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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關於中國在聯合國通告

看到很無知的留言稱「中國在聯合國通告」是「告洋狀」。

中國本身就是聯合國五常,且是與美國並駕齊驅,在聯合國最有影響力的一常。

姑且不論近日川普稱中國為G2,單單就中國在聯合國提案的通過率,在很多年都是超過美國的。

又例如2019年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總幹事選舉,1月,美國負責國際組織事務的助理國務卿莫雷(Kevin Moley)就揚言,要「盡一切手段打敗中國籍候選人」,並將此「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標」。6月18日,FAO投票前5天,美國國務院向各國發出外交照會,鼓勵各國投票給格魯吉亞前農業部長基爾瓦利澤或法國前農業及糧食部長拉奈爾,就是別投給中國參選人。投票前夕,國務院還特別舉辦盛大酒會為基爾瓦利澤拉票。但結果2019年6月23日,FAO以108票的超過50%會員國的高票選出首位中國籍的總幹事、中國農業農村部前副部長屈冬玉。

所以看到愚蠢的某些反中說法「中國在世界上沒朋友」或「全世界都討厭中國」…云云,都覺得好笑。

中國此次針對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失言事件在聯合國通告就是要記錄在案,取得之後政治、經濟乃至於軍事行動的國際法依據。身為最有影響力的二常之一,中國不需要自己跟自己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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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淺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川普政府關稅案

簡單說幾個法律重點:

一、美國憲法開宗明義第一條(Article I, Section 8, Clause 1)就規定:明確規定: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Duties, Imposts and Excises…”
「國會有權課徵稅捐、關稅與消費稅。」

  • 徵稅、調整關稅稅率屬於國會的專屬立法權(exclusive legislative power)。
  • 總統或行政部門理論上只能在國會明確授權的範圍內執行調整。

因此,若總統僅依據行政命令或模糊授權(例如《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 IEEPA》)去改變稅率或對外貿易結構,就純粹法律字面意義來說,是直接構成「違憲」,是一種「對立法權的侵害」(unconstitutional delegation or usurpa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雖然歷史上的確也存在國會授權行政權(即美國總統)部分關稅決定權,如《貿易擴展法》(Trade Expansion Act, §232)允許總統基於「國家安全」對進口商品徵稅;《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 §301)允許對外報復性關稅。

最直接明確的兩個判例:1892年的Field v. Clark — 國會通過《McKinley Tariff Act》,授權總統若發現他國對美國出口商品徵不公平關稅,可自行調高報復性關稅。最高法院判決:國會可授權總統在特定條件下執行立法意圖,不構成違憲。

1928年J.W. Hampton, Jr. & Co. v. United States 一案:《Tariff Act of 1922》,國會允許總統依據關稅委員會建議調整稅率不超過 50%。最高法院判決:國會可授權行政機關「在明確原則下」決定具體稅率(“Congress may not delegate its power to make a law, but it can make a law which delegates power to determine some fact or state of things…”)。

但川普這次對全世界課關稅援引的 《IEEPA》(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 本身主要是讓總統基於緊急狀況凍結外國資產、禁止特定交易;卻並未有授予總統調整關稅稅率的明確條款。

這很明顯違反聯邦最高法院1825年判例Wayman v. Southard 中訂下的「非授權原則」(non-delegation doctrine) — “Congress may not transfer to another branch powers which are strictly and exclusively legislative."

