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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禁止維尼熊?

在上海迪士尼樂園裡明明就有「維尼歷險記」設施,結果台灣無腦民眾還能瘋傳「中國禁演維尼熊電影」這種謠言,罔顧中國針對「普通分帳片(通常為北美電影)」有一年20部的配額制(其中6部必須是"非美國電影"),在此配額制下,廠商自由選擇進口電影,使得票房預期不如其他強檔名片的維尼熊淘汰出局。

話說台灣自己也對中國電影採取配額制,可見台獨信仰(或任何政治信仰)與腦殘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哩~

中國電影更大的問題明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七條的「內容審查制」,也因為內容審查的存在,大陸國產電影經濟誘因制度被扭曲為崇尚「包裝販賣明星」與「大場面大電腦特效」這種比較能確定吸睛和回收投資的安全牌。

這跟台灣1949年後,因為政治審查而陸續拍了一堆台語文藝愛情片、三廳電影、武俠片甚或許不了類的鬧片是一樣的誘因制度扭曲下的必然。

美國從1909年起也存在電影內容審查制度,到了1922年更是由幾大電影公司共同成立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MPAA),通過Hays Code,禁止「對公眾道德產生影響」之電影上映。

191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甚至於「Mutual Film Corp. v. Industrial Commission of Ohio 」此案中判決「電影不享有憲法第一修正案之言論自由」!承認Ohio州政府可以合法地內容審查電影。

但即便如此,Hays code的道德標準在保守天主教徒眼中依然是下流淫穢不堪,因此1934年起,天主教徒Joseph I. Breen負責主持新的Production Code Administration (PCA),20年間許多電影(特別是被宗教團體認定有"性暗示")均被刪改,例如著名的Betty Boop的短裙被強制改為家庭主婦長裙;超級大片北非諜影(Casablanca)中任何明示男女主角在巴黎有過一夜情的片段、台詞均被改為暗示。

飛機大亨Howard Hughes拍攝的"Outlaw"中有一幕聚焦女演員乳房的鏡頭, Hughes花了相當力氣終於說服Breen「這個鏡頭並沒有違反PCA」,至於怎麼說服的,各位自己想像吧。

PCA也常有政治審查,例如華納兄弟曾打算拍攝德國納粹集中營相關主題,就被PCA否決禁止而作罷。1938年之前,PCA一直禁止「反納粹」主題的電影拍攝,直到FBI介入才放行。

終於到1952年,聯邦最高法院才又於「Joseph Burstyn, Inc. v. Wilson」一案否決1915年判決,承認電影同樣享有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與此同時,1950年代大型電影製作廠與一條龍的營運模式不再是票房保證,器材的成本下降催生許多獨立電影製作公司,觀眾口味改變也讓這些獨立製作公司得以生存,PCA的影響力逐漸式微。

1960年代,MPAA開始轉變整套制度為「電影分級制」,並於1968年11月1日正式上路。不過禁片依然存在,例如1969年的瑞典電影"I Am Curious (Yellow)"就因過於色情而被禁止(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才終止禁令)。

然而這套電影分級制依然受到許多批評,裡頭一堆黑箱作業一樣讓許多人詬病。

美國花了將近100年也沒搞定的電影審查,身為全球第二大市場的中國還在「摸石子過河」就被批評得體無完膚?而且批評者還是用假新聞?這種雙重標準還真難懂哩,科科。

你笑對岸政治審查,反過來,當今若有人拿「主張兩岸統一」的劇本去找蔡英文政府申請國片輔導金,有通過之可能嗎?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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