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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學習

狗日的由來

不是中文的「狗日」,是英文的「dog’s day」

英文傳統說dog’s day是指北半球夏季最熱的時間段–大約是7月3日~8月11日。

很多人可能以為之所以用「狗」,是基於狗氣喘吁吁地走在豔陽下之形象。

但其實來自於古希臘天文學家發現夏季最熱的時段,剛好天狼星與太陽出現在同一塊天空。當時的希臘人甚至以為明亮的天狼星會增加太陽在白天的熱度。

14世紀拉丁文「canicular days」首次出現在Thomas Elyot編寫的拉丁文-英文字典。Canicula即拉丁文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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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月經期第一天出現眼睛視野有黑斑以及視物扭曲

我這兩天處理的病人,患者女,40歲。月經來潮當日忽然出現視野有黑斑,約佔據1/4~1/3。且視物扭曲,無法辨認報紙文字。

左右脈象均弦直細浮數,重按搏動減弱無力。舌質粉紅,兩側光滑偏正紅。少苔。

典型肝陰虧虛

用藥:

當歸 30g
川芎 30g
生地 30g
山茱萸 30g
蒺藜子 6g

煎煮藥湯300ml,每次服用100ml。

第一次用藥100ml,10分鐘即見效,視物不扭曲且黑斑縮小到可以忽略。但開始頭痛,以兩側率谷穴和百會穴為主要疼痛點,故補科學中藥粉柴胡和吳茱萸各2g,吞服後5分鐘表示頭只有一點痛。

隔天睡醒頭已不痛,繼續用完200ml,視力完全恢復,可恢復正常工作。同時經痛也消失。一帖見效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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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億萬年前的地質如何影響選舉結果?

藍紫色區域恰好是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億多年前的海岸線,當時沉積了非常多的海洋生物遺骸,造就該區域成為內陸之後十分適合種植棉花。

19世紀始,該區域被引入大量黑奴種植棉花,而美國南北戰爭後到現在,該區域依然居住大量黑人,尤其是黑奴後裔。這些人是民主黨的死忠支持者,這也造成阿拉巴馬州這個明明很南方很紅很共和黨的州,卻有這麼一條民主黨鐵票帶的奇特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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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加味逍遙散可以治咳嗽?

晚間內人頻頻咳嗽,自己吃了不同的止咳中藥效果不彰,甚至咳嗽頻率反而增加。

問我該怎麼辦?簡單把個脈看個舌。

我:吃一匙加味逍遙散

內人:加味逍遙散可以止咳?

我:一般狀況不行,你的剛好對症。

用後5分鐘就止咳,1小時過去也都不咳。

內人很開心:為何加味逍遙散可以止咳?

我:因為你剛罵完小孩就開始咳嗽,左寸關也符合氣滯生鬱火脉相,其實按摩一下少海穴和董氏奇穴的心門穴,效果會更好。因為乙木生相火可洩丁位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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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美國的貿易壁壘傳統

150多年前,法國經濟學家弗雷德里克-巴斯蒂亞(Frédéric Bastiat)寫下了《燭匠請願書》,自稱代表了 “蠟燭、紙扎、燈籠、燭台、路燈、鼻煙壺和滅火器製造商 “以及 “油脂、油、樹脂、酒精和一般與照明有關的一切產品的生產商 “的利益。

巴斯蒂亞抱怨說,這些行業 “正遭受著一個外國對手的毀滅性競爭,他的照明生產條件顯然遠遠優於我們的生產條件,他正以令人難以置信的低價充斥著國內市場"。

這個卑鄙的外國對手是誰呢?

不是別人,正是太陽!