亦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態度是:除非國會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不得以模糊條文主張如此重大權限。尤其憲法本就明定課稅權是國會特有保留權力(exclusive legislative power)。

對川普政府最不利的判決先例就有1935年的Panama Refining Co. v. Ryan — 《國家工業復興法》(NIRA),該法授權總統限制石油輸出。但當時最高法院認為國會未提供明確原則,授權過於籠統模糊,違憲!這等於是畫下一條線,即便國會授權,總統也只能在明確文字的範疇內行事,不能擴張解釋。當國會授權文字不明確時,則甚至可能構成違憲授權,授權無效。

此原則在2022年的判決West Virginia v. EPA 又再被最高法院確認。

這兩個判決也應該會是打擊川普政府關稅的最強先例。

但川普也不是完全沒有說詞,其主要論點可能有二:

a. 外交/國家安全例外 — 聯邦最高法院長期認為外交是美國總統的特有保留權力,因此對外課徵關稅能不能被說成是這個權力的部分?或許有爭吵空間。

但我個人意見是這個主張純粹胡扯,因為無論是經濟學理論或實證研究均指出,關稅大部分是由美國進口商和消費者承擔。所謂的「對外國課徵關稅」其實是個錯誤的說法,真實負擔稅務是美國民眾,這恰恰屬於國會權力。

b. 國會默許 — 有很少數法律人指出美國國會從未立法禁止美國總統在貿易領域的行為(甚至在 2018 年後仍未修法禁止),是某種「默示授權」。當然這是詭辯了。

最後,如果川普政府敗訴,會有什麼結果?

一者,雖然敗訴可能性很高,但我不認為最高法院會直接判決已收關稅要退還,這恐怕會引發美國政府財務風險。很可能會設一個期限,某年某月某日後不得再收,已經收的….就算了。

二者,川普政府還有其他法律依據可以繼續加徵關稅,例如前述的301條款。但此類條款需要啟動一定觀察蒐證和答辯程序,才能形成最後的加稅決策。這個時程快則半年,慢則數年。

這顯然與獨裁的川普單憑個人喜好率意加稅不符(如川普不喜歡加拿大的廣告,立刻發文對加拿大提高稅率10%)。

這邊題外話說一句,朗文字典對獨裁(dictator)的定義:”a ruler who has complete power over a country, especially one whose power has been gained byforce” 或 牛津字典的定義“a person who behaves as if they have complete power over other people, and tells them what to do”或美國專業法律辭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dictatorship”的定義”A country that is ruled by one person who has complete power ”,在在顯示川普是個獨裁總統。

以上是簡單對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川普政府關稅按的法律科普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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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

從蘋果忽悠川普談起

華爾街日報這篇報導說出很多真相:

「…在川普的第一個任期內,庫克學會了通過給總統一個好的頭條新聞來贏得他的支持。2018年,蘋果承諾在五年內向美國投資3,500億美元——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主要是公司已經計劃的支出。庫克在今年8月再次使用了這個策略,他在橢圓形辦公室宣布將蘋果承諾的美國投資增加到四年內6,000億美元,並送給川普一塊金底座的牌匾。知情人士說,庫克幾乎沒有做出讓步,承諾主要是已經計劃的投資。川普隨後宣布蘋果將免於進口電子產品關稅,只需承擔較小的中國關稅,川普週四同意將其減半。…
("During Trump’s first term, Cook learned he can win over the president by giving him a good headline. In 2018, Apple promised to invest $350 billion in the U.S. over five years—primarily spending the company was already planning to make, say people familiar with the calculations." …."So Cook deployed the strategy again. In August, Cook said he was increasing Apple’s promised U.S. investments to $600 billion over four years. He made the announcement next to Trump in the Oval Office, as he gave him a plaque with a base of gold.
Again, Cook gave up little, making promises primarily on already planned investment, said the people familiar with the figures."…."After the U.S. investment pledge, Trump announced Apple would be exempt from a tariff on imported electronics, leaving the company subject to only a smaller China tariff, which Trump agreed to cut in half on Thursday.")」

「…但現任和前任員工表示,蘋果的供應鏈永遠不會以任何實質性的方式回到美國("But Apple’s supply chain is never coming back to the U.S., not in any substantial way, current and former employees say.)」

事實上川普團隊無論是第一任期或第二任期,都不是執政團隊,而是選舉團隊。這在美國許多總統身上都有一樣的行為模式。

因此他們要的是新聞頭條、可以鼓動選民的話題,而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甚至更多時候,美國政客多是「自己先射箭再畫靶」,自己創造一個不存在的問題再假裝自己解決了它,然後當作政績宣傳。這是我多年前就提出的「政客裝忙定律」。

