內部團隊的績效指標,但他強調公司已不再使用這一指標,因為他認為這不是衡量產品價值的正確方式。被告方還援引了多名前員工的證詞,這些批評公司過去做法的前員工,在作證時仍表示,他們並不相信公司是刻意試圖傷害年輕人。

陪審團在審議後,對法官提出的十八個問題幾乎全票一致地作出有利原告的認定,裁定Meta與YouTube的應用程式設計構成疏失,且未能充分警示相關風險。

(四)新墨西哥州案件:同週的第二場敗訴

這個案子不在本文主題內,但因時間點接近順道一提:就在加州判決的前一天,新墨西哥州陪審團對Meta作出了另一項重大不利裁決,判賠金額達三億七千五百萬美元,遠高於加州案件的六百萬美元。

新墨西哥州案件的事實背景與加州案件有所不同,但揭示了平台更為嚴重的疏失面向。該案指控Meta未能充分保護未成年用戶免受成年陌生人的接觸,平台上存在嚴重的性剝削未成年人問題——包括色情內容的傳播、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性誘騙(grooming),以及與人口販賣相關的犯罪活動。


這兩場幾乎同步發生的敗訴,不僅在法律上形成了相互強化的效應,在輿論上也造成了巨大的壓力,迫使Meta不得不正視其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系統性缺失。

四、著作權次級責任的法學分析

(一)次級責任的法律淵源與理論基礎
美國著作權法典(17 U.S.C.)本身並未明文規定次級責任,這一法律概念完全是法院援引普通法侵權原則所發展出的司法造法成果。在著作權法的脈絡中,次級責任通常分為兩種主要類型:輔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與替代侵權(vicarious infringement)。
輔助侵權的傳統構成要件,包括對主要侵權行為的「知悉」(knowledge)加上「實質協助」(material contribution)。替代侵權則要求被告對侵權者的行為具有「監督能力」(right and ability to supervise)且從侵權行為中獲得「直接財務利益」(direct financial benefit)。
Cox案所涉及的,主要是輔助侵權的構成要件問題,具體而言,是「知悉」是否可以在不伴隨積極促成行為的情況下,單獨支撐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

(二)最高法院推理的法學精確性
湯瑪斯大法官在Cox案中的推理,在技術層面展現出高度的法學精確性。他明確區分了三個層次的主觀狀態:單純的知悉(mere knowledge)、過失性不作為(negligent inaction),以及積極的誘導意圖(intent to induce)。最高法院認定,輔助侵權責任的成立需要第三個層次,而非僅憑前兩個層次即可。

這一區分具有重要的法學意義。在傳統侵權法中,「知悉他人正在從事違法行為卻袖手旁觀」,原則上並不構成侵權責任,除非當事人之間存在特殊的法律關係(如監護關係、僱用關係等)創設了積極作為的義務。ISP與其用戶之間的關係,是純粹的商業服務合約關係,這種關係並不當然創設出主動監控並阻止用戶一切不法行為的義務。

此外,最高法院的裁決也有助於厘清DMCA避風港條款(safe harbor)的適用邊界。DMCA §512規定,在ISP依照規定程序處理著作權通知的前提下,可以享有免責保護。若法院接受第四巡迴法院的「知悉加不作為」標準,實質上將把DMCA的安全港轉化為強制執法的義務港,從根本上顛覆立法設計的初衷。

五、社群媒體設計責任的法學分析

(一)Section 230的保護邊界與設計責任論點的突破嘗試
《通訊規範法》第230條(47 U.S.C. § 230(c)(1))規定:「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得被視為另一資訊內容提供者所提供之資訊的發布者或言論者。」這一條款自1996年制定以來,被解釋為對網路平台提供近乎全面的免責保護,使平台不需為用戶所發布的任何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原告律師在Kaley案中所採取的「設計責任」論點,其精妙之處在於它試圖從根本上重新定性損害的來源。原告的論點是:傷害Kaley的,並非任何特定用戶所發布的特定內容,而是平台自身所做出的設計決策——選擇採用無限滾動、選擇設計特定的通知機制、選擇部署特定的推薦演算法。這些設計決策是平台自己的產品選擇,不是第三方用戶提供的「資訊內容」,因此不應受到Section 230的保護。

(二)因果關係的複雜性與法律推定
本案在法律上最複雜的問題,是因果關係的舉證。Meta辯護方所援引的反例——Kaley的心理治療紀錄從未提及社群媒體成癮——在科學上並非毫無意義。在心理健康領域,多重原因交織(multifactorial causation)是常態,要在個案中嚴格分離各個致病因素的貢獻,在現有的科學方法論框架下極為困難。

然而陪審團的裁決顯示,在事實認定層面,極端的使用模式(六歲開始、每日十六小時、十五個帳號)本身即可形成足夠強烈的推論基礎。法律因果關係的「實質因素」標準(substantial factor test),並不要求原告證明社群媒體是其損害的唯一原因,而只需證明平台設計是造成損害的一個「實質性」促成因素即可。

在我看來此點恰恰是陪審團制度最大的缺點展現:美國陪審團天然存在對富人、對大型企業有敵意,很容易過度放大薄弱的因果關係,依據主觀情緒而非真實客觀事實下判決。此案我們也能看到原告律師不斷試圖訴諸陪審團情緒。