他主張法國政府通過一項法律,禁止所有公民讓陽光進入家中。

而這正是美國長年來習慣用貿易壁壘背後的愚蠢邏輯。

什麼?美國不是主張貿易自由嗎?錯了。美國建國以來大部分時間都是濫用貿易壁壘的國家,無論是關稅或非關稅壁壘。

從1861年到1933年,美國還是世界上關稅最高的國家之一,直到1942年後,美國才開始在國際上推行自由貿易,但其實期間還有如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這種貿易壁壘法條在針對特定國家實施,而且往往真實理由是純政治問題,而非貿易問題。

美國建國後,光是直接以「貿易壁壘(tariff)」為名的法案就有:

1789: Tariff of 1789 (Hamilton Tariff)

1790: Tariff of 1790

1791: Tariff of 1791

1792: Tariff of 1792

1816: Tariff of 1816

1824: Tariff of 1824

1828: Tariff of 1828 (Tariff of Abominations)

1832: Tariff of 1832

1833: Tariff of 1833

1842: Tariff of 1842

1846: Walker tariff

1857: Tariff of 1857

1861: Morrill Tariff

1872: Tariff of 1872

1875: Tariff of 1875

1883: Tariff of 1883 (Mongrel Tariff)

1890: McKinley Tariff

1894: Wilson–Gorman Tariff Act

1897: Dingley Tariff

1909: Payne–Aldrich Tariff Act

1913: Revenue Act of 1913 (Underwood Tariff)

1921: Emergency Tariff of 1921

1922: Fordney–McCumber Tariff

1930: Smoot–Hawley Tariff Act

1934: Reciprocal Tariff Act

1947: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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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海姆立克急救法(Heimlich Maneuver)

这个针对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急救法虽然被广为推崇,但背后一些事实却值得思考:

1 發明人亨利·海姆利克 Henry Judah Heimlich (1920年2月3日 – 2016年12月17日)是一位美国胸外科医生和医学研究者。1941年获得康奈尔大学文学学士学位。23岁时,他于1943年获得威尔康奈尔医学院的医学博士学位。(美国的医学院教育是学士后教育)。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军并被派驻在中国的戈壁沙漠。这个期间他尝试把抗生素加入刮胡膏,涂抹在当地中国人的眼睛上治疗砂眼,并声称极具疗效。

2 虽然他发明了海姆立克急救法,并跑遍美国各地宣传,甚至夸耀这个急救法救了包括里根总统在内几万条生命,但他本人直到96岁才第一次实施自己发明的急救法,救了同在老人院的一位女士。

可根据海姆立克的儿子Peter说法,这个案例跟他父亲生前声称的诸多案例一样,都是假的、捏造的。这个儿子还专门成立一个网站,试图揭穿他父亲「长达50年的谎言」,并称「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骗子和连环骗子";唯一发明的就是他自己的神话"。」

海姆立克的前同事认为他不过就是个爱出风头的骗子。其中一位同事Edward Patrick更在2003年公开指责他本人参与发明了该急救法,但海姆立克却从未提及这位同事的贡献。

3 2005年美国红十字会在其编纂的「窒息急救指南」中将海姆立克急救法改名为「腹部冲击法(abdonimal thrust)」,并降低实施等级,恢复到1986年以前指南版本中建议「先拍窒息者后背5次仍不能排出呼吸道异物后,才实施腹部冲击法」

美国心脏学会的溺水急救指南更强调溺水者不可以随意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

4 海姆立克最被诟病的主张则是「疟疗法」– 他认为故意感染疟疾可以治疗癌症、爱滋病。他声称他用此疗法治疗7名病患得到极大的疗效,但却拒绝提供任何病历资料或细节。

5 喔,海姆立克还是个素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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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略談貓一杯編造小學寒假作業遺留巴黎之事件的法源依據

1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針對貓一杯事件的行政處罰,法源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一項: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就第一項內容來看,跟中華民國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其實幾乎一樣: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我相信很多討論這件事的台灣人連做出行政處罰的單位都搞不清楚,更別提法源依據)

事實上單從法律結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構成要件還比較嚴格:必須是以散佈謠言為手段,目的是『故意』要擾亂公共秩序。

相對,中華民國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不管故意與否,只要「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就構成。

2 那大陸的法律如何定義「散佈謠言」?