所以稍微細究一下2025年10月20日美國和澳洲簽訂的所謂「稀土礦產協議」,內容幾乎還是2023年的協議框架,只是多了一個「最低價格保證」以防澳美聯合企業的競爭力不如中國企業,禁不起價格競爭。舊瓶裝新酒,過去2年完全沒有解決美國稀土依賴問題,卻聲稱多一個價格保證機制就能稀土多到用不完?

好笑的是,若稀土市場價格低於這個最低保證價格時,雙方政府各自承諾會分別20億美元、7.75億美元用來補貼,但真實各自政府國會是否通過預算?再者,這樣的行為不正是歐美長久以來指責中國、且違反WTO規範的「政府補貼」?不過想想,從1933年到2024年,美國聯邦政府農業補貼平均每年176億美元(經過通膨調整),今年2025年預計將達到424.2億美元。美式雙標本來就是日常,美國通常指責他國的,往往就是他自己做過或正在做的。

而最重要,也是中國真正具備競爭優勢的「稀土精煉」,美澳協議完全沒有如何克服的具體內容。

又例如近日的美日協議聲稱日本承諾對美國進行約 5,500 億美元,但看細節,路透社的報導,日本方面也指出該資金中的「股權投資(equity)」僅佔約 1-2%,其餘多為貸款與擔保形式。這就是說,真的讓日本拿錢出來買美國資產或股份只有1-2%,其他是日本借錢給美國公司(可能由日本輸出入保險公司(NEXI) 與 JBIC 合作操作。),例如美國電動車廠需融資 30 億美元,日本銀行願借出 20 億,但要求 NEXI 提供 80% 擔保。當美國廠商信用不夠、擔保不夠時,日本銀行是否可以依日本金融法規、典章制度拒絕借貸?目前已知的協議內容完全未提及。

結合本篇報導闡述Apple Tim Cook怎麼忽悠川普(其實我認為川普就算知道也樂於被如此忽悠,因為他要的是選舉,而不是真的要解決問題)。我們可以發現歐式或美式民主制度下,政客的訴求從來不是真實解決問題;此外,政客樂於人為創造問題、創造困難。因此這也會是我們分析中美競爭大框架下,非常重要的一個認知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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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偽善的社論

美國片面發動對中國貿易制裁、科技制裁多年,到現在我們都還能在美國主流媒體,如華爾街日報上,看到如此噁心偽善的社論。

如此文聲稱:

「美國戰略家們設想,通過關稅壓縮中國的出口,鼓勵中國尋找新的國內增長點,或許通過改革其醫療和社會福利體系,讓消費者多消費、少儲蓄。通過施壓北京增加消費,中國將開始從美國和其他國家購買更多商品,其貿易順差將縮小,美國企業和農民也能夠開拓一個無與倫比的消費者市場。(U.S. strategists imagined that tariffs would squeeze exports and encourage China to find new sources of growth at home, perhaps by overhauling its health and social welfare systems to allow consumers to spend more and save less. By pressuring Beijing to boost consumption, the idea went, China would start buying more goods from the U.S.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its trade surplus would shrink and U.S. businesses and farmers could tap a consumer market of unparalleled potential.)」

一,以我在北京和加州都居住過幾年的經驗,我實在看不出來美國的社會福利系統和醫療系統哪裡比得上中國。特別是我就在北京三甲醫院內擔任實習醫生,深知許多醫療項目美國價格是中國的幾十倍、百倍以上,但品質可不見得有中國好。

這是我之前就談過的「美國醫療系統通膨現象」,高昂的醫療價格,除了創造虛假的GDP數字外,真實經濟活動生產力其實並不存在名目價格上的差距。比如美國老人的人均健康水平,恐怕不會比中國老人好多少甚至不如,但老年照護和醫療所花費的數字,反應在GDP上卻是美國更先進,這本身是經濟學統計上的荒謬。