六、法律經濟學分析:激勵結構的比較
(一)Cox案的最適注意義務
Learned Hand公式在Cox案中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索尼要求Cox採取的核心措施——永久終止屢次被舉報用戶的帳號——其真實「成本」遠不止於技術執行的費用。這些成本包括:對無辜用戶(被錯誤舉報者)造成的斷網損害、架空正當程序的制度成本、ISP業界因廣泛採取此措施而導致的服務品質下降,以及由著作權人單方驅動私人執法機制所帶來的濫用風險。

相對於這些成本,個別侵權用戶所造成的邊際損害有限,且著作權人仍保有對個別侵權者直接提訴的替代救濟途徑。在這一成本效益分析框架下,最高法院拒絕擴大次級責任,等同於確認了目前的制度安排(著作權人對個別侵權者直訴)比替代方案(要求ISP主動執法)具有更佳的整體效率。

(二)Meta案的外部性內部化問題
社群媒體平台的商業模式,在法律經濟學上典型的經濟學低手就會訴諸為「外部性成本問題」。平台通過最大化用戶注意力而獲利,但注意力的過度消耗——尤其是對發展中的青少年大腦的長期影響——是一種被外部化給用戶的成本,未被反映在平台的商業決策之中。

懲罰性賠償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是試圖矯正因果舉證困難所導致的「責任低估」偏差。若平台預期只有少部分受害者能夠成功提訴並獲得賠償,理性的成本收益計算可能仍傾向於維持現有設計。懲罰性賠償通過超額懲罰,試圖將這一「訴訟成功率折扣」納入計算,使平台面臨的預期責任更接近其實際造成的社會損害。

以上這種傳統的、誤用Coase定律的法律經濟邏輯,忽略了根本問題:個人對自身行為的約束和承擔後果,根本不存在外部性。反而如果法律制度變成:任何人都無須為自己的決策行為負責,反倒是可以將自身決策行為造成的成本轉嫁給他人、怪罪給他人時,這樣的制度本身才存在最大的負面成本外部性!尤其是這個行為人的失敗後果是由眾多因素而非單一原因構成時。

兩個案子本質都是「誰來負擔成本」– Cox案中,SONY這種著作權所有人試圖將伸張自己權利受筍的成本轉嫁給網路系統服務供應者;Meta案中則是對自我控制能力薄弱的失敗者,要將自己人生的失敗轉嫁給眾多成因中,可能最有錢、能賠最多錢的那個對象。

本文參考資料: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v. Cox Communication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26年裁決);Kaley G.M. v. Meta Platforms, Inc. et al.(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2026年陪審團裁決);State of New Mexico v. Meta Platforms, Inc.(新墨西哥州2026年裁決);47 U.S.C. § 230(通訊規範法第230條);17 U.S.C. § 512(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避風港條款);《數位服務法》(EU Digital Services Act, 2022);Learned Hand, United States v. Carroll Towing Co., 159 F.2d 169 (2d Cir.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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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經濟學上沒有「生產過剩」這種事

近來美國政客聲稱中國「生產過剩」,電動車、光伏板、鋼鐵、水泥,產得太多,賣得太便宜,危害世界。他們的結論很簡單——加關稅、設限。這一套說辭,經濟學基礎何在?我尋遍書本,找不到。

經濟學告訴我們,過剩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市場上的貨物,只要價格能自由浮動,哪有「賣不掉」的東西?價格下調,需求自然增加,庫存自然減少。也就是說,只要價格正確,市場永遠可以「清市」(market clearing )。所謂「過剩」,多半是因為某人不願意接受那個價格。

美國政客指中國「過剩」,其實是嫌中國貨太便宜。便宜是錯嗎?如果中國能用更低的成本造出好貨,這是比較優勢,是市場競爭力的體現,全球消費者該感謝才對。之前我的文章也質問過,試問除了政客還有競爭對手,天底下有誰會怪你東西賣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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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Revisiting Tariffs

Over the past eight years, I’ve written multiple articles on the U.S. government’s trade and tariff wars. Today, I’d like to add a few thoughts in light of a recent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 titled: “Trump Pledged to Bring Back Manufacturing. The Sector Is Sput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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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再聊美國關稅

過去8年來我已經寫過好幾篇文章討論美國政府的貿易戰、關稅戰,今日我們再從華爾街日報報導:「川普承諾重振製造業,實際卻停滯不前」多聊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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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隨筆

瑞典童裝品牌 Polarn O. Pyret 宣布年底退出美國市場

華爾街日報報導:該品牌多數外套在中國生產,受美中關稅影響,今年新關稅已增加數十萬美元成本,且必須先繳關稅再等待銷售回款,營運模式難以為繼。

這事實上才是美國政府將過去二、三十年不到5%的平均關稅水平提到15%以上,應該要發生的正常經濟現象之一。而不是那些粉飾太平的勞動數據以及媒體胡扯,結果90%事後校正,讓人根本難以相信這是一般統計錯誤校正。

當然,更好笑的是統計主事人直接就被不接受事實的川普給開除了。可是川普第二任期就任以來一直在示範兩個相反的矛盾信號:一來他不斷誇耀他手上經濟立刻谷底翻升,勃勃生機萬物競發;但另一方面他又反覆多次公開施壓Fed主席Powell必須立刻大幅度降息!試問,如果經濟正火熱,為何有人為降息之必要?這其實稍有點經濟學常識都能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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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座的經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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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imple Economic Analysis of Giving Up Your S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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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談談美國關稅

我們從幾份經濟學實證研究,來看看川普對全世界徵關稅的經濟效果吧 #經濟#關稅 #貿易戰 #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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