(『故意』如何定義是法學基礎,不外乎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等概念,此處不談)

目前大陸法院針對「散佈謠言」有三種定義:

a. 消息虛構,即言論完全無事實基礎,可參見[龚刚与赤壁市公安局处罚及行政赔偿上诉案],法院認定被告在網路上刊登「“求助!赤壁市政府每年出资10万元强行把一个正常人关押在长沙精神病院”」一文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擾亂公共秩序,故龚刚敗訴。

b. 消息未經證實,即言論沒有官方或可靠媒體來源。可見〔杨爽与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处罚上诉案”〕,被告将“習近平總書記將於2013年8月28日至30日在大連視察”的消息,傳播給了某區的兩名業主,造成當年40多人到現場上訪。"雖然事實上習近平的確於該時間段到大連視察,但並未有官方公佈行程或媒體報導,因此法院認定楊爽敗訴。

(此案如此認定我覺得頗有爭議)

c. 消息與事實不符,如法院認定〔“赵云与建德市公安局等处罚上诉案”〕中被告明知其網路散佈之文章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仍執意散佈。

3 大陸法院又如何定義「擾亂公共秩序」?

實務判決上同樣有三種觀點:

a. 非構成要件:此說最極端,即散佈前述定義之謠言就構成行政處罰成立之要件,無須證明社會秩序被擾亂。目前只查到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採此見解。

b. 現實公共場所秩序說:見〔“刘荣东诉博罗县公安局、博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案”〕,法院認定被告散佈謠言之行為事實上引起當地各級政府、公安、治安等單位高度戒備,並因此舉行多次會議、警方實際增派人力巡邏…等等真實行為,浪費社會資源,可構成「公共秩序被擾亂」,故成立之。

c. 網路空間秩序說:此說應該就是此次貓一杯事件的行政處罰理論基礎,也是目前大陸很多法院採取的通說。可見〔“王忠祥与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处罚并请求赔偿上诉案”〕、〔“金甲与某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均是散佈謠言造成相當數量網民誤信,如後者金甲散佈之謠言造成人民誤信該市消防隊買兇傷人,顯與事實不符,且誹謗公署,故構成擾亂公共秩序。

反觀台灣2023年即有文章與報導指出台灣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散佈謠言」開罰的案件暴增6倍,難道不也值得反思。

近日忙於醫院實習,得閒間隙回法律老本行簡單查詢一下大陸的法學論文與法院判決供參考。總是看到一堆毫無根據的臆測性留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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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Arizona堅守160年前的老法律–禁止墮胎

Arizona州最高法院最新的裁定等於幾乎全面禁止墮胎,堅守一個1864年的老舊法律:「只有在確定危及孕婦生命前提下才可以合法墮胎」

#聽說民主很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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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美國通膨真實

2020年後全世界普遍性通膨則和此文撰寫時間的侷限條件有很大不同,關鍵在於美國濫發美元的程度前所未見。

2019年9月時美國M0貨幣量3.2兆元,2021年10月來到最高點:6.41兆元!即便到2024年2月都還有5.9兆元。

考量貨幣發行量與實際通貨膨脹之間有延遲性,因此即便美國政府怎麼美化甚至造假數據,例如刻意排除食物與能源價格的CPI本身就是在粉飾太平,真實通膨現象實在地侵蝕人民財產,本質就是一種「稅」。

事實是根據WSJ調查,過去五年食品通脹導致消費者在雜貨店的購買力顯著下降。2019年價值100美元的一籃子常見商品,現在要多花36.5%才能買到。

一些商品的價格上漲幅度超過40%,如雞蛋和運動飲料。為了維持與2019年相同的開支,消費者需要從購物車中去掉近37美元的商品。

這些都是經濟學老生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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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好戰分子先拉稀

著名的一戰歷史書籍「The Sleepwalkers」作者Christopher Clark曾詢問參加過一戰的舅爺James Joseph O’Brien:

「參戰的人是害怕還是渴望投入戰鬥?」

他回答:「有些人害怕,有些人渴望。」

我問:「渴望的人比害怕的人打得好嗎?」

「不,是那些渴望戰爭的人先拉褲子。(‘It was the keen ones who shat themselves fir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