同樣地,美國自1970年代以來兒童ADHD確診率從0.x%衝到10%,即便是比較保守的統計(英國2.2%、荷蘭2.6%、 以色列3.0%、德國2.2%-3.9%、美國6.5%-8.7%)也遠高於其他國家,每年至少支出超過兩百億美元用來對兒童ADHD進行藥物治療,同時教育支出也是世界數一數二的高,結果美國兒童閱讀能力、學習能力卻是逐年下降,在已開發國家中算敬陪末座。同樣存在名目價格通膨虛胖現象。

二,以消費為主的經濟體並不是更優秀或更健康的經濟架構。從前述兩個例子已經簡單可以察覺這種GDP主導的經濟學觀點距離真實世界有多大偏差。會有如此錯誤思想,過去我也寫文章批評,完全來自於GDP這個經濟學統計數字概念上的謬誤。這種一國經濟活動統計原理是「GDP = C+I+G+(X-M)」

C: 民間消費支出: 一國人民所有的消費總額。
I :固定投資: 一國的固定資產投資,包括非住宅(機械、廠房)和住宅投資。
G: 政府支出: 一國政府的消費與支出總額。
(X-M): 淨出口: 國家出口總額(X)減去進口總額(M)。 

此公式天然且錯誤地假設消費是好事,數字越高GDP越高;政府支出是好事,出口是好事,但進口是不好的。美國醫療、教育看似花更多錢有更高GDP,可真實成果卻沒有被統計進去。

美國軍事費用的通膨現象也只是其一。有些軍事智庫的研究報告就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費購買力是美國的四倍。也就是說解放軍只要用1/4的支出就能拿到一樣的成果。

GDP背後的錯誤經濟學觀念,早在Adam Smith 1776年的國富論就已經批評過(當時的重商主義),可悲又可笑的是現代總體經濟學還在用。

但更進一步說,如果一國主持經濟政策者明知「以消費為主導的經濟體不見得高明」,那為何要接受美國的指揮轉型國內經濟?反之,中國更明智的經濟政策規劃者不接受美國錯誤的經濟要求,美國官方與學界又有何可批評之處?說到底美國太習慣干涉他國內政。

三,最偽善又噁心的是,美國政客根本就不是出於此文宣稱的善意發動貿易戰科技戰,其種種舉措根本就是要限制、扼殺甚至完全抹滅中國某些產業,說更直白的就是那些競爭力超過美國的產業,在真正的開放自由市場下競爭不過,所以美國政府就用這種非市場競爭的手段來維護自己流失的租值。

所以我們看到美國長時間採取的,都是「反自由市場經濟政策」。只要別國的比較優勢勝過我,我就要啟動關稅制裁、配額制裁…;甚至也採取「反經濟學定律政策」,例如:美國要片面發行鈔票作為世界最主要貨幣,但又不能接受必然發生的貿易逆差….

簡單結論,除了說說很常看到的美國主流媒體這種偽善文章外,其實也說說美國各行各業的名目價格存在嚴重通膨現象,所以其實評估美國國力、產業競爭力,也應該都要考慮此因素。

再多談一點,坊間很多財經評論開口就是「中國消費不行」,其背後往往也是受此錯誤經濟學觀念荼毒還不自知。

再多談一點點,這個世界就有這種靠尋租存活的人,充斥在各種政府和政治群體裡,在多數真實經濟活動上毫無貢獻力,但卻總能靠樹立敵人、製造恐慌對立來獲利。世界上許多戰亂、生靈塗炭,其實都來自於這類人。

最近浮上檯面的,就是剛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卻公開要求美國出兵自己國家的反對派領袖馬查多(María Corina Machado),此人甚至對美國近日單方面聲稱是「委內瑞拉運毒船」,未經逮捕與法院審判,就直接轟炸擊沉該國人民船隻的行徑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